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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服務貿易台灣的優勢預測與相關協議的探討

第一節 簽署 ECFA 後台灣的優勢預測

然而目前各國多以觀察未來兩岸關係和緩之進展情況,決定與我國之 互動,近來不少國家亦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台 灣加速洽談雙邊 FTA。因此合理的研判,推動 ECFA 可催化台灣和其他國家 洽簽 FTA。現階段經濟部除致力推動與大陸洽簽 ECFA 外,亦同時要打開台 灣在國際間的經貿連結,推動與友好的貿易夥伴洽簽 FTA 或雙邊貿易協定。

整體而言,ECFA 台灣產業所帶來的可能效益如下:

一、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

由於相同產品自台灣銷往中國大陸之關稅較自歐美日等國直接出口更 優惠,同時因為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較為周全,加上兩岸開放大三 通,以及政府補助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優惠措施,將有助於歐、美、

日企業選擇將台灣作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門戶,優先與台商合作研發 及生產,將區域研發、生產或營運總部設在台灣,讓台灣成為跨國企業

「全球創新中心」及「亞太經貿樞紐」的第一選擇。

二、有助於產業供應鍊根留台灣

過去由於多數零組件出口至中國大陸必須課徵關稅,致使終端產品製 造商要求零組件供應商必須到大陸投資。一旦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關 稅降為零後,將有助於整體供應鏈根留台灣,並藉由大三通,採國際貿易 方式供應客戶,除可維持在台經濟生產規模及高品質外,更能創造就業機 會。

三、有助於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

在大陸台商以往為降低生產成本,部分機器設備及原物料改在當地採 購。在中國大陸進口關稅降為零後,自台灣進口相對成本降低,台商自 可增加自台灣採購之數量,同時因品質較佳及成本降低,將有助於台商 在大陸競 爭力之提升。

四、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

由於大三通貨物及人員流通之便利性,配合雙邊貨品關稅降低 及非 關稅障礙消除等貿易自由化效果,將可重新塑造台灣成為兼具轉口、

物流配銷、終端產品加工等全功能運籌中心之機會。同時搭配政府放 寬台商赴大陸投資之限制、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等激勵措施,將可促成 台灣成為台商運籌帷幄之「營運總部」。

第二節 與鄰近國家相關協議的探討

CEPA 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英文簡稱,後來加上了《內地與澳門關於建 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合稱 CEPA。

CEPA 協議主要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等三大範疇,特 點如下:

1、 CEPA 是內地迄今為止商簽的內容最全面,開放幅度最大的自由貿易協 議,也是香港實際參與的唯一的自由貿易協議。其內容質量高,覆蓋 面廣,在短時間內結束談判並付諸實施,為內地參與其他雙邊自貿區 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起到了開創性的作用。

2、 CEPA 既符合 WTO 規則,又符合“一國兩制"的方針。CEPA 在貨物貿易 和服務貿易中實行的開放措施完全符合 WTO 規則。CEPA 簽署後,香港 地區仍維持其自由港的地位,也完全遵循了“一國兩制"的方針。同

時,CEPA 通過各項開放措施,逐步減少和消除兩地經貿交流中的制度 性障礙,促進了內地與香港之間經濟要素的自由流動和經濟的融合,

也符合內地與香港經貿發展的實際情況。

3、 CEPA 是開放的。CEPA 第三條規定,“雙方將通過不斷擴大相互間的開 放,增加和充實 CEPA 的內容"。2004 年以來,雙方在 CEPA 框架下陸 續簽署了三個補充協議。2007 年中國也與特區政府簽署 CEPA 補充協 議。

4、 四,進一步擴大對香港的貿易開放。今後雙方還會根據兩地經貿發展的 需要,不斷深化和擴展 CEPA 的內容。

一、CEPA 與 ECFA 的比較

目前許多國家彼此之間簽定許多的協定,例如:東協、歐盟、FTA、CEPA 等,經過我們的評析之後,我們發現香港與中國簽定的 CEPA 與台灣目前與 中國簽定的 ECFA 最為相似;目前 ECFA 發展為進行式,台灣以逐步的方式 與中國談 ECFA 條款,未來的協商較具有彈性,我們希望透過 CEPA 分析香 港與中國的發展,對照台灣與中國簽定的 ECFA,再進一步分析台灣簽 ECFA 之後未來可能的走向。

表 3-1 CEPA 與 ECFA 的比較

規則,大陸將對香港實施零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透明 度;中小企業合作;以及中 醫藥產業合作。給予香港服 務業進入大陸市場三項主 要的優惠:進入門檻較低、

進入時間較早、進入模式的 選擇較寬。

4.其他經濟合作領域:智慧財產 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關務合 作、電子商務、貿易便捷化、避 免雙重課稅等。

5.行政與制度安排:協議生效、執 行與管理。

二、CEPA 與 ECFA 相似處

1、對國家主權的問題皆較為敏感。

2、內容皆針對服務與貿易的開放。

3、皆是為了要推動兩岸經濟合作。

4、希望能吸引外資投資,許多外資廠商以此為進入中國的跳板。

5、與中國大陸簽訂協定之後,較有機會與其他國家簽署 FTA。

6、由於兩岸同屬 WTO 會員,因此兩岸的經貿協定必須以 WTO 關於會員締結 雙邊貿易自由化協定之規範為基礎。

三、CEPA 與 ECFA 相異處

1. CEPA 大部分商品已零關稅,ECFA 只是部分商品降稅。

2. 比起 CEPA,ECFA 並還未完全開放市場進入,還有許多的限制,無法 像 CEPA 一開始就可談到零關稅的項目。

資料來源:明志科技大學林怡德、涂芳怡、許安萍、蔡炘沂;在 ECFA 架構下台灣銀行業在大陸的競爭力分析

3. 台灣以逐步的方式與中國談 ECFA 條款,訂定早收清單,對未來的協 商較具有彈性,我們可以選擇需要的產品項目進行協商;當然大陸也可 以選擇他們興趣的項目進行協商。香港與中國談 CEPA 的條款,談完之 後很快就實施進入了零關稅。

