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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研究 研究 研究母體介紹 研究 母體介紹 母體介紹 母體介紹
一、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
民國七十三年,東吳大學林蕙瑛副教授集結了十幾位離婚婦女,
成立非正式的組織「拉一把協會」,當時成員多處於婚變初期,家庭 主婦居多。由於資源匱乏,加上許多成員的情傷未癒,因此成立初期,
只能給予求助婦女心理支持,讓得不到社會奧援的姊妹,有一個可以 被傾聽心聲的地方。
民國七十三年到七十九年,「拉一把協會」幾度面臨解散,所幸 會員黃露惠、黃琇琴…等人勉強支撐,才奠定日後的「晚晴婦女協 會」。這段時期,協會定期舉辦演講、聚會,並且開辦心理諮商;對 外,由負責宣傳的施寄青女士積極在各地的生命線、文化中心、民間 團體演講。在眾家姊妹「校長兼撞鐘」的團隊合作下,「拉一把協會」
轉型為「晚晴婦女協會」,施寄青趁臺灣社會解嚴、人民團體組織法 修正的時機奔走立案,晚晴於七十七年五月經政府核准正式成立。
幾年努力下來,臺北市晚晴婦女協會不再只是離婚婦女的家,許 多已婚、單身婦女也認同晚晴服務女人的理念,陸續加入助人行列,
在晚晴大家庭裡,姊妹不僅相互扶持,而且在心靈上相互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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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晴,「痛」是可以被傾聽、瞭解、接納,毋需擔心自己會被 歧視、誤解、排斥。晚晴敢驕傲地說:「晚晴是姊妹相濡以沫的家」。
二、晚晴的服務項目
(一)法律諮詢:
針對當事人的個別狀況,由專業的律師提供法源依據、判例或可 能面對情況,讓當事人明確瞭解自身的法律權益。
(二)婚姻危機傾訴團體:
以小團體方式進行,透過團體成員分享,擴展當事人對婚姻困境 之認識,減低當事人因婚姻問題而產生的自我貶抑,協助當事人整理 問題,發展出可能解決問題的方向。十多年來,晚晴對婚姻問題的關 心與協助,發展出獨特的團體模式,參與的人均頗為肯定。
(三)一對一個案協談:
主要提供特殊案主﹙如男性、夫妻、外遇第三者…等﹚或堅持一 對一協談之案主與晚晴接觸的機會。
(四)單親輔導服務:
由專職社工員負責接案、評估、分析、處遇及個案管理,定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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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與個案保持聯繫、追蹤,視個案需求提供輔導、法律服務,並協助 申請各項補助或結合社會資源來輔助個案渡過困境,透過成長課程、
聯誼活動的學習與休憩,讓單親家庭走出陰霾,重建健康快樂的新家 園。
(五)會員系統:
每週辦理會員談心會,定期辦理知性成長或聯誼喘息活動,是支 持、陪伴、互助的系統,長期陪伴姊妹共同成長。主要功能有:(1)
情緒支持整理:提供安全的情緒紓解管道,協助姐妹情緒管理,以理 性的態度面對困境。(2)重建自我價值:親見諸多會員突破困境後的 自信、滿足、愉快,促使其他會員激發「他們可以,我也可以」的動 力!(3)鼓勵自我成長:針對姐妹需求設計課程,良好的學習風氣 自然帶動成長,讓姐妹願於儲備能量。(4)拓展人際網絡:姐妹各有 特質、專長,互補不足、互助合作,對單親成員更是一個最完整的「娘 家」。(5)擴大生活視野:姐妹來自不同環境,相聚聯誼時,自然增 廣見聞(6)情報心得交換:晚晴是個百無禁忌的言論空間,想法都 是可以討論的,也是情報交換站。
(六)社會資源轉介:
基於建構婦女服務網絡的構想與做法,將不屬於晚晴服務範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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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做適當的告知,給予適當資源轉介電話,如:提供電話諮詢的 單位,或提供專業的醫療或法律單位、各縣市婦女團體、家暴等單位。
(七)教育訓練:
定期舉辦講座、小團體、座談會、研討會、工作坊…等課程,從 教育的角度出發,協助社會大眾正視社會文化及法律對婚姻、家庭的 影響,關注個人如何透過學習、成長突破生活困境、恢復社會生活功 能,進而能認同、支持晚晴從事之大環境改造工程(修法運動、兩性 平權教育工作)。
「晚晴」一名取自李商隱「晚晴」詩:「天意憐幽草,人間重晚晴。」
協會希望所有遭遇家變的婦女,能走出悲痛,經營出亮麗的後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