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

第一章 緒論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

二二八事件後,國民黨政府對台灣整體的壓制並未因事件落幕而有所放鬆。

1950 年,蔣介石開始進行全面性黨的「改造」,確實掌握「以黨領政」、「以黨領 軍」的精神,被現代研究者視為是集中領導,貫徹強人意志之舉。1黨「改造」

的同時,另整頓情治組織,將之置於長子蔣經國的掌控。此時台灣社會在國民黨

「反攻大陸」的意識形態主導下,透過黨國體制所建構出層層緊密的社會監控網 絡及情治系統的運作下,大規模監視與逮捕不見容於當局的異議分子。

在情治人員為獎金及權力的競逐下,無辜受羅織、誣陷因而身陷囹圄者不在 少數,2造成大量冤、錯、假案的產生。就連調查局前副局長高明輝也認為,許 多「匪諜」其實是被情治人員所「製造」出來的。3

1960 年代所爆發如雷震、蘇東啟案等政治案件,在在突顯國民黨政府對民 主訴求的鎮壓。這些引起國際重視的政治案件,使國民黨政府「自由中國」的形 象開始受到外界質疑。此時這些大型政治案件雖受國際注目,但外界卻無法對政 治受害者進行援助,更遑論其他更多沒沒無聞但牽連甚廣的政治案件。

1960 年代末,部分來台旅遊或工作的外籍人士關注到台灣缺乏政治意見表 達的自由,其後不乏有外籍教士、觀光客,海外的台灣同鄉,甚至是受難者的親 屬或是受難者本身投入救援工作。這些「人權工作者」們,透過與國際人權組織

1 若林正丈著,許佩賢譯,《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台北:新自然主義,2009),頁 91。

2 關於 1950 年代國民黨內部改造可參見若林正丈著,許佩賢譯,《台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 第二章:「黨國體制的確立」,頁 81-106;王良卿,《改造的誕生》(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 學系,2010),第五章「國民黨邁向威權改造 (1950)」;馮琳,《中國國民黨在台改造研究 (1950-1952)》(南京:鳳凰,2013);陳曉慧,《由上而下的革命:中國國民黨改造之研究(1950-1952)》

(台北:漢世紀數位,2014)。

3 高明輝口述,范立達整理,《情治檔案:一個老調查員的自述》(台北:商周文化,1995),頁 23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

及海外台灣同鄉的聯繫及秘密行動,揭露台灣政治犯的處境,逐漸拆穿「自由中 國」的假象,紛紛要求國民黨政府改善國內的人權及政治狀況。1970 年代中期,

政治犯救援的行動,隨著台灣民主化的浪潮,經由島內與島外的連結,對改善國 內政治犯的處境產生了實際的幫助。

在白色恐怖時期,這些在國民黨政府嚴密封鎖訊息之下,卻能瞭解台灣真實 面貌的人權工作者們,可謂是台灣邁入民主化的能量之一。然而從 1960 年救援 網絡形成之初至 1980 年代末期,原本只能在國外運作的政治犯救援工作,漸漸 轉移到國內,整體變化的圖像,至今尚不清晰。同時,堅決否認在其統治下有「政 治犯」的國民黨政府,究竟如何因應民間所發起的政治犯救援運動,亦不清楚。

在今日,全球獨裁、極權國家仍然存在,人權工作者透過不斷寫信、組織支 援及合作企圖救援政治犯的新聞仍時有所聞,但究竟在個案進行救援時的成效如 何?又有如何的侷限?

筆者有幸於碩士班期間,參與 1984 年成立的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典藏計 畫工作,經由兩年的時間,爬梳台權會歷年刊物及內部檔案。同時,工作中不時 看到台權會內的成員,忙碌於國會協商、街頭示威或是人權教育的活動中,感佩 人權工作者為台灣人權付出的心力,因而加入他們,成為台權會不定期支援的「志 工」。亦因如此,便開始思考戰後台灣從事政治犯救援工作者,究竟是如何突破 國民黨重重的限制進行工作,因而投入研究。

2000 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距離邁向「正常」的民主國家之列又前進了一 大步,但這並不意味著台灣社會已全然轉型,相反的,從轉型正義的觀點而言,

無法了解過去人權侵害的歷史,就無助於提升國民對人權保障的重視。了解過去 的歷史,是幫助我們在面對未來之時能以為殷鑑,避免重蹈覆轍;本文希望用更 廣闊的視角,來考察台灣政治犯救援的過往,一方面梳理救援工作在整體台灣戰 後人權史上不同階段的意義與定位,另一方面則向這些不畏風險、不計代價,執 意捍衛人權的工作者留下歷史紀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

二、文獻回顧

目前以政治犯救援為主要研究範疇的著作並不多,民間和學界僅有個別的作 品。然而,政治犯救援的研究範疇,與近年來因大批檔案開放而形成較具規模的 政治案件研究有關,因此,這部分亦應列入文獻回顧之中。

(一) 政治犯救援相關研究

目前學界以政治犯救援為研究主旨者僅有沈亮的碩士論文:〈梅心怡(Lynn Miles)與台灣政治犯救援運動(1971-1984)〉。4本文以 1970 年代開始從事台灣 人權救援運動的美籍人士梅心怡(Lynn Miles)所提供的一手資料,觀察 1970 至 1980 年代發展出的台灣政治犯救援過程。當中針對救援的過程與細節有細緻 的描寫,可藉此理解當時運動的艱難與所遭遇的挑戰。由於梅心怡身分,加上他 在台灣政治犯救援歷史中的核心角色,是目前以救援時間來看,最全面性的資料,

