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句法和語義層面的討論之二 --非典範用法( non-canonical uses)
第三章討論了三身代詞和漢語學家所謂「無定代詞」的核心語義,順帶 就語義的觀點討論了「無定代詞」的非典範用法。本章將同樣由句法和語義 的角度出發,討論三身代詞的非典範用法。
就句法和語義的觀點而言,所謂人稱代詞的「非典範用法」,也就是人 稱代詞所指對象並非語義上所定義之參與者角色的用法,實則包含了指稱性
(referential)與非指稱性(non-referential)兩大類。本章所要討論的是前 者,即這類詞彙仍具有指稱功能,但指稱對象有別於語義上所定義之參與者 角色的用法。至於非指稱性的用法,因為其擔負的均為語篇和社會語用層面 的指別功能,如作為語篇指別詞(discourse deixis)、或以同位格形式出現 傳遞說話者的態度(speaker’s attitude)等,因此將留待第六章再行討論。
Quirk(1985:350)將代詞非典範的指稱性用法區分為「泛指性用法」
(generic uses)以及「特殊用法」(special uses)兩類。他指出,英語的人 稱代詞,包括第二人稱單數、三人稱單數、以及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稱複數 都存在泛指性用法(1985:353-4)。此外,他並且列舉了「we」的 「特殊 用法」,如正式書面語作者自稱的「inclusive authorial we」或「editorial we」、說話者用於自稱所屬國家、政黨等團體的「rhetorical we」以及說話 者以「我們」代替「你」的「condescending we」等。
Kitagawa & Lehrer(1990)則依指稱範疇的不同,將非典範的指稱性用 法進行分類。他們稱「指稱範圍涵蓋任何人和/或每一個人」的現象為「非 人稱用法」(impersonal uses)(1990:742),並引用 Jesperson(1909)的 理論指出「英語沒有表『泛指』的人稱代詞 事實上表達這個概念的機制是 被動語氣(passives),『我們』、『你』、『他們』和『one』,甚或是帶 有不定冠詞的實詞」(1990:740),而上述詞彙或結構的差異之處在於
「『我們』包含說話者本身,通常帶有謙遜的意味;『你』帶有濃厚的口語
風格(colloquial in tone) 事實上就是 非正式版的『one』 」。此外,
Kitagawa & Lehrer(1990:742)也主張,複數代詞可用於指稱「說話者或 者未能、或者未曾逐一確立所指對象的一個特定次團體」,並稱之為「模糊 用法」(vague uses)。他們主張,「模糊用法」必為複數,因此惟有三身 代詞的複數形式可存在這類用法。
比較 Quirk(1985)和 Kitagawa & Lehrer(1990)相關的討論後可發 現,他們的意見有同有異。其一,他們都同意人稱代詞存在「泛指性」的用 法,但 Kitagawa & Lehrer(1990)進一步將這種泛指性的用法區分為泛指眾 人的「非人稱用法」和泛指一個次團體的「模糊用法」,Quirk(1985)則 未 作 這 樣 的 區 隔 。 其 二 , 他 們 都 主 張 英 語 人 稱 代 詞 當 中 的 「 我 們 」 、
「你」、和「他們」均存在泛指性用法,且相當於「one」;但「你們」和
「他」是否可用於泛指,他們的意見顯然是分岐的。再者 Kitagawa & Lehrer
(1990:742, 753)在其前言中雖然並未談到「我」的非人稱用法,但稍後 卻舉例並花了相當的篇幅討論。換言之,他們對於英語人稱代詞當中哪些存 在泛指性的用法,看法並不一致。第三,Quirk(1985:354)指出泛指性用 法和被動語氣(passive)是可以互換的, Kitagawa & Lehrer(1990:740)
雖然也引 Jesperson(1909)的理論作同樣的主張,但並未進一步闡述。第 四 ,Quirk ( 1985 ) 對 於 三 身 代 詞 何 以 存 在 非 典 範 用 法 並 未 提 出 說 明 , Kitagawa & Lehrer ( 1990 : 739 ) 則 主 張 是 基 於 「 社 會 語 言 和 言 談 風 格
(stylistic matters)」的考量。
無論如何,他們所討論的都是英語的現象。但本章所要關注的是,
(1)漢語有哪幾個三身代詞存在泛指性的非典範用法;(2)「one」在漢 語當中相對應的詞彙,亦即漢語中正式的泛指性人稱代詞為何;(3)漢語 中相對應於英語被動語氣的機制為何;(4)漢語表「泛指」的多個人稱代 詞是否如同英語的人稱代詞般各自傳達什麼樣的言談風格。
由 於 語 料 顯 示 , 雖 然 同 樣 有 指 稱 對 象 , 但 正 如 Kitagawa & Lehrer
(1990:742)所指出的,非人稱用法與模糊用法無論就句法或語義內涵都
有所不同,因此筆者認為區分兩者有其必要。因而本文將依循 Kitagawa &
Lehrer(1990)的分類進行討論。以下先討論非人稱用法。
第一 節 非人稱 用 法(impersonal uses)
Kitagawa & Lehrer(1990:742)指出,非人稱用法指稱的對象涵蓋
「任何人 或/ 和每一 個人」 。他們 (1990:741) 引用 1986年 10月3日The Arizona Post一位劇本創作教師的談話來闡明這個論點。這位教授說:
But I have a gift for teaching…Plus, teaching fiction writing is a lot like writing.
You have to examine manuscripts, use your mind, come up with possibilities, respond to characters in situations. In a lot of ways, it’s like working on your own work.
