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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相關變項之理論提案

本文藉由追溯文獻對「時間」概念之描繪,試圖呈現新聞報導與時 間敘事的關聯。本文假設新聞與其他敘事文體皆以「說故事」方式轉述 或再現社會真實,透過情節鋪陳、因果邏輯、詞彙使用等論述手法,在

新聞文本中建立了社會事件各元素間的時間互動關係。時間既是新聞報 導的場景,也是再現真實的工具,更是連結文本與認知的橋樑。

此處我們延續作者過去文獻(見臧國仁,1999:第二章),強調新 聞媒體所描繪之真實乃新聞組織與消息來源共同建構而來,亦即:「新 聞乃社會真實(reality)之建構,而非社會真實之客觀反映……,其報 導內容因而未必等同於原始(初)社會真實,也與『真相』(facts)有 異」(臧國仁,1999: 321-322;添加語句出自本文作者)。而新聞敘事 者透過其獨有之敘事時間認知與觀點,決定其作品(新聞報導)所呈現 的「美感對象……及相應變化的語言策略」(葉維廉,1991: 12)。

由此,我們或可將「時間敘事」續分為以下諸項:

(一)一般時間敘事

指敘事者或作者感知自然時間之變化及社會事件之發生後以語言符 號表達故事的行為,如詩人感受四季變化而以文字留下詠誦記錄。

Howard(1991: 192;斜體出自原作者)曾言:「故事就是我們的居所

(habitations),我們依故事而生,並且活在故事形成的世界中。故事 連結世界,故事以外我們無法瞭解別的世界。故事講述生命,將我們聚 集亦將我們分散。我們生活在文化中偉大的故事中,我們透過故事存 在」。

(二)老人之時間敘事

指老人感知自然時間之變化及社會事件之發生後以語言符號表達故 事的行為,特別強調老人「說故事」的能力,即以「不同形式呈現人們 所樂於知道的一系列事件」(Cohan & Shires, 1988∕張方譯,1997)。

此處我們倚賴過去有關老人敘事之討論(蔡琰,1999;蔡琰、臧國仁,

‧新聞學研究‧ 第八十三期 民 9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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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假設老人之時間敘事較其他年齡族群為優,乃因其先前生活知 識與經驗較豐,其「人格特質」、「心靈內容」與「資訊儲存容量」亦 皆有所不同,「能夠被【傳播】訊息勾引出來的自覺意識(意義/反應 或思考/情感)理當愈多,參與【傳播】訊息意義製作的機會也就愈 大」(蔡琰、臧國仁,2003: 219;括弧內文字均出自作者,原文則指

「電視劇」訊息),前述「時間感知黏度」及「時間感知厚度」均較其 他年齡族群為優,說故事的能力因而也就不同。

(三)新聞報導之時間敘事

指新聞報導中所傳達的故事情節常與特殊社會時間形式有關(如情 人節前廣為報導男女情訂終身相互贈禮),或是根據不同社會事件撰述 不同時間形式(如前節所引之災難新聞為達成即時性而以純淨新聞方式 報導,政策性質議題則因涉及故事之「前因後果」背景而以特寫形式詳 加描述)。依據 Roeh(1989),新聞與一般敘事形式同樣運用說故事 的規則與符碼(文本),並也早已發展出特殊類型結構(如新聞導言、

軀幹),有時以「第三者」角度發言,有時則以「我」貫穿全文;總 之,視新聞報導為敘事形式應無疑義(蔡琰、臧國仁,1999),亦與其 他敘事形式同樣享有建構社會真實並將社會制度正當化之功能(參見有 關電視新聞建構並維持、延續初二「回娘家」正當性之分析,戴育賢,

1995)。

(四)老人新聞報導的時間敘事

有關老人報導所傳遞的時間概念,如前節所引附錄【例一】描述之 某些老人組隊報名大展舞藝,藉此懷舊卻又同時展現活力。此處或可延 續前節討論大膽假設老人新聞敘事有其特殊時間詞彙,涉及了眾多「時

間性指標」(此一名詞引自 LeDuc,見 LeDuc, 1999∕林錚譯,2004:

第七章),如對「彼時彼刻(地)」或「他時他刻(地)」等時間詞彙 均常引用。

整體而言,有關新聞敘事文本如何鋪陳時間之討論過去尚少出現,

但文學理論及敘事理論(參見 Onega & Garcia Landa, 1996)針對文本之 時間表現及其意涵之闡述則早已展開。本文認為,新聞敘事因係時間與 空間之組合體,未來或可就其涉及之時間後設結構續加探析,畢竟「新 聞如同歷史,負有將散布四處之事件建構成有意義整體【之功能】」

(Bird & Dardenne, 1988;轉引自 Berkowitz, 1997: 336)。當然,新聞 敘事之文本特色在於其透過消息來源建構行動角色(如小說中之主配 角)從而展現時間次序,而老人作為主要行動角色時,其表現如何建構 時間次序亦是新聞敘事文本時間之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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