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山寨手機存在著三大疑慮,如侵犯智慧財產權、
嚴重的逃漏稅問題與缺乏安全檢驗等,因為我們可以認定此產業有 地下經濟的特性,所以,要訪問到掌管相關業務之官員幾乎是不可 能。另外,從深圳官員提出計畫要將山寨手機產業「轉正」這個動 作看來,足以證明官員也認為侵犯智慧財產權並非是值得鼓勵的行 為,所以,雖然本次的田野調查並非以系統性的方式進行,但我們 認為將獲得的第一手資料用來當作輔助的工具並無不適,更有甚 者,可能可以讓我們進一步瞭解中央、地方政府如何處理山寨手機 這個頗具爭議的產業。
2010年6月初,我們為了調查山寨手機產業,親自前往深圳的 華強北做為期一週的田野調查,並透過管道覓得幾位可以深度訪談 的受訪者。目的是能夠實地觀察山寨手機產業實際運作,另一方面 也能作為資料分析的佐證;其次,山寨手機具有地下經濟的特色,
39. 「地方嵌入性和產業集群升級—來自手機行業的啟示」,全球品牌網,2010年9 月14日。<http://www.globrand.com/2010/491951.shtml>
40. 王光華,「從邊緣到主流 中國山寨手機抄、鈔、超」,Ctimes,2010年11月7 日。<http://www. ctimes.com.tw/Art/Show2.asp?O=201005071142057065>
41. 為了進一步瞭解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關係,本文於2010年6月赴中國廣東省深圳 市進行為期一週的田野調查,透過對大陸資訊產業有相當研究之台灣學者的介 紹,得以訪問到當地從事山寨手機相關事業的經理人;再以滾雪球的方式找到 其他願意接受訪問的從業人員進行訪談。因為山寨手機產業具有「地下經濟」
的特質,要得到第一手資料確有其困難,但相信對本研究仍有一定之助益。另 外,在田野調查之後,所有訪談對象的錄音都譯成逐字稿,由於篇幅所限,以 下所呈現的訪談資料已做了適當的刪減。
特別是涉及法律相關的項目,資訊並不十分透明,即使真的有幸能 夠訪問到與此產業有關的官員,所得到的資料之真實性也值得懷 疑。所以,除了輔以田野調查之外,本研究仍必須分析政府對於山 寨手機違法事項的態度,公開的資料包括各種報導和政府公告等。
因為政府所表現出的態度對於山寨手機的違法事項無不疾言厲色地 指責,但真實情況真是如此嗎?我們打算在某種程度參考田野資 料,來平衡各種公開資訊的報導。以下我們將田野記錄分成兩部 分,一部份是筆者親身觀察與資料的印證,另外則是訪談山寨手機 從業者,這也是本研究的第一手資料。
一、華強北實際訪查
深圳素有手機之都的稱號,聚集中國最密集的手機產業鏈廠 商。2006年之後,全國半數手機企業位於深圳,產能達上億部,全 中國兩部手機中有一部來自深圳。世界每四部手機就有一部產自深 圳。深圳的手機批發集散中心就是華強北商圈,華強北又稱中國第 一電子街,佔地約145公頃,擁有電子專業市場27家,電子產品經 營商家近3萬家。每天人流量約50萬人次,是中國甚至是亞洲最大 的電子資訊產品集散地。根據我們實際觀察確實如此,不同的是,
華強北幾乎販賣的都是深圳本地製造的電子零件、山寨產品,包括 山寨手機、山寨小筆電等,絕大多數是販售山寨手機,而且經營商 家家數多得驚人,平均每一個攤位佔地大概1∼2坪。大多數商家賣 的是高仿機(模仿國際品牌的高階手機),每天大概五點之後各商 家就準備打包貨物,透過當地的物流公司發貨到全國各地,甚至也 將產品送往台灣,從商家老闆拿出記事本,可以看到送貨地址是到 台北市汀州路。因訪談資料十分冗長,礙於篇幅限制,在此僅列出 二位受訪者,其談話內容涉及到中央與地方政府對山寨手機產業的 態度,以及對違法廠商的處理方式等,為遵守研究倫理,在文中我
們使用假名。
二、山寨手機店員小婷
小婷在李老闆的店鋪裡工作兩年,小婷說,這裡很多人都是 經由親戚介紹來的,在家鄉也不知道該打什麼工,一般批發店的員 工是不抽成的,薪資大約4,000人民幣,一天工作8∼9小時。筆者 問小婷山寨手機好不好做呢,小婷說現在不好做了,幾年前一支手 機的利潤大約70元人民幣,現在大概5~10元人民幣。筆者問小婷 用不用國產或者山寨手機呢?我瞄了一下她的手機,品牌是Sony Ericsson的,她說不喜歡用國產機,主要是因為安全上的問題,觸 控螢幕也不是很靈敏。用山寨機的人大多是工人或者農村的農人,
講電話音量很大,聽音樂看電視也都要播放出來,喜歡仿冒品牌,
用便宜的價錢就可以買到國際品牌。筆者接著問小婷,那麼賣山 寨手機要繳稅嗎?政府查不查呢?小婷回答:「沒聽說要繳稅,我 們買和賣都不用繳稅,唯一要繳的錢是商城的租金。工商局來查高 仿機時,會先通知商城,商城再通知我們,我們會先把高仿機收起 來。要能在這裡開一家商城,和政府肯定是有不錯的關係,不過詳 細怎麼樣我也不知道,不過並不是誰都有辦法開的。」
三、山寨手機批發商張老闆
山寨手機批發商張老闆是廣東潮汕人,2005年開始從事山寨 手機批發行業,筆者問張老闆:「這行好做嗎?」張老闆說,一開 始很好做,現在就不好做,競爭越來越多,你看這個地區這麼多 店家,賣的東西也都差不多,大家都是削價競爭。筆者問張老闆:
「那客人主要來自哪裡呢?」張老闆說,我們的客人全國各地都 有,也有從台灣、中東、阿拉伯附近來的客人,中東、阿拉伯的客 人通常需求量都很大,價格也好,是好客戶。不過現在客人都很精
明,到處比價,生意難做很多。筆者接著問他,那麼,要繳稅嗎?
政府管不管?張老闆回答,不會抓啦,來查之前都會通知,尤其地 方的工商局來都會先通知商城,商城管理部門會告知我們,我們會 將高仿機都收起來,做個樣子。不過中央來檢查就不會通知了,但 是次數很少。
以上是筆者田野訪問資料的節錄,山寨手機的產業型態含有 地下經濟的成分,比如逃漏稅、逃避入網檢測等,但難道中央政府 以及地方政府對於這種類型的產業毫無知悉?或者這種縱容仿冒產 業是政府的一種產業手段?政策是白紙黑字行諸各種文件和法律之 中,但政府實際的作為真的按照文件、法律上所規定去執行嗎?我 們並不這樣認為,反之,中央政府在文件上、媒體上嚴厲斥責山寨 風時,卻少有實際的取締行為,而地方政府則明顯地放縱山寨手機 這種違法行為,在取締之前先行通知商城的管理者。在下一個章節 中,我們試著將中央—地方之「合作」 或「不作為」的具體事實概
念化,以期補充發展型國家理論在過去所遺漏的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