Kitagawa ﹠Lehrer(1990:741)解釋說,教授的意思並不是讓「你」,
即他面前的這位聽話者、也就是訪問他的記者,去檢視腳本,去做這段話所 描述的那些工作。這兒的「你」指的是「任何人從事這項工作時均是如 此」,因而它的性質「與其說接近存有性數量詞(existential quantifier),不 如說近似全面性數量詞(universal quantifier)」。聽話者並無法循著語言去 找出那個「你」的身份。換言之,「你」在此是泛指,是不具指別功能的。
兩位學者稍後又列舉了「非人稱用法」在句法和語義層面的特徵如下:
1) 代表普遍性、一般性,特別是公認的真理,或說話者希望獲得共鳴的一己之 見
2) 可以無定代詞(如法文的on,英文的one)予以替代
3) 其指稱對象不得排除指別用法固有的指稱對象(例如,非人稱的『你』必包 含聽話者)
4) 帶有非人稱代詞的句子,其意涵與帶有全面性數量詞的名詞組或受上類數量 詞拘束的語言變項(variables)相仿。
5) 以間接引述句(indirect speech)轉述時,人稱代詞維持不變
( Kitagawa ﹠Lehrer, 1990:742-3, 5a-5e)
以下,本文將根據上述定義,依照第一、二、三人稱單、複數的順序一 一檢視漢語的人稱代詞是否各自存在這類用法。
4.1.1. 三身代詞的「非人 稱用法 」 4.1.1. 1. 第一人稱
a. 單數
Kitagawa ﹠Lehrer(1990:742)認為,「非人稱用法的『我』在分佈上 較『你』和『我們』有限,且主要出現在假設性的語境中」。他二人並且指 出笛卡兒的名言「我思故我在」是箇中最佳的例子。因為笛卡兒所稱的
「我」,並非單指他自己一個人。反之,透過這句話,笛卡兒所要闡明的 是,這是放諸世人皆準的真理。
王力(1959)、呂叔湘(1984)等漢語語法學家在討論第一人稱單數代 詞時,對於它的「非人稱用法」均不曾有所著墨。但語料顯示,漢語的
「我」和英語的第一人稱單數一樣都存在非人稱用法,雖然其出現比例也如 同英語一樣都相當低。筆者蒐集的語料當中只出現過兩筆。以下是其中一 例:
物質是用得完的,但是呢智慧的話用不完了。那所以呢,我i現在我什麼都 沒有的,我i什麼也沒有。那我i只是用佛的智慧來幫助自己,ψi減少煩惱來 幫助人 (不)
如果單看這段談話,很容易便會認為「什麼都沒有」、「用佛法來幫助 自己」的人就是「說話者自己」。但如果繼續往下看,並還原談話現場以及 說話者和聽話者之間的關係,便可能產生不同的解讀。例如說話者,在談話 中擔任導師角色的佛教僧侶,接著又對聽話者(信徒)說:
所以妳這一個 但是呢,ψi要用智慧去幫助人吶 (不)
從談話的第二部分可看出,僧侶乃是鼓勵聽話者「妳」要努力助人,即 便在物質上一無所有,但也可用無形的佛法智慧去助人。因此,這段談話的
「我」並非單指說話者自己,而是 Kitagawa ﹠Lehrer(1990:753)所說
的,「以『自己』為例,說明他所代表的那個世界是如何運作的」(offering himself as a role model, describing how the particular world he presents works.)
換言之,說話者是以自己為例,說明「以佛法助人」不僅「我」可行,
「你」可行,而且放諸四海眾人皆可行。因此這個「我」是不具指別性、非 人稱的用法。
然而,誠如 Quirk(1985:354)指出的,泛指性用法雖然指稱的對象不 再僅限於語義上所定義的參與者角色,但仍然保有其核心語義。 Mühläusler
& Harré (1990:92)認為說話者使用「我」來指稱自己的同時,其實不僅 為自己在時空當中進行定位,表明了自己的觀點(point of view),也同時 標記了(index)自己在社會環境中的權利義務。換言之,說話者自稱「我」
的同時,為自己在時空和社會當中同時立了座標:說話者被標記為談話內容 的權威來源,因此談話的 illocutionary 和 perlocutionary 效應與說話者是否可 信 賴 , 兩 者 之 間 是 息 息 相 關 的 。 而 這 也 可 以 說 明 ,Kitagawa ﹠ Lehrer
(1990 :753 )何 以認 為, 「我 」的 非 人稱用 法實 乃是 「以 我為 範例」
(offering himself as a role model),因而僅適用於「假設性的語篇」當中,
原因是,熟知所描述的情境、認定所言乃「公認的真理」的,不是聽話者,
而是說話者,因此說話者認為聽話者乃至眾人理當跟自己一樣。這樣的宣示 不免有點僭越、冒昧,因此多半以「假設性」作為表達的方式,以降低其冒 昧、僭越的性質。或許因為如此,第二筆語料的說話者(同一位法師)便以
「你比方說」作為開場,清楚表明這是個假設性的情境。他說:
你比方說,我i可以往東走,我i當然也可以往西走 就看一個人i怎麼做
(不)
然則,句中的兩個「我」,雖然就語義而言,就如同其後的「一個人」
一 樣 , 確 是 泛 指 所 有 的 人 , 但 說 話 者 一 開 始 並 未 以 較 客 觀 、 較 疏 離
(detached)的名詞組「一個人」來表達同樣的語義內涵,而是以「我」為 例,這可解讀為,一開始他以宗教法師的身分發言時,乃是希望以自己為典 範,拋磚引玉,讓信徒乃至所有人起而效法,因此使用「我」並不會顯得過 於自高自大,而是激勵聽者興起「有為者當若是」之心。然而,在這段談話
的後段,也就是在他以隱喻(metaphorical)的方式舉例說明行善就如行路、
處處可行之後,法師作了個結語(generalization)。此時,他不再以自己為 例 , 而 是 用 較 客 觀 、 疏 離 的 名 詞 「 一 個 人 」 來 標 示 談 話 由 描 述
(description)轉換到了普遍原則的宣示(generalization)。在此可看到代詞 和名詞的分工如何標示語篇前景(foreground)與後景(background)的轉 換 , 也 標 示 說 話 者 語 氣 (voice ) 的 轉 換 : 由 親 近 ( local ) 而 疏 離
(detached)。而誠如 Mühläusler & Harré(1990:195-6)所指出的,人稱 代詞的轉換事實上也涉及社會和邏輯框架(social and logic frames)的轉換,
具體地說,就是客觀性(objectication)增強了,因為說話者使用名詞或無定 代詞的同時「也脫離了個人經驗的限制 因而顯得疏離(insulated)」。
然而不同於「你」和「我們」這兩個同樣存在泛指性指稱功能、也同樣 如 Kitagawa ﹠Lehrer(1990:753)所說可以「one」替代的代詞,「我」但 若以非人稱用法的第五項特徵「以間接引述句(indirect speech)轉述時,人 稱代詞維持不變」加以檢視,就不免出現爭議。試比較以下二例:
1. 那所以呢,我i現在我什麼都沒有的,我i什麼也沒有。那我i只是用佛的智 慧來幫助自己,ψi減少煩惱來幫助人
1’法師說?他/我i現在什麼都沒有的,?他/我i什麼也沒有。那他/我i只是用佛 的智慧來幫助ψi自己
