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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球災難性大地震不斷發生,如美國北嶺地震(1994)、日本阪神地 震(1995)、台灣集集地震(1999)、南亞大地震(2005)及中國汶川大地震(2008)

等,造成大量死傷及房屋結構、橋樑的倒塌,令人怵目驚心。強震所引致的交通 電訊中斷、設施功能癱瘓而導致之經濟停頓、市場流失等中長期經濟損失更難以 估計;加上數萬災民無家可歸所衍生的社會問題,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感以及國 家整體競爭力的衰退等層面的影響,均嚴重衝擊國家社會的發展。

長久以來,結構耐震設計一直採行韌性設計的概念,允許結構物在強震時產 生局部破壞,利用結構物之構件強度、勁度與塑性變形,來抵抗地震力以及消弭 地震傳入結構的能量,確保結構在強震下不至於倒塌。惟其前提是結構構件的破 壞模式須為彎矩破壞,且有足夠之韌性才行。然而觀察地震災情,結構設計所期 望之塑性破壞模式從未發生。對鋼結構而言,鋼材本身雖具有良好之韌性,然而 其最大問題在於梁柱接頭部分,若梁柱接頭設計不當或施工不良,塑性角往往會 提早破壞,整體構架之韌性便大打折扣。對鋼筋混凝土結構而言,增加箍筋的用 量固可提升結構之韌性,惟此舉容易增加施工與澆置混凝土的困難,因此整體結 構之韌性往往不如原先之期望。儘管房屋結構採用「強柱弱梁」之設計構想,俾 形成較有利之破壞機制,實際上卻因樓板的加勁作用或短柱效應反成「弱柱強梁」

之勢,結構的韌性往往未能充分發揮。有鑑於此,耐震設計必須朝更為積極之「功 能設計」方向去思考,「結構控制」觀念的應用便提供了這樣的可能性。

結構振動控制設計揚棄傳統抗風耐震設計之概念,於傳統結構系統之外裝設 控制元件,經由適當的配置方式巧妙地消散外力輸入結構之能量,將結構在風力 或地震力作用下之振動反應降低至可容忍的範圍內。近年來,隨著電腦科技與材 料技術的進步,各種創新之結構隔震與消能裝置如雨後春筍般相繼研發出來,包 括基礎隔震、消能減震及主動/半主動控制系統【1-5】。其中,基礎隔震與消能減 震設計等屬於被動控制之系統,因毋須額外的動力供給、設計簡單、機構行為容 易掌握,較具發展潛力。

基礎隔震在滿足特定之條件下,不失為有效的建築防震工法。目前,美國加 州、日本及台灣﹙如慈濟的幾個分院﹚等位於強震帶的國家已有不少醫院建築採 用這種設計。隔震設計藉由柔性的隔震支承延長結構基本周期—設計目標通常為 2~3 秒之間,避開地震的主要振頻以隔絕地震力的傳輸路徑,降低結構所須承受 之地震力,其概念清楚簡單,將「以柔克剛」之哲理發揮得淋漓盡致。惟應用隔 震設計有其前提,並非所有場址、任何型式的建築都能適用。台灣目前所完成或 擬推出的隔震建築案例,有些潛藏的問題未被揭露,應予正視。這些問題包括:

1.建案地點不對

隔震設計要能成功的基本條件,是地震波的主要頻率內涵須為短周期,這與 地質條件有關。盆地之地盤基本振動周期都屬長周期-如墨西哥為 2 秒、台北盆 地為 1.65 秒,先天上都不宜採用隔震設計。台北目前有不少採用隔震設計之建 案,凡識者皆期期以為不可。

2.結構特性不宜

即便地質條件容許,隔震設計也僅適用於低矮樓房。凡十層﹙含﹚以上之高 樓,或高寬比 3﹙含﹚以上之細長型建築結構,其基本周期相對較長,不必也不 宜採用隔震設計。儘管從設計反應譜來看,十層樓以上之建物仍有將周期延長到 2 秒以上而降低設計地震力的空間,惟其減震的實際效益十分有限,無論從技術 上或經濟上來衡量,隔震設計都不是最佳的選擇。

3.隔震層設置錯誤

台灣有些隔震建築的設計,或遷就於既有建物之限制,或考量建築空間規劃 的方便,乃將隔震層設置於一、二樓或二、三樓之間。事實上,地震時隔震建築 之位移主要集中在隔震層。每一組隔震支承的承重可能上千噸,在側位移很大的 情況下,對其下方的柱子將產生很大的二次應力效應,進而造成底柱之破壞。由 於分析軟體所依據之材料力學理論,係假設結構構件為微小變形的條件下所發展 而來,因此這些因隔震支承在大變形下所引致的二次應力效應,並不會反映在分 析結果中,此將導致隔震層下方的「下部結構」設計考量不足,甚至無法克服的 設計難題。

4.測試方法有疑慮

內政部營建署公佈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6】第九章 隔震建築 物設計 9.5 節有關隔震元件之試驗方法,係參考 AASHTO 橋梁支承之測試規範而 來。惟橋梁支承的測試條件與實際狀況差別不大,因此其測試結果有足夠之代表 性;建築結構比起橋梁要複雜得多,建築隔震支承有許多行為無法完全於橋梁支 承的測試方法中反映出來,吾人一廂情願將問題過度簡化的結果,相對增加了隔

