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結論
921 集集大地震發生距今已有近七年之久,但國內仍鮮有在建築物面臨地震災害之 損害率方面之研究,另一方面,國內住宅地震保險制度雖然因此次地震事件作調整,卻 是在保費方面改為全國單一費率,讓不同風險程度的地區負擔相同的保費,有違保險的 公平原則,因此本研究透過921 集集大地震實際的住宅類建築物受損資料,分析台灣本 島各地區住宅類建築物未來每年可能面臨的地震損害率。
本研究所要探討的範圍主要為由 921 集集大地震實際的住宅類建築物受損資料探 討其不同類別之建築物在面臨不同地表加速度所反應之損害情形,另一方面透過前人所 研究之地震危害度分析,模擬出台灣本島可能發生之地震,進而推算台灣本島各行政區 之各類建築物每年平均在面臨地震災害時可能發生的損害率。
在研究受到某些限制下,本文僅以地震頻率與規模對不同地區之建築物所造成的影 響,最後可看出不同年別、建材的建築物,即便是面臨相同的地震災,損害率亦會有所 差異,而不同行政區的建物則因受到地震衰減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其損害率,但現行保 險制度讓不同風險程度建物承擔相同費用,確有不合理存在。在地震損害率方面,新竹 市1997 年至 2000 年建造的 RC 建物面臨最低地震損害率之住宅建築物,此外,在各類 別建築物損害率方面,只有RC 類建築物隨著建物規範改變,越靠近現代之建築物面臨 地震災害時損害情形有減少的現象,其餘建材之建築物則無明顯差異,民眾若是有換屋 上的考量,可依循文中分析之結果作參考。
本研究完成之具體成果有以下三點 1. 各類建築物易損曲線之建立
z 透過實際住宅類建築物受損資料以戶為單位,將其依據建材形式(土造 類、磚造類、RC 類、木造類、木造以外類別)分為五大類,再依據建築 規範的改變將上述建築物依年別(西元 1974 年以前、1975 年-1982 年、
1983 年-1989 年、1990 年-1996 年、1997 年-2000 年)再細分 5 類,以此 損害資料為依變數,配合集集大地震發生時各主要測站所紀錄的最大地表 加速度推算所需之鄉鎮市強地動參數值以此為自變數,利用線性回歸分析 判斷其間相關性存在。
z 在損害情形的部份不僅只探討建築物判斷全倒的部份,更進一步分析建築 物面臨地震災害時可能發生的半倒損害情形。
2. 台灣本島地震事件模擬
z 由於大型災害性地震發生頻率低,因此本研究根據以往學者之地震危害度
分析方面之研究,得知各地震分區之地震發生特性後,配合貝氏定理透過 模擬流程,模擬出 N 個發生在台灣本島之地震事件,以此作為往後推算 各行政區之建築物面臨地震之年平均損害率,以彌補歷史資料之因為時間 軸長不足導致所記錄的災害性地震事件不足。
3. 各行政區之各類別建築物年平均損害率推算
z 以往地震損害率是直接透過地震之年平均發生率推算其造成的損害,但對 各區造成最嚴重損害的地震可能是發生在別的震區,因此研究中先以震區 作劃分產生地震以符合地震的特性,再以台灣行政區的劃分推算建築物損 害率,讓未來使用者在判斷所在地面臨建築物損害率時更為簡便。
6.2
後續研究之建議
在研究過程之中,仍有未臻完善之處,在此針對本研究進行過程中因時間及能力不 足而遭遇之困難及無法解決之問題做一整理,建議後續相關之研究可以朝下列幾個方向 著手,俾使建築物面臨地震損害率之推算更加完善及客觀:建議如下
一、建築物易損曲線分析
z 本研究在住宅建築物屬性方面之分類,僅以建材與年別兩大類別作分類依 據。建議未來研究可以進一步討論樓層或建築物高度、樓層、形狀對損害 率之影響。
z 本研究之易損曲線建立僅以住宅類建築物作分析,建議未來研究可探討不 同用途之建築物損害情形與強地動參數之間的關係。
z 本研究在建立易損曲線時所採用的資料為 921 地震單一次之事件損害資 料,因此在驗證方面需有其他地震事件造成之損害資料作對照分析,建議 未來可依其他巨災地震事件比對分析其損害與地動強度之相關性。
二、地震事件模擬
z 本研究僅以點震源之地震事件作分析探討,其原因在於現今之地震觀測站 所提供之資料無法提供線震源地震開裂的長度與開裂方向,以及台灣各地 區與各斷層之距離資料尚無明確向量資料可考,因此建議未來研究若可取 得上述資料,可探討線震源地震與面震源地震對台灣各地區建築物損害率 之影響。
z 研究中鎖定之地震為發生在本島上之地震作探討,建議未來研究可以分析
三、損害率推算
z 本研究在應用地震強度衰減行為上,僅以目標地與震源距離及地震本身之 芮氏規模作探討,建議未來研究可以進一步討論各行政區之地質特性對地 震強度衰減的行為。
z 本研究在應用地震強度衰減行為上,推算強地動參數方面是以目標地與震 源之經緯位置作推算,建議未來研究可用二分帶座標計算兩點之間距離,
推算強地震參數衰減值。
z 本研究在推算各行政區之各類建築物年平均損害是依據該區所含鄉鎮市 個數做為權重計算而得之,建議未來研究可依據該區所含鄉鎮市之該類建 築物總數為權重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