換言之,若以間接語氣轉述而不更改人稱,則轉述句中的「我」就可能 會喪失它「泛指」的特性,而變成「定指」說話者了;至少是「泛指」抑是
「定指」,兩者間的分界是模糊的。也因此,這個「我」是否具指別性其實 並不明確。雖然 Kitagawa ﹠Lehrer(1990:753)對此並未深入討論,但這 應當可以說明在轉述句中,何以可能出現「我」或「他」兩種解讀。或許是 基於同樣的原因,Biq(1991:310-311)在討論漢語人稱代詞「你」時,便 將「非人稱用法」進一步細分為「非人稱」和「戲劇」(dramatic use)兩 類。
她認為「非人稱」和「戲劇」兩者的差異往往不是那麼涇渭分明。而所 謂「戲劇」用法之所以出現,部份是緣於整個語篇的參考框架(frame of
reference)從言談情境(discourse situation)轉移至所描繪的情境(described situation):說話者暫時放棄自己的觀點(point of view), 直接粉墨登場,
化身為(impersonalize)所描繪的情境(described situation)當中的某個角 色,如「他可以覺得,『反正我也得分糧食』22,他就不好好幹活」。而在 扮演「我」的同時,說話者也仿彿與描繪情境中的「你」對話。因此,說話 者以自己為例與聽話者對話,也可視為轉換參考框架,就如同書面篇章當中 的引述(quoted speech),此時的「我」和「你」都是不具指別功能的。換 言之,說話者究竟是以一己為例,說明同樣的狀況放諸世人皆然,抑是轉換 參考架構,化身描述情境當中的角色,這兩者有時並不容易區隔。然則,以
「我」為例,意指「眾人」的用法存在漢語當中,卻是無庸置疑的。
b. 第一人稱複數
雖然包括王力(1959)、呂叔湘(1984)和劉月華(2000)在內的漢語 語法學家都不曾討論這個現象, 但口語語料確實存在以第一人稱複數泛指
「說話者和聽話者在內所有的人」的例子。例如:
我們i要接受核能發電,或是我們i不要接受一個核能發電,它絕對不是一個 黑跟白之間的問題。那環境教育中有很多的議題,會讓我們i去思考怎麼從 不同中去求取一個可能性,也就是你i要買什麼東西的時候,你i也會思考你 的錢是不是今天用光 (環)
這段談話當中的「我們」指的並非僅是說話者在內特定的一群人,而是 和同一段談話稍後的「你」一樣,都是非人稱用法,泛指「所有的人/每一 個人」,因為說話者談的是放諸世人皆準的準則,並非僅針對特定聽話者的 呼籲。換言之,這呼應了 Kitagawa & Lehrer (1990:748)的主張,認為非 人稱用法一般而言用於表達「『普遍的事實』(generalization)或者『真理 或道德教訓』(truism or moral)23」。
22 雙引號為筆者所加。
23 但漢語基於語體的差異,一般不以「我們」表達「道德教訓」。詳見本章稍後的討論。
然則漢語口語使用「我們」非人稱用法的比率並不高。以筆者所收集的 語料而言,僅出現4例,且都是演講或訪談當中的「面稱」(address)形 式。然而此時的「我們」究竟指「你們聽眾與我」抑是「泛指眾人」,界線 並非是絕對的。其原因或許便是 Műhlhäusler & Harré(1990:174)所言,
「我們」真正的本義指的是「包含說話者在內的一群人」,也就是說,說話 者使用「我們」時,扮演的乃是「代所屬團體發聲」的角色,因此說話者所 界定的「所屬團體」究竟有多寬廣,箇中的範圍其實並非如同我們平時想像 得那麼明確。
Műhlhäusler & Harré(1990:174)認為,說話者擺出代言的姿態,主要 的 目 的 在 於 「 營 造 大 團 結 和 拉 攏 關 係 」 (social bonding aspect & the establishment of solidarity)。他們舉「我們」的「指示性用法」(directive use)為例,主張說話者要想讓聽話者做一件事時可能會說「我們」,如
「我們挪一挪,好不好?」,而不說「你挪一挪」,即便這個「我們」並不 包括說話者,但說話者為了表示同一陣線,拉攏關係,還是會選用「我 們」。而這都是因為「我們」感同身受(empathy) 的言外之意使然。
或許因為如此,漢語「我們」的非人稱用法雖用於說明「普遍的事 實」,如「孩子就是有他基本的需求嘛 我們必須尊重他的需求」(但由於 這是一場演講,「我們」是否為面稱,指的是「你們聽眾與我」,還是「所 有的人」,其實可有不同的解讀),但卻未見出現於著重說話者權威的「道 德教訓或真理」當中。
反之,語料顯示,泛指性的「我們」和「零形式」顯然是分工的。相較 於「我們」(以及下一節所要討論的「你」),漢語的「零形式」可能是較 權威、較正式的一個選擇。換言之,若將「正式」和「非正式」語體視為一 條連續線,那麼「我們」和「你」的分佈當是在非正式的一端,「零形式」
則接近「正式」的一端。以下的討論可望進一步支持這項觀點。
「我們」、被動語氣與零形式
在討論零形式與「我們」的分工之前,筆者擬先檢視「我們」與「被動 語氣」的差異。之所以討論這兩者的關係乃是緣於 Quirk(1985:354)主 張,英語中全面泛指性(fully generic sense)、也就是指稱「全體人類」
(the whole human race)的「we」和「未確指施事的被動語氣」(passive sentence with unspecified agent)是可以互換的。他的例子是:
We now know that the earth is round. (現在我們都知道地球是圓的)
=It is now known that the earth is round.
(*現在被我們知道地球是圓的)
但上述例子英漢對譯後卻可看出,英語當中合語法的被動句,譯為漢語 卻成了病句。也就是說,與英語被動句相對應的漢語句式並不一定是被動語 氣。究其原因乃是因為漢語和英語的被動形式24,無論在句法和語義方面都 存在相當的差異。
陳紋慧(2003:87)指出,就句法結構而言,「英語的主動式和被動式 是相對應的,但漢語中與被動式相對應的主動式並不是『主-動-賓』的結 構,而是『把字句』」。她認為英語的被動形式與主動形式是相對應的,只 不過前者的重點在於「受事(patient)發生了什麼事」,後者的重點在於
「施事(agent)做了什麼」。然而雖然中性義的漢語被動句,如「他被選為 總統」有日漸增多的趨勢,但一般而言漢語的被動句仍以帶有貶義或褒義為 大宗,迥異於純然為主動式對應形式的英語被動句式。其後陳(2003:93)
又指出,漢語「是 的」句式,如「《北京人》是曹禹寫的」,在英譯中也 可能以被動形式出現。
以上述「It is now known that the earth is round」而言,其漢譯若由「被 動」、「把字句」以及「『是..的』結構」當中三擇一,那麼「『是 的』
24 龔千炎(1980)將漢語句子區分為「以施事為主語」的主動式,以及「以受事為主語」的被動 式,並且進一步將「被動式」區分為帶有被動形式標記的「被字句」以及無被動形式,即劉月華
(1989)所稱的「意義被動」兩類。本文從陳紋慧(2003)對漢語被動句的討論,僅觀察帶有被 動形式標記的「被字句」。