震建築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此外, 「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9.2 節之相關 設計條文係假設隔震建築為剛體。惟無論隔震的效果有多好,建築物之上部結構 都不可能是剛體,因此相關設計條文僅能作為初步設計之參考,無法準確預估隔 震系統的實際受力行為。惟「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9.5 節有關隔震元件 之實體試驗與性能保證試驗之測試及檢核標準,係根據「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 解說」9.2 節之計算結果,其應用固然簡單,但分析結果能有多少代表性實無人 可以保證,即便照章通過測試,也無法確保隔震支承滿足設計要求。

5.可靠度問題

隔震設計的可靠度,除了前述有關設計及測試等不確定性之影響外,還有施 工以及材料物理特性的不確定性。施工的不確定性來源包括定位的精準度、施工 程序等,材料的不確定性來自長期的高壓載重及老化等影響—每一棟建物至少使 用五十年以上,如何確保經過多年之後,隔震支承材料的性能仍如設計之初呢?

這些因素會不會破壞隔震支承的完整性,恐怕都不是吾人一廂情願就能高枕無 憂。長期的維護,無疑是住戶的沉重負擔;隔震支承的更新,更是談何容易!再 則,由於各組隔震支承所承擔的載重都不一樣,長時間之潛變將導致不規則沉 陷,其對於隔震建築的耐震表現以及結構安全的影響,目前尚無相關之研究,吾 人只能針對現有之隔震建築進行長期觀察了。

另一方面,消能減震乃利用額外的消能裝置與結構適當地結合,而將結構在 地震作用時的層間位移或相對速度轉換為消能裝置的驅動機制,使其吸收地震能 量,進而提升結構的耐震能力。消能減震工法有較佳之可靠度與經濟性,近年來

已廣為業界所接受。就物理及振動力學原理而言,凡構成吸能阻尼材料或裝置 者,其機構至少必須滿足下列兩個基本要件之一:

a.塑性變形:利用金屬材料之大幅度變形使其承受之應力超過該材料降伏強 度,而由彈性行為進入塑性變形,繼而在往復運動中產生吸能之 作用者。由於其阻力之大小與構件之位移變形有關,一般稱之為

「 位 移 型 消 能 元 件 」, 如 金 屬 降 伏 阻 尼 器 ﹙Metallic Yielding Damper﹚、挫屈束制斜撐(Buckling Restrained Braces,BRB)等。

「位移型消能元件」除了提供消能機制,對結構也有加勁作用。

b.流阻特性:利用阻尼裝置組成構件間之相對運動,間接驅動其內含流質或半 固態材料之流動而產生阻力,或材料本身之黏滯性而產生對於振 動之阻抗力者。由於其阻力大小與流體之流動速度有關,一般稱 之為「速度型消能元件」,如黏滯性液流阻尼器﹙Viscous Fluid Damper﹚。

此外,有些高分子橡膠﹙Polymer Rubber﹚兼具彈–塑性變形與黏滯性,可 在往復運動中產生消能作用,其阻抗特性與「速度型消能元件」類似,但對結構 具有加勁作用,又與「位移型消能元件」相似。此類消能器的典型代表為黏彈阻 尼器﹙Visco-elastic Damper﹚,過去以美國 3M 公司所發展的 VE 材料最負盛名

【7】。惟 VE 為高分子材料,其機械及化學性能並不穩定,耐久性堪虞。另一方 面,利用摩擦消能原理而發展之「摩擦阻尼器」,因其消散能量與摩擦介面之相 對位移成正比,故「摩擦阻尼器」亦可被歸類為「位移型消能元件」。摩擦阻尼

器主要透過摩擦介面之摩擦力與相對滑動位移所作的負功,達到消散地震能量之 目的,其運作與速度及溫度無關,性能不受溫度變化的影響,且其出力可維持定 值,設計概念十分簡單。

茲針對常見之各式消能減震阻尼器優缺點,進一步討論如下:

1.液流阻尼器

液流阻尼器(圖 1.1)對於瞬間爆發之衝擊力控制效果極佳(如太空梭發射 基座的減振),過去長期使用於軍事與航太工業上,予人高科技產品的良好形 象。液流阻尼器設計強度的範圍極大,可由數百公斤至上千公噸。然而,液流 阻尼器在長期使用上有油封老化漏油之虞,須定期維護保養(美國加州公路局 及核能電廠均深受其害)。此外,阻尼器內部用油之黏滯性會隨溫度升高而降 低,其減振性能亦隨溫度升高而遞減。再則,阻尼器活塞桿的軸心須與斜撐斷 面形心完全重合,才能確保活塞運動不產生額外之撓曲變形,若定位上稍有偏

液流阻尼器(圖 1.1)對於瞬間爆發之衝擊力控制效果極佳(如太空梭發射 基座的減振),過去長期使用於軍事與航太工業上,予人高科技產品的良好形 象。液流阻尼器設計強度的範圍極大,可由數百公斤至上千公噸。然而,液流 阻尼器在長期使用上有油封老化漏油之虞,須定期維護保養(美國加州公路局 及核能電廠均深受其害)。此外,阻尼器內部用油之黏滯性會隨溫度升高而降 低,其減振性能亦隨溫度升高而遞減。再則,阻尼器活塞桿的軸心須與斜撐斷 面形心完全重合,才能確保活塞運動不產生額外之撓曲變形,若定位上稍有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