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戰後的國際政治體系內部呈現出集中化與分散化的兩種發展,對 此兩種現象的關注和研究顯示,民族國家逐漸喪失其在國際政治中長久 以來的核心主導地位。易言之,當前國際關係與政治等事務的進行不再 只侷限於民族國家間的衝突與合作,而是轉向一種由總體性(totality)
出發,以全球和個體(包含國家、各類型的國際性組織、跨國公司、族 群團體等等)間互動作為主軸的分析。112主流的國際政治理論欠缺將國 際關係視為一種「社會」關係的思維,113而是以國家作為唯一或最主要 的分析對象,但是隨著跨國互動現象與各種全球性問題的浮現,加上國
111 陳隆修,國際私法管轄權評論(台北:五南出版社,1986 年),頁 189-211。
112 李英明,國際關係理論的啟蒙與反思(台北:揚智文化,民國 93 年),頁 101。
113 國際政治理論長久以來均係以民族國家為取向,故而使得理論內涵有關社會性的論 述多半侷限在一國內部,受到無形主權概念和有形領土疆界的制約。此種現象一直到 90 年代才開始改變,其中以Alexander Wendt的社會建構主義(social constructivism)
作為代表。詳細內容可參考: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Alexander Wendt, “The Agent-Structure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1, No. 3 (Summer 1987), pp. 335-370.; Alexander Wendt, “Anarchy Is What States Make of It: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ower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6, No. 2 (Spring 1992), pp. 391-425. (這篇文章清楚說明了社會建構的概念,引起國際關係學界高度的重視與回 應); Alexander Wendt, “Collective Identity Form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Stat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8, No. 2 (June 1994), pp. 384-396.(這篇文章 Wendt進一步闡釋了國際政治中的「社會建構」,使得國際關係的社會性和社會理論趨 於成熟)。
內、外政治相互制約的影響,昔日國家主權的絕對性與政治地位上的排 他性已有所削減。換句話說,國家不再是唯一的行為體,而當前的國際 關係也已蛻變為一個多元行為體彼此包容和共存的環境,21 世紀的世界 政治正處於一個由「系統型」結構朝向「社會型」結構發展的階段。114 透過文獻資料的分析暨回顧,本文發現,冷戰結束後國際政治體系 結構的內部浮現出一些新問題和新挑戰。這些事件或是現象對國際關係 結構的本身和未來國際政治的研究帶來深遠的影響。這至少體現在三個 方面:國家主權概念的弱化、國內與國際的分野趨於模糊、非國家行為 者與全球市民社會的影響力日增。此等事實表明,國際政治行為體的利 益,至少有部分會受到其他行為體的影響或制約,行為體若想實現其目 標和生存,就免不了要與其他行為體進行合作或是妥協,甚至在必要時 轉讓對於既有權力的控制。115而這樣的變化不啻意謂著國際政治行為體 間具有「社會」關係的事實,116相對地,以往現實主義僅考慮國家行為 體的利益和成本,並忽略外部環境與行為體之間以及行為體彼此之間互 動關係的事實,將無法周延的解釋與理解當前國際政治結構中的社會關 係網絡。117
114 當今的世界,除了國家或民族國家外,的的確確存在著許多國際性組織或超國家組 織,以及全球性的社會運動團體。此一客觀現實甚難加以漠視,也讓吾人無法再從純 粹國家中心論的角度去理解當前的國際政治。國內學者李英明教授認為,隨著全球化 的發展,研究者必須突破方法論上的國家主義制約;改以關係主義的方法論,以期能
夠彰顯作為網絡而存在的全球或世界。詳見:李英明,前揭書,頁17。
115 同上註,頁 36。
116 全球主義(globalism)和世界社會(world society)的概念使越來越多人感受到傳 統國際政治結構的局限性,以及建立新的合作與協調模式之必要與可能。從「社會」
此一整體性的思維出發,全球主義或世界社會的論述在諸如人權、生態問題等領域,
揭櫫了一系列具有破舊立新思維的觀點,將吾人觀察國際政治的視野置於一個更為廣 闊的背景下。參考:“From International to World Society?” Reviewed by G. John Ikenberry, Foreign Affairs, Vol. 83, No. 6 (November/December 2004), p. 144.
117 現實主義除了將霍布斯式的無政府狀態視為給定的前提之外,也把國家主權當作是 一項既定的事實,從而將悍衛主權與生存視為最重要的目標。但事實上,國家作為國 際社會中的一個行為體,它所含括的關係網絡不僅限於主權以及與主權相關聯的安全 議題,還涉及其他超越領土界限,需要依靠其他行為體,如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
市民社會等力量來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介面。參考:Adam D. Rotfeld, “The Rol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 Marc F. Plattner and Aleksander Smolar eds., Globalization,
縱觀當前國際政治體系結構內部浮現的諸多全球性問題以及國際政 治環境的種種變化,本文認為,傳統國家主權的概念和其擁有的權力正 在淡化,而國際社會與相關法律規範的必要性及功能則在加強,同時國 際法律規範的形成方式也逐漸不同於過往。另一方面,傳統上以國家作 為主體的國際政治體系正朝向一個近似中世紀主義的新政治體系在發 展。在該體系中,世界政治的組合形式係一種權力交錯重疊和效忠對象 多元的架構,國家將喪失其原本在體系中的絕對主導性地位,而國際法 律規範的形成與發展也不再是單單圍繞著主權國家,非國家行為者對於 習慣國際法、一般法律原則、甚至是國際條約等國際法的主要或輔助法 源之構成,也具有或多或少的影響力和決定性。其中與國際法本質最相 關及最基礎的原則,即國際法是基於國家彼此間的同意而來,將首當其 衝的受到挑戰。118另一方面,由於行為體之間及行為體與其內部成員間 的關係更為交錯綿密及複雜,互動性質的社會網絡現象將更加明顯,使 得國際法律規範在這個多行為主體並存的新中世紀體系結構中顯現其不 可或缺性和實用性。
(收稿:2007 年 7 月 11 日,修正:2007 年 12 月 3 日,接受:2008 年 2 月 25 日)
Power, and Democracy (Baltimore, Md.: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 83-96.
必須說明的是,Rotfeld在其文章中雖然贊同主權獨立與完整的國際法原則,但其同時 也表示國家主權並非絕對。
118 Jörg Friedrichs, “When Push comes to Shove: The Territorial Monopoly of Force and the Travails of Neomedieval Europe,” this Paper presented to the Conference of Europeanists, Chicago, 11-13 March 2004, Panel on Geopolitics, Territoriality and Space in the EU, chaired by Daniel Zibl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