結構」當是較恰當的選擇,如「地球是圓的是每個人25都知道的(事)」。
然而,這樣的漢譯與其英語的原義,所傳遞的信息是否是相等則不無討論的 空間。
其次要考慮到的是語體的差異。漢語書面語中雖然也存在「外灘被人們 稱為20世紀的精彩發展地」這類表「普遍事實」的被動形式,但一般而言,
口語語料當中以被動形式表達「泛指」的相當少。筆者所收集的語料只出現 過一例,如「現在老歌都愈來愈被大家重視」(夜),其餘被動式的例子施 事者都非泛指性的。這個現象再度證明英、漢語的被動形式本質上是有相當 差異的。
Traugott & Dasher(2005:20-21)主張,「名物化」(nominalization)
和「被動語氣」這兩種句法形式是英語表達「客觀性」的典型工具。這些句 法 形 式 讓 說 話 者 的 觀 點 不 致 一 清 二 楚 地 透 過 語 言 的 編 碼 (explicitly encoded)展露出來;所謂「散文的經典之作」講究的便是實事求是,「寫 作者是隱形的」(invisible writer)。說話者/寫作者之所以選擇這樣一個在 言語間讓自己的觀點(point of view)消失於無形的語言結構,乃是為了強 調自己言談的客觀性。Traugott & Dasher(2005:20-21)進一步指出,「客 觀」與「主觀」語言形式的選用和社會角色(social role)有著密切的關連,
例如「權威地位」(positions of authority)便是其中一項重要的考量。印歐 語言的使用者若要聽話者注意到自己的權威時,便會採用「客觀」的語言結 構,若說話者不具權威,或不希望聽話者注意到自己權力的一面,便傾向使 用「主觀」的語言形式。也因此,自十七世紀以降,被動語氣便成為科學報 告最常採用的形式,「無施事被動」(agentless passive),更是科學寫作的 圭臬 。
Quirk(1985:167)討論英語被動式時指出,事實上被動式也有所謂
「原型」(prototype)。易言之,同為被動形式,仍可區分為較貼近「原 型」的典型被動句式,以及僅擁有「原型」部份屬性的非典型被動句式;他
25在此「每 個 人 」可依語體的不同分別選用「大家/我們/你/人們」。詳見4.1.4有關互換性 的討論。
稱之為「漸層分佈」(gradient)。他認為〔受事+be+Past Particle+by+施 事〕,如「This violin was made by my father」乃是所謂「理想的被動形 式」,它的特徵在於可以立刻找到對應的主動式。但他的分類也顯示,並非 所有的英語被動句式當中施事都是隱形的。
Quirk(1985:167)將英語的被動句式分為八類,其中第四類他稱為
「無施事被動」(agentless passive)。他以「This difficulty can be avoided」
(1985:168)作為「無施事被動」的例子,主張這一類的結構並未言明施 事者,因此若要將此被動句式轉換成相對應的主動語氣(Quirk 認為,所有 的被動句式都是由主動句而來,因此必存在一個相對應的主動句),很難決 定主動句當中的施事為何。陳紋慧(2003:102)則主張,這類句式之所以 省略施事,乃是因為「無須說出、不願說出、無從說出或由上下文已知或聽 說者共有的知識背景,決定因素在於語境和說話者的表達意向。」
本文第三章討論漢語零代詞時曾引用呂叔湘(1986)和張黛琪(2004)
的相關討論指出,「無須說出」、「無從說出」、「由上下文已知」以及
「聽說者共有的知識背景」,就指稱和指別的角度而言代表著不同的意義。
而所謂「真理或道德教訓」因為是關係到每一個/所有人的,因此所要關注 的乃是施事者為「泛指眾人」(即 by everybody)的情境。然而,這樣的情 境在英語當中往往被認為「無須說出」而被省略,但若譯為漢語「是 的」
結構後,施事者卻是不可省略的。
然而,「地球是圓的是人人都知道的(事)」無論在之後加入「人 人」、「我們」或「大家」乃至「人們」,雖然在語義上都是「泛指眾 人」,但就「主觀性」(subjectivity) 的觀點而言,說話者仍會依選用的代 詞不同,而透露出一己的觀點,只不過正式程度不同,傳遞的社會語用訊息 也有所不同罷了。換言之,相較於英語的無施事被動,漢語「『是 的』結 構」所傳遞的信息其「權威」、「客觀」程度顯然不同於英語的被動形式,
因為它所選用的人稱代詞還是會透露說話者的態度。
反之,漢語的語言形式當中,擔負「客觀、權威」角色的往往是零形 式,因為說話者在選用零形式的同時,就如 Műhlhäusler & Harré (1990:
196)所說的,「與其說是在強化客觀性,倒不如說是幫說話者隱藏自己的 主觀」,因而與英語的被動語氣一樣,都未透露說話者的態度。以下這段談 話當中人稱詞的轉換便是一個相當好的例子26:
(1)你把真實的環境裡面,透過了老師數位影像的抓取,然後ψ在課堂中 進行,對學校周遭的捷運的施工所產生的問題,學生去進行觀察,在相關的 課程裡面,ψ用語文的表達、ψ用科學的符號,ψ用互動的溝通,這ψ都有 機會。(2)所以ψ在環境中進行教育,這是環境教育第一個期盼。第二個 是ψ學習有關環境的事物,那這個部分是到第二個階層了。(3)第二個階 層就是說,當你在環境中 (環)
這段談話基本上可分為三個段落。第一段是由「你」帶出的一個話題 鏈,說明環境教育實務上該如何操作。但這個「你」並非指這場演講現場觀 眾當中的任何人,而是泛指從事這項工作的任何人。至於第二段很顯然已脫 離實務方法論的敘述,而是討論「期盼」,也就是所謂的「道德教訓」。此 時,說話者不再使用「你」,而改用「零形式」,直到要討論第二階段運作 的細節,也就是開始另一段操作實務的描述時,又改回了第二人稱單數。
換言之,就整個語篇的架構觀之,「你」所擔負的功能乃是「例舉」,
而「零代詞」所帶出的話題鏈所承擔的則是「generalization」,或者也可換 個角度說,「你」的作用是「支持」(support)「零代詞」所傳遞的立場
(position)。但這個「立場」其實是說話者自己個人的主觀意思,是他個人 的立場,只不過在使用「零代詞」的同時,說話者營造了「這是一個普遍原 則」的印象,Műhlhäusler & Harré (1990:196)引述 Heidegger(1986:
113ff)的理論指出,這種隱藏個人主觀性語言使用,其目的乃是在於降低說 話者的責任,不突顯說話者自我(reduce individuality)。本文第五章由禮貌 原則所作的討論也顯示,當說話者不願正面承擔言談的責任時,往往會藉助 客觀、權威的語言,營造普遍化的印象。由此可見語言的使用在每個層面都 存在互動:當說話者由敘述轉而表達道德教誨時,就篇章的角度而言,會涉
26這段談話當中說話者交替使用「零形式」和「你」,但筆者未發現「零形式」和「我 們」交互使用的例子,雖然理論上它是可能存在的。
及前後兩個語言單位功能上的轉變,就社會語用的觀點而言,會涉及傷害面 子與否的考量,因此,就語言形式而言選擇不顯露個人色彩,全為客觀的語 言乃是達到上述目標的必要手段。
