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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傅柯的考古學歷史方法論
路口處:知識考古學→傅柯的「歷史」→如何處理歷史→歷史研究的操作→歷史 研究的困境:話語實踐與話語事件
首先,筆者簡單介紹以下會說到的幾個概念,整體而言,「歷史」就是史學 家以「事件」為中心建構出來的「歷史話語」,它是一個充滿爭議的場域。史學 家所謂的「真實的歷史」擺盪在系統歷史(某一特定的歷史學派,例如年鑑學派、
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之歷史觀、納粹的歷史觀等等)與非系統知識的歷史之間。
故針對同一系列的事件,因不同的學派、史觀會有不同的詮釋與解讀。
在系統歷史之中,史學家搶奪屬於自己學派的話語權,經由話語權的鬥爭,
產生出特定的「真理話語」,並以真理之名統治著某個知識領域。在政治實踐中,
他們以此真理話語作為統治正當性的基礎。當傅柯要從歷史中去挖掘何謂真理時,
發現在系統歷史方法論的建構中,還有著更基礎的層次,來自於某時某地的人們 對自我與他者之間的認同與認識。在此層次的歷史感知中我們可以發現,歷史話 語並不如各學派想像的那樣具有理性的客觀性。因為在諸歷史學派的詮釋裡,有 許多被忽略的因素,像是統治階級刻意忽略對自身不利的歷史事件(例如:在取 得政權之前,透過骯髒的手段取得統治權的事件等等),或是史學家因為無力處 理數量龐大的歷史事件,而忽略了某些卑微、無法被納入系統之中的歷史要素。
但被忽略並不代表這一層次的歷史知識不具有影響力,反而系統歷史的知識是透 過非系統知識的網絡建立起來的。因而,傅柯企圖在歷史系統(理論知識)與非 系統(經驗知識)之間,對抗、包含的關係裡,找到某時某地對歷史話語的建構 規則。這些規則決定著當時當地人們如何認識其對象與自身,也影響著現實現地,
我們如何認識過去與現今的自我。於此,在考古學作為歷史方法論的意義下,我 們涉及了幾個特定的概念,諸如「歷史」(history; histoire)、「事件」(event;
événement)、「話語」(discourse; discurs)、「知識」(savoir、connaissance)、「真
理」(truth; vérité)、「知識空間」(épistémè)。筆者多次提及,爭論作為理解傅柯的入口,在此章節,正式進入傅柯。此篇 論文的目標是系譜學的實際操作:「配置」(dispisitif)。然而在傅柯那裏,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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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的徹底轉向(斷裂),因為沒有考古學的話語事件分析,沒有檔案作基底,
系譜學無法落實;相對地,沒有系譜學對於歷史事件冒現之探析,無法解釋檔案 話語實際運作在社會整體的狀態,猶如P. Rabinow 與 H. L. Dreyfus 在《傅柯:
超越結構主義與詮釋學》中所說的:「無所謂前考古學的傅柯,或後考古學,或 系譜學的傅柯。」156因此,在這一章節中,筆者將解釋傅柯所謂的「考古學」
(Archaeology),以此進入傅柯的「配置」概念。在此,將說明三個問題,分別 是在傅柯的哲學中,歷史是什麼(what)?為何(why)要處理歷史?如何(how)
進行歷史研究?把「話語」作為「事件」是傅柯考古學的重要成就,事件在傅柯 的思想中扮演著「起源/冒現」(emergence ; entstehung)的角色。如果此論文的 目標是藉由系譜學冒現的角度探究權力的配置,那麼對於考古學時期,如何思考
「事件」的問題必須先釐清,故在此章節的最後一小段落,筆者首先說明了「話 語事件」(discursive event; événement discursif)在考古學時期(70 年代之前)的 意義。在第四章,解釋完「配置」的概念後,將藉由考古學到系譜學的思想滑移,
說明「話語事件」在歷經系譜學改造後的第二層意義。
第一小節:什麼是傅柯所謂的「歷史」?
