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研究結果,學校、性別、居住處、教學因素、環境因素、個人 特質、家庭因素等變項都與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的曠課行為成正相關,
而學制年級與法規熟稔度與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的曠課行為不具相關 性。以下茲依據個別因素之研究結果,加以解釋與討論。
一、校別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學校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1-3 所示,不同的 技專院校有不同的曠課行為產生。因此,研究假設一「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 學生,其曠課行為因不同學校有顯著差異」,成立。
桃竹苗地區以長庚技術學院的曠課行為最少。長庚技術學院以女生、住 學校宿舍為主,而這兩項因素在本研究中都顯示出較低的曠課行為,因此,
長庚技術學院比起其他六所技專院校有較少的曠課行為,是可以理解的。
二、學制年級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學制年級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2-3 所示,不同的 學制年級有不同的曠課行為產生。因此,研究假設二「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 學生,其曠課行為因不同學制年級有顯著差異」,成立。
從不同學制年級事後檢定可以見到,二技一年級的學生曠課行為均較二 專學生、四技一年級學生的曠課行為少,可能與其必修科目、課程與上課節 數較少有關。
三、性別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性別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3-1 所示,不同的 性別有不同的曠課行為產生。因此,研究假設三「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
其曠課行為因性別有顯著差異」,成立。
在迴歸模式表 4-4-4 中,性別與曠課行為達顯著關聯,顯示「性別」對 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產生影響,此部分與 Lauer(1976)與 Barcia(1971)
的發現相同。
本研究發現,男生的曠課行為高過於女生,可能與男生的居住處比女生 分散有關,因為本研究樣本中女生大都住在學校宿舍,而住在學校宿舍者其 曠課行為比其他居住處少;此外,從表 4-2-3-1 看出男女在個人特質、家庭 關係及環境因素有顯著差異,因此推論,男生的曠課行為之所以高過女生可 能也與個人特質、家庭關係及環境因素有關。
四、居住處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居住處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4-2 所示,有統 計上的顯著差異,但事後比較卻無法顯現七所學校的彼此差異,因此,研究 假設四「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其曠課行為因不同居住處有顯著差異」,
不成立。
但從表 4-4-3,可以見到「住親戚家」學生的曠課發生率是較高的。其 原因可能是住親戚家的學生與親戚之間的感情依附不深,而且不在導師與教 官的訪視對象名單中,因之,發生曠課行為後,缺乏家人、導師、同儕的立 即規勸,而導致高曠課行為發生率。
五、教學因素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教學因素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6-1 所示,不 同的技專院校因教學因素有不同的曠課行為產生。因此,研究假設五「桃竹
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其曠課行為因課程與教學有顯著差異」,成立。
而在迴歸模式表 4-4-4 中,教學因素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也 達顯著關聯,顯示教學因素對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產生影響。換句話說,
當學校的教學狀況不利學生發展時,則將影響學生曠課行為的發生。此部分,
與文獻探討相同,表示當學生的學習不如預期順利時,或學習受到挫折,將 促使學生離開學校(Tinto,1975;黃德祥,1995)。教學因素在本研究中,
是僅次於個人特質與環境因素之後影響學生曠課行為的重要因素。意即,桃 竹苗地區學生對於教學品質有著重要依賴。
六、環境因素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環境因素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6-2 所示,不 同的技專院校因環境因素有不同的曠課行為產生。因此,研究假設六「桃竹 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其曠課行為因環境與活動有顯著差異」,成立。
在迴歸模式 4-4-4 中環境因素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達顯著關 聯,顯示環境因素對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產生影響。換句話說,當學生所 處的環境狀況或學校所提供的環境越不利學生發展時,則將影響學生曠課行 為的發生。此部分,與文獻探討相同,表示當學生的學習缺乏環境的有力支 持,將促使學生離開學校(Boyer,1987)。
七、家庭環境因素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家庭因素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6-3 所示,不 同的技專院校因家庭因素而有不同的曠課行為產生。因此,研究假設七「桃 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其曠課行為因家庭關係有顯著差異」,成立。
在迴歸模式 4-4-4 中,家庭因素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也達顯 著關聯,顯示家庭因素對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產生影響。換句話說,當學 生所處的家庭氣氛與親子關係不佳時,則將影響學生曠課行為的發生。此部
分,與文獻探討相同,表示當學生的學習沒有得到父母親的支持時,將促使 學生離開學校(Glynn,2003)。然而,家庭因素在本研究中,並不是影響曠 課行為的重要因素,可能與技專院校學生年齡較長,同時獨立自主性較佳有 關,同時,家庭因素越不良,並不會導致更多的曠課行為。
八、個人特質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個人特質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6 所示,有統 計上的顯著差異,但事後比較卻無法顯現七所學校的彼此差異,表示不同的 技專院校不因個人特質差異而有不同的曠課行為產生。因此,研究假設八「桃 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其曠課行為因個人特質有顯著差異」,不成立。
在迴歸模式 4-4-4 中個人特質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達顯著關 聯,顯示個人特質對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產生影響。換句話說,當學生個 人特質是負面時,則將影響學生曠課行為的發生。此部分,與文獻探討相同,
表示當學生有情緒困擾時,不利其學習(England,1994)。同時表 4-4-4 顯 示,個人特質在本研究中,是影響曠課行為的最大因素。意即當教學因素、
環境因素、家庭因素條件一致時,消極的個人因素將導致更多的曠課行為。
九、法規熟稔度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
法規熟稔度變項與技專院校學生曠課行為之關係,如表 4-2-6 所示,沒 有統計上的顯著差異,表示不同的技專院校有著相同的法規熟稔度。因此,
研究假設九「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其曠課行為因法規熟稔度有顯著差 異」,不成立。
從表 4-2-6-4 可見,各校學生對於法規的熟稔度都相當高,顯見各校的 法規宣導工作相當落實,而同學對於曠課的相關規定都有相當清楚的認知,
但是曠課行為並不因為法規熟稔而減少,表示學生的認知與行為尚有一段落 差。
十、教學因素、環境因素、家庭因素、個人特質同時存在時,以個人特
質對曠課行為最具影響力,其次為環境因素,繼之為教學因素,家庭因素是 最不具影響力的因素。若此四者之外再加上「性別」因素時,則性別因素為 最末的影響因子。
因此,研究假設十「探討桃竹苗地區技專院校學生,其曠課行為相關因 素的交互關係」,得到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