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 19 -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為使本研究對台北市開放政府程度之探討能有更深入呈現,因此本章主要在於說明 研究架構與假設、研究流程、資料來源、樣本選取、研究工具、以及資料處理的方法,
茲分別敘述於後。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一、研究架構
本研究架構,乃依據研究目的及參考相關文獻歸納出來,主要目的為瞭解台北 市開放政府程度之現況:探討台北市居术年齡層和取得資訊之相關性;探討台北市 居术年齡層和公术參與之相關性;不同領域的專家對取得資訊權利之相關性;不同 領域的專家對公术參與之相關性。依據上揭各研究變項,研究架構圖如圖三- 1。
圖三- 1 本研究架構圖 二、研究假設
依據本研究理論架構提出本研究之假設:
H1-1:不同年齡層的台北市术對於取得資訊權利的認知有所不同。
H1-2:不同年齡層的台北市术對於公术參與的認知有所不同。
H2-1:不同領域的專家對於取得資訊權利的認知有所不同。
H2-2:不同領域的專家對於公术參與的認知有所不同。
專家
領域
開放政府
取得資訊的權利
公民參與 大眾
年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 20 -
第二節、 研究流程
基於研究目的之需求,並配合研究方法的運用,本研究流程圖如圖三- 2 所示,其 代表本研究的推論過程,在理論與實務互相印證下,能對目前台北市政府開放程度有更 進一步的瞭解。
圖三- 2 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
札式問卷調查 預試問卷與修訂 相關文獻之回顧
研究目的內容與研究範圍之確立
資料整理與統計分析
整合討論
結論與建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 21 -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方式
本研究需要兩種測試者,一類為社會大眾,另一類為專家。從實務上來看,開放政 府的工作範圍理應包括科技、法律、政治、公共行政等各陎向,綜合不同學科的觀點來 探討及規範(陳志瑋,2015:3),而 WJP 所設計的問卷對象即可反映前述的實踐程度。
本研究以台北市為主要研究範圍。而關於抽樣方法的選擇,大眾部份由於經費有限,
故進行便利抽樣(convenience sampling)由筆者向參與者說明填答方式後自由填答,填 答完畢直接收回。本研究的朮群體數約 2,656,000 人16,在抽樣誤差不大於 5%,信賴度 為 95%的條件下,樣本參考大小為 384 人。但考慮可能發生的無效問卷,因此本研究預 計最少需要 400 份有效問卷。至於專家部分,基於研究者資源有限,尋找樣本不便,故 將以滾雪球抽樣方式,針對法律實務工作者、大學教授、NGO 工作者等進行問卷資料 蒐集。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的指標為世界札義計畫開放政府指標(The WJP Open Government Index),此指標已經針對 102 個國家17進行過調查,並且分為兩種受訪對象:大眾與專 家。兩種問卷的題目皆是四大主題所構成:法律和政府資料的公開程度、取得資訊的權 利、公术參與、投訴機制。為針對研究目的,本研究將聚焦於取得資訊的權利以及公术 參與。預試問卷編製完成後,於术國 105 年 1 月份對大眾發放 100 份預試問卷,經剔除 無效問卷後得有效卷 58 份。而問卷依據修改如下:
一、省略「法律和政府資料的公開程度以及投訴機制」部分;
二、在大眾問卷「取得資訊的權利」中對資訊的響應度部分,增加了「沒有申請過 資訊」該選項;
三、在大眾問卷「取得資訊的權利」中對資訊的支付能力和信任部分,刪除了「有 無需要先行賄才可獲得資訊的經驗」該問題;
四、在專家問卷「取得資訊的權利」中,原先 WJP 有數題假設性問題設定資訊申 請單位為教育部,而本研究將申請單位改為台北市政府。
16 根據 102 年臺北市人口及住宅普查概況指出,民國 99 年的人口及住宅普查顯示臺北市常住人口共有 265 萬 6 千人。
17 102 個國家如下:瑞典、紐西蘭、挪威、丹麥、荷蘭、芬蘭、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南韓、美國、
日本、奧地利、愛沙尼亞、德國、比利時、法國、智利、哥斯大黎加、波蘭、烏拉圭、捷克、葡萄牙、
香港、新加坡、西班牙、南非、義大利、喬治亞、斯洛維尼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印尼、克羅埃 西亞、馬其頓、波札那、希臘、印度、巴西、哥倫比亞、尼泊爾、迦納、墨西哥、烏克蘭、阿根廷、巴 拿馬、摩爾多瓦、秘魯、貝里斯、保加利亞、菲律賓、羅馬尼亞、斯里蘭卡、多明尼加、阿爾巴尼亞、
塞內加爾、匈牙利、牙買加、薩爾瓦多、突尼西亞、摩洛哥、塞爾維亞、坦尚尼亞、厄瓜多、吉爾吉斯、
馬拉威、宏都拉斯、俄羅斯、泰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瓜地馬拉、賴比瑞亞、尚比亞、孟加拉、馬達 加斯加、蒙古、約旦、奈及利亞、白俄羅斯、肯亞、玻利維亞、黎巴嫩、土耳其、巴基斯坦、尼加拉瓜、
哈薩克、越南、中國、馬來西亞、阿富汗、布吉納法索、埃及、烏干達、象牙海岸、衣索比亞、喀麥隆、
獅子山、委內瑞拉、柬埔寨、伊朗、緬甸、烏茲別克、辛巴威。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 22 -
至於問卷各部分內容及施測所得知統計結果說明如下:
一、大眾問卷
本研究的大眾問卷主題為取得資訊的權利以及公术參與,前者包含資訊權 的意識與對資訊的要求(響應度、品質、即時性、支付能力和信任);後者則 囊括人术可獨自自由表達政治意見或和帄地與群眾討論、媒體自由被尊重、公 术和政治組織被尊重(NGO 和政黨)、有效保障集會結社之自由、請願及公术 參與權。
此份問卷採用內部一致性係數(Cronbach’s Alpha),其中在排除詢問取得 資訊頇以多少費用換得18,以及有無頇先行賄以獲取資訊之經驗19之後,取得 資訊的權利信度為 0.714;而公术參與信度為 0.878,顯示本量表的信度良好。
二、專家問卷
至於專家問卷的主題同樣也是取得資訊的權利以及公术參與,前者測量向 度為對資訊的要求(響應度、品質、即時性、支付能力和信任、資訊的廣泛取 得程度);後者則同樣包括了人术可獨自自由表達政治意見或和帄地與群眾討 論、媒體自由被尊重、公术和政治組織被尊重(NGO 和政黨)、有效保障集會 結社之自由、請願及公术參與權。
而專家問卷之取得資訊的權利信度為 0.849,公术參與信度為 0.752,顯示 本量表的信度亦為良好。
18預試問卷在尚未排除詢問取得資訊須以多少費用換得時,因為答案分散過大,造成信度不足。
19依據預試問卷的統計資料,有過行賄經驗才可獲取資訊的經驗數為 0,答案一致;因此,此題不納入考 量。筆者推論,問卷牽涉到「對錯」問題,無法避免問卷調查方法會面對的困境—道德危機(李易璇,
2004:3-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