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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以行政院衛生署登錄執業之中醫師為研究母群體,由衛生署醫事 機構開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取得,開業登記依據醫療法第 15 條「醫療機構之開業,應 向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經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其登 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前項開業申請,其申請 人之資格、申請程序、應檢具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此系 統資料取自各縣市衛生局執業登記資料,統計時間截止至 2011 年 3 月底總共有 3278 家 中醫診所登記資料,依照地區排序,再利用六選一的隨機抽樣,所取得的樣本數共有 546 家中醫診所,並且依照取得的樣本進行流水編號,再將所抽到的中醫診所以郵寄的方式 作結構式問卷的蒐集進行資料上的分析,並提前通知請他們協助進行研究來改善較低的 回收率。

本研究問卷之發放,於 2011 年 3 月 3 號以郵寄發放,並且訂定回收截止日為 2011 年 3 月 18 日,為了提高時效性,並附上回郵以及回郵信封以增加回收率。本研究共發 放 546 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為 153 份,回收率為 30%。回收的問卷當中,有效問卷與 無效問卷所占百分比如表 3-1。

表 3-1、回收問卷之有效性

問卷有效性 回收數量 占回收百分比 有效問卷 153 92%

無效問卷 13 8%

有效問卷總數 166 100%

第三節 研究工具與變項操作型定義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結構式問卷為研究工具。問卷內容主要是根據本研究架構 之研究變項及參考國內學者相關研究之問卷加以修改而得。

本研究問卷共可分為四大部分所組成:(一)開業及執業地點考量的重要程度。(二)

對於開業或執業地點的自覺。(三)對於政府相關政策的意見。(四)基本資料。

開業及執業地點的考量的重要因素分為十一個變項,分別為所在地人口的密度、所 在地老年人口的多寡、生活機能的便利性、週遭中醫診所的數量多寡、週遭中醫診所的 數量多寡、父母的意見、配偶的工作地點或意見、子女的教育問題、繼續教育的地點、

取得執業店面的成本以及健保總額支付點值,分別按照中醫師當時選擇執業地點所考量 的重要程度從 1-10 做勾選,之後再將其加總平均選出中醫師最重視的三個執業地點的 因素作探討。

中醫師執業地點考量的指標中,考量了幾項指標:婚姻狀況、有無子女、開業地點、

繼承家業。而各指標之意義與操作型定義,敘述如下:

婚姻狀況:指中醫師有已婚或未婚。已婚者為 1,未婚者為 0。目的是用來檢定中 醫師的有無婚姻關係是否會影響中醫師選擇執業地點之考量。

有無子女:指中醫師有子女或無子女。有子女者為 1,無子女者為 0。目的是用來 檢定中醫師在有子女的狀況下是否會比無子女更考慮某些執業地點的 因素。

開業地點:指執業地點是租賃或自有。自有為 1,租賃為 0。目的是用來檢定中醫 師在目前執業地點的滿意度以及是否有意願更換執業地點。

繼承家業:指中醫師是否繼承家業。繼承家業為 1,非繼承家業為 2。目的是用來 檢定中醫師非繼承家業者是否會較繼承家業者考量更多的執業地點因 素。

表 3-2、基本人口變項名稱及定義

變項名稱 定 義

個 人 背 景

性別 (0)男(1)女

年齡 (1)70 歲(含)以上(2)60-69 歲(3)50-59 歲(4)40-49 歲(5)30-39 歲

婚姻狀況 (0)未婚(1)已婚 有無子女 (0)無(1)有

執照取得方式 (1)特考(2)中國醫藥大學畢業(3)長庚醫學大學畢業 配偶職業屬 (1)家管(2)醫事人員(3)非醫事人員

執 業 現 況

目前執業地點 (1) 北部地區:基隆縣市、台北縣、台北市、宜蘭縣市、桃 園縣市、新竹縣市

(2) 中部地區:苗栗縣市、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市、彰 化縣市、雲林縣市

(3) 南部地區: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 縣市

(4)東部與其他:花蓮縣市、台東縣市。

服務機構 (1)本人獨資(2)合夥(3)僅為受雇者 開業地點 (0)租賃(1)自有

繼承家業 (0)否(1)是

目前服務年資 (1)5 年以下(2)6-10 年(3)11-15 年(4)16-20 年(5)

21-25 年(6)26 年以上 健保特約 (0)否(1)是

該地區中醫人數 (1)20(含)以下(2)21-40 位(3)41-60 位(4)61 位以 上(5)不知道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本研究問卷回收資料利用Excel進行Coding前項程序後,在利用SPSS for Window17.0 進行統計分析。

問卷上使用十分位法衡量醫師對我們所挑選問題的考量因素上的程度,資料回收後 使用描述性統計分析各變項之基本分佈情形,個人資料中人口學基本變項採用敘述性統 計分析,瞭解各變項之平均數、標準差、次數分配及百分比等分配情形。其次使用卡方 檢定來確認自變項(性別、年齡、生活機能便利性、醫療政策的影響等因素)瞭解不同自 變項內容之差異;最後建構影響選擇執業地點因素模型,用公式表示假設、決定規範、

以電腦套裝軟體分析資料、做統計決策、解釋決策且利用迴歸分析的強度(是否有關於 醫學教育的地點)影響執業地點的選擇是否有相關聯。

第五節 研究限制

由於時間與資源有限,在研究設計及進行的過程中,有下列幾點的研究限制:

