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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鋼結構防火被覆耐火性能之評估方式

第二節 美國 UL 之評估模式

本研究參考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lnc.(UL)2007 年版「Fire Resistance Directory」19之內容,整理耐火性能之評估方式。

一、概述

UL 所涵蓋之防火時效是以 ANSI/UL 263(ASTM E 119 與 NFPA 251)「建築構造及材料之耐火試驗」為試驗基礎和可接受準則。「時效」是 以小時表示,並且適用於樓板平頂、屋頂平頂、梁、柱、牆和隔間牆。

試驗之平均爐溫是以5 分鐘達到 1000℉(538℃),15 分鐘達到 1400℉

(760℃),30 分鐘達到 1550℉(843℃),60 分鐘達到 1700℉(927℃),

120 分鐘達到 1850℉(1010℃),180 分鐘達到 1925℉(1052℃),240 分 鐘達到2000℉(1093℃)所導出。當測試件符合合格的準則,在給委託試驗 者的報告中會包含測試件的詳細敘述、耐火試驗的性能,以及其他例如材料 規範、分類範圍、替代的組裝等詳細資料。

設計編號是以字母數字的組合定義測試件。字首英文字母定義構造類 別,第一個數字表示防火被覆之型式,其他的數字則定義此一特定設計。詳 細的編碼系統詳表 3-8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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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8 組合體防火等級之編碼系統

防護的類型

隔板式防護 直接防護 無防護

構造類別 000-099 100-199 200-299 300-399 400-499 500-599 600-699 700-899 900-999

樓地板-天花板

SFRM+ 表示噴附式防火被覆材料(Spray - applied Fire Resistive Materials)。

(資料來源:文獻 19)

ANSI/UL 263 需要進行載重試驗,以決定設計的限制條件。可 以工作應力設計法(Working Stress Design Method)或 Limit States Design Method 設計施加的載重。ANSI/UL263 容許試驗施加之載重 小於以限制條件所決定之最大容許載重。稱為「限制載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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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ricted Load Condtition)。最大載重百分比與最大應力之百分 比,可依結構設計準則依限制載重條件而定。

2. 室內與室外使用

一般而言,防火設計與UL 分類的材料都是考慮限於室內使用。

除非是專為室外設計,材料分類資訊上註明「室外用」或明顯用於屋 頂或牆面包覆金屬板的外牆。

3. 被覆材料

被覆材料(Coating materials )包含(1)噴附式防火被覆材料 (Spray-applied Fire-resistive Materials,SFRM)和(2)膠泥與膨脹型塗 料(Mastic and Intumescent Coatings)。施作防火被覆材料之表面必須無 粉塵、油漬和浮銹。

噴附式防火被覆材料通常包含一種或多種黏著材、粒料和纖維。

與水拌合成糊狀,經由輸送軟管至噴頭處,在噴頭處以壓縮空氣噴出 形成一個防火層。或者以低壓輸送至噴頭處,在噴頭處與水霧混合噴 附形成防火層。

膠泥與膨脹型塗料通常在工廠混合後,以指定的設計直接噴塗或 刷塗於建築結構。用於室外的情況,須依照ANSI/UL 263 對室外用 途進行下列標準環境的研究。老化、高濕度、二氧化碳與二氧化硫混 合氣體、紫外線、鹽霧、以及乾濕冷凍循環。用於室外者,須依照 ANSI/UL 263 對室內用途進行下列標準環境的研究。老化、高濕度、

紫外線。

除非設計上有特殊規定,在下列情況的寬翼緣型鋼、鋼管柱或筒 形鋼,噴附式防火被覆材料可以直接噴附於底層或漆落面:

(A)梁翼緣寬不超過 12 英吋;(B)柱翼緣寬不超過 16 英吋;(C)

梁或柱腹板不超過 16 英吋;(D)鋼管外徑或筒形鋼的寬不超過 12 英吋;(E)依據 ASTM E736「用於結構構件防火被覆材料凝聚力/

附著力之標準試驗法」所做之黏著試驗,與噴附在1/8 吋鋼板厚之黏 著強度相比較,試驗結果的最小平均黏著強度達到 80%,且最小個 別黏著強度達到 50%者。決定平均和最小黏著強度值是依據 ASTM E736 至少 5 次的黏著力試驗結果。如果上述(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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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條件沒有達成,則必須使用機械式黏著。機械式黏著可以用鐵絲網

