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 緒論

1.1 前言

近一二十年來台灣金融市場之利率水準逐漸下滑,造成保險公司在 經營上面臨嚴峻之挑戰。這是因為以往販售的保險契約具有較高之預 定利率,造成保險公司在現在甚至未來仍要給予原先答應的保證契約 內容。由於精算假設上的利率跟實際狀況的不一致性,產生利差損以 及增提準備金的結果,兩者都對保險公司造成深遠的影響。

保險公司販售之保險契約,保障被保險人於風險事件發生後給付理 賠金。由於人壽保險契約之特性,被保險人購買保險後直至風險事件 的發生的這段期間,保險公司將使用保險費收入進行投資,可以在未 來提供保障給被保險人。如果這是一段很長的期間,並且保險公司在 投資收益方面無法達到原先預定的報酬率,將對保險公司的負債面的 準備金造成財務上的壓力。

有鑑於此,本研究希冀從保險契約之設計上著手,修改精算相關假 設令保險契約的保險費用可以隨金融市場利率改變,並檢視準備金的 變化對保險公司影響。

2

1.2 研究動機

壽險責任準備金意味著保險公司有效保險契約未來責任之現值,現 行監理機關認可之會計原則的評估方法採用帳面價值評估法(Book Valuation),由於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乃依據保險契約發單時所規定 的提存利率,不論未來市場利率如何變化,每年所提存的準備金皆維 持發單時的提存利率不再變動。因此,對於過去高預定利率的保單而 言,當利率水準下跌時,由於無法調整準備金的提存利率,就可能產 生準備金提存不足的問題。進而影響保險公司的清償能力。因此,不 論利率是向上或向下變動,保險公司的經營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表面上看起來是受到利率變動的影響,但是探究其原因,其實就是保 險精算中基本假設固定利率所造成之結果。

由於保險契約提供長年期保證之關係,保險契約一經賣出之後,保 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即負有潛在之責任,台灣在過去利率水準較高的年 代,保險公司販售預定利率較高的保單,但隨著近一、二十年來利率 水準持續降低,高預定利率保單之責任對保險公司的財務壓力愈來愈 重,有鑑於此,本研究將以市場價值評估法(Market Consistent

Valuation) 評估保險契約之責任準備金,並研究調整保證期間長短對 準備金提列與保費之影響。

3

1.3 研究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標敘述如下:

一、 參考國外現行方法,建立適合台灣保險業負債準備金之市場 價值評估法(Market Consistent Valuation)。

二、 調整保險契約保證期間,檢視保險費與準備金變化和對保險 公司之影響。

在建立保險負債準備金之市場價值評估法中,該方法將根據台灣政 府公債與商業本票(Commercial Paper)利率與壽險市場狀況,使用符合 財務經濟學的理論基礎及隨機利率模型計算出保險契約未來現金流 量現值。這方法不僅符合目前歐盟所進行的 Solvency II 監理專案,也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IFRS 4)和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IAIS )討論之趨勢。

4

1.4 研究流程與架構

本文首先確立主要的研究動機與目的,將以按市值計價

(mark-to-market)之方法計算保險業準備金的變化與影響。第二章首先 將檢視歐洲保險與職業退休金監理機關(European Insurance and

Occupational Pensions Authority, EIOPA) 所發布之 Solvency II 專案與 QIS 5 (Quantitative Impact Study 5)研究報告內容,以及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 IASB)發布之 IFRS 4 PHASE 2 內容,參考其對保險業準備金計算按市值計價

(mark-to-market)之計算方法。其次,將作文獻回顧,探討以往文獻研 究關於保險契約現金流量、利率或死亡率的結果。第三章為研究方法,

利用 Cox, Ingersoll, and Ross term structure model 和 Smith-Wilson model 建構計算保險契約所需之利率期間結構,並介紹範例保單的現 金流量。第四章為研究結果,將運用利率期間結構計算範例保單之準 備金,檢視保險費與準備金變化對保險公司之影響。第五章為結論與 對後續研究之建議。

5

圖 1-1 分析流程示意圖 結論與建議

研究結果 研究方法 文獻探討

緒論

6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