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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獎金制度 、 激勵理論與績效管理

一、績效獎金制度與激勵理論的關聯性

組織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要使工作投入能得到最大可能 的產出,人力資源是一項重要的工作資產,能否利用此項寶 貴的資產,關係著組織的成敗與生存。欲使員工工作獲得較 高的績效,進而提高組織的生產力,達成組織之目標,有二 個要素,一為員工的能力,另一則為其意願。員工能力的提 昇可透過任用前的考試篩選,或在任用後經訓練改善;員工 的工作意願則有待組織各項激勵政策加以配合(周佩芳,

2002:5)。因此各項激勵政策或激勵方式即是提昇員工工作 意願的重要手段。例如為了紓解員工的工作壓力以激勵士氣

,以創意為導向的網路業者戰國策公司,每個月有一次三小 時的「外出情緒假」以及一天不扣薪的病假,還有國內外二 次員工旅遊。員工每月聚餐也是公司出錢,還可以免費和伴 侶一同出席。王品集團則有「新鐵人三項」活動,登玉山可 獲 1 學分、泳渡日月潭 3 學分、鐵騎貫台灣 5 學分,希望培 養員工健康的風氣。104 人力銀行則請來按摩師,每週三天 為員工免費抓龍,每逢特定的節日也會舉辦應景的活動,例 如在情人節舉辦「人氣男」票選活動,萬聖節有「變裝比賽」,

都讓嚴肅的辦公環境,增添許多趣味(中廣新聞網,2005)。

然而,自從人類開始以勞力來換取報酬以來,「報酬」

就一直是社會科學中最重要的研究議題之一,Lawer(1971)

分析 49 篇組織相關激勵制度的研究後發現,與其他激勵因 子比較,報酬在員工心目中的重要性,平均排名為第三名。

其他相關研究中,更有 27﹪的研究顯示,報酬的重要性名列 第一(卓靜怡,2004:2)。因此,組織若想要激勵員工、提 高工作動機,必須提供具有相當吸引力的獎酬,並將獎酬與 工作績效間做一聯結。另外,只要組織在績效評估上能做到 公平客觀,則使用獎酬來激勵員工是極為符合激勵理論的觀 點(Laabs,2000: 42-46)。所以,實際上,績效評估如果 能確實做到公平,則績效獎金制度之推動就已成功一大半。

因此,採績效評估的管理方式在現代行政改革的運動 中,是具有重要意義的。一般而言,在績效管理制度中,實 施績效待遇具有下列三項重要功能(江岷欽、丘昌泰及陳柏 羽,2001:20-21):

(一)具有激勵員工追求績效的誘因效果:

實施績效待遇制度必須有「誘因機制」(incentive

mechanism)的配套,方足以激勵員工以努力追求工作 績效為目標。績效獎金制度強調將員工的工作績效與績 效給付連結在一起,依據員工追求績效的表現來作為獎 金發給基礎,這樣的獎金制度容意產生誘因效果,可以 激勵員工追求工作績效及發揮潛能。部分學者亦曾指出

,實施論件計酬制的組織,不僅對於一般員工是一項吸 引力甚大的誘因,對於高生產力的員工尤其具有高度誘 因。另外如利潤分享制的實施,則容易使團體成員具有 休戚與共的歷史使命感,容易加強員工間互賴感及信任 感。但如果績效獎金制度與員工工作績效連結關係薄弱 時,則無法有效激勵員工發揮潛能,而失去原有意義。

事實上,我國目前之考績制度,其設計觀點,即早 已考量將工作績效與待遇結合,但卻因種種因素,早已 流於形式,無論工作表現如何,大部分的人均能領取甲 等的較高額獎金,造成行政效率未見提昇,學者專家大 為詬病。故待遇改造實為當務之急。因此,透過實施績 效獎金制度,也就是將績效管理概念先行注入待遇制度 中,除了期盼能有效地提昇政府施政績效外,也希望在 未來能更進一步的實施績效待遇制度。

(二)可作為管理者與部屬溝通績效期望的有效管理工具:

對於公部門中的管理者而言,其基本任務之一就是 與部屬溝通績效的標準與期望達到的績效水準,績效待 遇的實施加強了管理者與部屬溝通績效的期望,成為一 項有用的管理工具。管理者將績效資訊順利傳達給部屬 的成功條件有二:第一、組織必須在政策上明確宣示願 意將待遇作為激勵員工的管理工具;第二、績效評定者

願意明顯地區隔出績效優良者與績效低劣者的差異,並 且充分反映在待遇結構上,則自然而然績效評定程序就 更趨嚴謹,更注意績效回饋資訊的蒐集與整理。因此在 實施績效獎金制度過程中,組織與員工積極參與、溝 通,並落實績效面談及回饋制度,則顯得格外重要。

(三)足以反映「作正確的事」的精神:

從行政學理而言,作正確的事(do the right things)比將事情作對(do things right)更為重要,

前者涉及員工個人的整體價值問題,員工將事情作錯,

則其在組織中的價值就不復存在了;至於後者則僅涉及 個人的作業程序的瑕疵問題,只要稍加修正即可,並不 影響其個人去留。一個人在組織中整體價值的評定標準 何在?在文化價值觀念而言,完全視其在組織中的工作 表現而定,個人付出多少努力,就應該得到多少報酬。

