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綜合討論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4163 (頁 48-52)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綜合討論

本節主要依據前述四節之研究結果進行討論,其內容如下:

一、整體自我效能

就整體中等學校體育教師自我效能而言,約在 Likert 量表上 4.03 分 的位置,故研究結果認為非常良好,至於在教師效能的兩個向度方面,

中等學校體育教師之個人教學效能高於一般教學效能。本研究結果與孫 志麟(民 80)、江展塏(民 84)、王湘栗(民 86)及江秋玫(民 86)之 結果相似。研究者認為,體育教師大都是體育相關科系出身,然而,有 許多有關人格特質的研究顯示,運動員有優於一般人的自信心、抗壓力 決心與效能,故研究者推測,體育教師有較高之自我效能。

二、個人背景變項

(一)性別方面

中等學校男女體育教師的一般教學效能達顯著差異,即男性體育教 師教師優於女性體育教師,此研究結果與江秋玫(民 86)及廖吳勇(民 87)的研究結果相同,但王受榮(民 81)的研究則認為無顯著差異。在 個人教學效能方面,中等學校男女體育教師未達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

與王受榮(民 81)、江秋玫(民 86)及廖吳勇(民 87)的結果相同,而 整體自我效能亦未有顯著差異,此結果與孫志麟(民 80)、王受榮(民 81)、江展塏(民 84)及陳馨蘭(民 87)相同,但周新富(民 80)的研 究則認為,女老師的教學效能優於男性教師,故研究者以為,男女教師 效能之差異尚無一定之結論,且有待後續之研究。

(二)最高學歷

在一般教學效能方面,體育學院畢業顯著高於師範大學畢業;而個 人教學效能方面,體專畢業顯著高於師範大學畢業,體育學院畢業顯著 高過一般大學與師範大學,研究所畢業亦顯著高於師範大學畢業;至於 整體自我效能方面,體育學院畢業則顯著高於師範大學畢業。

綜合上述結果,可能體專與體育學院較注重術科的培養與教育,故 其本質學能優於師範大學;而研究所畢業之中學體育教師,因具有較深 層之學識涵養,且其教學智識又勝於師範大學畢業者,故又可彌補教學 技能之不足。

(三)不同年資

在一般教學效能方面,不同年資的中等學校學校體育教師達顯著差 異,即任教 11-24 年者顯著高於 6-10 年者;而個人教學效能方面,則 有顯著差異,但經薛費法事後比較,並無差異之情形;在整體自我效能 方面,達顯著差異,經薛費法事後比較得知,任教 11-24 年者顯著高於 1-5 年和 6-10 年者。

根據本研究結果顯示,任教 11-24 年者之自我效能最高,研究者認 為,可能此時之中學體育教師為中年期,正值事業之高峰,無論在工作 態度、人際關係和待人處世方面,皆屬成熟階段,故自我效能的表現也 最佳。至於資淺之體育教師,因較無教學經驗,在教學技巧上、說話的

語氣、態度均較為生澀與強硬,故在教學上,會遭遇較多的挫折;而任 教 25 年以上者,雖未達顯著差異,但其平均數仍高於 1-5 年和 6-10 年者。

(四)擔任職務

擔任不同職務的中學體育教師之一般教學效能、個人教學效能與整 體自我效能皆未達顯著差異。此結果與孫志麟(民 80)、江秋玫(民 87

)及廖吳勇(民 87)之研究結果相左,究其原因,可能是研究之母群體 不同,故結果也不盡相同。

二、學校環境變項

(一)任教階段

不同任教階段之中等學校體育教師,在一般教學效能、個人教學效 能與整體自我效能,皆未達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王受榮(民 81)的 結果不同,推究原因,研究者認為,國內中學(包括國、高中)之師資 培育機構所授予之教育相關課程相同,故國、高中之中等學校體育教師 自我效能無差異情形。

(二)學校班級數

不同班級數的中學體育教師之一般教學效能、個人教學效能及整體 自我效能皆未達顯著差異。此研究結果與孫志麟(民 80)、顏銘志(民 85)、江秋玫(民 86)廖吳勇(民 87)與洪瑞? (民 89)等人的研究結 果相同。但與王受榮(民 81)的研究有所出入,故研究者以為,班級數 非影響中學體育教師自我效能之重要因素。

(三)學校位置

不同學校位置的中等學校體育教師之一般教學效能達顯著差異;其 個人教學效能也有顯著差異;而整體自我效能之 t 值亦達顯著差異,即

任教於都市的中等學校體育教師之整體自我效能高於任教於鄉鎮的中等 學校體育教師,此研究結果與王湘栗(民 86)的研究結果雷同,研究者 以為,位處都市的學校,無論在食衣住行、育、樂、等方面,皆優於鄉 村,教師們獲得的資源也多於鄉村,因此整體自我效能高於任教於鄉鎮 的中等學校學校體育教師。

三、教室環境變項

中等學校體育教師在一般教學效能方面達顯著水準其中,學生人數 超過 46 人以上者高於 25 人以下;至於在個人教學效能上,則未有顯著 差異;然而在整體自我效能方面,並無顯著之差異,此研究結果與孫志 麟(民 80)、顏銘志(民 85)、王湘栗(民 86)江秋玫(民 87)及洪瑞

? (民 89)的研究結果相同,研究者認為,雖然中等學校體育教師在一 般教學效能有顯著差異,但僅限 46 人以上與 25 人以下,整體而言,仍 無差異存在,歸咎其因,可能我國之班級人數,無論公私立中學,幾乎 全採大班制,故教師已習於大班式的教學,也因此班級人數的多寡,對 教師的自我效能無顯著的影響。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4163 (頁 48-52)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