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英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背景與脈絡

在文檔中 第二章 (頁 45-51)

第三節 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的意涵

一、 英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背景與脈絡

英國教育權力長久以來係採行中央與地方均權制度,其下之高等 教育機構包含大學及高等教育學院(colleges and inistitutes of higher education)兩種類型,基本上是屬於一個自主單位,能夠自行決定入 學政策、課程內容以及學位授與(沈姍姍,2003:201)。傳統大學在 上述的制度設計之下,政府實際上並無權介入大學經營。

另一方面雖早期大學經費主要來源係由中央政府授權之「大學補 助委員會」(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UGC)進行分配工作,但大 學就某種程度而言,仍享有相當之自主性,其原因在於 UCG 雖扮演 經費分配之角色,但實際上係為英國政府與大學之間緩衝橋樑以及溝 通管道,其目的即在避免妨礙大學自主,使各大學能自訂教育目標而 不受政府干涉(王保進,1997b:280)。然英國的高等教育早期並非 完 全 沒 有 任 何 大 學 評 鑑 機 構 , 除 英 國 皇 家 督 學 ( 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HMI)進行視導活動之外,尚有「學位授與審議委員會」

(Council for National Academic Awards, CNAA),CNAA 的主要目的 在於透過大學的既定標準,以對於課程品質進行自我撿測,且經由 CNAA 的外部檢定,可對於機構授予學位加以認可。

自七0年代開始,英國開始受到龐大的經濟發展衰退之壓力,而 經濟衰退直接影響到國家發展的遲滯(王保進,1997b:280),1979 年的選舉結果,為高等教育帶來了挑戰和產生新的威脅,1979 年由柴 契爾夫人所領導的保守黨獲得大選勝利,經濟、效率、效能的新的價 值觀,開始受到重視,這對高等教育的影響包括引進績效責任制、大 學評鑑等進入到高等教育機構之現場。對於高等教育而言,最先感受 到的改變便是公部門補助經費的遽減(William,1992:142)。

1988 年的教育改革法案,可說是一改英國長久以來地方分權制度 精神,朝向中央集權的一個教育重大轉變(溫明麗,2004:75)。教 育改革法案通過後,UGC 改組成為「大學補助審議會」(University Funding Council, UFC),UFC 明確宣告大學若不採取行動以改善教育 品質,則必須自籌經費來源。之後又成立了非官方性質的大學評鑑機 構「學術審核單位」(Academic Audit Unit, AAU),負責評鑑英國大學 教育之品質與其保證。

1991 年英國政府公佈的「高等教育白皮書」中,明白的表示將要 廢除二元高等教育體制(大學與多元技術學院之二元制),並在 1992 年通過「擴充高等教育法案」(Futher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中正 式廢除高等教育之二元體制,使得原有的多元技術學院與各種高等教 育學院皆升格為大學,之後旋即將 UFC 與「多元技術學院及一般學院 經費委員會」(Polytechins and Colleges Funding Council, PCFC)合併 改制為「高等教育撥款審議會」(Higher Education Funding Councils, HEFCs),並在 HEFCs 之下,結合了原有的「高等教育品質審議會」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Council, HEQC)而設置了新的單位:教育 品質保證局(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QAA),負責高等教育機構的 品質評估活動,並依據此結果,作成經費撥款之建議,以提供 HEFCs 在經費補助決策方面之參考依據。

二、英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之發展:品質保證模式

觀察英國大學評鑑制度的形成與發展,主要係以達成「品質管 制」目標為其評鑑特色(楊國賜,2003)。英國也是唯一在進行高等 教育評鑑時,將「教學品質」與「研究品質」分開進行評鑑之國家。

根據 HEFCE 在 2004 年的報告,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大致可歸納有 下列五種進行方式:

表 2-2 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之進行方式

過 程 執行單位

內部品質保證過程 大學校院,包括校外考試委員及內部方案之確認與檢視。

機構層面品質檢視 品質保證局(QAA)

學科層面品質檢視 品質保證局(QAA)-但此種評量將在 2005 年終止。

專業認證 專業及法定單位

研究評量 撥款委員會透過同儕檢視進行評量 資料來源:引自楊瑩(2003:458)

1988 年以來,英國政府改採研究與教學經費補助之分離政策,關 於研究方面的評鑑活動進行,主要是運用一套「研究品質評鑑機制」

(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 RAE)來進行,透過對於高等教育機 構的研究品質進行評鑑工作,以激發大學之間的研究品質競爭,進而 提升英國大學研究在國際市場間的競爭力。以下便以圖 2- 來表示並 說明英國大學評鑑組織的演變過程,並針對美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中 最重要的兩個部分:研究品質評鑑機制(RAE)的內容及品質保證局

(QAA)高等教育評鑑機構分別詳述如下(蘇錦麗、詹惠雪,2006;

王保進、呂美嫺,2006;陳儀綸,2005;蘇錦麗,1997):

英國品質保證制度

研究評鑑 學術評鑑

大學撥款委員會

(UCG)1919-1988

國家學位認 可委員會

(CANN)

1964-1993

學術審議 會(AAU)

多元技術學院及一般 學院經費委員會

(PCFC)1988-1992

大學基金委 員會(UFC)

1988-1992

高等教育撥款審議會(HECCs)

1992-高等教育品質委員會

(HEQC)

教育品質保證局(QAA)1997-

【負責教學品質與標準之審核工作】

研究品質評鑑機制(RAE)