換言之,就如同上一節討論的「我」之於「名詞」,「你」傳遞的是說 話者親身的經驗,而這個經驗也適用於「聽話者你」,但「零代詞」所傳遞 的則是脫離個人經驗限制的通則,因而「你、我、我們」與「零代詞」會在 言談中分工,在語篇中承擔不同的功能。
關於人稱代詞泛指性用法和「零形式」的分工,下一節將進一步討論。
之所以將泛指性的「你」和「零形式」一起討論,是因為,如上述例子所顯 示的,這兩者交替使用,在口語語料中分別擔任「敘述」與「道德教訓」任 務的情形最為普遍,也應該就是最典型的分工模式。換言之,本文主張,漢 語當中表「客觀性」的機制並非如同英語般是使用被動式,而是採用零形式 的主語。而「我們」和「零形式」以及以下要討論的「你」確實在「泛指眾 人」這個語義範躊內是會因著說話者想要傳遞的正式/客觀程度不同而出現 分工的。但在進一步討論之前,本文將先討論第二人稱單數的非人稱用法。
4.1.1. 2. 第二人稱
a. 第二人稱單數、「人」與「零形式」
雖然漢語語言學家如王力(1959)等對於第二人稱單數「你」的非人稱 用法同樣並未有所著墨,但 Biq(1991)卻由語義、語篇和語用三個層面完 整地討論了漢語人稱代詞「你」的各種典範和非典範用法。
她指出,所謂第二人稱單數「你」的非人稱用法指的便是「『你』在非 正式言談(casual speech)中替代無定代詞(indefinite pronoun)的現象」
(1991:309)。這也呼應了Kitagawa & Lehrer(1990)所稱的,「你」是 非正式版的「one」。Biq (1991:309)引用一段關於中國赤腳醫生的談話 來說明自己的觀點27:
27原文為漢語拼音,在此改寫為漢字。
在中國,它不像,不像美國,這樣兒一套,你1不需這個,呃,是吧,多少 幾百門功課都會:拉丁文等等,都念通了,你2才有資格當一個醫生,比如 說你3這個人不會別的,但是會一些很基本的這個,呃,衛生知識,會接 生,那麼你4就可以做為一個接生的醫生,是不是?你5並不需要知道這個心 臟病,或者是其它的東西,是不是? 所以你6要把每一個人都能訓練得所 有的病都能治,實際上是一種浪費。
Biq(1991:310)解釋說,這段文字當中的第一和第二個「你」,指的 是「美國醫學教育體系當中不特定的個人」(an indefinite person in the American medical education system);第三到第五個「你」指的是「不特定 的一位中國赤腳醫生」;最後一個「你」指的則是「中國醫學教育體系當中 的任何一位決策者」。但上述談話中的「你」雖然各自有指稱的對象(但無 法指別特定的人),但說話者真正所要表述的重點是,無論你、我、他當中 的任何一個人處在同樣的狀況下,情況都是一樣的:任何人到了中國都不需 要學習幾百門功課,也不需要會別的東西,這個人只要懂特定的醫學技術,
例如接生,在中國都可以當醫生。而無論任何人擔任訓練中國醫生的工作,
這個人也都不需要把醫學院的學生訓練得樣樣精通。換言之,說話者使用
「你」時,指的並不是眼前的談話對象,而是在陳述一項普遍的事實,而這 個事實也適用於聽話者和說話者。
Biq(1991)在這篇論文中僅指出「你」的非人稱用法多用於非正式的 言談,但並未進一步討論其與語體的關係,也就是說,她並未討論到漢語母 語者在什麼狀況下會使用這樣的表達方式。但語料顯示,非人稱用法的
「你」只出現在口語中,且都是作為面稱,即說話者面對一個或多個聽話 者、甚至是對想像的聽眾(assumed audience)談話時使用。換言之,它只能 是面稱,並不會出現在指稱的形式當中,而這也說明了「*地球是圓的是你 知道的事」何以是個病句。
Kitagawa & Lehrer(1990:48)則針對英語第二人稱單數的語用特性作 了一番討論。他二人引用 Laberge & Sankoff(1979)的研究指出,就語用的 觀點而言,英語使用非人稱的「你」主要是為了達到兩項功能:其一為「闡
明道德教訓或真理」(formulation of morals or truism),其次是「情境嵌 入」(situational insertion)。其後 Kitagawa & Lehrer(1990:750)又引用 Goldsmith & Woisetschlaeger(1982)的論述指出,非人稱用法的「你」還有 在「直播劇」(Live Drama)當中作為 punch line 的功能,然則這三種功能 雖 然 略 有 差 異 , 但 其 共 通 之 處 在 於 它 們 所 陳 述 的 都 是 Goldsmith &
Woisetschlaeger(1982)所謂的「結構式知識」(structural knowledge),也 就是「只有內行人能(以簡單現在式)說出的常規(routine)」。在進一步 討論漢語的相對應的現象之前,先分別簡述這三項功能:
(1) 闡明道德教訓或真理
Kitagawa & Lehrer(1990:744)認為說話者以內行人的姿態出現, 使 用非人稱的「你」來表達他所認為的「常規」,所達到的第一種功能便是闡 明(至少是說話者本身所認為的)道德教訓或普遍的真理。例如:
1. Two hundred years ago, you used to go into the forest when you wanted firewood for yourself.
(兩百年前你i要燒柴就得ψi自己到森林裡去(砍柴))
2. You kill yourself to raise your kids properly, and guess what happens.
(你賣了老命把孩子拉拔大,結果又怎樣呢?)
(2) 情境嵌入
說話者使用「你」的同時,讓自己融入更為廣大的群眾當中,並且在言 談當中把自身的經驗當作人人都無可避免的事。但這種用法的句法特徵是,
敘述經驗的時候,說話者可能使用過去式、現在式、乃至現在進行式,但說 話者在強調「不獨你、我,人人如此」時,則轉為簡單現在式。例如:
Yesterday, we went to Sabino Canyon. And I was talking with this guy who happened to drop in on us. And all of a sudden he began to get agitated, and he swung at me. You react instinctively at a time like that. I hit him back.
(昨天我們去沙賓諾峽谷。我跟路上碰到的一個人說話的時候,他忽然抓 狂,揮拳朝我打來。這種時候你自然而然會有這種反應。我立刻打了回 去。)
(3) 「直播劇」
「直播劇」乃是情境嵌入的一個次分類,其特徵在於描述情境時都使用 進行式,宛若在搭建一齣迷你劇的場景(背景),但到了重頭戲(即「解決 之道」(resolution)或「事件的轉折」(turn of the event))時,這個部份 便轉為簡單現在式。例如:
You’re going down the highway, you’re having a wonderful time, singing a song and suddenly – You get into an argument.
