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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第三節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說明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說明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說明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說明

耐震標章察證要點,主要為工程施工把關,要求起造人落實「建築物耐 震設計規範」之耐震工程品管專章,察證機關會依施工察證時期與檢查重點 進行該文件審查與施工現場察證;此外,亦會察證「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與 解說之耐震工程品管」專章之落實程度及成果。耐震標章在施工察證不同於 現行制度的地方為,耐震標章尚須規定申請人聘雇一位以上獨立之『特別監 督人(有資格執行特別監督工作項目之專業技師 )』進行施工現場監督與察證 之工作。

1. 施工察證『特別監督人』制度要求如下:

(1) 起造人應(增加)聘雇一個以上之特別監督人(有資格執行特別施工 作業之專業技師 ),執行結構工程週期性與連續性施工作業項目之 特別監督工作。

(2) 特別監督人須於特別監督計畫中提出免除特別監督之小型作業項 目,經耐震標章審查委員會認定後可免除該項作業之特別監督規定。

(3) 特別監督人須定期提出特別監督計畫書、特別監督階段報告書及特 別監督結案報告書提送耐震標章審查委員會備查,以做為決議耐震 標章核發之依據。

2. 施工察證的時期與檢查重點

(1) 施工察證小組應依規定的頻率進行察證作業,原則上應以結構體鋼 筋綁紮/鋼骨焊接完成為察證的時機,以察證結構體施工品質符合 計畫之要求。

(2) 施工察證的基礎參照「耐震標章審查委員會」審查准予核備之耐震 管理計畫(特別監督計畫與施工計畫書等),施工察證小組應察證申 請人之主體結構分項工程查核是否確實,且紀錄結果與現場相符。

(3) 施工察證以文件審查與施工現場檢核的方式進行,除了申請人(或 承造人)提供施工階段的品質管理紀錄文件,在察證進行中,察證 小組應巡視現場施工結果是否與設計圖說相符,尤其鋼筋工程/鋼

第三章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執行成果

表 3-5 耐震標章施工察證執行項目表

第三章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執行成果

表 3-7 施工現場察證檢查重點

第三章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執行成果

表 3-10 特別監督結案報告書大綱範本

第三章 耐震標章察證作業執行成果

(4) 結構特別監督施工查核-鋼筋工程主要查核照片 (5) 結構特別監督施工查核-混凝土工程主要查核照片 (6) 結構特別監督品質活動-鋼結構材料檢試驗照片 (7) 結構特別監督品質活動-鋼筋材料檢試驗照片 (8) 結構特別監督品質活動-混凝土材料檢試驗照片

(二)本案特別監督執行過程發生之問題與缺失改善、追蹤 說明(需附相關佐證資料)

1. 結構工程施工缺失改善通知書追蹤

2. 施工缺失改善通知書、驗證紀錄表、會議紀錄

(三)與原始規劃的『特別監督計畫書』之差異性原因及事 後修正補充說明

(四)結構特別監督工作、工程大事與會議摘要紀錄(彙整 特別監督計畫書、特別監督階段報告書、施工察證會 議、施工現場察證時間與內容摘要)

(五)彙整施工察證會議委員意見與回覆說明及執行紀錄

(六)彙整施工現場察證委員意見與回覆說明及執行紀錄 七、特別監督執

行成果彙整

將特別監督執行內容與結果進行彙整,完成『特別監督結案 報告』。結論請說明執行心得與實質效益。

八、附件 若相關佐證資料過多,請分別彙整總表說明,詳細內容列於 附件中。

(資料來源:台灣建築中心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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