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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得知於203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在電力排放係數調適後,仍需減量 98 萬噸才能達到住 宅部門預期貢獻之目標,各個調適項目所能達到之減碳效益如圖3-19 至圖 3-22 所示。

建築外殼性能部分,目前法規、趨嚴10%、20%、30%,更新率 025%-1%,所能達到之減碳 效益6-30 萬噸,在減量最多的 30 萬噸,情境為法規趨嚴 30%、每年更新率 2%情況下,仍達 不到2030 年預期減量目標(98 萬噸)。

3-19 建築外殼減碳效益與減量目標之差異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0 空調減碳效益與減量目標之差異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空調部分當能效法規不變時,需透過相關獎勵措施及自然汰換使空調設備更新率須達1%,

才能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仍須減量之目標 98 萬噸;當能效法規趨嚴後,更新率高於 0.75%,

能達到預期減量之目標甚至超過 30 萬噸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家電部分當更新率需達 0.75%,

及能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仍須減量之目標98 萬噸,甚至最高可多減量 80 萬噸。照明部分不管 能效有無改善,更新率必須達1%才能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仍需減量之目標 98 萬噸。有此可知 很難透過單一調適項目達到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減量之目標,故本研究研提以下幾項方案,可望 透過所以調適項目的努力達到預期目標。

3-21 家電減碳效益與減量目標之差異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2 照明減碳效益與減量目標之差異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章 獎勵措施之減碳效益

目前住宅部分全年電力消費如圖3-23 所示,外殼空調熱負荷 6%、其他空調熱負荷 25%、

家電耗能43%、照明耗能 26%,本研究以此為基準提供以下方案如表 3-6 至表 3-11 所示。本 研究根據內政部統計處公告,106 年 6 月底我國房屋稅籍住宅數量為 853 萬 9,849 宅,106 年 6 月底全國屋齡介於 20~40 年者有 442 萬 6,986 宅占 51.8%,20 年以下者 231 萬 9,862 宅占 27.2%,超過 40 年者 179 萬 3,001 宅占 21.0%,以此為本研究預估更新戶數之推論。

以方案一為例,2030 年須減量 98 萬噸溫室氣體,按照電力消費占比調適項目及分配量如 下。

 建築外殼須減量 5.87 萬噸,在法規不變、法規趨嚴 10%、20%、30%,更新率分別須達 0.24%、0.23%、0.21%、0.20%,預估需翻新戶數為 20528、19278、18171、17185 戶

 家電設備須減量 42.14 萬噸,在法規不變、法規趨嚴 10%、20%、30%,更新率分別須達 0.25%、0.24%、0.23%、0.23%,預估翻新戶數為 21754、20859、20036、19274 戶。

 空調需減量 24.5 萬噸,在法規不變、法規趨嚴 10%、20%、30%,更新率分別須達 0.19%、

0.19%、0.18%、0.18%,預估翻新戶數為 16541、15893、15391、14990 戶。

 照明須減量 25.48 萬噸,在法規不變、法規趨嚴 10%、20%、30%,更新率分別須達 0.26%、

0.25%、0.24%、0.23%,預估翻新戶數為 22117、21210、20374、19602 戶。

3-23 住宅部分全年電力消費占比

(資料來源:107 年度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調適措施與衝擊評估之研究)

3-6 綜合調適策略方案一

4 章 結論

第 4 章 結論

本計畫係針對住宅部門溫室氣體減量措施進行可行性評估,蒐集國內外相關執行措施並進行 比較,且與國內專家討論及研提相關可行性措施,期能參酌國情後轉化為國內可行推動方案的 參考,並基於未來氣象年、結合不確定性分析,預估研提出之獎勵措施所能達之減碳效益,以 期達到在氣候暖化的背景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最佳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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