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研究背景
依據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2003)規定,我國基礎建設之推動模 式,係由主辦機關提出先期規劃構想(或可行性研究)及概估總工程建造經費,再函報 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五千萬以上工程需報請工程會、經建會、研考會或國科會等審議 機關審議,再送交會審機關(立法院)通過;五千萬以下工程,報請工程會及主計處審 議。在此種作業模式下,審議單位之審核依據極為重要,唯目前各審議機關對於公共 工程計畫之審查,仍以合議方式為主,即邀請產、官、學界之專家,針對審議之工程 進行討論及審查,然因缺乏審查依據,審議委員之主觀想法則為影響公共工程計畫通 過與否之關鍵,審議結果無法確保對國家發展之有效性,且亦造成會審機關(立法院) 之疑慮,影響國家基礎建設之發展與推動。
此外,擬定國家基礎建設投資策略及計畫,需配合國家經濟、社會、文化及發展 需求設計,然國家基礎建設涵蓋範圍廣泛,除一般傳統之道路、橋樑及港口等基礎建 設項目外,亦包含科學、教育及健康等各種與國家發展相關之建設及設備,如何由眾 多國家基礎建設中,選擇國家應投資之重點項目,是極困難之決策(Mandele et al.
2006)。實務上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項目選擇及政策規劃,通常不是以透明、客觀機制 決定,根據Short and Kopp(2005)回顧法國、德國、英國及荷蘭等國之國家發展計畫,
發現決策缺乏透明化及決策評估方法不符合國家實際情況為普遍決策缺點,然造成上 述問題之主因,係因目前缺乏客觀決定國家基礎建設項目之評估方法,政府單位不知 應如何有效應用國家相關統計資料客觀選擇國家重點投資項目,因此相關決策仍係以 決策者之主觀態度為基礎,造成政策結果可能不符合國家發展需要,此外因決策過程 缺乏客觀之分析基礎,無法公開決策過程,造成非透明化之決策。
過去有關國家重點基礎建設投資項目之研究,通常採用效益或成本分析(如
2004, Väntänen and Marttunen 2005)及政策回顧(如 Dixhoorn 1984, Glrigg 1984, Onera and Saritas 2005)等 3 種分析方式,效益或成本分析通常僅針對特定之基礎建設項目進 行分析,例如電信基礎建設、港口、下水道等,很少對於國家全部基礎建設進行分析,
分析結果無法瞭解不同類型基礎建設之相對重要性,較不適用於分析國家重點基礎建 設項目;問卷調查之研究,因研究結果受問卷項目、調查樣本及問卷時間之影響較大,
因此分析結果較易受到質疑;政策回顧方式,通常係全面分析國家基礎建設項目,然 因每個國家發展歷史及策略不同,決策者較難複製過去其他國家之發展策略,造成應 用上之困難。
本研究為避免會議或問卷調查、政策回顧之研究缺點,參考 Wright et al.(1988) 介紹美國印第安那州政府決定供水管線建設之分析方式,以國家競爭力分析觀點,比 較我國與其他國家在基礎建設項目之差異,利用公式化且較為客觀方式選擇國家重點 基礎建設項目。本研究採用競爭力觀點分析國家基礎建設重點投資項目之主要原因,
因本研究認為決定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項目具兩種可能觀點,第一種觀點即根據需求決 定投資項目,例如公路過於擁塞,則興建高速公路或高速鐵路,第二種觀點即國家為 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學習先進國家基礎建設之發展經驗及環境,創造基礎建設需 求。依國家競爭力分析觀點擬定國家基礎建設發展計畫,可避免傳統利用主觀態度決 定綱要計畫之模式,因決策者對國家基礎建設需求定義不同,較難產生公式化決策過 程之問題,可用於評估本國與其他國家在基礎建設環境之差異,提供學習先進國家基 礎建設發展經驗之客觀分析機制,瞭解國家之優勢及劣勢,並作為擬定國家基礎建設 計畫之討論基礎。
本研究依國家競爭力評估觀點提出兩個分析國家基礎建設之評估機制,第一種為 學習先進國家基礎建設發展策略之分析機制,首先本研究透過系統化比對國家經濟水 準、國家發展階段及競爭力表現,評估適合我國學習之國家,再配合本研究提出之國 家發展階段定義模式,分析我國與學習國家相近之國家發展階段與時期,再回顧此時 期該國之主要基礎建設政策,提供學習先進國家基礎建設政策之基礎;第二種機制為
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選擇模式,首先本研究回顧目前國際間重要之國家競爭力年報,選 擇適合本研究目的之競爭力年報為基礎,在不改變國家競爭力評估及計算模式之條件 下,建立基礎建設競爭力指標之區別矩陣,將指標分為優勢、觀察、加強及劣勢等4 類,呈現一個經濟體系所有基礎建設競爭力指標之優劣勢狀態及趨勢,並綜合考量排 名及標準差選擇最劣勢之指標,建立更為合理及有效之基礎建設關鍵指標之選擇方 式,提供決策者瞭解本國與先進國家在基礎建設政策及環境上之差異,更有效率選擇 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項目,提昇國家競爭力。
