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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方法

4.4 綜合討論

綜合以上各節,方案一「個案工廠現況」每年取水成本 T1 每年 15,738,120 元;

排放水處理成本 T2 每年 8,126,713 元;回收水處理成本 T3 每年 2,645,880 元;

故每年全廠用水成本(Z= T1+T2+T3)為 26,510,713 元,全廠用水成本結構 如圖20。

方案二「製程切割研磨廢水回收系統擴充」每年取水成本 T1 每年為 15,282,115 元;排放水處理成本 T2 每年為 7,488,607 元;回收水處理成本 T3 每 年需花費 3,249,928 元;故每年全廠總用水成本 Z= T1+T2+T3 為 26,020,650 元,全廠用水成本結構如圖21。

方案三「製程低濃度氟酸廢排水回收工程」每年取水成本 T1 每年為

14,782,891 元;排放水處理成本 T2 每年為 5,335,099 元;故回收水處理成本 T3 每年需花費6,223,965 元;故每年全廠總用水成本 Z= T1+T2+T3 為 26,341,955 元,全廠用水成本結構如圖22。

圖20 方案一「個案工廠現況」全廠用水成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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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 方案二「製程切割研磨廢水回收系統擴充」全廠用水成本結構

圖22 方案三「製程低濃度氟酸廢排水回收工程」全廠用水成本結構

由圖20-22 中,三個方案之全廠用水費用皆以超純水製造成本佔最多,其次 為自來水取水費用,而超純水製造排放水回收成本0%最少;故個案工廠要降低 全廠用水成本及提升製程水回收率可以再從超純水製造系統著手。由水量來看,

超純水製造系統製程用水總量(P1)每月約 59954 m3,約可製造出超純水(P2)

32891 m3/月,再生逆洗廢水排放(d3)約 2635 m3/月,純水系統造水率 P2/P1 為 54.9%,經統計一般純水系統造水率約在 65%~85%間,低於 70%則偏低,高 於85%則較偏高[54],為其原因有二:第一、純水製造系統設計過大或製程產 能利用率偏低,但兩者皆是無法掌握與預估的;第二、超純水製造過程排放水回 收過多;個案工廠超純水製造系統採薄膜濃縮水回流設計,若薄膜產水效率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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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低時,濃縮水流量將增大,這雖然可增加純水系統回收水量(C1),使製程回 收率提高。此兩點原因均導致製程迴流量增加,進而影響超純水製造系統造水率 降低,易造成純水系統之耗能。故如何在節能及水回收率間考量,是值得再探討 的課題。

以每年全廠總用水成本進行比較時,方案二預估投資「製程切割研磨廢水回 收系統擴充」 每年全廠用水成本(含設備折舊)為 26,020,650 元,方案三「製 程低濃度氟酸廢排水回收工程」每年全廠用水成本(含設備折舊)為26,341,955 元。與方案一「個案工廠現況」每年全廠用水成本為 26,510,713 元相比較,似 乎是符合經濟效益。但以淨現值法(Net Present Worth,NPW)分析,在考慮貨 幣時間價值後,似乎並不是如此。

方案一、二為互斥方案部分,方案二:PW(4%)=-211,553,854>方案一:

PW(4%)=-215,025,630;也就是說,當全部十年的全廠總用水成本換算至第 一年後成本,方案二「製程切割研磨廢水回收系統擴充」投資金額為 2,500,000 萬,系統處理效率80%,對個案工廠現況用水成本是有經濟效益的。固定其他條 件,以投資金額來看,工程投資金額甚至可達到5,971,776 元;但在系統處理效 率部分,若系統處理效率低於49.1%時,方案二將不值得運轉下去;故方案二如 正式投資運轉後,系統處理效率49.1%可以當成操作参數條件下限參考。

方案一、三為互斥方案部分,方案一:PW(4%)=-215,025,630>方案三:

PW(4%)=-215,769,778。故當全部十年的全廠總用水成本換算至第一年後成 本,方案三「製程低濃度氟酸廢排水回收工程」是對個案工廠現況用水成本是無 經濟效益的。但考慮水回收率相關法規要求壓力之情況下,方案三需被執行。在 固定其他條件下,以投資金額來看,工程投資金額若由10,500,000 降至 9,755,844 元,此方案即可符合經濟效益,此金額也可提供個案工廠進行工程議價時參考;

系統處理效率部分,由於是前處理加上 RO 系統,若系統處理效率可以提高至 71.7%以上時,也可符合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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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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