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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機構現場勘查 老人福利機構現場勘查 老人福利機構現場勘查 老人福利機構現場勘查

本研究勘查台南兩家安養機構,其實地量測其空間尺寸、並記錄該場所之空間配 置與規劃等情形,及配合實景拍攝,將場勘之資料整理,以圖文對照之方式條列指出。

過去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之計畫已場勘國內 14 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本研究 將對國內 16 家老人福利機構進行分析及比較,統整及缺失紀錄,整合出常見之缺失,

以利提供改善建議。表 5-1、5-2 為場勘兩家之基本之料。

表 表

表 5-1 場勘第一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一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一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一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一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所名稱 台南市私立 000 安養中心

立案日期 45.04.01 收容對象 安養 收容人數 157 人

申報場所 7 樓、地下 1 樓 樓地板面積 11084.32m2

共 16 人 早班約 8 人 服務人員、社工、替代役

晚班:服務人員 1 人、護士 1 人、替代役 1 人、備勤 3 人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表 表

表 5-2 場勘第二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二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二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二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勘第二家安養機構之基本資料 場所名稱 台南市私立 0000 安養中心 立案日期 84.12

收容對象 安養、養護、長期照護 收容人數 30 人、80 人、12 人 申報場所 5 樓、地下 1 樓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老人福利機構內部多存在可燃材料,如床墊、被褥及換洗衣物等,所設置的消防設備相對重要,因了解可能發生的危險,而熟 悉度反而降低危害的警覺性,故針對老人機構內相關消防設施,經由進行勘查及檢核,可提供日後老人福利機構內部消防設備之危 害改善建議。

表 表

表 5-3 台南市私立 台南市私立 台南市私立 台南市私立 000 安養中心檢核表 安養中心檢核表 安養中心檢核表 安養中心檢核表

項目 編號 圖片 狀況 影響 改善建議

防火區劃

1-1

防火填塞措施不 完整

天花板防火填塞措施不完 整,當火災時煙霧將經由 洞口到其他區域。

防火區劃常受到破壞之原因可歸咎於工程 施工上之疏忽,防火填塞常見之缺失為材 質選用錯誤以及施工不完整。

建議防火填塞應選用符合國家(CNS)當中 確實具有防火時效與阻焰性能之材質,且 施工工法上防火牆應兩面均需施做防火填 塞,不可僅施做單面,以維持其防火填塞 之有效性。

避難逃生

設備

2-2

寢室內設有救助 袋,但門為上鎖

寢室內設有救助袋,但房 門上鎖,若發生火災,無 法有效地應用此救助袋

建議設有救助袋的寢室,必須為常開,以 利避難逃生之使用。

2-3 防火門未關上

避難逃生防火門未關上,

若發生火災,將導致濃煙 擴散至其他樓層,防火區 劃亦失去防火功效。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篇」第七十六條 規定防火門:常閉式防火門應裝設經開啟 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常開式防火門應可 隨時關閉,並裝設利用煙感應器連動或其 他方法控制之自動關閉裝置,使能於火災 發生時自動關閉。建議避難逃生防火門應 為常閉式,以免濃煙擴散至其他樓層。

表 表

表 5-4 台南市私立 台南市私立 台南市私立 0000 安養中心檢核表 台南市私立 安養中心檢核表 安養中心檢核表 安養中心檢核表

項目 編號 圖片 狀況 影響 改善建議

防火區劃

1-1 防火門未關上

當發生火災時,將導致濃 煙擴散至其他樓層,防火 區劃亦失去防火功效。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篇」第七十六條 規定防火門:常閉式防火門應裝設經開啟 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常開式防火門應可 隨時關閉,並裝設利用煙感應器連動或其 他方法控制之自動關閉裝置,使能於火災 發生時自動關閉。

常閉式防火門因經常有人通行而保持於常 開啟狀態,而開啟後卻無法自行關閉且無 人將其復歸。建議若經常有人經過之處,

應改為常開式防火門。

無設置防火門

樓梯無設置防火門做為防

火區劃,火災發生時,將 建議在樓梯需設置防火門,以防濃煙擴散

避難逃生

設備 2-1

避難器具之固定 架,架設過高

避難器具之固定架,架設 得過高,無法有效且安全 的將避難器具掛上。

避難器具之固定架,應考量其位置,以利 於人員逃生之安全。

2-2

避難器具位置不 明顯

倘若發生火災時,人員無 法一時之間看見避難方向 指示來引導逃生,進而影 響逃生時間。

避難器具須考量其最佳位置,以免影響人 員逃生。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本研究自行整理)

場勘資料分析:

根據本研究實地勘察 2 家安養機構,及過去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之計畫場勘 國內 14 家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後將其結果彙整分析,可得其在在防火區劃的部分,根 據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篇規定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者,應按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 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然而在實地勘查之 16 家機構中共有 2 家設 置防火門,但因經常有人通行而保持於常開狀態,而開啟後卻無法自行關閉且無人 將其復歸;另於樓梯無設置防火門做為防火區劃,火災發生時,將導致濃煙擴散至 其他樓層及區域,這也是在現實情況中不容忽視的一大要點。

而在避難逃生設備的部分,避難器具之標示不當,器具無妥善存放或設置位置 受雜物阻擋等缺失情況,於實地勘查之 16 家機構中,共有 10 家機構需依照法規要求 設置避難器具,然而在這 10 家機構中,共有 5 家具有上述之問題;另其避難方向指 示燈及出口標示燈未保持常亮之缺失,在 16 家機構中即有 10 家發現此項缺失。就避 難逃生設備的部分而言,以上所彙整之缺失情況,其所佔之比例亦相當可觀,確實 成為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的隱憂之一。

對於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而言,無論是在防火區劃、避難逃生設備、自動警報 設備及消防滅火設備等各方面之缺失,都將會增加人員於滅火行動及避難逃生上的 困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