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資料收集
一 研究期間
民國 91 年 4 月 1 日起至 93 年 4 月 1 日止,為期二年
二 研究材料
由某醫學中心電腦資訊系統提供 91 年 10 月 1 日至 92 年 10 月 1 日使用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的氣喘個案名單,排除高血壓、心 絞痛、心肌梗塞、心衰竭、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疾病後 總計有 1734 筆資料。依據排除條件 1)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 用之前6 個月並未使用含類固醇吸入劑及 salmeterol 吸入劑超過 3 個 月以上者2)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之後 6 個月內並未使用此 吸入劑超過3 個月以上者 3)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者,使用 該藥之前6 個月內無任何該醫學中心就診資料 4)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者,使用該藥之後6 個月內無任何該醫學中心就診資料。
不符合上述四點條件予以刪除,實際得到資料共 103 筆。同時提供個 案相關基本資料,如病歷號碼、年齡、性別。
(一) 用藥紀錄
1. 控制性藥物,如類固醇吸入劑、theophylline、白三烯拮抗劑的處 方日期、每個月處方量及每日劑量
2. 緩解性藥物,如短效吸入性β2-agonists、口服類固醇的處方日期、
每個月處方量及每日劑量
(二) 急診、住院紀錄:
因主診斷氣喘造成病人急診或住院就醫,發生日期、天數、健保 申報金額
三 分析項目
(一) 療效評估
1.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吸入性類固醇劑量的改變 2.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吸入性類固醇劑量分佈於
低中高劑量的人數百分比
劑量標準化方法:含有類固醇的吸入劑進行分析之前,必須將不 同類固醇劑量轉換成相等性才能執行。根據 2006 年 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 (GINA) 氣喘照護指引,budesonide 及 fluticasone 劑量相等 性,局部抗發炎強度budesonide/fluticasone 相當於 0.625/1。舉例來說,
budesonide 原劑量 1,600μg 標準化成 fluticasone 為 1,000μg。吸入性類 固 醇 劑 量 高 中 低 的 定 義 , 低 劑 量 類 固 醇 吸 入 劑 budesonide 200-400μg、fluticasone 100-250μg;中劑量類固醇吸入劑 budesonide
>400-800μg 、 fluticasone > 250-500μg ; 高 劑 量 類 固 醇 吸 入 劑 budesonide>800-1,600μg、fluticasone>500-1,000μg。
3.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短效吸入性β2-agonists,
fenoterol 使用量的改變
定義:每個月 fenoterol 平均處方量=半年觀察期內 fenoterol 的處 方瓶數除上常規領藥次數。
4.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口服類固醇使用量的改變 定義:1)每日 5mg prednisolone 平均使用量=半年觀察期內口服類 固醇的總處方顆數除上常規領藥天數(一個月以二十八天計算);2) 口 服 類 固 醇 劑 量 轉 換 :4mg methylprednisolone 相 當 於 5mg prednisolone。
5.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合併使用 theophylline 處方人數的改變。
6.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合併使用白三烯拮抗劑 處方人數的改變。
7.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非常規呼吸胸腔科就診情 形的改變
定義:病人於每個月呼吸胸腔科常規門診就診時間之外的呼吸胸 腔科求診次數。
8.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急診及住院次數、人數百 分比、健保申報費用的改變
(二) 服藥配合度評估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每個月常規領藥次數
的改變
定義:常規領藥次數=半年觀察期的呼吸胸腔科就診次數扣除非 常規呼吸胸腔科就診情形。
(三) 含有吸入性類固醇藥品的處方數量適切性評估
比較 BFC 吸入劑或 FSC 吸入劑使用前後,醫師開立含有吸入性 類固醇藥品的處方數量適切性的改變
定義:含有吸入性類固醇的處方數量適切性=半年觀察期內醫師 所開立含有吸入性類固醇的數量,與依照醫師處方吸入性類固醇劑量 計算後應開立的數量相減。(小數點下一位自動進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