筆者首先釐清傅柯使用「歷史」(histoire; history)一詞的意思。傅柯的歷史 研究並不是企圖描繪「總體性歷史」(total history)的圖像(重建某一個文明、
社會的總體形式);也不是要解釋某個時期所具有的物質和精神原則;亦不是要 闡釋某一時期的現象中所呈現出來的歷史意義;也不涉及這些歷史現象內在的規 則。上述所說的歷史皆屬於觀念史、思想史的範圍,這種史觀先是藉由簡單的因 果、類比關係去建構一個永不變動的歷史形勢與框架,進一步把這些框架套用在 許多層次上(例如社會制度、心態慣性、政治行為),最後訂立出某個歷史時期,
依此建構某歷史時期的「面貌」或「精神」。
傅 柯 在 1969 年 出 版 的 《 知 識 考 古 學 》( L’archélogie du Savoir ; 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說到以連續性作為主題的史學,例如:「傳統」(tradition)
一詞是給出一組連續同質的現象,並將它安置於一個特殊時間的地位,這也就是 說,抹除歷史中的差異,將它們放在相同形式的歷史框架,以便建構歷史的連續
156 Hubert L. Drefus, Paul Rabinow, 1983, Michel Foucault- Beyond Structuralism and Hermeneutic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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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並保有起源的確定性;「影響」(influence)是以缺乏有效性的因果關係,把 前後兩個歷史事實聯繫在一起,因此這個觀念作為一個傳遞前後史實的支撐點。
然而在其中卻缺乏任何的理論基礎;「發展」(development)、「演進」(evolution)
的觀念是把一系列事件做彙整、刪除,並把同質可化約的現象集結成群,再以一 個系統原則把它們串連起來;「精神」(sprit)的觀念就是從某一時代中連續發生 的事件裡,抽取出一個同質的意義或者是象徵的關係。對傅柯而言,在劃定歷史 話語(discourse)的界限、範圍時,首先必須破除上述幾種史學的迷信,並「應 該在這些我們已經熟悉的分割或組合前(按:傳統、影響、精神等概念),採取 謹慎的態度。」157
對傅柯而言,歷史研究就是對話語的研究。由於歷史只能是存在在書寫歷史 的人(作為主體)同其脈絡中,所以我們在研究歷史時,會發現知識話語保存著 過去的權力、社會倫理、道德感知等複雜的關係。過去的知識話語具有某種權威
(例如專家、官方的認定),故它能確切地實踐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同時也被 社會、文化脈絡箝制著。因此從知識的話語中,我們找到的不僅是已成過去的事 件記錄,還可以從中發現影響著當下對歷史做出詮釋的隱蔽力量,諸多力量關係 形構成一個複雜的網絡。
所謂的「知識話語」的「知識」不是「理論知識」(connaissance),這也就 是說,他不是要替系統科學、思想脈絡做歷史的編年,也不是要挖掘知識的最終 基底。而是要追問,究竟是什麼關係脈絡使得某一門科學能帶著實證性的印跡被 形構出來,且被當做權威的知識體系實踐在社會建構中。
以《古典時代瘋狂史》為例子,傅柯把瘋狂作為許多陳述建構起來的知識話 語,對於瘋狂的考察,並不是要書寫一部精神病理學在每個時期是如何看待瘋狂 的歷史,而是要探究「在某一時期之中,各種使得瘋狂得以出現的規則及規則間 的相互作用。」158在這個意義下,瘋狂不是一個先在的對象,使得諸多科學(例 如:精神病理學、分類學、宗教意識)得以用某種系統方法加以研究之;與之相 反,瘋狂作為精神病理學的對象,是在各種關係中(宗教、法律、醫學、植物分
157 Foucault, M., 1972, The Archaeology of Knowledge, translate by A. M. Sheridan Smith,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p. 22.
158 Ibid: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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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學等)被命名、描述、分析判斷出來的產物,因此書寫瘋狂(體驗)史的工作,
就是要去說明瘋狂話語背後的區分法則(law of division)。159故在傅柯那裡,歷 史研究的首要任務就是去探尋知識話語的界限(limits)與區分(division),並重 新描繪知識的轉型(transformations)。160
第二小節:為何傅柯要處理歷史的問題?
其次,我們要問道,傅柯為什麼要處理歷史的問題,並提出一套新的歷史方 法論?或者是說他透過歷史要處理什麼問題?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在傅柯死前五 個月的某一次訪談中可以找到答案,在〈自我關注的倫理學作為一種自由實踐〉
(The Ethics of the concern of the Self as a Practice of Freedom)中傅柯回顧了他整 個學術生涯的研究思路,並說道:
我一直對同個問題有興趣,即使我曾以不同的方式表述過它。我一直想弄清楚人 的主體是如何玩真理遊戲(des jeux de vérité; games of truth)的,不管這種真理 的遊戲是採取一種科學,或指涉某種科學模式,還是關係到各種制度和操控人的 實踐方式。161
「遊戲」(jeu; game),在法文中可以指(比賽、賭博的)規則、遊戲的手段、
遊戲的場地等等,因此傅柯使用這個字不僅僅是指某種競賽活動,並著重在描述 在「遊戲」中採取的策略手段與社會力量之間的複雜網絡。簡單來說,「遊戲」
意指在一個空間場域中進行某種具有規則限定的特殊活動。
傅柯使用「真理」(vérité; truth)一詞並不是針對某個存在之物進行本質性 的認識,故無所謂「發現某些確切實在的事物」,而是關於主體,依據什麼樣的 規則,對某事物做出真假的宣稱。於此,真理的意義不是本質的發現,而是某個 特定的時期、特定的地域建構出一套人為的系統規則。
159 Ibid: 33.
160 Ibid: 5.
161 Foucault, M., 2003, ”The Ethics of the Concern of the Self as a Practice of Freedom”, in Michel Foucault, The Essential Foucault: Selections from The Essential Works of Foucault 1954-1984, edited by Paul Rabinow and Nikolas Rose, New York: The New Press, p.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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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來看,所謂「真理的遊戲」就是指在在特定的社會條件與特定的地域中,
為了建構出一套社會秩序而規定的「遊戲規則」。這套遊戲規則亦即產生真理的 規則,人的主體性由此而生,在確立主體的明證性後,進一步定位客體的客觀性。
「主體的明證性」、「客體的客觀性」與「真理」這三個概念便是主宰著整個西方 思想、理論、社會制度的基本範疇。傅柯終其一生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揭發「真理 遊戲」是如何進行的,後來傅柯把這種揭發真理遊戲的思考稱作「思想批判史」
(histoire critique de la pensée; critical history of thought)。在《哲學辭典》
(Dictionaire des philosophes)的傅柯(Foucault)條目162中,傅柯化名Maurice Florence 簡要地說明終身的學術歷程,他說:如果要把傅柯放在哲學的脈絡中,
(Dictionaire des philosophes)的傅柯(Foucault)條目162中,傅柯化名Maurice Florence 簡要地說明終身的學術歷程,他說:如果要把傅柯放在哲學的脈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