1-2 研究目的
本研究主要目的為學習先進國家基礎建設環境,建立我國與其他國家基礎建設差 異之分析機制,提供擬定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之參考,並作為未來國家審議基礎建設計 畫之研議基礎,使國家基礎建設計畫之擬定更為客觀、公平及有效。本研究目的如下:
1.建立學習先進國家基礎建設發展策略之分析機制。
2.建立選擇國家重點基礎建設之分析機制。
1-3 研究重要性
由本研究之成果,可有效利用 IMD 競爭力評估指標,並學習先進國家發展基礎 建設之策略,提供政府擬定基礎建設投資之參考,作為審議機關審查基礎建設計畫之 依據,本研究之學術及實務上重要性如下。
一、實務之重要性
(1) 比較各國國家特徵,選擇與我國國家特徵相似之先進國家,作為我國基礎建設發 展之學習對象。
(2) 根據國家發展階段之定義模式,分析學習國家與我國相似階段之基礎建設發展政 策,作為擬定國家重點基礎建設之分析基礎。
(3) 針對劣勢基礎建設指標投資增強其競爭力,提供政府有效利用國家競爭力年報之 機制,計畫性及系統化提升國家競爭力。
(4) 建立基礎建設投資項目優先順序,改善過去政府審議機關缺乏討論基礎之問題。
二、學術之重要性
(1) 過去有關基礎建設政策回顧之研究,通常僅綜合回顧其他國家政策發展之過程,
然因每個國家發展歷史及策略不同,決策者較難複製過去其他國家之發展策略,
本研究提出之國家發展階段定義模式,根據國家發展之產業結構轉變,分析我國 與學習國家相近之國家發展階段與時期,再回顧此時期該國之主要基礎建設政 策,提供學習先進國家基礎建設發展政策之基礎。
(2) 過去有關基礎建設投資之相關研究,皆著重投資總額之分析,例如基礎建設支出 應佔GDP 多少比率,或國家基礎建設投資 1 元對特定產業造成多少之產出,甚 少涉及國家基礎建設投資分配之問題,然對於國家發展策略之各項基礎建設分配 及投資規劃,應屬更為重要之議題,本研究利用國家競爭力評估指標及結果,分 析各項基礎建設投資重點,有別以往類似研究採用問卷或座談方式,可建立更客 觀之國家基礎建設投資分配模型,此為在基礎建設研究領域之創新。
(3) 研究提出一個新的競爭力指標分類之方式,利用群集化分析及各項指標之標準 差,分析我國與先進各國家在評比之基礎建設差異項目,建立「重點投資」、「次 要投資」、「維護投資」及「觀察」等策略,本研究為國家基礎建設發展策略之 創新研究。
1-4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1)本研究以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 The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發 表國家競爭力年報(WCY, The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為分析資料,建立 國家基礎建設競爭力優劣勢項目之選擇機制,並選擇不同競爭力水準國家為驗證 對象。
(2)本研究利用主計處我國重要經濟指標資料庫 GDP 組成資料為基礎,建立依國家 產業結構變化趨勢定義國家發展階段,並回顧我國與學習國家各階段之主要建設 政策。
(3)本研究提出之學習先進國家基礎建設發展策略分析機制,以及國家重點基礎建設 之分析機制,研究重點在於利用不同於傳統以master plan 擬定國家重點基礎建設 項目,提出以國家競爭力分析國家基礎建設項目,屬此系列研究先驅研究,雖所 提之分析模式,可更有效率且合理分析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項目,唯實務上之應用 仍須考量國家預算、投資金額分配及基礎建設投資效率等問題,仍待後續研究。
(4)國家競爭力評估結果代表該國前一年度之競爭力表現,例如 2004 之國家競爭力 年報代表2003 年國家之競爭力表現。
二、研究限制
(1)國家競爭力評估單位為因應國際環境變化,每年採用之競爭力評估指標具部分差 異,因此無法滿足時間序列分析技術(縱斷面)之樣本數需求,較適用於多變量統 計技術(橫斷面)。
(2)國家競爭力評估單位採用之競爭力指標,因某些競爭力評估指標非每年度皆有統 計資料,則會採用最近接近當年度之資料為替代,例如2004 年國家競爭力年報 之道路面積(roads, km/km2)指標,日本 2003 年未進行統計,因此採用 2002 年統
(2)國家競爭力評估單位採用之競爭力指標,因某些競爭力評估指標非每年度皆有統 計資料,則會採用最近接近當年度之資料為替代,例如2004 年國家競爭力年報 之道路面積(roads, km/km2)指標,日本 2003 年未進行統計,因此採用 2002 年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