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組織再造相關概念之分析

近一、二十年來,由於我國整體社會、政治及經濟環境的變遷,教 育組織也產生若干變革。「組織再造」是為了維持組織的彈性和競爭力所 做的組織改變之新典範(張明輝,1999)。

本節擬從組織再造之背景、組織再造之內涵、組織再造之方法、以 及組織再造的相關研究,探討組織再造的相關概念。

壹、 組織再造之背景因素

受到國際上「新政府運動」(reinventing government)的倡導,及企 業 組 織 再 造 的 風 潮 , 國 內 政 府 組 織 再 造遂 成 為 政 府 活 化 組 織 的 重 大 策 略。影響所及,教育行政組織再造、學校行政組織再造均成為新興的焦 點。組織再造遂成為解決行政機關組織僵化、保守、缺乏效率的重要手 段。以下擬從組織再造之背景、發生原因探討組織再造的形成因素。

一、組織再造之背景

組織是人們為達成特定的共同目標,結合而成的有機體,透過人 員、結構與環境的互動調適來完成其任務(謝文全,2003:124)。「生存」

與「發展」是組織追求的基本目標,組織為求「生存」必須維持其內部 的穩定和延續;為求「發展」便需求對外在環境的適應和調整。當組織 受到外在環境的衝擊及配合內部環境的需要,就必須從事組織個人、團 體或組織相關層面的改變,以維持本身均衡,達到生存與發展的目的,

組織是需要不斷改造的。

面對瞬息萬變的環境,政府組織必須具備高度的創造力,才能爭取 更大的生存空間。一個僵化的政府組織體制,必會受到長期的政治、經 濟及社會壓力的威脅,導致國家競爭力低落的危機。所以,政府面臨結 構性變革之挑戰,必須重新審視組織架構與運作上的問題,將有限的資

源作最合理的運用,才能創造「小而美,高效能」的政府。

自從 Osborne 和 Gaebler(1992)二人提出所謂「新政府運動」的口 號以來,倡議以企業型政府(entrepreneurial government)的觀念來引導 政府改造的方向,以驅策公務員表現效率的行政作為,逐漸成為各國政 府改造所依循的依據。美國前總統柯林頓(B, Clinton)1993 年就任總統 以後,便以行政革新為施政的首要目標之一,責由副總統高爾(A, Gore)

親自主導此一政府再造計畫(reinventing government or reengineering),

其主要內容包括:(一)革除官樣文章(cutting red- tape),重新檢討政 府體系,使政府在組織、人事、預算方面,更為流暢及有效率。(二)顧 客至上(putting customers first),運用調查、重點團體會商的方式探求 民意,擴大民眾接受更高品質之公共服務機會。(三)釋放公務活力,以 收時效(empowering employees to gets results),以分權、授權轉變行政 機關的文化,增進公務員的工作士氣、成就感與使命感。(四)建構更完 善而具生產力的政府(producing better government for less),重新設計與 審視政府的行政與計畫,摒棄過時的規定,刪除疊床架屋的組織設計,

摒棄特權干預的病象(林海清,2001)。

我國政府有感於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環境,以及民眾對於政府改革 的迫切需求。民國八十七年元月行政院通過「行政再造綱領」,成立「政 府再造推動委員會」,下設「組織再造小組」,由行政院研考會主辦,協 調內政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相關單位共同辦理,調整各機關職能與 組織、研訂組織設立基本規範及建立組織績效評鑑制度等項目。就是希 望引進此種組織再造的精神,以組織再造為軸心,建立一個創新、彈性、

有應變能力的政府,以提升國家的競爭力。

行政院於第二五八二次院會通過政府再造推動委員會所擬具「政府 再造推動計畫」,包括組織再造、人力及服務再造、法制再造等三項工程。

其主要內涵,可由負責主導再造及協調整合各機關共同推動的三個工作 小組來說明。

(一)組織再造小組

負責調整政府角色、簡化行政層級、調整中央與地方職能、調整行 政院所屬各機關職能與組織、研訂組織設立基本規範及建立組織績效評 鑑制度等項目。

(二)人力及服務再造小組

負責改善組織文化、建立廉政機制、激勵員工士氣、強調參與、鼓 勵創新、增進機關用人彈性、建立以功績為主的升遷考核制度、加強人 員訓練與職務歷練、培養服務熱誠及修訂相關人事法規,推動行政作業 程序合理化、便捷化與效率化、建立電子化政府、提高服務品質及提供 單一窗口服務等項目。

(三)法制再造小組

負責配合政府角色調整,研訂促進或委託民間參與公務事務相關法 令規範、改善財政預算制度,落實使用者付費及興利重於防弊之原則,

檢討修正或廢止各項不當限制市場競爭及不便民之業務法令等項目。

由此觀之,政府組織再造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必要手段,教育行政 機關組織亦應配合「政府再造」進行改革,惟教育行政機關與一般行政 機關,在業務上有其專業性與特殊性,組織編制應該有所區隔。從組織 再造的觀點思考其對教育的影響,藉結構重組與人力資源的改變,來提 升組織效能,是值得執行的行政手段。

