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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8 農業社會外四村居民經濟活動之生活週期

週期性 分析因素

年週期 農事以年為週期,依節氣之運轉從事各種農事

三日週期 農曆五∼七月半的竹筍採收、九月∼翌年三月的竹器交易、商家貨 物的補充皆以三日為循環週期

日週期 農曆四∼六月因鳳梨販賣之需,及全年每日豬隻之飼養 (2004 年 7∼9 月田野調查)

綜觀龍崎鄉民經濟活動的週期分佈,農家因台灣南部夏季為高溫多雨、冬季乾燥少 雨的特徵,於高溫多雨的春夏季多於平坦利於儲水之地種植水稻,乾旱的秋冬時節則種 植耐旱之雜糧作物及從事林野開發與林產加工,因此我們可知季節分佈在農家經濟活動 上扮演關鍵性的角色,且明顯具有「年週期」的循環。另外山產、農產、加工品等的出 售,也是影響農家生活週期形成的因素之一。

對於從事商業的店家而言,商店中貨源的補給週期為影響店家週期首要的因素。

第三節 社會關係及地域性

人際關係是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互動關係。如果從整個文化、制度、模式與過程來 加以探討,更廣義的「人際關係」就是「社會關係」。(張宏文、邱文芳:1996,26)人 際關係是維持社會互動之一種個人關係之型態,也是業緣組織運作的一種特殊關係。(張 宏文、邱文芳:1996,26)因此對於龍崎鄉這個農山村而言,其居民之經濟活動所顯現 之「人際關係」,也就是「社會關係」,為一社會互動的展現。

因此本節欲分析龍崎鄉民於傳統農業社會時期經濟活動生活週期所涵蓋之社會關 係,藉以闡明此時期社會的互動模式;同時由生活週期及社會關係所對應之地域,試圖 找出經濟活動所衍生之居民活動的地域性,並以之作為此時期龍崎區域之劃分。

一、社會關係的形成

根據第二節中內外四村居民經濟活動之生活週期分析其社會關係,本節主要以涵蓋 其他週期之「年週期」角度,從「人際關係」的著眼點出發,加以檢視與歸納龍崎鄉民 之社會關係。其社會關係的形塑,主要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社會網絡中的互惠行為

大部分的農家皆以交換勞力來獲得勞力需求量大時不足的人力,一方面是沒有能力 負擔雇工的花費,一方面則是自早沿襲而來的鄰里親朋間互助互惠的習慣。鄉民因進行 勞力的交換而形成了一種非正式的結合關係。(鍾寶珍,1992:126)至於這種因換工而

形成的結合關係,當地農家通稱為「放伴」或「伴工」。而鄰里朋友間的互相協助,有 時是義務協助,不涉及實質利益交換,故就龍崎鄉居民經濟活動的互惠情形,易在以下 情況下產生:

1.農事繁忙期

在水稻的插秧期、收割期及甘藷的栽種期、收穫期全鄉普遍盛行「放伴」互助時期;

而在外四村中,光復初期若鳳梨栽種大量者,採收期間也需大量人力,故亦以「放伴」

施行。

「放伴」施行時,鄰里親友皆相助。時間上通常於晨間始,終於中午或黃昏。莊家 必須提供茶水、點心或中餐以犒賞眾人之辛勞。而「放伴」結合對象,除原本庄社的人 家外,鄰近庄社亦互相協助。

2.放排期

大坪村境內的「放排」活動,不論是正式放排前的準備工作,如砍竹、抬竹至溪邊 及縛排、作岸等皆以「放伴」方式完成;而「放排」過程之合作精神,更為互惠行為之 典範。

準備工作時,親友好友所成之放伴團輪流至團中各成員之竹林砍竹子,待各家竹材 準備就緒後,再約定時間依次在溪邊「縛排」;而「作岸」之工事,則依參與放排者所 在位置之最近放排站從事築壩工作,以攔截儲蓄河水。

「放排」時,由於水量變化的難以摸捉,使得「放排」活動增添了不可預知性與危 險性,遇到急難處則需放排者互相協助才能安然度過。如:不幸竹排翻覆,基於互助且 河道過窄不得通過故,參與放排者皆會合力搶救竹排。

(二)互通有無的交易行為

交易活動的產生,在於互通有無,互補所需。本鄉內部農民由於從事同樣的農事,

可得資源相近,因此貨物出售的交易行為多與鄉外人進行。而日常用品的購入,一般與 崎頂新市子商家交易為主,亦有至鄰近鄉鎮購買者。

藉由貨物的集散過程,鄉民與鄉民間、鄉民與外鄉人間,人際網絡的擴大不容小覷。

非交易日子裡,鄉民在自己的村落,終日忙於農務之辛勞,接觸之人際網絡除本村及鄰 近村落之鄰里親友外,甚少有機會觸及村外的世界。因此山產、農產、加工品的銷售與 日常用品的購入,即成為鄉內居民認識其他村民、接觸外鄉群眾的最大途徑,於買賣的 過程中,人際關係因此建構,人際網絡也逐漸擴大。

