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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地區原住民族教育師資養成的全面提升與重點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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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前龍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一、 前言

民國 102 年修訂公布的《原住民 族教育法》第 23 條規定,各師資培育 大學招生應保留一定名額予原住民學 生,並得依地方政府需求提供公費名 額或設師資培育專班,以保障原住民 族教育師資來源;第 25 條規定,在五 年內,也就是民國 107 年,原住民族 地區與原住民重點學校所聘任具原住 民族身分的專任教師比率,不得低於 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低於學校原住民 學生數之比率;第 24 條規定,原住民 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或多 元文化教育課程。教育部於民國 103 年底發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 程綱要總綱》(以下簡稱《十二年國教 課程總綱》)規定原住民族地區與原住 民重點學校應實施民族教育,並規定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培訓課程;

而原住民族委員會也已訂定了相關辦 法。以上這些規定,將成為落實民族 教育的重要條件。本文將評述在絕大 多數學校皆為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或原 住民重點學校的花東地區,聘任具原 住民族身分教師達法定比率以及原住 民族教育師資培訓的實際困難,並建 議設置原住民族實驗學校以求重點突 破。

二、 具原住民族身分教師之聘任

原住民族地區與原住民重點學校 五年內在教師員額內聘任具原住民族 身分教師達到法定比率,難度頗高。

所謂「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是指位於 行政院所定包含 30 個山地鄉及 25 個 平地原住民鄉共 55 個原住民族地區的 75 所國中與 354 所國小,共 429 校(許 雅玲,2008)。而「原住民重點學校」

是依據《原住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原住民族地區學校原住民學 生人數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

非原住民族地區學校原住民學生人數 達一百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 以上。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2013)

的統計,原住民重點學校包含國中 69 所、國小 276 所,共有 345 所(含分 校),校長共有 297 人,其中具原住民 族身分者 95 人,佔 32%;專任教師共 4,790 人,具原住民族身分者 878 人,

僅佔 18%,尚有頗大成長空間。整體 而言,無論是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或原 住民重點學校,百人以下小校約占半 數,花東兩縣約占半數;原住民族籍 學生數約佔學生總數四成,也僅佔全 國原住民族籍學生數約四成多,顯示 還有半數以上分散在這些學校之外。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2014)的 統計,在高雄市、新竹縣、新北市、

苗栗縣、臺中市、宜蘭市、桃園縣、

嘉義縣等七縣市的重點國中只有 1~5 所,國小只有 7~15 所,較容易聘任具 原住民族身分教師達法定比率;南投 縣與屏東縣的重點國中各有 5 所,國 小各有 26、29 所,數量較多;而花蓮 與臺東兩縣多數學校皆為重點學校,

國中分別有 18、19 所,國小各有 70 所。再從行政院所定「原住民族地區」

來看,除了綠島鄉之外,花、東兩縣 全境學校皆屬原住民族地區學校,不 易在教師員額內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 教師達到法定比率,而且,若教師甄 選全以原住民族身分為考量,對非原 住民應徵者並不公平。

事實上,教育部的《原住民族中 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 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規定:

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甄選應依公平、

公正、公開原則,而具原住民族身分 者在個人 總成績百 分之十內 酌予加 分,當甄選成績相同時依各該原住民 族籍學生佔學校全體學生比率,依各 該族籍教師、其他原住民族籍教師、

非原住民族籍教師之優先順序聘任。

這些規定顯示,原住民重點學校的教 師甄選仍是以個人能力的公平競爭為 主,不易在五年內聘任具原住民族身 分教師達到法定比率,也不易使學校 聘得具學區所在地主要族群身分的師 資。在國中階段更受限於學習領域專 長,若無具原住民身分的師資參與教 師甄選,則無從達到法定比率。

三、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之培訓

即使五年內使花東兩縣具原住民 族身分的專任教師比率提升,非原住 民教師仍將是多數,而且具原住民族 身分教師亦可能缺乏在原鄉的成長經 驗,仍須全面加強教師之專業知能。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4 條規定,原 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民族文化或多 元文化教育課程;「十二年國教課程總 綱」中「實施要點」關於「教師專業 發展」也已納入此項規定(教育部,

2014)。原住民族委員會也依該法條訂 定「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 文 化 及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課 程 實 施 辦 法」,規定原住民族地區與原住民重點 學校的專任教師自民國 104 年 6 月起 四年內修畢兩種課程各 18 小時或一學 分,各包括實體課程 4 小時與線上課 程;而擔任六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 師,應修習課程各 4 小時。可見,這 些教師依法皆被定位為「原住民族教 育師資」,需有系統地修習兩種課程,