(你正在高速公路上,開開心心地哼著歌,忽然間 – 你捲入了一場紛爭)
但觀察漢語母語者的口語語料可以發現,非人稱用法的「你」在漢語中 的分佈有別於英語的第二人稱單數代詞。由於漢語並不像英語一樣,有明顯 的時態標誌,因此在漢語的敘述當中,並不容易看出時態的轉換,也就是 說,漢語語料當中並未出現「情境嵌入」和「直播劇」這兩類用法,至少它 們的表現並不像英語那麼清晰。
以「情境嵌入」為例, 雖然漢譯後「這種時候你自然而然會有這種反 應」也還是合語法的句子,但這個「你」究竟是說話者轉換參考框架,直接 對聽話者說「你自己也當是如此」,或是指「換了你在內的任何人都是這樣 的」的泛指性用法就可能有不同的解讀。也或許因為如此,Biq(1991:
311-2)認為「非人稱用法」和「戲劇用法」的區別並非是涇渭分明的。其 次,「直播劇」的例子漢譯後並無法保有英語句中由進行態轉換到簡單現在 式「punch line」的效果。對漢語母語者來說「你捲入了一場戰爭」充其量不 過是敘事的延續,因為誠如之前的討論所顯示的,漢語標示前後景轉換的工 具,不在於時態,而在與「代詞、名詞和零代詞」之間的轉換。也就是說,
英語語言學家認為,「你」的非人稱用法會因著使用的時態由進行/過去式
轉為簡單現在式而達到闡述「施之眾人皆準的真理」或「戲劇高潮」的效 應,在漢語中是不存在的。
反之,筆者蒐集的語料顯示,漢語當中「你」的非人稱用法,百分之百 都是用於陳述說話者所認為的普遍事實或原則,例如:
1. 這很多理念,基本理念就是心理的一個問題。心裡不平靜的話,你很容易 把這個發洩放在別人的身上 (不)
2. 有時侯人家對你好,你就大大方方地收下來吧 (夜)
然則,和英語一樣,「你」的非人稱用法由於所傳遞的是說話者認為是 真理或普遍的事實,因此說話者多半是具有某種程度權威的人,例如上述例 子當中例(1)擔任開示角色的佛教法師,或例(2)隔空和聽眾交流的廣播 節目主持人。但同時要指出的是,如同 Műhlhäusler & Harré (1990:195- 6)所言,在公開的談話中,使用「我們」和「你」作為泛指的機率是比無 定代詞來得高,雖然就語義的層面而言,它們是近似的,因為一般人的談話 所要討論的是切身的經驗,營造的是親近的關係,而非權威。呼應這項理論 的是,筆者蒐集的語料中這類結構出現頻率最高的是一位教授對中學教師的 演講。例如教授說:
所以在學校裡頭,ψ 踏出第一步,那很可能是在環境中進行教育這個部 分,其實是很重要的。那你i不一定說要塑造或是促成學生正向的環境行為 產生,但是起碼知識的獲得的歷程是在真實的環境中獲得的時候,他的印 象是深刻的。所以在環境中進行教育幾乎是學校可以做的,只要你i做到 了,這也是環境教育。
這段談話中,教授首先以「零形式」說明「在環境中進行教育」的重要 性「你」,繼之以「你」進一步說明何以教師在學校進行相關教育如此重 要。在此,因為教授是面對為數眾多的中學教師發表演說的,因此「你」必 然不是指任何單一的聽話者,而是「每一個人」(倘若教授選擇使用「你 們」,由於「們」的定指性,那麼便是定指聽眾群了)。換言之,教授所要 闡述的是他所認為的普遍真理,而不是只適用於特定的任何一個人。
但誠如上文的討論所顯示的,同樣表達普遍性,說話者可以選用的人稱 代詞並非只有「你」。 Mühlhäusler & Harré(1990:132)認為,說話者選 用人稱代詞時考量的因素非常多,包括社會階級和地位、職位、世代、正式
(非正式)的程度、是公開言論或私下的談話、雙方的親密程度、社會距 離、情緒是否高亢等。說話者會考量這種種因素,選擇就當中任何一個因素 而言「有標」(marked)的人稱代詞來傳遞信息。
Mühlhäusler & Harré(1990:133)討論英語第二人稱代詞時指出,不同 於法語等歐洲語言存在「vous/tu」這類敬語與非敬語的分工,英語第二人稱 的使用是沒有分別性的(indiscriminate)。但漢語的第二人稱卻存在「您/
你」分工的現象。因此,說話者選用「你」,所要展現的是「我們的社會地 位是平等的」(social equals),因此,若以 Brown & Gilman(1970)所主 張 的 , 人 稱 代 詞 的 選 用 不 外 考 量 「 權 力 」 (power ) 和 「 親 和 」
(solidarity)兩大主軸,那麼說話者選用「你」顯然意在營造「親和感」而 非展現權力。或許正因為如此, Biq(1991:310)認為,泛指性第二人稱單 數營造出一種生動(vividness)、親密無間(immediacy)的修辭效果,讓聽 話產生「同舟共濟」(camaraderie)的感覺,因為說話者使用第二人稱單數 代詞的同時,儼然指派聽話者在整個對話中擔任一個重要的角色,分享了說 話者的觀點,也因而具有拉攏聽話者的功能。
由於說話者使用「你」旨在營造親近互動的氛圍,因而語料顯示,漢語 非人稱用法的「你」多半出現在演說等有聽眾或如電視訪談或廣播節目之類 有著假設性聽眾群(assumed audience)的語篇中,用於傳遞說話者認為是普 遍事實的訊息內容。但它在傳遞信息的同時,也同時希望拉近與聽話者的距 離,營造親近感因此,它並不會被用於表達以「客觀權威」為主要訴求的道 德教訓(moral)當中。因為正如 Műhlhäusler & Harré (1990:196)所指出 的,「我們」和「你」固然有相似之處,但彼此之間並非簡單的替代關係,
因為「『我們』和『你』指稱的是直接的經驗(local experience)、直接的 社 會 關 係(local social relationship ) 、直 接 的 常態 性 的安 排 ( immediate normative arrangements),而且聽、說者之間是存在個人情誼的(bounded
by the personal)」,反之,無定代詞則是冷靜而疏離的。筆者所收集的語料 也印證了這樣的傾向。換言之,Quirk(1985:354)主張,「泛指性的
『你 』是典型的『one』的非正式版本」,漢語語料則顯示,「你」 以及
「人」和 「零形式」之間也存在類似的分工關係。例如,在漢語中,呈現 道德教訓的往往是「人」或「零形式」。以下是兩個典型的例子:
1. 人跟人之間的緣,會是很奇妙很特別 (夜)
2. 人要文明,絕對不要有暴力。ψ自己可以忍受,ψ可以原諒、原諒人,但 是呢,ψ原諒的同時,ψ一定要有慈悲對方 (不)
這也說明了以下這個學習者的句子,雖然是否為病句仍有討論的空間,
但母語者聽起來不免覺得蹩扭:
?夫妻結婚的時候,他們應該互相愛,萬萬別要轉變他們的性情。
(哥大學生例句,2005)
事實上,對母語者而言,句中的兩個「他們」都是餘贅,是不必要的,
因為母語者在陳述一項他所認為的真理,甚或是道德教訓時,用的是「零形 式」。人稱代詞的使用反而減弱了這個道德教訓的力道。而這也可以解釋何 以部份廣告主會採用「零形式」的廣告詞,藉以營造一種權威、無可駁斥的 氣勢,如:
Escape 2300,ψ1月付2300,ψ1並享零利率。笑CC專案ψ2實施中
綜合以上的討論可發現,「你」確是「one 」的非正式版本。然而因著 它面稱的本質,即使是用於泛指,說話者仍營造出與聽話者對話的柔性氛 圍,因此它並不會被用說話者展現權威的言談當中。反之,擔負權威剛性角 色的則是「零形式」和「人」。
