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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變項測量

本研究把變項分成三大類來探討:個人的健康狀況、縣市鄉鎮因子、

以及控制變項。

一、個人健康狀況

個人健康狀況資料來源為「臺灣地區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

調查」測量個人健康狀況包含三大部分:自評健康,慢性病,日常生活功

能障礙。以下將針對這三個變項做說明:

1. 自評健康

自評健康狀況是想瞭解居民對自己整體健康的看法,題目是:「一

般來說,你認為您目前的健康狀況是?」,有五種答案可供受訪者選

擇:「很好」= 1、「好」= 2、「普通」= 3、「不太好」= 4、「很不好」=

5。本研究將「很好」、「好」、「普通」重新編碼為 0,「不太好」、「很 不好」為1。

2. 慢性病程度

慢性病是想瞭解居民是否有慢性病,題目是:「你是不是患有高血

壓?」「你是不是有血脂肪過高(即血油、膽固醇或三酸甘油脂過高?」

「你目前是否患有心臟病?」「你是不是曾經有發生過中風(腦溢血或 腦血栓)的情形?」「你是否患有糖尿病?」「你目前是不是患有氣喘?」

「您是不是曾患有腎臟病呢?」「你是否有骨質疏鬆症?」。受訪者可

選擇「是」= 1、「否」= 2。本研究將「有二種以上慢性病(不包含二種)」

重新編碼為1,「都沒有」、「有一種慢性病」、「有二種慢性病」為 0。

3. 日常生活功能障礙

日常生活功能障礙是詢問居民日常身體功能的情形,題目是「在

過去一個月內,您是不是有因為身體健康不好或精神狀況不好,導致

您無法做日常活動、休閒活動或自我照顧?若有共幾天?」此問題為

連續型資料,故我們將「大於1 天(包含一天)」重新編碼為 1,「都沒 有」為0。

二、縣市層次及鄉鎮層次因子

縣市鄉鎮因子可分類為,人口特徵、經濟特徵、政府服務和福利措施

三大類。主要來源為政府主計處的統計資訊網、各縣市的統計要覽、家庭

收支調查及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這些縣市鄉鎮特徵為各縣市鄉鎮的人口

密度、原住民人口比率、平均個人年收入、收入不平等、扶養比、每萬人

醫師數、政府福利支出比率。

1.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縣市層次資料來自政府主計處的統計資訊網、鄉鎮層次資料來自

縣市的統計要覽。縣市、鄉鎮於民國89 年年底總人口數,除以該縣市 及鄉鎮的所有土地面積再除以100。本研究會將人口密度除以 100 再 放入迴歸模式。

2. 原住民人口比率(%)。

縣市層次資料來自政府主計處的統計資訊網、鄉鎮層次資料來自

縣市的統計要覽。縣市、鄉鎮於民國89 年年底總原住民人口數,除以 該縣市及鄉鎮的年底總人口數計算其百分比。

3. 扶養比(%)

縣市層次資料來自政府主計處的統計資訊網、鄉鎮層次資料來自

縣市的統計要覽。此為依賴人口對工作年齡人口扶養負擔的一種簡略

測度。計算民89 年 0-14 歲人口數與 65 歲以上人口數相加之後再除以 15-64 歲人口數乘以 100。

4. 每萬人醫師數(醫生數/萬人)

縣市層次資料來自政府主計處的統計資訊網、鄉鎮層次資料來自

縣市的統計要覽。民國89 年年底縣市鄉鎮總人口數除以年底該縣市鄉 鎮現有執業醫師數(有登錄執業醫師數)乘以 10,000 人。

5. 平均個人年收入(千元/人)

縣市層次資料來自政府主計處的統計資訊網、鄉鎮層次資料來自

台灣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 2000)。計算民國 89 年縣市鄉鎮內所有個人可支配所得加總後除以該鄉鎮縣市的總人口數

