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宋代經濟的蓬勃發展,各地的監當官所主管的各種場務為宋朝政府帶來 了大量的財富。據統計:太宗至道年間,兩京諸州收榷酒歲課銅錢一百二十一萬 四千餘貫,鐵錢一百五十六萬五千餘貫,京城賣麴錢四十八萬貫;至真宗天禧年 間,榷課銅錢七百七十九萬六千餘貫(為至道年間的 6.42 倍),鐵錢增一百三十 五萬四千餘貫(增幅為 86.5﹪),賣麴錢增三十九萬一千貫(增幅為 81.46﹪)。
又太宗至道時,關市津渡等商稅收入僅四百萬貫,至真宗天禧五年,增加為八百 四萬貫(總數為至道時的兩倍)。149仁宗皇祐年間,商稅「歲課緡錢七百八十六 萬三千九百。…至(英宗)治平中,歲課增六十餘萬。」150神宗熙寧十年,商稅 收入達八百七十四萬六千六百五十二貫。151
這樣一筆可觀的財政收入,對於宋朝政府而言,自然可以充分運用,作為安 定天下、開創太平盛世的憑藉。一般討論北宋政治,經常提到「三冗」的弊病,
也就是「冗兵」、「冗官」、「冗費」,國家需要大量的錢財來養官與養兵,監當場 務適時提供了大量的財賦經費,當然對於宋朝政府掌握官僚與軍隊,有效控制全 國,有莫大的幫助。
再從宏觀的角度言之,宋代整個國家的經濟循環之中,監當官扮演了相當重 要的角色。各地的商稅、專賣、坑冶、鑄錢等機構,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政 府將這些收入存積於中央(由左藏庫、內藏庫及其他諸倉收儲),其後或用於軍 隊、官員的俸祿(由諸軍、諸司糧料院負責發放),或用於皇室、官署的消費支 出與修繕營造,再將財富發散於地方。由於北宋建都於北方的汴京,大量軍隊部
149《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97-21b,天禧五年末。
150《宋史》卷 186〈食貨下八.商稅〉,頁 4543。
151各州商稅數字見《宋會要輯稿.食貨》15、16、17。其總數見宋晞:〈北宋商稅在國計中的 地位與監稅官〉,收入《宋史研究論叢》(一),頁 67。
署於北邊的宋遼邊境與西北的宋夏邊境,因此在國家財賦的收入與支出之間,無 形中以南方的財賦收入,繁榮了北方的經濟,促進了北宋整體經濟的均衡發展。
其運作方式,可參見「宋代監當官體系與財賦循環關係圖」:
附圖:宋代監當官體系與財賦循環關係圖
由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出監當官在北宋財賦循環與流通的過程中,扮演了十 分重要的角色。在宋代,商業雖然蓬勃發展,但是足以影響全國經濟的大商人、
商幫似乎尚未興起。因此,國家(政府部門)在全國財賦循環與流通的過程中所 扮演的角色,便顯得相當重要。一方面,國家利用監當官徵收各種專賣稅收,並 且將百姓繳納的稅賦收於倉庫之中,是一種聚積財賦的手段,並且將全國各地財 賦之大部分,集中到中央(汴京)。另一方面,朝廷又通過發放俸祿(由糧料院 等機構負責)的方式,將這些財賦重新分配到文武官吏與軍隊兵士的手中。在全 國各地任官的官員,以及駐紮在全國各地的兵士,其日常生活所需,就必須用他 們的俸祿向各地的百姓、商人購買,財賦因而又回到了百姓的手中。這種財賦重 分配的過程,這便形成了宋代財賦的循環的主要途徑。
此外,全國各地的經濟水平不一,有些地方商業發達,有些地方則蕭條落後,
在徵收商稅及茶鹽酒稅的過程中,經濟發達的地區自然會繳納較多的財賦。但 是,國家是在全國各地都設置官吏(不分繁榮還是落後),大批軍隊駐紮之處,
也經常是邊界疾苦之地。因此,在這種全國性的財賦循環流通的過程中,繁榮地 區的物產與貨幣,會隨著官吏軍隊俸祿的發放,流通到落後地區,進而刺激落後
鑄錢監 坑冶
內藏庫 左藏庫
諸司、馬、步軍糧料院 諸司、馬步軍專勾司
其他場務 酒務 茶鹽專賣 商稅 監倉
在京諸倉
文武官吏諸軍兵士
百姓
消費
消費
課利收入 俸祿
支出 支出
地區的產業發展。(如果落後地區的官吏與軍隊有足夠的俸祿收入,當地貧窮的 百姓會想盡辦法提供各種消費與服務,以賺取官吏兵士手中的錢。)因此,這種 全國性的財賦流通,對於宋代較貧窮落後地區的開發,也是有相當大的助益。
最明顯的例子是北方三重路(河北路、河東路、陝西路)的經濟。當時宋朝 政府為了防範遼國與西夏,在此三路駐紮重兵。宋朝利用各種方式,將兵餉俸祿 送至沿邊諸軍,沿邊諸軍的兵士就在當地消費,這當然對北方三重路的經濟發 展,有相當大的助益。日本學者宮澤知之在〈北宋的財政與貨幣經濟〉一文中,
就指出北宋的財政體系是一種「軍事財政」體系,宮澤知之以榷鹽的「入中法」
為例,強調北宋時期的榷鹽法,要求商人運送粟米至沿邊諸軍,再至京師榷貨務 換取鹽引,然後至鹽產地解州取鹽。這一路上,商人可以附帶從沿邊購買商品至 京師販賣,因此加速了北邊的商業發展。152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透過中央與地方 監當官體系的運作,宋朝政府和百姓、商人之間的經濟活動聯繫了起來。促進了 當時全國範圍內的財賦流通,使得北方較貧窮的地區,其經濟得以持續發展與維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