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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計畫成果自評

本計畫執行成果與原計畫基本上想要達到的目標有一定的相符合,關於原初 計畫有關德國近代刑法的發展尤其是《卡洛林那法典》的出現及《卡洛林那法典》

的內容等部分均已經研究分析完成。至於原來預計探討的近代德國跟法律發展有 重要影響的事件,包括:1、宗教改革在德國的背景及其與法律之關係 2、現代 國家觀在德國的起源與法律的關係 3、神聖羅馬帝國和區域領主之關係

4、神聖羅馬帝國之沒落與法律之關係 5、德國近代國家發展與法律之關係及省 思等也部分在計畫主持人 2007 年中出版的《德國法制史—從日耳曼到近代》一 書中加以討論。關於近代刑法史的發展部分將在近期內整理成為學術論文並投 稿。在研究過程中,計畫主持人發現要分析德國刑法在近代的發展歷程除了應該 分析不同時其法典的內容之外,更應該對於德國近代幾個重要的刑法學學者的研 究理論與他們彼此間關於刑法學理論的對話語辯論進行深入的研究,不過這樣的 計畫有必要由法制史研究學者與刑法學學者共同提出整合型計畫進行,任何單方 面的研究恐怕無法能夠深入理解德國刑法的發展的歷程並將其發展歷程做為國 內刑法學與刑法發展的參考。也因此國科會有必要在支持基本刑法理論的研究之 外,同時支持刑法史的研究。本計畫主持人希望未來能夠針對 19 世紀德國幾位 重要刑法學者的研究與出版進行研究。這些學者包括:

甲、 Karl Binding 教授

Karl Binding 教授於 1860-1863 在 Göttingen 大學學習法律與歷史,於 1864 在 海德堡取得講師資格後,在不同的地方(包括 Basel(1865)、Freiburg im Breisgau (1870), Straßburg (1872) und Leipzig (1873-1913))教授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國家法。

在 1892/93 und 1908/09 他擔任來比錫大學的校長。他重要的刑法學著作如下:

(1)Die Normen und ihre Übertretung, vier Bände (1872 bis 1920)

(2)Lehrbuch des gemeinen deutschen Strafrechts, bes. Teil, zwei Bände (1902 bis 1905)

(3)Die Schuld im deutschen Strafrecht (1919).

2、Ernst von Beling 教授

Ernst von Beling 教授生於 1866 死於 1932 年。是德國非常重要的刑法學者。

同樣也是來自法律人家庭。他的父親是一個法官,母親的家庭也是個法律人家 庭。他於 1885 年開始在來比錫大學學息法律。Karl Binding 教授啟發了他對於 刑法的興趣。他於 1890 攻讀博士學位。1893 他取得講師的資格後,開始以私 人講師身份在 Breslau 大學教授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及國際私、國際刑 法學、法學緒論並分別在 Giessen 大學(1900),Tübingen 大學(1902)上課。

他在他非常有名的入學演講(1903)中演講 „Die Beweisverbote als Grenze der Wahrheitsforschung im Strafprozess.“ 。在此期間他完成他的著作《犯罪理論 Lehre

vom Verbrechen》,在其中他完整提出(構成要件)概念作為刑法法釋義學的基 本理論(den Begriff des „Tatbestandes“ als dogmatischen Grundbegriff der

Strafrechtswissenschaft)。他在 1912/1913 之間擔任 Tübinger Universität 的校長。後 來並到慕尼黑教學。他的重要刑法學著作如下:

(1)Die geschichtliche Entwicklung der Retorsion und Kompensation von Beleidigungen und Körperverletzungen, Breslau 1894

(2)Die Lehre vom Verbrechen, Tübingen 1906

(3)Die Vergeltungsidee und ihre Bedeutung für das Strafrecht, Leipzig 1908

(4)Die Lehre vom Tatbestand (Reinhard von Frank zum 70. Geburtstag dargebracht)Tübingen, J. C. B. Mohr, 1930

(5)Grundzüge des Strafrechts: Mit e. Anleitg zur Bearb. von Strafrechtsfällen,

3、Hans Welzel 教授

Hans Welzel 教授出生於 1904—1977 之間。也是一個德國重要的刑法學者與法哲 學學者。他在 1923 到 1927 年之間分別在 Jena 及 Heidelberg 學習法律。他的博 士論文題目主要是研究 Samuel Pufendorf(一個德國非常重要的法學家)的哲學.

他在 1935 於 Köln 大學以《在刑法中的自然主義與價值哲學 Naturalismus und Wertphilosophie im Strafrecht》取得講師資格並在 Göttingen 大學擔任教授。由於 他的法學理論在第三帝國時期跟第三帝國統治者有相配合的傾向,因此他在他 的後半輩子往往要嘗試說明他並非第三帝國納粹的支持者,他僅是因為擔心他 的職業上發展因此不得不配合納粹帝國的需要。他常被討論的是他在第三帝國 時期,對於 1935 年第三帝國修改當時德國刑法典第 2 條規定規定,變更類推適 用禁止原則他認為那是沒有問題。

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Welzel 教授於 1952 在 Bonn 大學擔任刑法教授,後來並 擔任校長。Welzel 教授最有名的理論是他提出刑法中的目的行為論(die Begründung der finalen Handlungslehre im Strafrecht)。

根據目的行為論(主要是從個人的自由意志的觀點出發)故意作為犯罪構成要 件的完成的知(Wissen)與意願(wollen)不再是罪責的一部份 而是根據知覺-及 目的所鎖定的人類行為就已經是犯罪構成要件完程的先決條件來看待。這樣的 理論將故意同時當成罪責的元素以及對於自己行為違法的知覺。

目的行為理論在世界各國都被接受,因此 Welzel 教授幾乎成為最有名的德國刑 法學者

他的重要著作包括如下:

(1)、Naturalismus und Wertphilosophie im Strafrecht, 1936

(2)Lehrbuch des deutschen Strafrechts (ab 1940; letzte, 11. Auflage 1969)

(3)Um die finale Handlungslehre - eine Auseinandersetzung mit ihren Kritikern, 1949

(4)Naturrecht und materiale Gerechtigkeit, 1951

(5)Das neue Bild des Strafrechtssystems,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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