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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複數

第二節 三身代詞的「模糊用法」

4.2.1. 第一人稱複數

Kitagawa & Leherer(1990: 745)討論「我們」的模糊用法時,開宗明 義便指出,因為英語的「我們」就語義而言,代表的是「未經完整定義的一

個群體,而這個群體包括了說話者和一個或多個說話者以外的人,至於『以外的 人』是誰,則未言明」。因此,具指別性的「我們」係指稱「說話者和特定的一 些『他者』」,模糊用法的「我們」指稱「說話者和不確定的一群『他者』」,非 人稱用法則指稱「說話者和所有的『他者』」。

他倆以下述例子說明他們所定義的「我們」的模糊用法:

Nationawide only 7.8% of us are without a telephone at home.

Kitagawa & Leherer(1990:745)進一步解釋說,說這句話的是個美國 人,因此只有美國人在向第三者轉述這句話的時候可以繼續沿用「我們」,

而能維持原有的語義。如果轉述不是美國人,人稱代詞就必須改變。換言 之,說話者使用「我們」所傳達的信息是,他是代表自己跟一群不確定的第 三 者 發 言 。 聽 話 者 只 知 道 說 話 者 和 這 群 第 三 者 同 屬 一 個 次 團 體

(subgroup),卻無法一一指別他們的身份。而就語用的觀點而言,說話者 使用「我們」所達到的效果是,他跟那群面目不清的指稱對象是一體的。

Kitagawa & Leherer(1990:745)指出,就句法層面而言,如何區隔非 人稱和模糊用法的「我們」,往往得仰賴其謂語(predicate)成份。例如下 面這個句子中「我們」指稱的範圍就是靠謂語才能界定:

We ought to do something to reduce the bureaucracy at our university.

(not you and me personally)

(我們應該設法改善(ø/我們)大學的官僚作風)

(指的可不是你跟我個人)

漢語當中符合這項定義的語料俯拾皆是,例如:

1. 但是有的時候,我們i會發覺我們i沒辦法抓得準我們i的下一代要什麼?尤 其我們i/j現在說什麼X世代、Y世代,說老實話,我也搞不太懂 (環)

2. 外國人跟我們生活真的不一樣 (夜)

第一段談話當中總計用了四個「我們」。但仔細檢視後可以發現,前三 個「我們」和第四個「我們」的指稱對象不盡相同。前三個「我們」,就如

Kitagawa & Leherer(1990:745)所說的,透過謂語聽話者可以明白說話者 指稱的並不是「每一個人」,而是相對於「下一代」的「上一代」,也就是 說話者藉由使用「我們」所代表的那個次團體。但第四個「我們」的指稱對 象就不是那麼清晰了。這個「我們」說的是「每一個人」亦是「包含說話者 在內不特定的一群人」事實上都有可能 。

第二段談話的說話者是個到國外遊學、寄宿在寄宿家庭的台灣孩子,在 討論寄宿生活可能遭遇哪些困難時,他說了這段話。顯然,他是以「我們」

對比「外國」來表達兩個文化的差異,而說話者是「我們」的代表者。

Quirk(1985:350)事實上也作了類似的討論。他稱之為「修辭性的

『我們』」(editorial we)。他認為這種用法乃是將「國家」、「政黨」等 識為一個群體。 Kitagawa & Leherer(1990:745)則指出,三身代詞的複數 都有這種用法,只不過「我們」要表達的是「共同體」(inclusive),「他 們」要做的則是劃清界線(exclusive)。同樣地,漢語也存在許多類似的用 法,例如:「我們學校」、「我們家」等。

然而,在討論漢語人稱代詞的模糊用法時,還有一個現象是值得一談 的,那就是「同位格」(appositives)的使用。在進入討論之前,先來看以 下這個句子的中譯:

Nationawide only 7.8% of us are without a telephone at home

(?在全國,我們只有百分之七點八(的人)家裡沒有電話。)

上述例子的中譯是有一點蹩扭的,事實上,母語者在表達同樣的概念 時,較常見的說法是:

我們美國(ø/人)只有百分之七點八的人家裡沒有電話。

換言之,英語中 postmodification 式的謂語,在漢語會採取「同位格」

的形式來定義代詞所指稱的範圍,這或許可以英語是右向分枝語言(right- branching),而漢語是左向分枝語言(left-branching)來加以解釋。此外,

以同位格來定義指稱範圍並非第一人稱複數特有的現象,第二人稱複數也是 如此,例如:「我們客家人」、「你們民進黨」。至於第三人稱,雖然理論

上這樣的形式是可能存在的,但實際語料中卻未見這類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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