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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以參考世界銀行之公司治理架構以及 OECD 公司治理原則,作為基 礎核心思想,結合過去許多學者之相關研究結果文獻,嘗試建構一套適合於台灣 證券市場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系統。另外透過複迴歸模式進行驗證,探討本研究 所建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對於公司價值與企業經營績效之關聯性,本研究之主 要研究發現彙整說明如下:

一、公司治理評等指標對企業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本研究以複迴歸模式對於公司治理評等指標進行測試,探討公司治理評等指 標以及個別評等構面對於企業經營績效之關聯性,為求符合現實環境因素,除了 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與當期企業經營績效進行迴歸分析外,另外還加入了下一年 度以及兩年後之企業經營績效指標進行分析,以進一步驗證本研究所建構之公司 治理評等指標之適用性。以下分別按照各項企業經營績效指標分析結果進行說 明:

(一)資產報酬率(ROA)

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針對資產報酬率進行複迴歸分析,實證分析結果 發現不論應變數所使用為當期、下一年度或者兩年後之資產報酬率,所得 之分析結果皆顯示,本研究所建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與企業資產報酬率 具有顯著正向關係。

而本研究所建構之各項公司治理評等構面(董監事會功能、股權結構 以及介入股市情況),也同時呈現出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相同的結果,不 論應變數為當年度、下一年度或者兩年後之資產報酬率,分析結果皆顯示

出高度顯著正向關係。

整體模型解釋能力方面,隨著時間由當年度逐漸推延至兩年後,本研 究所建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模型,其解釋能力仍能維持於 20%以上,並 未隨著時間推移而使得其解釋能力受到明顯影響。故本研究所建構之公司 治理評等指標,對於所評等之公司未來資產報酬率具有一定程度之穩定解 釋能力。

歸結上述,在迴歸分析結果中顯示,當公司治理表現愈佳,不僅是公 司當年度之資產報酬率表現良好,連同未來連續兩年之資產報酬率皆應具 有相同之正向關係,亦即未來兩年之資產報酬率也具有優越表現之趨勢。

(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

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對於股東權益報酬率進行複迴歸模式分析,實證 結果顯示不論應變數所使用為當年度、下一年度或者兩年後之股東權益報 酬率,本研究所建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皆具有高度顯著水準之正向關 係。

而針對各項評等構面(董監事會功能、股權結構以及介入股市情況)進 行分析時,除股權結構構面對於兩年後股東權益報酬率之顯著水準略為下 滑至 0.1 以外,其餘各構面之分析結果皆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相同,具有 相當高顯著水準之正向關係。

而整體模型解釋能力方面,隨著時間由當年度逐漸推移至兩年後時,

從分析結果發現,其模型解釋能力明顯下滑。就公司治理評等指標而言,

對於當年度之股東權益報酬率解釋能力為 0.2959,而對於兩年後之股東權

益報酬率所分析結果之解釋能力僅為 0.0608。故在股東權益報酬率方面,

本研究所建立之公司治理評等系統雖未能具有長期性之解釋能力,卻仍是 有一定顯著性以及模型配適度。

分析結果中顯示,當公司治理表現愈佳,不僅是公司當年度之股東權 益報酬表現良好,連同未來連續兩年之股東權益報酬率皆應具有相同之正 向關係,亦即未來兩年之股東權益報酬率也具有優越表現之趨勢。

(三)每股盈餘(EPS)

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與每股盈餘進行複迴歸模式分析,實證結果發現 不論應變數所使用為當年度、下一年度或者兩年後之每股盈餘,本研究所 建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皆具有相當高顯著水準之正向關係。

針對各項評等構面(董監事會功能、股權結構以及介入股市情況)進行 分析研究,結果發現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具有同樣之特性,各項評等構面 不受應變數之時間推移影響,皆呈現高度顯著水準之正向關係。

在整體模型解釋能力方面,隨著應變數指標時態由當年度逐漸推移至 兩年後,本研究所建構之公司治理評等系統對於應變數之解釋能力並未受 到時間推移影響。就公司治理評等指標而言,對於當年度每股盈餘之解釋 能力為 0.2219,而對於兩年後之每股盈餘解釋能力為 0.23。由此可見,本 研究所建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不僅是對於當其公司每股盈餘表現具有 解釋能力,同時對於該公司未來每股盈餘之預測,具有一定程度之預估能 力。

分析結果中顯示,當公司治理表現愈佳,不僅是公司當年度之每股盈

餘表現良好,連同未來連續兩年之每股盈餘皆應具有相同之正向關係,亦 即未來兩年之每股盈餘也具有優越表現之趨勢。

二、公司治理評等指標對公司價值之關聯性

(一)Tobin’s Q

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對於 Tobin’s Q 進行複迴歸模式分析,實證結果 不論應變數所使用為當年度、下一年度或者兩年後之 Tobin’s Q,本研究 所建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皆具有高度顯著水準之正向關係。

而以各項評等構面(董監事會功能、股權結構以及介入股市情況)進行 分析,也發現同樣之結果。不論是當年度、下一年度或者兩年後之 Tobin’s Q,各項評等構面皆具有高度顯著水準之正向關係。

而在模型解釋能力方面,本研究所建構之公司治理評等系統對於 Tobin’s Q 之解釋能力並不高,但觀察其解釋能力隨著應變數時態推延之 分析結果發現,其解釋能力並未因此而明顯下滑。因此,雖本研究建構之 公司治理評等系統未能具有充分預測 Tobin’s Q 之能力,但對於其趨勢判 斷方面,卻具有一定程度之顯著水準。

分析結果中顯示,當公司治理愈佳,不僅是當其所計算獲得之 Tobin’s Q 之公司價值愈佳,未來一年以及未來兩年之公司價值亦將同時提昇。

(二)股價報酬率

將公司治理評等指標對於股價報酬進行複迴歸模式分析,實證結果顯 示不論應變數採用為當年度、下一年度或者兩年後之年度股價報酬,本研 究所建立之公司治理評等指標皆與年度股價報酬率呈高度顯著水準之正

向關係。

將各評等構面(董監事會功能、股權結構以及介入股市情況)與年度股 價報酬率進行複迴歸分析,分析結果發現在董監事會功能構面以及介入股 市情況構面等兩因素上,皆呈現高顯著水準之正向關係。而股權結構構面 則雖同樣具有正相關性,但僅與下一年度之股價報酬進行迴歸分析時達到 0.05 以上顯著水準之顯著性,其餘對於當年度以及兩年後之股價報酬率則 未能達到顯著水準。

整體模型解釋能力方面,當應變數(年度股價報酬率)隨著時間推移由 當年度推移至兩年後時,分析結果顯示出其解釋能力並未隨著時間推移而 下降,反之隨著時間推移模型解釋能力略為上升。由此研究結果發現,長 時間的公司投資價值與公司治理呈現顯著更強的正向關係。

分析結果顯示,當公司治理表現愈佳,則不僅是當年度公司股價表現 亦有同樣正向表現外,下一年度以及兩年後之股價表現亦將具有同樣正向 表現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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