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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重要性

近年來由於生物科技進展迅速,學生除了在課堂上會學習到與遺 傳相關的概念之外,日常生活所及之處亦常常接觸到基因、DNA、基 因工程、基因改造、遺傳工程、複製技術之類與遺傳學相關的資訊和 專有名詞。而在我們的週遭,不論是商品廣告、報章雜誌、新聞報導、

科普節目、網路消息、電影、小說、甚至日常對話等等地方,都可能 出現這些與遺傳學相關的訊息。但這些遺傳學上的專有名詞大部分都 很困難,例如學生可能無法區分遺傳工程與基因工程的差別,或是不 瞭解複製技術的理論與過程,甚至不清楚基因改造這個詞彙所代表的 意義。然而,「基因」這個名詞,既簡單又常見,更不像大部分科學 專有名詞那樣生澀難懂,大部分人都聽過這個辭彙,又能夠琅琅上 口。不論專家學者、一般大眾、各階層的學生,當他們提起基因,都 可能對「基因」有一套自己的想法,而學生在踏入課堂正式學習遺傳 學之前,往往已對基因的相關概念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而遺傳學是生物課程的一大重點,也是生物科學的核心領域之一 (Wandersee, Fisher, & Moody, 2000),過去二十年來的研究也清楚顯 示,遺傳學是理解基因工程等因生物科技快速發展所衍生的當代社會

議題之重要基礎(Browning & Lehman, 1988; Mertens & Hendrix, 1990)。

但即使遺傳學如此重要,在教學上也普遍受到重視,它卻一直是老師 覺得難敎,且學生也覺得難學的單元(黃台珠,1990;薛靜瑩,1998)。

關於遺傳學概念的研究非常豐富,研究內容較常探討學生在學習整個 遺傳學時,產生的另有概念,以及推測其形成原因。例如探討學生使 用孟德爾遺傳定律來計算棋盤方格表、推測子代基因型與性狀時,所 遭遇的困難與另有概念。或者探究學生在學習關於獲得性遺傳、減數 分裂、生殖、孟德爾遺傳法則等遺傳上較大的概念的情況與所產生的 另有概念。研究結果並指出遺傳學的概念經常是最難理解的科學概念 之一(Bahar et al., 1999a, 1999b; Banet & Ayuso, 1999; Johnstone &

Mahmoud, 1980; Mysliwiec, 2003; Tsui & Treagust, 2003, 2004),亦呈現出 遺傳學概念與基因概念學習與教導上的各種困難:造成遺傳學學習上 產生困難的原因很多,首先遺傳學概念本身就很複雜難學,因為遺傳 學所包含的概念跨越了巨觀、微觀、抽象以及符號的表徵;其次遺傳 學術語亦很難懂,對學生學習時產生了語言上的困難(Treagust et al., 2004; Bahar, Johnstone, & Hansell, 1999);此外,因為文化背景、生活經 驗或語言上的聯想,導致學生產生錯誤的先備概念也會造成遺傳學學 習上的困難;而學生在學習遺傳學時,因為無法理解或知識不足產生 的另有概念亦會阻礙學習。

基因的概念,是遺傳學裡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提到遺傳學,幾乎 不能不談到基因的概念。基因概念可以說是遺傳學的核心概念,與遺 傳學中多數概念緊密關聯,若基因概念的定義改變,則與基因相關的 其他概念,例如性狀、基因表現、基因決定論等等概念的定義亦會改 變。但是,究竟何謂「基因」?基因的定義為何?這個問題卻沒有一 個顯而易見的標準答案。隨著遺傳學史的發展,基因的概念不斷演 變,因此難以給予單純的定義。Falk(1986)以孟德爾為遺傳學基因概 念的正式起始,提出基因概念在歷史上的發展與演進過程,認為最早 的基因是指「能夠決定遺傳單一性狀的這個東西」,甚至不知道到底 是不是物質,因此基因的概念只是一種計算用的符號與工具,故稱之 為「工具的基因」概念;接下來,科學家證實了基因是位於染色體上 的物質實體,基因概念的意義變成「物質的基因」,但當時基因仍然 只是一個理論的、假設的、功能的單位;接著 1953 年 Watson 跟 Crick 提出 DNA 雙股螺旋模型,科學家從此瞭解基因的物質本體是 DNA,

基因是解譯蛋白質的 DNA 分子的一個片段,因而將此時的基因概念 稱之為「DNA 基因」;但隨著科學進步,分子遺傳學家逐漸發現,基 因的表現很複雜,越研究就越沒有辦法清楚的下定義,所以近期基因 的概念變得十分模糊,稱為「費解的基因」。Gericke 等人(2007)按照 遺傳學歷史演進,將基因的概念做更詳細的區分,描述出按歷史時間