(一)都市地區中醫診所數本來就較多,因此回收的問卷相對也較多,導致偏遠地區的中 醫診所,亦是本研究所想探討的地區,回收率較小。

(二)有些中醫診所已經停業或歇業或地址搬遷過,導致一部分的問卷被退回。

(三)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僅在問卷上分析當時中醫師選擇執業地點的考量因素,是 否與當時的經濟、社會面有落差,未列入考慮,若後續研究者能以一段期間的縱切 面研究,本研究結果應會更加完善。

第四章 研究結果

本章為研究結果部份,共分為四節,第一節分析各研究變項描述性統計分析,第二 節為不同基本屬性對執業地點考量因素之差異分析,第三節為不同基本屬性對目前開業 或執業地點的差異分析,第四節為影響中醫師選擇執業地點因素之分析,以下分別詳述 之。

第一節 各研究變項描述性統計分析

探討個人層次因素對影響中醫診所之中醫師選擇執業地點之因素,即為瞭解中醫師 個人偏好選擇如何影響人力資源在空間分布上的情形,並藉由問卷資料的分析,進一步 探討中醫師個人選擇行為態度與個人基本背景,對執業地點選擇之差異性。

一、基本人口資料描述:

本研究之對象為全臺灣中醫診所之醫師。本研究之有效樣本為 153 份。有效問卷回 收率為 28.02%。以下一個基本人口學變項分數討論並整理成表 4-1。

受訪樣本數中,以男性居多共有 124 位,約佔 81%。於婚姻狀況則以已婚者為居多,

計有 140 位,佔 91.5%;其中有子女數者為最多,計有 116 位,約佔 75.8%;受訪者平 均年齡為 48.64 歲,若以每十歲為分組的方式則以 40-49 歲者最多,計有 56 位,佔 36.6%;

非繼承家族事業計有 142 位約 92.8%;而平均工作年資以 5 年以下,有 38 位佔所有年 資中最多數;若以婚姻狀況而言,中醫師配偶的職業屬中家管的計有 53 位約 34.6%,

非醫事人員的計有 57 位約 37.3%。

有關中醫師個人出生地區統計,本研究將全省各縣市區分為北、中、南、東四大地 理區,統計結果發現受訪者出生地區在北部有 27 人佔 17.6%、出生於中部的人數最多 為 72 人共佔 47.1%、南部則有 49 人佔 32.0%、東部與其它地區只有 5 人約佔 3.3%。在 目前執業地點方面,北部地區有 48 人佔 31.4%、目前執業地點中部地區占最多人共 70 人約佔 45.8%、南部地區則有 31 人,佔 20.3%,東部為最少只有 4 人,佔 2.6%。

表 4-1、受訪樣本基本人口學變數資料表

二、中醫師「執業地點考量因素」量表之描述性統計

將回收的 153 份問卷,分別依平均數的大小予以排序,統計結果如表 4-2 所示。各 考量因素之平均接介於 1-10 之間,若依平均數大小而言,全省各區域中醫師考量執業 地點的重要性依序為:

表 4-2、執業地點考量因素分析

重要程度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數 排序

所在地人口的密度 7.73 2.493 6.213 1 取得執業店面的成本 7.56 2.382 5.674 2 生活機能的便利性 7.41 2.158 4.655 3 健保總額支付點值 6.85 2.776 7.708 4 周遭中醫診所的數量多寡 6.73 2.740 7.506 5

子女的教育問題 6.32 2.656 7.054 6

所在地老年人口數量 5.57 2.616 6.843 7 配偶的工作地點或意見 5.37 2.776 7.706 8

繼續教育地點 4.90 2.844 8.090 9

周遭西醫診所的數量多寡 4.51 2.594 6.728 10

父母的意見 4.18 2.436 5.934 11

附註:重要程度的變項總共有十一項,計分方式由 1-10 分中擇一個最適當的分數,平均值為五分。經過 計算最低分可能為 153 分,最高分可能為總分 1530 分。

如表 4-3 得知,中醫師對執業地點考量的因素中以平均數五分相比較下,得到的結 果為「所在地人口的密度」值為+2.73、「生活機能的便利性」值為+2.41、「取得店面 的成本」值+2.56 為皆為偏高的結果,是為中醫師執業地點優先考量的因素。而「繼續 教育的地點」值為-0.1、「父母的意見」值-0.85、「周遭中醫診所的數量多寡」值為-0.49 皆為偏低的結果,是為中醫師執業地點較不考慮的因素。

三、開業或執業地點的自覺

四、對於政府相關政策

第二節 不同基本屬性對執業地點考量因素之差異分析

分析環境、政府政策層次因素是否對目前執業地點感到滿意或感到競爭壓力因此造 成中醫師考量更換執業地點的現象,並藉由官方統計資料來瞭解臺灣地區各縣市層級醫 療區,在客觀環境條件有所差異,以及各地醫療需求量大小不同的情況下,對整體影響 中醫診所之中醫師選擇執業地點之因素。

本節將以基本人口學變項為自變項,執業地點考量因素為依變項,利用單因子變異 數分析與獨立樣本 t 檢定法,進行職業考量地點因素是否因人口學變項的不同而有差異 之相關檢定。

自變項的項目包括性別、年齡、目前執業地點、取得中醫師執照資格、目前開業地 點是租賃還是自有、工作年資、婚姻狀況、子女數、出生地、配偶之職業屬等十項;依 變項則為執業地點考量因素、開業或執業地點的自覺、對於政府相關政策的意見等構面

自變項的項目包括性別、年齡、目前執業地點、取得中醫師執照資格、目前開業地 點是租賃還是自有、工作年資、婚姻狀況、子女數、出生地、配偶之職業屬等十項;依 變項則為執業地點考量因素、開業或執業地點的自覺、對於政府相關政策的意見等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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