第二人稱單數代詞在口語語料泛指性的用法當中出現的頻率是最高的,
但因為英語也有相對應的現象,因此學習者一般而言都可以理解。對學習者 而言,難的是「零形式」和「人」的概念。關於這一點,本文將在下一節討 論模糊用法時進一步檢視。
b. 第二人稱複數
雖然 Quirk (1985:353)主張「每個人稱的複數都可有泛指的功能,
指稱『眾人』(people in general)」,但語料顯示,漢語的人稱代詞「你 們」並不會用於泛指眾人。反之,語料中的漢語的第二人稱複數幾乎全數是 定指性用法,只有一例是「指稱一個特定的群體,只不過說話者並未或無從識別 群體組成分子的身分」,如「沒想到你 們 那 個 馬 英 九真 的 玩 起真 的 來 了」
( 台 ) , 也就是 Kitagawa & Lehrer(1990:742)所稱的「模糊用法」
(「模糊用法」相關討論見本章第二節)。
換言之,漢語的語料事實上呼應了 Kitagawa & Lehrer(1990:744)所 稱「非人稱用法的『你』就數量而言是單數」的主張,與非人稱用法的數量 特徵(number features)正相呼應。而這也再度證明,漢語詞綴「們」不僅 表複數,更是定指標記。
4.1.1. 3. 第三人稱
a. 第三人稱單數
對於第三人稱單數是否存在非人稱用法,Kitagawas & Lehrer(1990)和 Quirk(1985)再度意見相左。 Kitagawas & Lehrer(1990:746)認為,因 為第三人稱是將說話者及聽話者排除在外,因此「雖然可能存在模糊用法,卻 絕不可能出現非人稱用法」。然則 Quirk(1985:353)卻主張,在正常情況 下(in the normal way) 第三人稱單數是可以用於「前指」(cataphoric )或
「回指」(anaphoric)泛指性的名詞詞組。他舉的例子是:
Ever since he found a need to communicate, man has been the speaking animal
(1.?打從他發現溝通這項需求之後,人就成了說話的動物)28
(1’ 打從人發現溝通這項需求之後,他就成了說話的動物)
28 中文為筆者所譯。
第一個句子的漢譯有些蹩扭,原因是漢語當中的「他」只能回指不能前 指 。 這 是 因 為 漢 語 的 信 息 是 「 從 有 定 到 無 定 」 (from definite to indefinite),因此,若「他」先於所指代的「人」出現,漢語會將之解讀為 回指這個句子之外的先行詞。這一點是有別於英語「he」的泛指性用法的。
觀察漢語母語者的語料可發現,第三人稱單數泛指眾人的例子雖然不 多,只出現過一例,但事實上是存在的。如:
當然衣服的裝飾作用還不只在於美,在於吸引異性。人i還利用服裝來表明 他的身份和地位。 (《人在紐約》)
這個例子也顯示,照應詞「他」回指泛指性的名詞時,先行詞僅能是
「人」(human beings)。倘若如 Quirk(1985:353)所主張的,先行詞為 名 詞 詞 組 , 如 下 例 中 的 「 勞 工 」 或 「 老 闆 」 , 也 就 是 指 稱 一 個 次 團 體
(subgroup),即 Kitagawa & Lehrer(1990:742 )所定義的「模糊用 法」,則其照應詞便可能出現「他」和「他們」交替使用的現象。 Brown &
Yule(1983:217)指出,這是因為說話者有時以單數「他」指「這類人當 中的一個典型」,有時又將這個次團體視為一個群體。例如:
對勞工i來說,如果中途他們i轉換公司,到比較小的企業去,那他i的保險應 該怎麼繼續下去呢?
有些老闆i假設需要對員工好一點,他i可以提撥超過6%
第一個例子很清楚地呼應了 Brown & Yule(1983:217)的主張:說話 者分別以單、複數回指「勞工」這個次團體。第二個例子更是明確地印證第 三人稱單數可用於回指一個次團體,即便這個次團體「老闆」已為「有些」
所修飾,但只要它仍是個不確指的複數概念,單、複數交替使用在口語中仍 是常見的。
Brown & Yule(1983:217)認為,使用「單數」或「複數」照應詞,
反映的是說話者不同的觀點(perspective)。漢語語料中,模糊用法的照應 詞單、複數交替使用的現象十分普遍。有關「模糊用法」的相關討論,詳見
下一節。在此本文所要關注的是,若先行詞為「人」,也就是回指的「他」
為非人稱用法時,就不存在單複數交替使用的空間了。如:
?當然衣服的裝飾作用還不只在於美,在於吸引異性。人i還利用服裝來表 明他們i的身份和地位
反之,母語者會以「人們」作為「他們」的先行詞,如:
當然衣服的裝飾作用還不只在於美,在於吸引異性。人們i還利用服裝來表 明他們i的身份和地位
這再度印證了漢語詞綴「們」是個定指/特指標記,「人們」指的是
「不特定的一群人」而非「很多個人」,也就是說,英語的「people」作為
「human beings」這個義項時,它的漢譯並非「人們」,而是「人」,因為 漢語表數量的機制不在複數詞綴,而在名詞之前的數量詞;反之,唯有
「people」作為「human beings making up a group or assembly or linked by a common interest」這個義項時,其漢譯方是「人們」。而這顯然也是許多學 習者常出現偏誤的地方,如「*人說德川家康非常有耐心,因為他六十歲終於實 現了他的夢想-當日本的領導」。
「們」的定指功能與模糊用法有著密切的關連,因此下一段筆者將深入 討論。
b. 第三人稱複數
關於第三人稱複數代詞,Kitagawa & Lehrer(1990:746)依然認為
「他們」僅可能有模糊用法,指稱「某個無名的施事群體(some anonymous group-agent)」,Quirk(1985:353-4)則認為「they」可以泛指眾人,他的 例子是:
They say it’s going to snow today. (他們說今天會下雨)
Quirk(1985:354 )進 一步解 釋說 ,泛 指性的 「他們 」和 泛指性 的
「你」一樣,在語體上都是非正式的,而且也或多或少保有作為人稱代詞的 核心語義。由於第三人稱代詞的指稱範圍是將說話者和聽話者排除在外,因
此它往往以一種含蓄的方式指稱操控一般小市民生活當中的神秘力量,例如
「官方」(the authorities)、媒體、政府等。
但漢語語料顯然未能呼應 Quirk(1985:354)的論點。其一,漢語使用
「他們」的時機,就如 Kitagawa & Lehrer(1990:746)討論第三人稱複數 代詞所指出的,若非定指,就是模糊用法。「They say it’s going to snow today(他們說今天會下雨)」當中的「他們」,因為沒有可依附的座標
(without any anchoring)基本上會被視為具有指別(或是照應)功能的用 法。但更多時候,在有可依附的座標(with anchoring)的情況下,「他們」