是以,透過務實的績效目標之擬定,公平的績效評鑑程 序,以核發績效待遇,這是「做正確的事」的具體反映。

然而要建立一套公平客觀的績效獎金制度是不容易的,

因為,實施績效獎金制度仍有以下幾項限制因素:

(一)在引進績效待遇制度方面,依先進國家之經驗,大部 分均須花費極大經費做為誘因,所以,如果沒有穩定及 充裕的經費來源,要發揮激勵效果實有其困難度存在。

(二)績效待遇所要獎勵的對象通常僅是少數表現傑出的優 秀員工,對於平時工作表現平常的員工而言,或許會有 酸葡萄心理,甚至遭致反彈或抗拒。

(三)績效評定指標的設計或許不如想像中困難,但要如何 讓績效評定者公平,毫無爭議的落實評鑑工作,獲得大

部分員工之認同,在行政機關以公共服務為目的,其業 務通常不易量化之考量下,則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有 關績效評核結果欠缺信度、效度、公平性及客觀性,可 說是世界各國面臨共同難題。

另外,如機關首長的支持度、執行者的培訓情形、

員工的認知及獎金的額度等,均對績效獎金制度實施的 成敗,有著深遠的影響。

縱使如此,以績效核發獎金及薪俸的待遇制度,目 前早已在世界各國盛行,尤其近幾年來在 OECD 所屬國 家亦多實施績效待遇制度,使得實施績效待遇制度的經 驗更加豐富而操作也愈趨成熟。因此,行政機關績效獎 金預算項目,雖於民國 94 年 1 月 20 日遭立法院表決通 過刪除,惟行政院所屬行政機關目前仍全面推動實施此 項制度。

二、績效獎金制度與績效管理的關聯性

(一)績效管理的基本步驟

前曾論及,績效管理就是透過績效評估將各種資源

(含獎酬)作公正的分配,激勵員工達成組織績效,完 成組織目標的管理方式。換言之,績效管理亦是組織達 成目標的一種控制程序,依照學者 Gray and Smeltzer 所提,控制程序包含下列四項步驟(劉坤億,2003:

2-3):

1.確立標準(establishing standards):即設立一種 目標,隨後根據這些目標來評估績效;設定標準的目 的在於監督績效表現。值得加以注意的是,標準必須

與組織的核心價質及主要的策略目標相結合。

2.衡量績效(measuring performance)或評估績效:

任何績效衡量如果要發揮效用,必須符合以下的三個 基本要求:(1)衡量的工作必須與標準密切相關;(2)

對於某一樣本的衡量必須足以代表整個母體;(3)衡 量必須可靠且有效。

3.檢測績效是否符合標準(comparing performance to standards):此一階段也稱為績效監測,主在比較實 際情況和應達成情況兩者間的偏差程度。唯有找出績 效與標準之間的偏差值,管理者才能據以修正、控制。

4.修正偏差(correcting deviation from standards):

「發現火警並不一定就能撲滅火勢」,前面三個階段 的工作,只能算是控制過程中的「發現火警」,第四 個階段才是整個控制程序的關鍵。「行百里而半九 十」,績效管理的主要功能在於修正組織運作上的偏 差,發現偏差而未加以修正,等於組織失去了控制。

因此,績效管理工作如果要確實有效,必須和組織成 員的激勵體系加以結合,才能真正促使組織成員爭取 更高的績效。

另外,對於績效不佳的成員,亦應進行各種不同 程度的工作調整和懲戒(彭錦鵬,2005:3),方能做 好績效管理的工作。

(二)績效管理的功能:

藉由上述的控制程序,對文官系統內從事革新工作 的管理者而言,方能有效的透過績效管理來控制行政流 程,提昇行政績效,進行政府改造的工作;而對於一般

執行政策的文官成員來說,績效管理具有引導的作用,

藉由明確的績效標準和指標,能夠讓他們更加清楚管理 者的工作要求和個人的任務重點。而績效管理的整體功 能大致如下(劉坤億,2003:3-4):

1.績效管理具有政治溝通的實效:

民選行政首長對文官系統的政治控制,公共管理 者對行政流程的改善,議會代表對行政部門的監督,

乃至人民對政府機關的施政滿意度等,這四者實際上 有著民主政治運作上的邏輯相關性;其間,績效管理 是一項客觀的溝通工具。民選行政首長的施政方針或 目標即是績效標準,公共管理者將這些施政目標轉化 為具有管理意義的績效指標,議會代表和人民則根據 這些績效標準和指標來檢驗政府的施政。依照民主政

乃至人民對政府機關的施政滿意度等,這四者實際上 有著民主政治運作上的邏輯相關性;其間,績效管理 是一項客觀的溝通工具。民選行政首長的施政方針或 目標即是績效標準,公共管理者將這些施政目標轉化 為具有管理意義的績效指標,議會代表和人民則根據 這些績效標準和指標來檢驗政府的施政。依照民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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