4. 兩岸雙方是依循 WTO 的模式來簽署 ECFA ,這與 2003 年中國大陸與香 港簽署的 CEPA 中第二條所謂的「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相比,兩者 所代表的政治意涵不同。

5. ECFA 條例中找不到降稅完成的時間。一般而言,由於雙方希望未來的 降稅能有一定的速度,因此都有會降稅的時程 以及協商完成的時間,

快的有五年,慢的有十年,甚至還有十五年等等。但是,在這次的文本 我們找不到協商完成的時間,此一結果再次顯示兩岸文本中所表現未來 兩岸協議的彈性。

6. ECFA 在關於終止條款方面,這是一項非常特殊的終止條款,因為任何 一方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主動的要求終止此一協議,而且對於如果相 應不理,則在 180 天之後,此一協議就自動終止。

CEPA 是以「一步到位」的方式簽訂協定;ECFA 是以「分階段到位」的 方式簽訂協定。

四、比較後說明

將 CEPA 與 ECFA 比較之後發現,香港與中國簽署 CEPA 的時間較早,許 多協定條款已實施完成,產業已進入中國這塊市場,其他國家也因香港與 中國簽訂 CEPA 之後,相繼與香港簽定 FTA;相較於台灣,因為台灣與中國 簽訂 ECFA 時間較香港晚,還有許多不確定性,但也因與中國簽訂 ECFA,進 一步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 FTA,享有降低關稅與排除非關稅貿易障礙的優 惠待遇,能使我國從事外貿的企業能站在公平的基礎上與其他國家競爭。

第四章服務貿易實證分析

第一節 兩岸服務業市場開放爭議問題分析

台灣行業標準分類係供統計分類之用,分類架構計分為大、中、小類 3 個層級,其中大類參照 1958 年聯合國國際行業標準分類(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ISIC)編訂;中、

小類則根據台灣國情需要,並參考美、日、加三國人口普查之行業標準分

385 8.203 21.026

C

5

本次參考範圍為 100 年完成的台灣行業標準分類第 9 次修訂之大類,並透 過統計的配適度檢定分析國貿局對於問題是否有根據特定行業做較多的公 開說明。

χ2(obtained)=Σ(fo-fe)2/fe,其中,

N

基本假設:

獨立隨機樣本(Independent Random Samples) 測量尺度為名目(Level of measurement is nominal) 所以

Ho:爭議問題是平均分布在各行業。

H1:不符合上述假設。

χ2(obtained)=Σ(fo-fe)2/fe

=32

結果 α=0.05 df=13-1=12 χ2(critical)=21.026 χ2(obtained)>χ2(critical)

32

>21.026

∴在 α=0.05 之顯著水準下,存在顯著的差異,所以拒絕 H0,接受H1爭議 問題並不是平均分布在各行業。

fo = 實 際 類 別 問 答 加 總 的 次 數

4-3 台灣服務業總生產毛額與兩岸服務貿易之相關係數

1209000 8 0.02

批發及零售業 3500000 17 0.07 運輸及倉儲業 1276100 24 0.02 住宿及餐飲業 5459000 8 0.1 資訊及通訊傳播 8515000 13 0.16 金融及保險業 2245700 12 0.04 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4958000 19 0.09 支援服務業 2934000 12 0.06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

服務業

6673000 19 0.13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 務業

9240000 19 0.18

其它服務業 1968000 15 0.04

總和 52472700 176 0.27

(究者自行整理)

Σ x = 2710000+1784900+...+1968000= 52,472,700 Σ y = 3+7+...+15= 176

X 和 y 用 Excel 做相關係數的統計得到 0.27

=0.27

0<∣r∣<0.3,表示低度相關。

表 4-3 為 100 年度主計處工商普查台灣服務業總生產毛額與兩岸服務貿 易(個別產業)問答集之實際類別問答加總的次數,可算出其相關係數為 0.27,台灣服務業總生產毛額與兩岸服務貿易(個別產業)間存有低度之正 相關,表示國內生產總毛額愈高對兩岸服務貿易的問題爭議就愈少,但台 灣 服 務 業 很 多 都 是 小 型 規 模,如 家 庭 式 的 小 吃、服 飾 店,美 容 美 髮

,員 工 最 多 十 幾 個 人,不 論 是 廉 價 勞 工 或 資 金 進 駐,都 可 能 會 破 壞 原 有 的 市 場 秩 序 , 可 能 會 對 基 層 造 成 很 大 的 影 響 。

小結

進一步來看:我們發現爭議問題最多的行業分別是:運輸及倉儲業、醫 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批發及零售業、運輸 及倉儲業。

中國開放給我的任何批發業務都不准「跨境交付」除了郵購外也不准

「跨境交付」,可能造成台灣的書刊發行,沒有辦法使用台灣的倉儲資源,

最後被迫到中國發展,而醫療體系方面有可能把台灣的醫療人才全都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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