(最輕不可低於1.7 lb/yard2)用機械包覆翼緣、腹板、或鋼管的表面,

或用焊接、螺栓固定。

噴附式防火被覆材料設計之指定厚度,依據ASTM E605「用於 結構桿件防火被覆材料厚度與密度之標準試驗法」,考慮個別厚度讀 數的最小平均厚度。個別量測的厚度,如果比設計厚度所指定少1/4 英吋或更多,則應紀錄為設計厚度加1/4 英吋。設計厚度如果大於 1 吋或更多,則最小容許個別厚度必須少1/4 吋,設計厚度如果小於 1 吋,則個別最小容許厚度可為設計厚度少 25%。測量梁/柱噴附防 火被覆材料之厚度,是以12 吋內之間距,圍繞兩側斷面讀數之平均 值,即為平均厚度。

膠泥與膨脹型塗料一般需塗佈在底漆表面,考慮最小平均厚度,

厚 度 值 之 量 測 可 依 ,Association of Wall and Ceiling Industries

(AWCI)出版之技術手冊 12-B「薄膜塗料試驗與檢驗之標準」:解 說指引。噴塗之平均厚度不應超過公告個別設計的最大厚度,而且個 別厚度量測值不小於指定設計厚度的80%。

三、梁

依ANSI/UL 263 提供接受的條件有束制梁的時效與非束制梁時效。在 同一時效準則下,非束制梁所需之防護厚度一般會較束制梁所需厚度為厚。

非束制梁的時效可用於束制或非束制條件的設計,但束制梁的時效僅可用於 束制梁的條件。ANSI/UL 263 提供梁兩種試驗組合體的型式。第一種試驗 組合體包含梁支撐一座完整代表性的樓板或屋頂板的構造。這類試驗的結果 包括(1)束制組合體的時效;(2)非束制組合體的時效;(3)非束制梁的 時效。此試體無法獲得束制梁的時效。另一種試驗組合體包含一座部分代表 性的樓板與屋頂構造。試驗結果包括(1)束制梁時效(2)非束制梁時效。

此試驗無法獲得樓板或屋頂組合的時效。

以防火目的而言,以最小梁尺寸的W/D 值表示。W 係指梁每一呎長的 重量,而D 表示防火被覆材料和鋼斷面界面的周長。對同樣型態,並且依防 火設計指定梁有較大的W/D 的梁,在設計上都可以使用。W/D 值是以 A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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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的為主,在2001 年此一方法計算熱軌型平板部份的週常會大於假設為直 角的交界面,例如 W8×28 斷面的 W/D 值從 0.80 變更為 0.819。

在A700、A800、A900、D700、D800、D900、G700、G800、J700、J800、

J900、N700、N800、P700、P800、P900、S700 和 S800 系列之設計具有相同 形狀的梁,設計為 1、1-1/2、2、3、4 小時束制與非束制梁防火時效的噴附 式防火被覆材的厚度,可以用替代斷面鋼梁替代已知之設計,調整之公式如 下:

其中,T:係指噴附式防火被覆材的厚度 W:梁的重量(lb/ft)

D:防護的周長(in),係指防火被覆材料與鋼材可能發生熱傳之 界面。

下標 1:表示替代梁尺寸與需要之噴附厚度。

下標 2:表示已知的梁尺寸與個別設計之噴附厚度。

而且,1) W/D 值不可小於 0.37。

2) T1值不可小於3/8 吋。

3)非束制與束制梁的防火時效不小於 1 小時。

以上可以用於束制和非束制梁應用噴附式防火被覆材厚度的調整;但不 適於膠泥和膨脹型塗料。

四、柱

最小尺寸和型態規定在X 和 Y 系列設計中。相同防火時效,同樣型態的 指定柱斷面,可代替相等或較大W/D 的斷面。與梁相似,熱軋斷面平板周 長的計算較假設腹板與翼緣直角介面者為大,因此以W 10×49 斷面之 W/D 值,從0.83 變更為 0.84。

在X700、X800、Y700 系列之設計,小於指定設計之寬型翼緣鋼的需要 噴附厚度,可以下列式子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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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X2表示較小寬型斷面之噴附厚度。

X1表示應用已評定鋼材斷面之噴附厚度。

W2:表示較小寬型斷面的每呎重量。

W1:表示已評定鋼材斷面的每呎重量。

D2:表示較小鋼材斷面與被覆材料界面的周長。

D1:表示已評定鋼材斷面與被覆材料界面的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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