而不只是參與零星的研習。

然而,由於花東地區多數是百人 以下的弱勢小校,做好各領域教學已 屬不易,但仍須因應教育主管機關所 規定種類繁多的課程項目。在《十二 年國教課程總綱》中已列舉了 19 項「議 題」,其中原住民族教育雖與性別平等 教育、環境教育同為有具體法律規範 的議題,但全面動員花東地區國中小 專任教師專為民族教育修習兩種課程 各 18 小時,不但工程浩大亦難確認教 師認真修習其中 14 小時的線上課程。

四、 設立民族學校以求重點突破

由於在花東地區全面性地聘足法 定比率之具原住民族身分教師,並動 員專任教師修習原住民族教育與多元 文化教育課程,成效不易落實,因而,

本文建議可設置公辦公營的原住民族 學校,以重點式突破來落實各項規定。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11 條 有關設立民族學校的條文,以及民國 103 年底通過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 施條例》第 20 條,可從原住民族地區

與原住民重點學校中,選定條件較佳 者辦理公 辦公營的 原 住 民 族 實 驗學 校。以臺東縣為例,可在境內阿美族、

卑南族(臺東市、卑南鄉)、排灣族(太 麻里鄉、金峰鄉、達仁鄉)、布農族(延 平鄉、海端鄉)、魯凱族(卑南鄉)、

達悟族(蘭嶼鄉)等主要族群區域,

各選定至少一所學校辦理原住民族實 驗學校,優先聘用原住民籍校長與主 任,並聘足三分之一具各該族籍身分 的教師,共同研討原住民族教育與多 元文化教育課程,再依據《十二年國 教課程總綱》設計兼顧雙文化認同的 課程,例如:在語文與數學等領域強 化讀寫算基本能力,在社會與自然等 領域適度統整學區民族文化內涵,在 綜合活動、藝術與人文以及健康與體 育等領域大幅融入民族文化,進而彈 性調整領域學習課程,實施大單元統 整主題教學。原住民族委員會可對這 些實驗學校提供經費補助,優化軟硬 體資源,而各校亦須以辦學績效來吸 引家長送學生前來就學,持續有效落 實民族教育。

五、 結語

近兩年最新修訂或公布的《原住 民族教育法》、《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

與《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等,

形成了原住民族地區與原住民重點學 校實施民族教育的新架構。在全境皆 為原住民族地區的花蓮與臺東,雖然 教師聘任辦法中已有上限百分之十之 加分規定,但預料仍難使具原住民族 身分教師達到法定比率。而其無法落 實的關鍵因素在於,若以原住民身分 優先聘任,會使非原住民感受到「相

對被剝奪感」,造成機會不均等之爭 議。其次,少子化加上花東地區原住 民人口外流嚴重,使教師缺額成長空 間有限。另外,動員全體專任教師修 習原住民族教育與多元文化教育共 36 小時的課程,工程浩大且難以評核教 師是否收看 28 小時的線上課程。本文 建議應及早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實施條例》,在各族群區域選定至少一 校轉型為 民族學校 ,透過重 點的突 破,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原住 民族教育 師資 聘任 與培訓 等 相 關 規 定,有效推動民族教育。

參考文獻

 原住民族教育法(民103年1月29 日)。

 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 文化及多 元文化教 育課程實 施辦法

(民103年6月9日)。

 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民103 年8月4日)。

 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 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遴選辦 法(民103年6月6日)。

 原住民族委員會(2013)。101學 年 度原住民 族教育調 查統計 。 取自 http://www.ns.org.tw/download/201307 01/101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調查報告 全文.pdf

 原住民族委員會(2014)。102學 年 度原住民 族教育調 查統計 。 取自 http://www.ns.org.tw/download/201307 01/102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調查報告 全文.pdf

 原住民族委員會(2014)。102學 年 度原住民 族教育調 查統計 。 取自 http://www.ns.org.tw/download/201307 01/102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調查報告 全文.pdf

 教育部(2014)。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 育 課 程 綱 要 總 綱 。 取 自 http://www.naer.edu.tw/files/15-1000-79 44,c639-1.php?Lang=zh-tw

 許雅玲(2008)。96學年原住民族 地 區 國 中 小 概 況 分 析 。 取 自 https://stats.moe.gov.tw/files/analysis/96 native.doc

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民 103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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