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作為一個資訊傳輸、媒介的科技,原本就具有社會連結 的意義。它不單純的串連人與人、組織、社會的溝通,同時也形構社 會關係。從積極面來說,社會意義因此被穩定的建構出來;而從批判 面來說,當科技的進展踰越人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承受能力,解構並衝 擊到原先社會的結構,這時就存在風險。這裡所謂的風險,意味著危 險加機會,當代社會的特性在不同科技領域高速發展之下,處於一個 相當不穩定的結構,也充滿相對的複雜性、不可透視性和不可控制 性。網際網路的興起,本身也成了建構這風險現象的一部分。首先,
它所衝擊到的是對社會真實建構的問題以及社會認同的問題。網際網 路本身所根據的資料化的資訊科技,在傳遞訊息、影像及仿效真實 等,皆逼真而足以混淆視聽。法國後現代主義大師布迪亞(Jean Ba-udrillard)即指出,現代社會在高科技發展的影響下,真實已消失在符 碼中,資訊傳輸所生的超真實已取代原有的真實。因此,社會現實內 真實的意義內爆,喪失了其原有社會意義的解釋與功能。1 7從這個面向 來說,隨著中國大陸網路發展的深化過程中,在社會領域內的人際互 動及對中共統治的社會認同,相對的也將逐漸充滿不確定性。
對於像中共實施一黨專政的政權,網際網路上的資訊自由流通對 其政權維繫的衝擊是可想而知的。儘管中共為了趕上網路全球化趨
R. Rosecrance, The Rise of the Virtual State: Wealth and Power in the Coming Century (New York: Basic Books, 1999), pp.45-48.
Jean Baudrillard, Simulations (New York: Semiotext(e), Inc., 1983), p.
45.
勢,不遺餘力地從事網際網路的相關建設,但另一方面卻又不得不對 網路使用加以管制,以防止政治言論的失控與色情和犯罪資訊的傳 播。181996年 2 月 1 日,中共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 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規定所有對境外的連線,都必須使用郵 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的國際線路,任何單位的個人不得自行建立 對外線路。除已建立的網路分別指定主管單位外,新設網路必須經中 共國務院批准,並對申請單位的條件設限,而每一用戶也必須經由申 請與登記手續,還要簽署保證書保證在網路上行為。違反規定者,視 情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斷線處分或併科罰款,但也有觸犯其他法 律,還要另行論處。中共頒布此項規定後,所有網站都被要求重新登 記,有些原已在線上的網站則因為不合規定而被中共處以斷線不得再 設置網站。19
中國大陸網際網路的發展,在近幾年發展相當迅速,早期,曾因 網際網路是個全方位開放的「無國界、無主管、無警察」世界,既不 能設紅綠燈,也不能設路障,促使外界相信這是「和平演變」中共的 重要管道。不過隨著中共近年來透過法令、信息產業部、國安部、公 安部及保密局的介入,「限制連接」已成為大陸上網人士的夢魘,再 度阻斷大陸上網人士汲取國外資訊的機會。20中共以政府行為與法令的 方式來對其網路入口進行封鎖,其性質與美國的公司對其局部網域的 限制是完全不同的。中國大陸從 1949 年以來一直實行公有制,所以很 可能對人民擁有私人財產這種觀念還一時無法接受,雖然經過了改革 開放,但私人財產權的觀念並不落實。以至於中共認為人民的個人電
摩利思(Dick Morris)著,張志偉譯,《網路民主》(臺北:商周出版社,
2000年),頁 221-228。
劉文富,《全球化背景下的網絡社會》,(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01 年),頁 185-187。
請見〈大陸網際網路限制多〉,《中國時報》,1998 年 6 月 7 日,版 14。
腦、網路服務供應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和上網的時間都是 屬於政府的,所以中共才有權對任何網站進行封鎖而無需經過人民的 同意。
此外,中共為了進一步遏止西方國家、國際組織和海外民運人士 不斷利用網際網路向大陸傳播各種資訊,委託深圳大學為此特別研發 一套「國際惡意郵件過濾系統」,進行截取攻擊中共制度和國家領導 人的電子郵件。據了解初期使用在短短不到二個月時間,就截獲近千 餘封惡意政擊中共制度與國家領導人的電子郵件。21不過此系統是否真 如預期可以完全過濾、清除國外「惡意中傷的資訊」,相信答案是否 定的。因為網路上的無限通道,加上資訊科技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反 制中共的封網技術亦不斷創新。22
中共對於網際網路上所流通的不利其政權統治的訊息竭盡所能地 加以攔截,這樣的作為反映了兩個問題,一是網際網路上的訊息自由 流通已經形成中共維繫政權的新挑戰,否則中共當局無須如此大費周 章在網路上設置層層關卡;另一個問題則是中共對於網際網路的管制 是否能完全封鎖民主運動藉由網路的滲透?
