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能源之環境經濟分析
3.4 能源彈性
彈性即反應或敏感,對於一個變數作出反應的速度或幅度。Noureddine Berrah, Fei Feng, Roland Priddle, Leiping Wang(World Bank, 2007)等著書討論中國 永續能源的發展。他們用上兩種方法去比較工業或地方耗能,這是計算能源彈性 的第一步。較大 GDP 的產業是否對能源變更、增減反應更大是依具實質數字計 算。第一種是將所有能源歸為一噸碳或石油的能量等值,另一種就直接用上物理 學的能量單位(Cal, Joule 等)。在 Energy Policies of IEA Countries 系列中,
南韓的能源報告更加上兩種稅項加於石油出口國組織定價後,一為關稅(excise tax), 一為附加稅(value-added tax),國家仍可依需要設計新稅或改變稅率百 分比。另外,國營石油公司(National Oil Company)也擔當重要角色。
3-4-1 理論背景
石油輸出國組織(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OPEC)每 日會更新石油價格(美元/桶, USD/Barrel)。各經濟體的政府會按自己的地理位 置、內需、科技效能等制定稅制或補助。法制和政府施政上,國家多會有內部延 緩(inside lag)或外部延緩(outside lag)。內部延緩可以更明智作規劃,但如 美國般民主國家,要說服兩黨(民主黨、共和黨)、兩院(參議院、眾議院)往往是 對媒體聲稱達不到內閣顧問的預期目標。外部延緩可視為通過到全面起效的過 程。轉看一黨專權的中國,我不想用經濟學的延緩(lag)去描述。鄧氏的開放經 濟、經濟特區等是長期國策,「五年計劃」中的高速鐵路、機場等是短期計劃,
正是運輸能源,常理上中國一胎制(猶如優化人口年齡層,HKSAR, 2012)也能節 約輸水和耗電。
以斯洛伐克共和國(Slovak Republic)為例,它位於東歐,與周邊國家關係良好,
長期和平,故有策略性合作,大大提升能源分配和運輸效率,產業發展最佳化。
國際能源機構(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2005 年的年報中提出斯洛伐克與 周邊小國成功做到多樣性產電(electricity mix)或多樣性產能(energy mix)。
然而,中俄長期供應天自氣協議,美加墨三國的石油輸送同樣是局部能源合作,
3-4-2 應用數學
統計學家及經濟雜誌多以一對一對作比例或造出綜合指數,為了突出能源供需反 應,我在一個時間點或者區間作一種鮮為引用的比例方法,除了以下的重要項目 只要具有參考意義,其它全部項目也可以列入。這種比例在金融會計領域也可 用。其關係不言而喻。
(a) 工業用能源(Mtoe) (b) 運輸用能源(Mtoe)
(c) 家居及公共用能源(Mtoe) (d) 總能量(Mtoe)
(e) 人口(百萬人)
(f) 地面積(百平方公里)
(g) 國內人口生產總值(十億美元,2012) (h) 就業率(佔勞動人口%)
(3.15)
(3.16)
表 3.1 南韓(South Korea, 2003)之各比例
1: 0.50517: 0.589365: 2.993161: 0.706928: 14.71196: 9.509046: 1.423929 1.979532: 1: 1.166667: 5.925058: 1.399386: 29.12281: 18.82346: 2.818713 1.696742: 0.857143: 1: 5.078622: 1.1994742: 4.96241: 16.1344: 2.41604 0.334095: 0.168775: 0.196904: 1: 0.236181: 4.915193: 3.176924: 0.475728 1.414572: 0.714599: 0.833699: 4.234042: 1: 20.81113: 13.45123: 2.01425 0.067972: 0.034337: 0.04006: 0.203451: 0.048051: 1: 0.646348: 0.096787 0.105163: 0.053125: 0.061979: 0.31477: 0.074343: 1.5471551: 0.149745 0.702282: 0.354772: 0.4139: 2.102044: 0.496463: 10.33195: 6.678033: 1
由於中華民國(台灣)統計官網 (http://eng.stat.gov.tw/) 未有如世界銀行 (world bank)的分類,為免錯誤或混淆,以下缺少(a)工業用能源、(b)運輸用能 源、(c)家居及公共用能源三項。
表 3.2 台灣(2010) 之各比例
在此為第三章的環境經濟學作小結,在南韓和台灣兩個亞洲國家的統計比較 可知國家環境與經濟體之間事實上是貫徹第四章所說。另外,在同一年期或相對 年期(依其國家經濟成長來看)和多方面能源經濟相關的比較,若第三章是產能效 率的基礎,此章即為第四章的迴歸分析奠下必要之基礎。
1: 0.159123: 2.473259: 3.151801: 0.651205
6.284441: 1: 15.54305: 19.80731: 4.092457
0.404325: 0.064337: 1: 1.274351: 0.263298
0.317279: 0.050486: 0.784713: 1: 0.206614
1.535616: 0.244352: 3.797974: 4.83995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