順序產生的五種不同基因功能模式(model),而每個模式中,基因的結 構和物質本體、基因在有機體層次如何使用、基因和其他遺傳學概念 之間的關係、以及基因本體對其特性的影響都有所不同。而其結論亦 是近年來分子遺傳學的研究,使得基因的定義變得更加複雜曖昧而不 明確,而且定義繁多。而分子遺傳學家能夠針對每個不同的特定情 況,給基因下許多不同的定義,但其中卻沒有一個能包含了所有已知 的情況(Morange, 2001)。

在目前被生物相關科系廣泛使用的大學教科書「生物學(Biology)」

第七版中,作者 Campbell(2005)提到,給基因下定義,必須要依據遺 傳學史的背景。隨著遺傳學史的發展,基因不斷的被給予各種定義。

首先,從孟德爾概念下的基因定義、也就是決定性狀,到 Morgan 的 概念、也就是基因位於染色體上,再來是視基因為特定 DNA 序列的 概念,以及基因是一段可以轉譯出特定多肽鍊的 DNA 序列,這些都 是不同的基因概念。Campbell(2005)又說明,所有上述的這些定義都是 有用的,但必須要依據這個基因所處的研究情境來做選擇。簡單來 說,這些不同的基因定義,都是選擇性的有用。也就是說在特定的情 境之下、基因的定義是不同的,而且,他們都是有用的,並沒有互相 排斥哪個定義不對。舉個例子來說,在 1865 年孟德爾提出遺傳法則 之後,開始了古典遺傳學,一直到 2007 年,這個學門仍然存在。然

後以 1953 年 Watson 跟 Crick 提出 DNA 雙股螺旋結構為關鍵點,開始 了分子遺傳學,一直到 2007 年,這個學門也仍然存在。古典遺傳學 探討的是「親代與子代間的關係」,在這個學門,基因的概念是控制 性狀的遺傳物質。分子遺傳學探討的是「基因在個體(或是個體以內) 的表現」,基因的概念是能轉譯出特定多肽鏈的 DNA 序列。這兩者基 因的定義是截然不同的,但是都適合他們的研究、並且能夠使用。

再看目前國內中學教科書的編排,國內的中學課本,對基因也各 有不同的定義。以康軒版給國一學生使用的,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 1 下(2007)課本為例,基因的定義為:「DNA 上控制某一種性狀的片段。」

(p.33)再來,以南一版給高二學生使用的,高級中學生命科學下冊(2007) 為例,基因的定義為:「…生物的遺傳性狀是由因子所控制,他用英 文字母的大寫代表顯性因子,小寫代表隱性因子,是兩兩成對存在…

現在稱此因子為基因。」(p.92)接下來,在南一版給高三學生使用的,

普通高級中學生物下冊(2007)的基因定義為:「基因是 DNA 的一部分 片段,它儲存著遺傳訊息,可以準確地複製(有可能發生突變),並透 過控制蛋白質的合成而控制生物的性狀,因此,基因是遺傳的功能和 構造單位。」高三的課本,也就是,只有生物主修的學生,才會使用 到的課本內容。可以想見因為高三生物主修的學生,將來有機會踏入 生物科學的相關專業領域,因此課本中對於基因的定義,試圖描寫得

更清楚、更詳細。在教科書的編排上,幾乎都習慣先安排古典遺傳學 再進展到分子一傳學,感覺上似乎合乎遺傳學史的時間安排,但是,

現在的中學遺傳學教教材卻都沒有強調要學生依照使用情境來選擇 基因定義。基因這一詞貫穿了古典遺傳學與分子遺傳學,但教材編排 時卻分開來教導,也未做兩者之間的關聯與比較,學生必須自行建構 基因的概念在不同遺傳學背景之間的關連,因此,本研究意欲瞭解學 生對基因相關概念的理解。

本研究旨在探究當學生在課堂上與生活中學習到了眾多不同的 基因定義與其相關概念,會如何理解這些概念?學生學習後呈現出什 麼狀況?此外,隨著學生從中學到大學,不同的教育程度,這些不同 年齡學生對基因相關概念的理解是否會有差異、有變化?本研究由上 述角度切入,設計問題與學生進行半結構型晤談,而使用晤談方式能 深入瞭解學生真正的想法,同時也可以針對過去並無範例的研究建立 研究架構,是很重要且具價值的研究方式。對晤談結果加以分析後可 深入探究學生對基因相關概念的理解,以及學生理解基因相關概念時 所遭遇的困難。期望在與學生晤談的過程中針對這個課題進行瞭解,

提供給學生學習遺傳學概念的後續研究作為參考,研究所得的結果亦 可做為未來量化研究進行大量施測時,製作問卷與設計研究方法的基 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