根據香港媒體報導,羅馬天主教廷的官方傳媒信仰通訊社於 1998 年 6 月 4 日正式宣布開通梵諦崗的國際電腦中文網站,向全世界,特別 是對大陸民眾介紹天主教和「中國大陸教會」發展情況,由於日期適 逢「六四」碰觸到中共敏感日子。隔日,中共宗教事務局即公開表 示,「希望梵諦崗不要利用傳媒和國際互聯網干涉包括宗教事務在內
請見〈深圳大學研發國際惡意郵件過濾系統〉,《聯合報》,1998 年 6 月 7日,版 13。
根據筆者在網路上的檢索,在 200 年 7 月美國第三屆 H2K2 世界駭客大會,
便以「中共封網」做為會議討論主軸,會中決議將對中共嚴密控制網路的舉 措,展開「資訊游擊戰」,並由駭客團體免費提供軟體給中國大陸的網友,
以利他們上網看到更多的世界訊息。請見<http://xinsheng.net/xs/articles/
big5/2002/7/16/16013.htm>。
的中國內政」中共對梵諦崗國際電腦中文網站開通後的反應,是其面 對網際網路本能地採取防禦作為的明顯例子,由上可知中共對於網際 網路動態發展的敏感可見一斑。然而事實上,中國大陸「89 民運」之 後的民主運動也的確透過網際網路進行訊息與民主理念的傳播,以突 破中共的封鎖管制。1999 年 6 月,大陸一個匿名民運團體,開始透過 電子郵件信箱「voicearthling.net」,在網路上發行大陸首份地下電子 刊物─《隧道》。另一份地下刊物《小參考》,也從港臺的報章雜誌 摘錄一些大陸看不到的重要訊息,傳送到大陸網路用戶手中。在 5 月 23日出刊的《小參考》上,就摘錄了民運人士劉念春母親及妻子被 抓、美國國會建議柯林頓總統延遲中國行、以及海外刊物抨擊共產黨 腐敗的消息。只要網路用戶訂有《新華社》電子版,《小參考》通常 跟著《新華社》電子版傳進訂戶電子郵件信箱,但卻看不到消息來 源。23
中共在發展網際網路之前,中國大陸民眾要想輕易與外界取得聯 繫是遙不可及的,然而,伴隨網際網路的發展,一種「能見空間」
(space of the visible)的新型態的公共性(publicness),卻也逐漸出 現在中國大陸網路社會之中。24湯普森(J. B. Thompson)在《媒體 與現代性》(The Media and Modernity)一書中,便指出,今日我 們在思考社會公共性的方式,基本上,可追溯到古希臘城邦集會的傳
請見〈網路─大陸民運人士新利器〉,《中國時報》,1998 年 6 月 4 日,
版 14。
所謂的「能見空間」(space of the visible),係指透過網路機制中的行 動與事件所建構的空間,而這些行動與事件則是經由符號交換能夠在公共領 域中進行,並具備能見性的過程來完成。此一空間的特質,正是一個領域,
其間的成員、組織、團體能夠說明他們的觀點與立場,但同時也接受他者對 此的道德批判。請見 Alvin W. Goulder, The Dialectic of Ideology and Technology: The Origins, Grammar, and Future of Ideology (New York : Seabury Press, 1976), p.102。
統(這是一種聚集於相同時空場景之中的個體,以討論公眾關心議題 的模型)。這時的公共性,是由對話式的互動構成,並且與特殊的時 空地點密不可分。因此,從公共性的角度來說,網際網路這個被譽為 第四媒體的機制,在中國大陸網路發展的過程中,有利於新公共性的 開展。過去,在中國大陸的封閉社會機制中,個人只能透過政府管控 的大眾媒體,來取得資訊,然而,網路所發展而來的新公共性,卻使 中國大陸民眾可以有更多元的管道來取得資訊。因此,在中國大陸網 路社會中,隱然已具備一個開放性與能見性的公共對話空間(dialogic spaces)。25網際網路對中國大陸社會模式的改變,主要的特色在於它 的去中心化、匿名化和去階層化;影響所及包括所有實體世界既有體 系與傳統有形的疆域限制,提供網路使用者一個可自由參與及選擇的 場域。在這些特徵上固然不等同「民主」,然而它重新發展溝通的社 會權力關係甚至分散既有的權力結構,並適用在組織與個人上面,等 於間接為中國大陸的民主化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相對於過去中共獨 攬大眾媒體「輿論一律」的情況,在網路上的組織和個人卻能夠重新 掌握重要的發言位置,並確定其溝通權力的再生關係,直接的介入、
參與和實踐公共領域。26
基本上,網路上去中心化、匿名化和去階層化的特性,使得網路 上的訊息流通呈現多元共存的狀態。因此,在網路世界上,網路參與 者的屬性,雖呈現「所有人與所有人競爭」的狀態,但事實上它也承 載社會形構的意義。這也就是說,網路上資訊流通的多元共存現象,
John B. Thompson, The Media and Modernity: A Social Theory of the Media (Cambridge, England: Polity Press, in association with Blackwell, 1995), pp.245-247.
趙雅麗,〈中國大陸網際網路發展之影響因素與問題探索〉,《兩岸三地市 場開放與資訊交流》,(臺北: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研究發展中心、理律法律
趙雅麗,〈中國大陸網際網路發展之影響因素與問題探索〉,《兩岸三地市 場開放與資訊交流》,(臺北: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研究發展中心、理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