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置後端加值平台,如:提供服務上下架管理、營運管理、服務管理與金流
…等系統。
消費者研究 服務設計分析
現有成熟具備連 網功能之裝置 裝置服務平台 加值服務內容/應用
裝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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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經費中有關設備使用費、設備維護費及材料費僅可用於in-house服補助經費中有關設備使用費、設備維護費及材料費僅可用於in-house服 務測試與服務應用雛型系統開發,不含試運轉及商業運轉所用之設備。三 三 、 、 裝置服務化政策性項目 裝置服務化政策性項目 - - 補助範圍 補助範圍 (1/2) (1/2)
三 三 、 、 裝置服務化政策性項目 裝置服務化政策性項目 - - 審查原則 審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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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單位需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公司,並鼓勵服務營運業者或硬體品牌 /硬體製造業者…等組成執行團隊提案申請。申請單位需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公司,並鼓勵服務營運業者或硬體品牌 /硬體製造業者…等組成執行團隊提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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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請單位得於申請前對目標裝置使用族群進行需求分析,以作為創新服 務設計規劃之依據,並為計畫審查與鼓勵之重點。申請單位得於申請前對目標裝置使用族群進行需求分析,以作為創新服 務設計規劃之依據,並為計畫審查與鼓勵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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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請單位必須於計畫中針對創新裝置服務提出服務概念、服務內容、服 務流程、營運模式…等可行性評估,以提升創新服務設計之嚴謹度。申請單位必須於計畫中針對創新裝置服務提出服務概念、服務內容、服 務流程、營運模式…等可行性評估,以提升創新服務設計之嚴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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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請單位必須於計畫中提出平台的服務授權機制與資訊安全機制,以確 保裝置服務化的可靠性。申請單位必須於計畫中提出平台的服務授權機制與資訊安全機制,以確 保裝置服務化的可靠性。
參、申請辦法 參、申請辦法
一、申請須知簡介
二、計畫申請資格
三、計畫申請階段
四、應備申請文件
五、送件審查流程
六、財務審查重點
七、計畫審查原則
八、諮詢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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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申請須知簡介 申請須知簡介
¾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 業。
¾產品關鍵技術需超越國 內目前產業技術水準。
¾產品本身關聯效果及市 場潛力大,能帶動相關 產業發展。
¾ 規劃、開發或建置有助 產業技術流通、應用或 加值之服務平台、系統 或模式。
¾ 導入、整合或應用產業 技術或服務,以發展創 新商業營運模式或流程
。
¾ 其他創造具體知識資本
、創新產業價值或提升 產業創新能力之研究發 展活動。
¾規劃或開發產業所需 之前瞻性、關鍵性、
整合性、共通性或基 礎性技術。
¾所提計畫之範圍應屬 本部技術處當前推動 之產業技術。
補助計畫範圍
經濟部工業局 經濟部技術處
經濟部技術處 主管機關
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計畫 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
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 計畫類別
¾為便利廠商申請研發補助計畫及推動表單文件統一,完成大型 計畫(3合1)申請須知,自98年1月1日起適用。
¾大型計畫(3合1)係指: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創新科技應用
與服務計畫/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計畫。
在文檔中
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 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
(頁 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