也使得本論文具有議題開創的特質。

沈亮亦參與 2008 年總統府所委託的研究案:〈從梅心怡(Lynn Miles)往來 書信看 1970 年代人權救援與台灣民主化〉5。筆者以為內容是再次將其碩士論文 主題加以整理、擴大,對呈現台灣 1970 年代政治犯救援的人物及重大事件有一 更清晰的輪廓。然而,該研究仍未觸及探討救援工作的意義、成效與影響,所使 用的史料仍侷限在梅心怡相關資料,因此無法在更大的脈絡下看到整體救援的狀 況。

王一民的碩士論文〈外籍人士旅台從事民主人權發展史蹟之研究〉6中第五

4 沈亮,〈梅心怡(Lynn Miles)與台灣政治犯救援運動(1971-1984)〉(台中:東海大學歷史學 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5 總統府委託研究,受託單位: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研究主持人:吳樹民,研究助理:沈亮、

施妙旻,《從梅心怡(Lynn Miles)往來書信看 1970 年代人權救援與台灣民主化》,網址:

http://www.president.gov.tw/Portals/0/download/%E6%A2%85%E5%BF%83%E6%80%A1%E7%

A0%94%E7%A9%B6%E6%A1%8820080716LynnMiles.pdf。檢視日期:2012.4.4.2。

6 王一民,〈外籍人士旅台從事民主人權發展史蹟之研究〉(嘉義: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 所碩士論文,2008)。

(1946-1961)〉(台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蔡西濱,〈中共地下黨「臺 灣省工作委員會 」(1946~1950)—以臺北市地區為研究中心〉(台北: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論文,2009);王漢威,〈戰後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1946-1950)〉(台北: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政治學系碩士論文,2011)。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案方面則有曾培強,〈台灣民 主自治同盟案件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林正慧,〈1950 年代「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相關案件試析〉,收入張炎憲、陳美蓉主編,《戒嚴時期白色恐怖與 轉型正義論文集》(台北: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2009),頁 137-188。另外林正慧以上述兩 組織合併討論 1950 年代左翼政治案件:林正慧,〈1950 年代左翼政治案件探討:以省工委會及 臺盟相關案件為中心〉,《臺灣文獻》,60:1(2009.03),頁 395-477。

9 林世華,〈一九六○年代台灣白色恐怖政治案件之研究──以興台會與亞細亞同盟案為例〉(台中:

東海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08)。

的結構因素與不當處置:蘇瑞鏘〈臺灣政治案件之處置(1949-1992)〉18,皆提 供筆者更多不同面向來理解政治犯形成的背景及處置。

10 許瑞浩,〈從官方檔案看統治當局處理「雷震案」的態度與決策-以國防部檔案為中心〉,收 入胡建國主編,《二十世紀台灣民主發展:第七屆中華民國國史館專題論文集》(台北:國史 館,2004),頁 319-406;蘇瑞鏘,〈從雷震案論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的法律處置對人權的侵害〉,

《國史館學術集刊》,15(2008.03),頁 113-158。

11 陳儀深,〈臺獨叛亂的虛擬與真實──一九六一年蘇東啟政治案件研究〉,《台灣史研究》,10:1

(2003.06),頁 141-172。

12 陳儀深,〈彭明敏與海外臺獨運動 (1964-1972)──從外交部檔案看到的面向〉,《國史館學術集 刊》,10(2006.12),頁 189-219;侯坤宏,〈1970 年彭明敏逃出臺灣以後〉,收入黃翔瑜編,《戰 後檔案與歷史研究:第九屆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台北:國史館,2008,頁 837-872;王 景弘,〈美國外交檔案中的「彭明敏案」〉,收入彭明敏,《自由的滋味》(台北,玉山社:2009),

頁 264-288。

13陳儀深,〈泰源監獄事件研究〉,收入許雪姬編,《「戒嚴時期政治案件」專題研討會論文暨口述 歷史紀錄》(台北: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判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2003。

14 陳儀深,〈1970 年刺蔣案:以外交部檔案為主的研究〉,收入黃翔瑜編,《戰後檔案與歷史研究:

第九屆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台北:國史館,2008),頁 1073-1093。

15 美麗島事件的研究較其他政治案件多,最主要討論案件本身的學位論文有:賴叡泰,〈戰後臺 灣風物》,61:3(2011.09),頁 33-73;蘇瑞鏘,〈強人威權黨國體制與戰後台灣政治案件〉,

《輔仁歷史學報》,30(2013.3),頁 167-21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

次,上述文獻亦增加筆者對政治案件與人權組織有更多元的認識與了解。

目前已有更多出土資料能對政治犯救援拼湊出更為全面的網絡圖像,而遍及 世界各地的政治犯救援網絡並非單獨存在,因此本研究欲透過分析個案救援的方 式,來觀其意義與成效。另外,筆者欲以官方檔案來探究國民黨政府如何因應政 治犯救援,從中亦凸顯出從事工作會遇到的困難及挑戰。

筆者希望透過與既有研究不同的研究脈絡,經由長時期廣泛的觀察來理解政 治犯救援在台灣戰後人權史上的意義及其定位,

三、研究方法與史料

本研究使用「歷史研究法」,透過對檔案、書信、報刊、時人回憶(口述訪 談)等資料互相對照分析後,得出論述觀點。

史料應用的部分,可分為檔案、時人書信、回憶錄及雜誌刊物等。

史料應用的部分,可分為檔案、時人書信、回憶錄及雜誌刊物等。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