二、組織再造發生的原因

組織再造是組織追求生存與積極發展的方式之一,當行政組織面對 動態的環境與生存發展的問題時,原有的組織並無法因應內、外部環境 的衝擊,即必須對組織的結構及運作方式作有計畫的改造,以有效因應 新環境、新事物的需求。知識經濟時代,更重視組織團隊智能,未來的 競爭更是組織對組織的競爭,對企業或政府機關而言,重塑一個強而有 力的組織,讓組織成員在適當的位置上發揮應有的才華,是組織蓬勃發

展的契機。以下臚列學者專家對組織再造發生的原因,作一探討。

Mosher(引自林聰男,2002)從事許多再造個案之研究,由「組織 退化」(organizational obsolescence)的觀點,來分析組織再造發生的原 因,其歸納下列因素會導致組織退化,必須進行組織再造:

(一)由於社會服務對象的成長,服務或技術的改變,促使組織的規模 隨同成長,導致組織結構必須改變,需要進行組織再造。

(二)由於問題與需求的改變,促使組織的計畫與責任,必須隨同改變。

(三)由於政府的特定層級或管轄權有所改變,促使政府的角色擴張,

尤其在較高層級之改變,因而導致組織再造之發生。

(四)由於新技術、新設備、新知識之採用,促使機關的工作方式的改 變,使得現有的作業程序、組織結構、現職人員顯現退化,需進 行組織再造。

(五)由於機關的工作專業領域所需要人員的資格條件之提升,導致組 織再造的發生。

(六)由於機關或較高層級的機關採取新的行動,如政策之改變,導致 較低層級的機關或單位之退化,需要進行組織再造。

陳昭欽(1992)歸納各種再造原因,認為促使政府進行再造的主要 因素大致有下列六項:

(一)政府功能與組織規模的擴大。

(二)社經環境的變遷及科技的發展。

(三)組織管理理論的發展。

(四)歷史文化背景因素的影響。

(五)政治因素的考量。

(六)行政管理效能的追求。

就教育行政組織再造而言,從「官僚體制」走向「學習型組織」亦 是組織再造的意涵(林聰男,2002),包括:個人的自我超越、組織潛能

的發揮、思考模式的改變、改革願景的建立、團隊精神及行動的學習、

慣用系統的思考、市場機制及工作成效的重視、全面管理及人力資源的 人性管理、優秀人才的任用及終身學習權的保障、個人發展及組織變遷 的結合。

綜合上述,促使組織再造的主要原因歸納如下:

(一)配合政經、科技環境生態的變遷,重整組織運作機制,促進發展。

(二)避免「組織退化」因素之產生,增強組織內、外部的競爭力。

(三)追求組織的效率及效能,以有效因應新環境、新知識的需求。

(四)組織本身的自我調適,以發揮團隊目標,實現願景。

(五)受到組織理論的影響,從官僚體制走向學習型組織的趨勢。

貳、組織再造之內涵

「組織再造」源自「再造工程」(reengineering)一詞,全名應為「企 業流程再造」(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簡稱 BPR)。而「再造工 程」一詞更早源於 Hammer 發表的「再造工程:不是自動化,而是全盤 變革」(Reengineering Work:Don’t Automate,Obliterate)一文中(轉引 自范美慧,1998:10)。故「組織再造」源於企業為了組織的生存與發展,

權衡外界環境的變遷,應用系統化的管理新知和資訊科技,大幅改變組 織結構和作業流程,促使組織成員轉型,進而達成組織永續發展的目標。

茲彙整重要內涵分述如下。

石滋宜(1997)認為組織再造是組織追求自我生存與積極發展,對 於不合時宜的組織結構、任務、程序、工作關係等作有計畫的改變,以 因應新的情勢及解決新生問題。

吳清山(1998)認為組織再造是一種典範的改變,從權力控制走向 權力分享,從封閉系統走向開放系統,從教師專業束敷走向專業自主,

因此行政架構、權力結構和觀念文化都必須重新設計與轉化,俾能適應 社會變遷需求。

吳明清(1998)指出「再造」一詞的本義是結構的改變,亦即結構 的調整與重建。

林海清(2000)認為組織再造就是組織中加入新動力、重新發動的 意思。亦即機構的體質再造,重新塑造形象、活力、彈性及快速的應變 能力。

謝文全(2003)定義組織再造為:透過組織設計原則的重新思考,

以及重新檢視組織之目的、運作、結構等問題,來進行組織經營理念的 改變、結構的重組(reorganize)或重構(restructure),以及對其作業流 程的重整(reengineer)與重新設計(redesign),以不斷適應環境變遷與 提升組織績效的過程。

Cascio(1993)認為組織再造應包括「組織重組」與「組織精簡」

Cascio(1993)認為組織再造應包括「組織重組」與「組織精簡」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