是用於特指,指稱「未曾、或無法確立身份、特定的一個群體,而說話者也 不甚在乎指稱對象確切的身份」。 Kitagawa & Lehrer(1990:746)稱之為
「模糊用法」。
有關模糊用法的相關討論,詳見下一節。本節的討論將僅止於確認「他 們」並無非人稱用法,而「他們」在沒有座標可依附的情況下所以會被視為 定指,因而具有指別的功能,其原因可能是,正如 Chen(2005:122-3)所 指出的,「們」與其說是「複數詞綴」,不如說是「定指標記」來得精準。
Chen (2005:123) 比較下述例子來支持他的論點:
(1) a. 學生來了。
b. 學生們來了。
(2) a. ?來了學生們。
a’?有學生們來了。
b. 來了學生。
b’. 有學生來了。
Chen(2005:123)解釋說,漢語基本的語序(word order)是「先有 定,後無定」(From-Definite-to-Indefinite),因此上述例(1)兩個句子中 的「學生」和「學生們」都是有定的,換言之,「學生們」表達的必是複 數。而例(2a)的兩個句子之所以顯得有點怪異,甚或可能被視為病句,乃 是因為「學生們」在這兩個句子當中都是新信息,在一般情況下應是「非定
指」,因此加上「們」這個定指標記在語義上便會產生衝突。反之,例
(2b)的「學生」未加上「們」在語義上無論作為單數或複數解釋都不影響 其合語法性。換言之,「們」固然可作為複數詞綴,但在定指/特指的情況 下,「們」表複數的功能可能是次要的,表定指性才是主要的。
而這也可以說明 Kitagawa & Lehrer(1990:746)主張,位於句首,也 就是所謂「沒有依附座標」的「他們」必為定指,之所以適用於漢語,乃是 因為漢語語序是「先有定,後無定」,至於「他們」作為照應詞,也就是
「有個依附的座標」時,則可能具指別功能,也可能是指稱特定群體的模糊 用法,但絕不可能是泛指性的非人稱用法。
4.1.1.4. 互換性
綜合以上的討論可發現,漢語當中可用於泛指「所有的人/每一個人」
的三身代詞有「我」、「你」、「他」和「我們」,若參照第三章有關無定 代詞的討論,則泛指眾人的成員還可加入「大家」、「人」、「人家」和
「零形式」。但就如以上的討論所指出的,這些成員之間或許所指相同,但 同指並不盡然就是同義,因而也不盡然就可以彼此互換。由以上的討論大體 可歸結出決定這些成員是否可互換的兩個主要原則,一是詞彙的核心語義與 句法限制,二是語篇功能的考量。以下筆者將以「路是給大家走的」這個句 子,討論上述詞彙在表達泛指義時,因著詞彙本身的核心語義和句法方面所 受的限制。
核心語義與句法的限制
1. 零形式不會出現在賓語的位置,例如「*路本來就是給ψ走的」就會是 個病句。換言之,賓語位置的人稱代詞無論是否為泛指義,都是不可 省略的。
2. 泛指義的「我」只能用於假設性的語篇當中,「?路本來就是給我走 的」,惟有在假設性的語篇中才可能是談論放諸世人皆準的真理。否 則「我」只能是定指說話者。
3. 「我們」和「你」因著「面稱」的本質」(但「我們」可以是面稱,
也可以是指稱),做為泛指性用法往往涉及參考框架的轉移,因此究 竟所指對象是描述情境抑是言談事件中的參與者其間的界限是很模糊 的。特別是「你」因為只能用於「面稱」,雖然它可能是面稱言談事 件的參與者或描繪情境中的聽話者。因此泛指性的「你」並不會出現 指稱性的用法。例如「?路本來就是給你走的」當中的「你」必會被解 讀為「聽話者」,而非「所有的人」。
4. 前 文 提 到 , 「 他 」 的 非 人 稱 用 法 只 能 是 照 應 詞 , 且 先 行 詞 必 為
「人」,因此「?路本來就是給他走的」當中的「他」必會被解讀為回 指語境或上文當中已提及的第三者。
5. 賓語位置的「人」一般而言乃是相對於主語的contrary/residual義,也 就是「人家」、「別人」,而非泛指「眾人」,因此無法視為泛指義 的成員,只有主語位置的「人」可為泛指義。「人家」亦是如此。
語篇功能的考量
但說話者選用人稱代詞時,除了句法語義上的考量之外,誠如 Traugott and Dasher(2005)所指出的,人稱代詞的使用往往是說話者表態的工具,
代詞的選用與說話者所要傳遞的權威性、客觀性多寡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Brown & Gilman(1970)稱之為「權威方向」(direction of power)和「親 和方向」(direction of solidarity)的拉鋸。綜合上文的討論可發現,若將
「權威客觀」以及「親和主觀」視為一條連續線的兩個端點,那麼「權威客 觀」這一端的代表當是「零代詞」和「人」,「親和主觀」一端的代表則是
「你」、「我們」甚至「大家」。而零形式和這些詞彙的非典範用法之所以 能達到各種不同的表態功能,基本上和詞彙本身的核心語義是息息相關的。
例如,使用代表團體發聲的「我們」,或表群體義的「大家」時,說話者基 本上是意圖爭取聽話者的認同,希望營造「你我一體」的親和感;使用面稱 形式的「你」時,說話者儼然營造與面前聽話者直接對話的效果,因而Biq
(1990)認為它帶給對話雙方生動直接的對話效果。至於強調生理性存在的
「人」和在某些程度上可視為英語無施事被動語氣對應形式的「零代詞」,
則因為說話者未明確表態而顯得客觀權威。
這些基本原則當然不足以說明漢語人稱代詞使用的現狀,因為誠如之前 的討論再三提及的,人稱代詞的使用考量的因素非常多,除了說話者主觀上 意欲在信息當中透露出多少個人的主觀性,權威與親和的拉鋸之外,還涉及 在一個語篇當中,語言單位和語言單位之間彼此的相對分工,例如描述與普 遍原則的宣示,立場的表明與列舉支持立場等,都涉及人稱代詞的選用。但 綜合以上的討論,可以簡單歸納為:
1. 零代詞與核心語義為「人類」的「人」是說話者表達客觀性,或 說隱藏主觀的工具。就語篇結構的觀點而言,它們通常擔負普遍 性原則或立場宣示的部份;就社會語用的角度觀之,則說話者以 它們來傳遞包裝為普遍原則的一己之見。也因此,體現在語言 上,除了著重權威、但實則以隱藏主觀性為主要考量的言談之 外,就如呂叔湘(1986)等漢語學家所指出的,它和熟語、成語 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2. 以建立面對面親密感和歸屬意識為目的的「你」和「我們」,在 談話中往往擔任描述、或陳述支持意見的角色。就社會語用的觀 點而言,雖然同為泛指性質,但它們所扮演的角色是在於增近親 密度,而非強調權威。第五章本文也將進一步指出,無定代詞
「大家」相近似的功能。然而由於「大家」群體性的本質,許多 標語或請求都會以「大家」取代「我們」,模糊說話者的參與,
營造說話者與之ㄧ體的印象。因此,標語告示使用「大家」者 多,面對面的言談則往往使用原本為面稱形式的「你」和「我 們」來營造彼此對話的印象。
然而,這僅僅說明了同為「泛指所有人」這項語義內涵的詞彙分工的主 要原則,並未說明何以說話者在指稱對象十分明確的情況下,如女子希望和 外遇對象脫離關係時,對著外遇對象說:「我不想當別人的第三者」而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