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4.2 與其他集集地震序列的比較
為了證明此方法的可行性,我們使用集集餘震之一、大於規模 6 以上地震餘震事件當做對照組,再次進行震源加速度函數之計算。
本次餘震與集集大地震相比較,發現此餘震的位置有以下特性:
1. 花蓮分區距離此餘震位置最近,花蓮分區最接近餘震震央的測站 為 HWA032,震央距 39.38 公里,S-P 波走時差 5.855 秒;離餘震 最遠的測站為 HWA045,震央距 88.57 公里,S-P 波走時差 11.003 秒。全部測站之中,只有最遠的測站 HWA045,S-P 波走時差在 10.24 秒以上。代入 Qp 三維模型後,各測站震央距、走時差,
如圖 4.11 所示;各測站與震央之分布圖如圖 4.1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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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1、集集餘震花蓮分區(HWA)各測站震源加速度函數,經過相對極大值對齊、
平均挑選過後的平均分區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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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2、花蓮分區測站與兩事件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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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中分區與花蓮分區的測站分布差不多遠,距離餘震震央最近的 測站為 TCU067,震央距 44.31 公里,S-P 波走時差 6.212 秒;距 離餘震震央最遠的測站為 TCU064,震央距 72.64 公里,S-P 波走 時差 9.503 秒。全部有觸發的測站,其走時差皆在 10.24 秒內。
代入 Qp 三維模型後,各測站震央距、走時差,如圖 4.13 所示;
各測站與震央之分布圖如圖 4.1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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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3、集集餘震台中分區(TCU)各測站震源加速度函數,經過相對極大值對齊、
平均挑選過後的平均分區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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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4、台中分區測站與兩事件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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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東分區是其次遠的測站,距離震央最近的測站為 TTN031,震 央距 66.92 公里,S-P 波走時差約 8.45 秒,距離震央最遠的測站 為 TTN050,震央距約 127.61 公里,S-P 波走時差 15.451 秒;26 個接收到資料的測站,有 7 個測站 S-P 波走時差在 10.24 秒以內。
代入 Qp 三維模型後,各測站震央距、走時差,如圖 4.15 所示,
測站分布與震央分布圖,如圖 4.16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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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5、集集餘震台東分區(TTN)各測站震源加速度函數,經過相對極大值對齊、
平均挑選過後的平均分區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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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6、台東分區測站與兩事件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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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嘉南分區是這四個分區中距離餘震震央最遠的分區,最接近震央 的測站為 CHY052,震央距 81.64 公里,S-P 波走時差 10.664 秒,
距離震央最遠的是 CHY069,震央距 129.29 公里,S-P 走時差 16.077 秒;全部測站 S-P 波走時皆在 10.24 秒以上。代入 Qp 三 維模型後,各測站震央距、走時差,如圖 4.17 所示;嘉南分區 測站分布與震央關係圖,如圖 4.18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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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7、集集餘震嘉南分區(CHY)各測站震源加速度函數,經過相對極大值對齊、
平均挑選過後的平均分區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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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8、嘉南分區測站與兩事件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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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四個分區之特性,我們另外使用同樣的方式解算集集餘震 之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與解算集集主震時所用的相同步驟,獲得各 分區場址平均化之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解算結果如圖 4.19 所示、
去除台中分區,將剩下的三個分區放大繪圖所得如圖 4.20。
圖 4.19、09220014 花蓮分區、台中分區、台東分區與嘉南分區之平均震源加速 度時間函數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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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0、將集集餘震之花蓮分區、台東分區、嘉南分區之震源加速度函數放大 進行比較
本次地震規模約 6.2。若將四個分區拿來做比較,可以看出 S 波 滲入測站的數量多寡,會影響解算時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時振幅相對 之大小。但在圖 4.19 中可以發現,雖然台中分區相對於其他測站比 較,所有測站 S-P 波走時差皆在 10.24 秒內,與花蓮分區測站群之距 離差不多,但是解算出來的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卻與其他分區之震 源加速度時間函數大相逕庭;花蓮分區測站只有一個測站,其 S-P 波 走時差在 10.24 秒以上,卻反而比較貼近台東分區與嘉南分區的震源 加速度時間函數。造成台中分區震源加速度時間函數這樣的結果,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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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站所使用來記錄之儀器型號,在各地為隨機分布,並無任何一特定 型號之地震儀特別集中於某一分區內,故儀器效應可以忽略;最有可 能的原因,是因為整個台中分區相對於其他分區比較,本身就是一個 範圍較大的場址效應區,造成在函數振幅上過大的數值。此外,本餘 震研究結果再次證明,越多震央距較遠的測站,所解算出來的震源加 速度函數值會越小。另外,此次的集集餘震之震源加速度函數與集集 主震之震源加速度函數相比,規模 7.6 之集集主震從花蓮、嘉南、台 東分區所解算的震源加速度函數,從前 4 秒的 1gal,到 5 秒開始後不 同分區峰值有 1~3gal 之變化;規模 6.2 之集集餘震之震源加速度函數 中,花蓮分區震央距中位數 57.24 公里、台東分區震央距中位數 91.42 公里、嘉南分區震央距中位數 105.03 公里,在一開始就因不同分區 震央距就已有不同振幅大小,之後再出現反向振幅;花蓮分區約 4~5gal、台東分區約 3~4gal、嘉南分區約 1~1.5gal 振幅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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