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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絃樂曲《殘念埋藏》之分析

強烈地引導著整首樂曲的發展,例如 20~24小節弦樂聲部的發展(譜例4-2)。 在 埋 藏 動 機 音 程 四 度 、 五 度形成的五連音16分音符堆疊下,到達 了 此 階 段 的 高 潮25~26小節,並隱約聽到了調性的和聲色彩,但就在那 一刻,豐厚的全體管絃樂聲響,突然轉換成長笛獨奏與中提琴,中提琴 的三音埋藏動機,微弱卻清楚,長笛的六連音16分音符,隱藏著埋藏動 機音程,如點描派風格,原本線性的表達突然轉變為孤立的音組,散落 於各木管聲部上,音組的數目也隨之改變,在此,已為接續的單元埋下 伏筆(譜例4-3、4-4)。此單元是三個單元中最短的單元,為筆者創作靈 感初發之想像,也是最直接的美感經驗轉換,所以雖為最短的單元,卻 是情感、意念呈現與轉換最快速的單元。

譜例4-1:管絃樂曲《殘念埋藏》1~5小節

譜例4-2:管絃樂曲《殘念埋藏》20~24小節

譜例4-3:27至31小節中提琴的三音埋藏動機

譜例4-4:27至31小節如點描派風格,原本線性的表達突然轉變為孤 立的音組,散落於各木管聲部上。

第二單元

此 單 元 運 用 樂 曲 速 度 的 改變,形成較長時間的片段,有時幾乎形成 一 個 整 體 式 的 大 樂 段 。 如 前 章 所 言 , 藉 由 拼貼手法與片刻形式,橫向進 行 營 造 出 時 間 上 的 片 段 , 縱 向 進 行 營 造 出 空間上的片段。此單元除了前 述 靜 態 般 地 斷 續 外 , 更 “ 聚 焦 ” 於 某 一 樂 段,使之越來越清楚,越來越

的 樂 段 , 幾 乎 以 客 易 主 地 發 展 變 奏 起 來 了 。例如,在進入此階段最長的

“ 聚 焦 樂 段 ” (46~67 小 節 ) 之 前 , 已 先 現 其 欲 發 展 的 主 題 , 但 只 是 零 散 、 片 段 化 出 現 , 若 有 若無、忽隱忽現,直到46小節,完整的樂句好像 從圖畫中跳出來一般,真實鮮明起來了(譜例4-5)。

譜例4-5:管絃樂曲《殘念埋藏》41~47小節

其主題充滿著埋藏的動機音程(集類﹝0,2﹞﹝0,5﹞﹝0,2,7﹞),線性旋律 一 層一層相疊,好像人與人之間各種關連,如漣漪般也一 層一層的擴散

出 去 ; 垂 直 的 面 向 , 持 續 地 敲 出 埋 藏 動 機 ( 集類﹝0,2,7﹞) ( 53-55 小 節,譜例4-6),

譜例4-6:管絃樂曲《殘念埋藏》53~56小節

似 乎 想 要 敲 醒 模 糊 掉 的 心 性 , 一 次 又 一 次 地敲著,卻仍一遍又一遍地交 織 出 悲 、 歡 、 喜 、 憂 , 最 後 , 分 辨 不 出 的 殘念埋藏或埋藏的殘念相融在 一 起 (56~62 小 節 , 譜例4-7) , 豐 厚 管 絃 樂 聲 響 , 交 織 著 難 以 割 捨 情 感 ; 同 第 一 單 元 , 聲 響 的 轉 換 如 斷 堐 般 , 從全體的合奏突然變成持續的 低 音 與 木 管 獨 奏 樂 器 , 最 後 長 笛 與 中 提 琴 唱出無限遺憾的二重奏,相融 於豎琴集類﹝0,2,7﹞埋藏動機的垂直音響中(64-67小節,譜例4-8)。68小 節 突 然 的 速 度 轉 變 , 如 當 頭 棒 喝 , 此 時埋 藏動機(安下的方法)無論是 水平或垂直皆清晰地發展變奏,一直到139小節之前,可說是殘念與埋藏 相互掙扎、消長的一段過程。如圖4-1所示

譜例4-7:管絃樂曲《殘念埋藏》56~62小節

譜例4-8:管絃樂曲《殘念埋藏》63~67小節

圖4-1

79~86小節與110~112小節是兩次空間與時間皆完全安住於方法,整個樂

68小節 埋藏動機

89小節 殘念竄起

79~86小節 空間與時間皆 完全安住於方法

113小節 埋藏殘念交替

130小節 殘念 散落

79~86小節 空間與時間皆 完全安住於方法

9);但其實“殘念”與“埋藏”就如同明與暗,而明與暗即是智慧與煩 惱 , 沒 有 煩 惱 就 不 能 顯 示 智 慧 的 功 能 , 智 慧 必 定 由 於 煩 惱 的 活 動 而 需 要 , 故 在 表 現 智 慧 的 同 時 , 即 有 煩 惱 在 其 中。所以只安住於方法仍未完 全究竟,唯有把方法也捨棄了,才是真正清淨明朗,因此藉由「拼貼」手 法與片刻形式的殘念仍然無時無刻地竄起。

譜例4-9:管絃樂曲《殘念埋藏》56~62小節

第三單元

清 楚 的 赋 格 由 中 提 琴 主 句 與 小 提 琴 答 句 開 始 , 大 提 琴 的 對 題 結 束 後,隨後奏出低音主句,對應著第一小提琴的高音答句,此時對題由木 管 長 笛 奏 出 , 逐漸地擴大至整個管絃聲部。如前章所言,此單元 賦格曲 式中的主句(Subject)與對題(Counter Subject)皆由埋藏動機發展而來(譜 例六),各 聲 部 的 音 色 皆 維 持 樂 器本身的原始音色並且無“音色旋律”

(klangfarbenmelodie)的配器手法或音色 “變形”,曲式明確,力度 偏向明亮有力的色調,一掃前二階段模糊失焦、忽明忽暗的氛圍。筆者 藉由賦格曲式對位的特性,讓埋藏動機無論是倒影、逆行、增值、減值、模 仿進行,皆強烈地被感受到,此時它沒有苦苦追著殘念息止,而是獨立分 明,可說是已與殘念融為一體,此時殘念已非遺憾,而是歷歷清楚的意念。

本應在此赋格曲式劃下終止,但筆者刻意在結束前又出現借用長鏡 頭手法的“聚焦樂段”(46~67小節)之變奏,在豎琴強烈的﹝0,2,7﹞和 絃聲與弦樂長音背景下,同第一、第二單元,筆者刻意又安置中提琴、長笛 奏出了記憶中的旋律;運用此二項樂器貫穿整個三單元,可說是我變化中求 統一的手法,亦可呈現兩個不同個體(明與暗、智慧與煩惱、殘念與埋 藏),先是對立,後融合,最終不對立也不融合的意涵。此刻,長笛音色變 換著木管音色,中提琴時而獨奏、時而齊奏,是 不 是 殘 念又竄起了呢?是 的,是殘念,是遺憾,也是已過往或未來期盼中的聚、散、離、合;它 清 清 楚 楚 的 再 現 , 也 清 清 楚 楚 的 消 逝 , 是 默 照 禪 的 境 界 ─ “ 於 寂 靜 中,朗朗觀照現代紅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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