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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建議

第四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依據前述之研究動機與目的,以文獻調查之方式,蒐集相關政 府法規、統計資料、學者之論述、期刊等,並就國外相關研究文獻進行分 析整理,以了解臺東偏遠地區小學教師流動現象。

本文內容共分為五章,茲說明如下:

第一章緒論:敘明本研究之背景、動機及目的,並介紹本研究採行之 方法、研究之限制,及研究架構的擬定。

第二章文獻探討:概述社會階層及社會流動的理論、相對剝奪感形成 的後山空間意識、日法美澳四國之教育相關行政制度,以及我國的教師遷 調相關研究。

第三章我國教師遷調制度:整理我國小學教師聘任法源依據及遷調介 聘制度,檢視教師遷調辦法以及偏鄉教師的加分鼓勵機制,歸納臺東縣偏 遠小學教師在臺閩地區介聘(縣外介聘)及縣內介聘中遷調流動的樣態,

進而探討遷調介聘現況與政策制定的關聯性。

第四章遷調政策的理想與現實:探討教師遷調政策的設計思維、本 質、與現況運作之間的落差。臺東偏鄉地區小學教師如何運用現行遷調介 聘制度來達成自己的流動期待,並且比較國內外教育師資制度的差異。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將上述研究歸納出遷調流動趨勢,並對我國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提出有關小學教師遷調介聘之建言。

研究偏遠國小教師流動,國內除了李威使就個人之調動經歷所做的調 動之網:國小教師調動經驗中的旅行隱喻與家的意象研究,以及郭妙霓所 作之中澳美小學教師遷調制度之比較研究等數篇,國內有關國小教師遷調 研究寥寥無幾,國外針對偏遠地區國小教師遷調之研究亦不多。因此,本 研究主要以日、法、美、澳國小教師任用與遷調制度以及研究發現作為參 考,再以國內相關偏遠地區的國小教師遷調教育制度為基礎,分析臺東縣 偏遠地區小學教師流動現象。所以本研究的臺東縣小學教師縣內介聘資料 僅有 2008-2012 年五年之介聘結果,僅能以符合本研究目的教師所服務學 校之類型進行分析,是次級資料庫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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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研究設計

設定研究主題

蒐集相關資料

研究設計

蒐集國外文獻 蒐集國內文獻

資料整理與分析

比較與分析

提出結論與建議 圖 1-1:研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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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在我國偏鄉教師的高流動率一直是政府無法解決的社會問題。長久以 來各縣市國民教育資源分配不公,各校之間的教育資源亦有差異,構成了 教育資源配置的階層化,形成都會地區教育的高度發展,而偏遠地區的教 育則呈低度發展(孫志麟,1998),政府面對偏鄉教師高流動率的現象,

制定了偏鄉學校任教的服務年資加分辦法、補助設置教師宿舍、改善教學 環境、訂定山地離島加給等措施,希望能留住偏鄉學校的教育師資,但教 師的高流動率仍然未獲得解決,尤其東部偏鄉地區的教師流動率長久以來 居高不下,嚴重影響校園人事的穩定性以及學生學習的受教權益。

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資源改善偏鄉生活條件的落差,偏鄉教師為何還要 積極遷調至市區或西部縣市學校任教呢?從社會階層論的觀點而言,教師 校際間之流動並未改變其權力、經濟等條件。為何教師仍要大費周章選擇 遷調呢?東臺灣偏鄉教師是否因為任教學校所處的環境特性,與其他地區 的教師相較,對自己的社會地位產生期待落差?選擇流動是否存在著社會 階級提升的隱含期待呢?這些流動至市區或西部縣市的學校任教的教 師,是否能真正提昇自己的社會地位?我國政府針對偏鄉教師高流動率,

師資不足之窘境,訂定許多優惠條件,鼓勵教師至偏鄉學校任教。根據臺 東縣政府 2012 年小學教師遷調的相關資料顯示,臺東偏鄉小學教師仍然 以極高的比例申請遷調,是否突顯現行遷調辦法中的各項誘因並未達到預 期成效?其中年資積分及特殊加分政策,反而成為促使偏鄉教師加速流動 的誘因?

本研究擬以社會階層化及社會流動的觀點切入,以臺東縣偏鄉教師遷 調為例,討論現行的偏鄉教師流動現況,藉此探討偏鄉教師的社會階層分 布及社會流動之關聯。並解析我國現行教育政策,探究偏鄉教師流動率居 高不下是否與政策的設計不當有關。同時藉由分析日、法、美、澳等國的 教育相關制度,探討這些國家在制度的設計上能否提供借鏡與參考。

第一節 社會階層化與社會流動

K. Davis and W. E. Moore(1970)認為社會階層化是一種必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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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可或缺的一種社會現象。而社會在階層化的同時,與社會流動互為一 體之兩面的,於邏輯與時間上,社會階層化先於社會流動,因為社會先有 階層,才造成社會之流動,且一般社會階層化理論較著眼於群體之社會結 構,而社會流動理論則較著重於個人本身之移動。本文擬介紹社會結構功 能論之觀點,說明社會階層與社會流動兩者間之相關性,藉此探討偏鄉教 師遷調制度造成教師流動之因素。

