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及動機
在全球化的高度競爭下,企業追求利潤極大化的行為,已無法滿足所有投資 人的期待。除此之外,企業使用公共資源、建造廠房、僱用員工、販賣商品勞務 等行為,與整體社會互動相當密切,因此隨著環境意識抬頭及人權、勞工等社會 議題關注度的提升,企業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對企業在社會中扮演之角色 有著更高的期待。而近年來國內外的重大事件,如:2001 年的安隆(Enron)案、
2008 年的華爾街危機(Wall Street’s crisis)、2013 年的日月光廢水汙染案及 2014 年的臺灣劣質油品等事件的發生,顯示財務資訊尚不足以反映企業的營運過程、
成果及未來展望,因此,整合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以下簡稱 CSR 報告書)成為企業內外部溝 通的重要管道,使利害關係人了解企業營運對社會及環境造成的影響,藉此審視 企業經營之永續性。
目前部分國家透過法律或交易所規章等方式,要求特定行業編製 CSR 報告 書,而我國金管會因近年的氣爆與食安問題,亦於 2014 年規範符合條件之企業 強制編製 CSR 報告書,並以漸進的方式逐漸擴大規範對象,目前已要求上市(櫃) 食品工業、化學工業、金融保險業及股本達新台幣 50 億元以上之公司,應編製 及申報 CSR 報告書,且應每年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s,GRI)發布之最新版永續性報告指南、行業補充指南及依行業特性參 採其他適用之準則進行編製。
利害關係人在企業落實 CSR 及編製報告書時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Aguilera and Jackson (2003)提到,利害關係人監督公司績效是促使公司從事社會責任行為 的重要因素。Jones (1995)更指出,企業積極從事社會責任的行為,可以促進與內 部利害關係人(例如:員工)的關係,因而產生良好的財務績效,同時也會強化外 部利害關係人對公司的正面看法。然而不同利害關係人在經濟、社會及環境層面 上追求不同的利益,因此對於企業的成功,他們各有不同的定義(Laplume, Sonpar, and Litz, 2008),這將影響企業編製 CSR 報告書時,選擇揭露的項目以及揭露程 度的高低。
根據台灣半導體協會的資料顯示,台灣 2016 年半導體業產值達 2.44 兆元,
佔我國 GDP 近 13%;此外,在世界舞台上更蟬聯全球第二大半導體生產大國;
在股票市場上,根據證交所的統計顯示,2016 年底半導體類股的市值逼近 7 兆 元,由上述可知在我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半導體產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而 我國半導體的一大特色為產業垂直分工模式明確,處在不同價值鏈位置的公司負 責不同的價值活動,在活動過程中涉及的利害關係人,其影響力因而有著差異。
廖婉鈞等(2009)就建議企業,在進行 CSR 活動與溝通時,可依據個別之價值鏈,
由內而外去審視自身對其利害關係人可能造成的影響。此外,企業的 CSR 活動
與價值鏈中的活動存有關聯性(Sayekti, 2015)。因此企業之利害關係人以及 CSR 報告書之揭露情況,可能因此受到價值鏈因素的影響。
過去研究多探討公司特性對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的影響,其關聯性及原因,
如:Gamerschlag, Möller, and Verbeeten (2011)、Kansal, Joshib, and Batra (2014),
而在公司特性中多會考量產業別因素(Cormier and Magnan, 2003; Haniffa and Cooke, 2005),但甚少將價值鏈納入考量;另一部分則是探討利害關係人與企業 之間的互動關係,或者將幾類利害關係人納入考量,探討其對整體(如:Chan, Watson, and Woodliff, 2014)或單一類別(如:Huang and Kung, 2010)之 CSR 報告書 揭露情況有何影響,但較少有研究從利害關係人此一影響因素,深入探討 CSR 報 告書中各類別的揭露情況會受到哪些利害關係人影響,更遑論進一步彙整出企業 針對不同利害關係人之影響力強弱,而會選擇揭露較多或較少何種類別之 CSR 資訊。故本研究欲探討在半導體產業中,企業在編製 CSR 報告書時,其所屬價 值鏈環節及利害關係人之影響力對揭露情況的影響。
研究目的及問題
本研究之目的主要係以利害關係人的角度切入,探討我國半導體業 CSR 報 告書揭露情況之影響因素,然而半導體業公司多處於單一價值鏈環節且價值鏈間 具有顯著差異,因此本研究先了解屬於不同價值鏈的公司,其利害關係人影響力 以及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之差異,再研究在半導體業公司中,利害關係人對揭 露情況之影響,故本研究探討的問題如下:
一 、 問題一:屬於不同價值鏈之公司,其利害關係人對公司的影響力是否不同 以及有何不同?
不同利害關係人關注之議題不盡相同,而各產業所涉及之利害關係人對公司 的影響力亦有所不同,故在探討利害關係人對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之影響前,
本研究先了解半導體業公司涉及之利害關係人有何特色,並進一步分析屬於各價 值鏈公司之利害關係人對公司的影響力是否不同以及有何異同。
二、 問題二:我國半導體業公司之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如何?
CSR 報告書的揭露情況會受產業別影響(Reverte, 2009; Muttakin and Khan, 2014),故本研究透過彙整 CSR 報告書中涵蓋的 G4 指標項目,以了解我國半導 體業近三年 CSR 報告書中,指標項目、考量面以及類別之揭露情況。
三、 問題三:屬於不同價值鏈之公司,其 CSR 報告書揭露情況是否不同以及有 何不同?
不同價值鏈從事之營運行為有所差異,因此對經濟、環境及社會造成的影響 不盡相同,故進一步分析不同價值鏈公司的揭露情況,並找出具顯著差異的地方。
四、 問題四:不同利害關係人對 CSR 報告書的揭露情況有何影響?
CSR 報告書是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的重要管道,而各利害關係人追求的利益 不同(Laplume et al., 2008),故本研究從利害關係人的角度切入,並納入產業價值 鏈作為控制變數,分析企業在考量不同利害關係人後,其 CSR 報告書的揭露情 況,並進行彙整。
論文架構及研究流程
一、 論文架構
本研究共分為五章,茲將各章內容說明如下:
第一章 緒論
說明本研究之研究背景及動機,敘述研究目的及四個研究問題,並 建立本論文之架構及研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