再除以1000。個人可支配所得為所得收入總計減去非消費性支出。

6. 收入不平等

資料來自家庭收支調查。此為代表某區域內貧富差距的指標,當

數值愈大表示收入不平等愈嚴重。縣市收入不平等與鄉鎮收入不平等

因為資料庫的限制,所以採不同的計算方式。

(1) 縣市層次的收入不平等來自臺灣地區民國89 年的家庭收支調 查,計算其吉尼係數 (Gini coefficient)。本研究將吉尼係數 乘以100 再放入迴歸模式中。

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計算收入不平等的指標,縱軸為 地區內累積收入,橫軸為地區內的累積人數(最左邊為該區內 收入最低的人)。此圖主要依照勞倫斯曲線(Lorenz curve)所 繪,該曲線為某特定時間內某個區域的收入分佈情形,會呈

現出這樣開口向上的拋物線表示該地區內富有的人十分富

有,貧窮的人相對貧窮。但是最平均的收入分佈方式應該是

呈現45 度狀態的直線,該直線表示每增加一單位的累積人 數,累積收入也增加一個單位。曲線下的面積(在此稱做現實

社會下的累積總收入)及直線下的面積(在此稱作期望狀態下 的累積總收入)的差值就為收入不平等下的累積收入,又稱 Gini index,將 Gini index 除以期望狀態下的累積總收入則為 吉尼係數(Kennedy, 1996)。

(2) 鄉鎮層次的收入不平等主要計算為收入變異係數 (Coefficient of relative variation)。利用民國 91 年臺灣地區國民健康促進知 識、態度與行為調查的資料。這裡會依照個人填寫之收入分

佈,給予落於分佈內的平均數值,之後計算同一個鄉鎮內的

居民其平均收入及收入的標準差,再以標準差除以平均值再

乘以100 的方式計算該鄉鎮的收入變異係數。

7. 政府福利支出比率(%)

縣市層次資料來自政府主計處的統計資訊網、鄉鎮層次資料來自

縣市的統計要。此計算方式為地方政府的年度社會福利支出除以年度

的總支出(行政支出、環保支出等等)計算其百分比。

三、控制變項

本研究控制的個人因子包含了性別、年齡、籍貫、婚姻狀態與社

經地位。以下會針對這些變項做測量的描述。

1. 性別:本研究以「男性」重新編碼為 1,「女性」為 0。

2. 年齡:出生至民國 91 年的足歲。本研究以連續變數來分析。

3. 父親籍貫:受訪者在父親籍貫的回答可分成,本省閩南人、本省客 家人、外省人、原住民、其它。本研究以「本省閩南人」、「本省客

家人」代表本省人並重新編碼為1,「外省人」、「原住民」、「其它」

代表非本省人,編碼為0。

4. 婚姻狀態:受訪者在回答婚姻狀態時可分成,「已婚有偶或同居」、

「離婚或分居」、「喪偶(未再婚)」、「從未結婚(未同居)」、「其他」。

本研究以「已婚有偶或同居」、重新編碼為1,「離婚或分居」、「喪 偶(未再婚)」、「從未結婚(未同居)」重新編碼為 0。

5. 社經地位:探討過去社經地位的研究,多數研究會將社經地位分成 三種方式測量:職業、教育程度及收入(Liberatos, Link, & Kelsey, 1988)。本研究因資料的限制故利用教育程度和個人平均月收入來 測量個人的社經地位。首先會將教育程度分成五類:「不識字」編

碼為1、「小學及識字」編碼為 2、「國中」編碼為 3、「高中」編碼 為4、「大專及以上」編碼為 5。個人平均月收入為過去一個月的個 人收入(包括薪資、租金、投資所得、子女給的、退休金等),同樣 分成五個分層:「沒有收入」編碼為1、「一萬元以下」編碼為2、「一 萬至二萬元以下」編碼為 3、「二萬至四萬元以下」編碼為 4、「四 萬元以上」編碼為5。新的社經地位指標則利用教育程度與個人月 收入的程度加權後平均,範圍為1 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