一、社會階層化

「社會階層」(social strata)係指於某一社會結構中,依特定「屬性」

區分而形成上與下、尊和卑或主從關係之體系。而區分社會階層的屬性,

為職業、性別、年齡、教育、財富、權力等條件。任何社會根據當時該社 會所共同接受之屬性,形成階層結構的過程,就稱之為「社會階層化」(social stratification)(張曉春、林瑞穗、章英華、詹火生,1996)。

西方社會學文獻常將「社會階層化」和「社會階級」相互為用,然而 此兩者所代表之意卻是不盡相同,故本文先界定「社會階層化」與「社會 階級」兩者之差異。馬克思(Karl Marx)認為:社會階級係指生產組織中 佔有相同結構性位置的一群人,以個人於生產過程中所處之位置(特別是 生產資源之關係)為基礎,階級間有比較明顯之界限,彼此之間不一定互 相排斥,但不同階級之間則互有敵意,且進行對抗性的活動。社會階層為 一種社會結構的表現,以個人所擁有之財富、權力及地位的多寡高低劃分 階層,且階層與階層之間是連續性,並無明顯分界。社會階級分析側重於 分析性與動態性的研究,並探討各階級之間的關係;社會階層偏重於靜態 性之研究。本研究擬探究我國現行之教師遷調制度,因此,本文從「社會 階層化」的方向思考此一流動的型態,而非「社會階級」。

葉文輝(1989)提出社會階層化大致具有四項基本特質:

(一)階層制度係由社會所製造出來的。不同的性別、膚色、年齡、或 家世血統等生理因素之所以在別人眼中有高低之分,乃是社會所 製造出的。因此,同一個特質在不同的社會,就可能有高低不同 的等級。

(二)階層制度存在於每一個人類社會裡。從未開發的初民社會到已開 發的工業社會;從社會主義社會到資本主義社會,都可以發現階 層制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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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一個社會裡的階層制度不會與其他社會完全一樣,總有型態和 程度上的差別。

(四)階層制度的存在對社會裡的每一個人都有重大的影響。不同社會 地位會帶來不同的生活方式,食衣住行等都可能因社會地位之不 同而不同。個人的生活機會也常因社會地位不同而不同。

社會階層化係指一個社會中的成員,因為職業、性別、年齡、教育、

財富、權力之不同屬性,而形成個人權勢、財富、或聲望之高低差異,而 被歸屬在不同層次之地位或團體的過程,因此被視為一種社會不平等的表 現。

二、社會階層化的理論

社會中之所以會出現社會階層化現象,起因於財富、權力和威望等資 源分配不均,為何這些資源會分配不均呢?在社會學研究中,解釋社會階 層化之形成有兩個重要理論,即為衝突論與功能論。

(一)衝突論

衝突論者認為社會出現不平等現象是無可避免的,是一種階級間剝削 與衝突所造成之結果,因此主張階層化是人們為了爭奪稀有資源而引發鬥 爭的結果,而階層化之所以會在社會中一直持續下去,則因有產階級者為 保護自身之利益而支配和剝削無產階級者,所以,衝突論者認為階層化既 不公平,也不必要。

馬克思的衝突論認為經濟因素是影響了個人社會地位的最主要因 素。韋伯雖認同馬克思的經濟影響觀點,但韋伯卻認為影響個人社會地位 的因素應是多面向的,而提出多元階層化觀點。韋伯(Max Weber)於「階 級、地位及政黨」(Class, Status and Party,1966)書中提及,社會階級係 由階層系統的三個相關層面所組成:「階級」(class)--經濟權力;「地位」

(status)--社會權力;「政黨」(party)--政治權力。分述如下:

1.階級:階級係為一群擁有相同經濟水準的人,且這群人亦認知到其 具有共同利益,這便是經濟面相。韋伯多面向階層觀點中的階級是 源自於馬克思,因此其看法與馬克思的階級論相似。階級劃分標準 即是根據生產關係與財富獲得,換言之,階級是以財產關係來界定 劃分。韋伯的階級定義是(轉引自許嘉猷,1986):一群人擁有著共 同的生活命運,這些共同命運藉由擁有財物收入機會、透過物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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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力市場的經濟利益表現出來。此外韋伯再將馬克思的階級觀念加 以擴充(轉引自藍采風,2000)前者加強市場的重要性,他認為階 級係為一種經由市場取得財富收入機會的共同生活機會,由此衍生

勞力市場的經濟利益表現出來。此外韋伯再將馬克思的階級觀念加 以擴充(轉引自藍采風,2000)前者加強市場的重要性,他認為階 級係為一種經由市場取得財富收入機會的共同生活機會,由此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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