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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欣賞多元、促進平等

台灣是一個多語言文化的社會,然而其本土語言,尤其是台灣獨特的原 住民南島語,亟需積極復振;在人生而平等、母語之語言權利為基本人權的 原則下,台灣更應積極發展多語言文化政策,無論族群人數的多少均應尊重 其語言權利(張學謙,2002:185),以彌補早先錯誤的「國語政策」所造成 的傷害。雖然有學者在二十年前就預測「省籍」意識將不再是問題(例如,

楊國樞、黃囇莉,1986;雷霆、楊國樞,1986),台灣今天仍明確存在著「族 群」問題(王甫昌,2007),而語言問題則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焦點。在這樣的 前提下,本文將論述的重點放在台灣外省族群的語言背景、語言發展、與其 語言權利等議題上,嘗試經由客觀的事實與邏輯的論證,打破一些有關外省 族群與其族群語言的迷思,進而建立台灣華語為台灣新生語言的本土地位。

本文論證的主要目的有以下四個。

從語言學上漢語語系的語言分類與地理分佈,加上外省第一代的省籍分 佈,我們明確的證實外省第一代的多語言背景,其中以北京話為母語者不到 1%。而外省第二代與部分本省第二代是在多語言接觸(exposure)的環境下,

其中包括第一代使用的「涇濱北京話」與「涇濱台灣國語」,經由天賦的習得 機制發展出的「克里奧爾語」(creole),「台灣華語」,在台灣俗稱「國語」。

因此,對於第三代而言,台灣華語不僅是第一語,也已經是母語。「外省族群 是國語母語族群」的這個普遍認知因此是過度簡化乃至是錯誤的。

因此,語言的特徵無法區隔出外省族群;而同樣的,血緣、本籍、出生 地、文化、與歷史認知等等客觀的因素無一足以界定外省族群。僅存的條件 是主觀的:「自認」(有一群人自認是「外省人」)與「他認」(其他人認為有 一群人是「外省人」)。既然是主觀的認定,「外省人」一詞已不再具有客觀的 實質意涵。而「外省人」一詞因為已相當程度的污名化,有逐漸被「中國人」

取代的趨勢。在「四大族群」的區分下,外省族群遂陷於進退兩難,「退」是 接受「中國人」,而「進」但卻也無「進路」,因為閩南族群不會接納其為閩 南、客家族群不會接納其為客家。而「新住民」或「新移民」一詞也已用來 指稱約有四十萬因婚姻來台的人口(黃富順,2006)。因此,「外省族群」短 時間內似乎不得不維持現狀。

面對外省族群的「原罪」問題,本文給予「既得利益」的界定。外省第 一代在制度與政策上確實獲得省籍差異的不平等優勢,而外省第二代則延續 了第一代在人口結構於軍公教等部門的職場優勢,並且在語言上也因為國語 政策的因素而享有先天的優勢。然而,外省族群通婚率高達六至七成的事實 意味著外省族群血緣的稀釋,絕大多數的外省後代帶有一半或更多的本省血 統。本文因此提出這個訴求:允許外省族群以其血緣的稀釋換取其後代原罪

的稀釋。而基於外省族群母語及原生文化滅絕以及相當程度融入台灣社會等 事實,本文提出這個訴求:允許外省後代以其原生母語與原生文化做為犧牲 祭品,換取其後代原罪的洗滌。

本文最後論證台灣華語是在台灣獨特的語言生態下所產生的新生語言,

已是許多台灣人的母語和第一語,台灣應接受「台灣華語」為新的本土語言。

「國語政策」錯誤的打壓本土語言,我們應彌補歷史的傷痕;在積極振興閩 客及原住民等本土語言的同時,完全無須再將台灣華語視為本土語言的敵 對、將外省族群視為既得利益者。我們無須接受多元語言即是「語言戰爭」

的隱喻39,相反的,一個多語言的文化、一個保障人民語言權利的社會對其 人民是好的(例如,張學謙,2004,2007;李勤岸,2002:99)40,有益於 更進一步的促使族群間的相互接納與和諧(例如,施正鋒,2004a,c;Wang and Motha,2007:62),台灣應該也可以發展出多元語言文化且族群融合之新興 民族。我們引述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德蕾莎修女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的結束:

I was once asked why I don't participate in anti-war demonstrations. I said that I will never do that, but as soon as you have a pro-peace rally, I'll be there. (Mother Teresa)

有人曾經問我為什麼從不參加反對戰爭的示威。我說我絕不會參加,

但是只要是你有一個促進和平的集會,我一定會去。(德蕾莎修女)(翻 譯為本文作者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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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語言接觸必然導致語言競爭或戰爭的相關論述請見洪惟仁(1995,2002)。這是一個很值得 廣泛與深入討論的議題,但是超出了本文的討論範圍。而台灣華語的拼音問題在台灣似乎又 是另一場「戰爭」(例如,洪惟仁,2002);何萬順(2005)則提出一個和解的方向。

40張維邦(2002:429-430)甚至認為在制訂語言政策時應該將英語等重要外語全盤考量在內。

游錫堃任閣揆時提出的「挑戰二0 0 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重點之一就是六年內讓英語 成為台灣準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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