【高等教育研究品質評鑑】

圖 2-3 英國高等教育評鑑組織演變圖 資料來源:引自陳儀綸(2005:69)

  (一) 研究品質評鑑機制(RAE)的性質及其內容

RAE 係由主要是高等教育撥款審議會(HEFCs)負責管理,是一 個具有官方色彩之研究機構,不論是在學門分類、評鑑目的、評鑑方 法、評鑑標準與品質判斷與補助機制,均發展出一套相當公正客觀的 作法。RAE 主要的作法是透過對高等教育的研究品質進行評鑑活動,

進而激起各大學對於研究品質的競爭,期使提升英國大學研究在國際 市場之競爭力。主要的目的在於維持與發展英國大學研究品質之優勢 與提昇國際競爭力、鼓勵大學進行最佳的研究以爭取經費補助,並提 供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有關英國大學研究表現與品質的資訊,

以及根據評鑑結果,提供政府擬定研究發展策略之參考憑據。

RAE 的評鑑對象依據其學術領域的不同,而分為 68 個學門作為 評鑑單位,除了各學門之研究環境、研究文化、研究表現以及未來研 究 發 展 計 畫 等 進 行 評 鑑 之 外 , 另 外 亦 有 單 獨 以 個 人 之 研 究 產 出

(research output)為評鑑對象而進行的評鑑活動。而英國是國際間幾 個少數間研究獨立於教學之外,根據大學實際的研究表現來編列經費 補助之國家,因此高等教育在此評鑑活動之下,根據全國或國際標 準,研究表現越卓越者,則所能獲得補助就越多,因此 RAE 的目標 即在根據評鑑結果反映出大學研究之動態性環境與結果,作為 HEFCs 計算各大學研究經費補助之依據。

整個 RAE 的評鑑制度設計係採同儕評鑑(peer review)之評鑑方 法,由於評鑑只是針對研究品質部分進行,因此評鑑方法主要是以外 部專家同儕檢核為主,並未進行實地訪視,且關於學門自我評鑑的部 分,RAE 也僅採鼓勵原則,由各機構自行決定是否進行,自我評鑑亦 不納入品質評鑑的項目中。而 RAE 在收到檢核報告之後,會召開評 鑑結果之最後確認工作,並將最後結果提交 HEFCs 作為計算研究經費 補助之依據。HEFCs 將會根據各受評鑑單位,依據評鑑效標所提出之 書面資料進行評核之後,作為 HEFCs 在進行經費補助決策之判斷依 據。HEFCs 也會公布在自己專屬的網站,以供利害關係人做為參考,

並提供政府在大學研究經費補助的績效評估標準(王保進、呂美嫻,

2003;蘇錦麗,1997)。

RAE 的研究品質效標,依據評鑑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六大類七 大項目,受評學校可以根據每一項效標,提出相關之量化數據或質性 描述(王保進、呂美嫻,2003)。

(二)品質保證局(QAA)機構之性質及其內容

1997 年成立的品質保證局(以下簡稱 QAA)負責英國高等教育 機構所有的教學評鑑活動(楊瑩,2003:457)。QAA 在其性質上是受 HEFCs 委託的一個獨立運作之董事會(Board),與 RAE 的官方機構

相較之下,QAA 的性質偏向半官方色彩。QAA 主要針對高等教育機 構進行品質保證之確認工作,以及提升高等教育教學和學習的品質,

並鼓勵在高等教育質量的管理方面進行持續性的改進,同時也提供政 府及社會大眾之參考憑據(QAA,2005)。

QAA 主要評鑑的是學術審議部分(陳儀綸,2005:62),學術審 核有兩種評估模式,第一種是學科品質的評估(quality assessment),

QAA 的「學科」是一種跨學程(programme)的概念。在高等教育機 構內具有相同性質的學程,即可在大學同意前提下歸為同一學科接受 品質評估。目前學程分為 47 個學科,其範圍包括專科、大學與研究 所層級之學習領域。學科品質評估係在對於學程的結果(例如課程內 容、學生之學習成就等)與學科的學習機會品質(例如教學效能、行 政服務等)兩個層面進行評鑑,之後提出報告,完成整個品質評估過 程以六年為一個循環週期。

第二種是機構的品質審議(quality audit),主要是對於整個機構 本身的學術標準和學習資源的品質進行審核工作,其主要內容如下

(王保進,2003):(1)機構內部品質保證的結構與機制之效能,(2)

機構對學術標準與學程品質所出版的相關資訊之正確性,(3)內部品 質的保證過程之運作實例(以學程為基準)。而品質審核的主要內容 有三:第一是針對機構內部品質保證的結構與機制的效能,第二是機 構對學術標準與學程品質所出版的相關資訊之精確性、完整性與信 度,最後則是內部品質保證過程運作之實際案例(王保進,2003,楊 瑩,2003)。

QAA 依據 Dearing 報告書之建議,在進行評鑑時,主要以下遵循 四個原則(楊瑩,2003):

1.績效責任(accountability)原則:因為高等教育機構之收入有極種 的比例來自政府經費補助,因此像社會大眾公布經費使用之情況,

日趨重要。

2.所有權(ownership)原則:因為 QAA 相信高等教育品質是無法藉

2.所有權(ownership)原則:因為 QAA 相信高等教育品質是無法藉

在文檔中 第二章 (頁 45-5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