(三)個別雇工的勞資關係

龍崎鄉居民成為個別僱工的對象,通常以「內四村」的居民為主。一般通常被僱請 為砍竹子的臨時工,在鄉內活動。

二、社會關係所形構之地域性

(一)互惠行為

一般農家農作及放排的準備工作之「放伴」,通常以本村落或鄰近村落為主。而實 際「放排」的地域,由於放排者除本鄉大坪村、楠坑村、少數龍船村、牛埔村人家外,

尚有高雄縣田寮鄉古亭村之村民,復加放排流經廣大之地域,皆有互助之人際關係,故 沿二仁溪經台南縣與高雄縣各鄉鎮,地域性亦在無形中隨之擴大。

(二)交易行為

貨物之銷售,如以龍崎鄉居民經濟活動之生活週期視之,大致可分市場交易及村中 交易兩類。

1.市場交易行為

本處所指市場交易,是指一般鄉民將日常生活外多餘的生產物,如經濟性的作物,

鳳梨、竹筍...等,和林野採集的資源,龍眼、柴薪、野果、藥材..,及傳統的竹製器皿、

木炭等帶至市集出售。

但鄉內各地居民交易市場不一,依龍崎鄉八村居民時距較短、較頻繁之週期性而 言,西邊的土崎村、崎頂村、石 村、大坪村與「龍崎市場」關係較密切;北邊土崎村 烏樹林、觀音山聚落則與「新化大坑尾市集」生活相關;南邊的中坑村受「關廟市集」

影響較大,楠坑村則同時受到「關廟市集」及「阿蓮市集」的吸引;東邊的龍船、牛埔 村同時受到「內門市集」與「龍崎市集」的影響(見圖 2-22)。

圖 2-22 農業社會龍崎鄉民主要交易市場

而龍崎居民選擇各市集之因,則主要與各市場之易達性、性質、貨物多樣性與價格 的高低有關。本鄉由於交通不便,鄉內的物品若欲運送到其他鄉鎮之市場,或欲從其他 市場購得物品,必須花費許多的時間及勞力的成本;加上龍崎市集附近即為鄉公所、農 會、戶政事務所及派出所所在地,鄉民多半習慣至此處銷售物品後,再至各機關處理事 務,故「龍崎市集」成為龍崎鄉民普遍交易場所。

「龍崎市集」的性質多半為山林產物,如竹筍市集及龍眼、野果、林產加工(如木 炭、竹細工)的販賣;而至龍崎市集的商販,多為關廟、歸仁、永康、新化、台南、高 雄等地之中盤商,其中以關廟商人最多。農民在出售自己貨物之後,同時換購其他日常 用品。交易的對象則部分與平地商人交易,換購如白米、甘藷、魚乾、豆餅..等物資,

普遍則至龍崎街上的商家購買日常用品。

「關廟市集」則位於今日關廟鄉關廟村、山西村、與香洋村交界的關廟菜市場附近,

昔日為平原與丘陵交界的重要市集,尤其位於聯絡台南市的交通樞紐上,因此腹地廣 大,不僅能收附近鄉鎮之山產,更能廣納平原地區之農產,貨物進出量大且複雜多樣;

更以「鳳梨」市場為其特色。龍崎鄉之中坑村、楠坑村部分之村民因至「關廟市集」的 易達性較「龍崎市集」為高,加上關廟市集特殊的「鳳梨市集」特性,回程時又可以較 低廉的價格一次買齊各項物品,故與「關廟市集」的關連性反較「龍崎市集」高。

此外,內四村中的龍船村、牛埔村部分村民因至「內門市集」之易達性較「龍崎市 集」高,且少數有在內門購置田園耕作的現象,因此「內門市集」也成為居民交易的場 所之一。但由於「內門市集」並非屬於山產專賣性質,故若販賣山林產物則仍需至「龍 崎市集」,故兩村居民對此兩市集的依賴度皆高。

而楠坑村南部之村民,因至「阿蓮市集」的易達性遠較其他市集高,且「阿蓮市集」

因交通地位之故,成為山產與海產物資交換機能的中心,同時亦有「柴市」及「水果市」

之性質,(葉宛錡,2001:19、23、30)故楠坑村南部之居民更可將竹筍、龍眼等攜至 當地販售,同時也換取日常用品。

此外,土崎村北部的烏樹林、觀音山聚落一帶,由於地近新化大坑尾聚落,且「大 坑尾市集」為產地型筍市,故竹筍之販售及日用品之採買,皆以「大坑尾市集」為主。

對龍崎新市子商家而言,由於台南市商業機能高,各項貨物專門店及中盤商林立,

因此以府城為辦貨地點,與台南市之關係,遠較其他地區高。

此外,若以一年一次或兩次的週期性而言,則為「旗山市集」與「中洲」或「白沙 崙市集」。

旗山街為典型位於山麓地帶的鄉街,一直以來即為沿著下淡水溪而欲往山地丘陵區 開墾者的重要據點,更是周圍農業區的貨物交易中心,其最知名的蕃薯簽及豬隻市集,

在光復初期都還是田寮、內門、燕巢等地主要市集所在。(鍾寶珍,1992:105-106)由 於內四村居民飼養豬隻的需要,故旗山街便以其著名的「豬隻」及「甘藷簽」市場,成 為居民購買仔豬及甘藷簽的地點。

而內四村居民於大坪溪放排的終點為「中洲」或「白沙崙」市集。市場中以「竹枝」

買賣為主,買家通常為台南、高雄地區的中盤商或沿海地區的養殖漁戶及一般建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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