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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行動裝置遊戲的發展

近年來,由於無線網路技術(Wireless Network)迅速的發展與日趨成熟,加上許多電 子硬體設備的技術精進,網路的使用已經不是侷限於個人電腦(Desktop PC)上。Danesh, Inkpen, Lau, Shu and Booth(2001)認為一般的電腦只能侷限於居家、辦公室或是特定地點 使用,行動裝置其行動(Moiblity)功能能夠打破限制,除了不再限制於特定的室內地點,

甚至於室外空間也能使用。

Alam, Discolo, and Ulrich (2000)將行動裝置(Mobile Device)定義為小型的電子計算 裝置,簡稱個人數位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J. Gong and P. Tarasewich(2004)對行 動裝置定義為可以連線到行動應用服務功能的電子裝置,包含無線電話、PDA、無線手 持裝置等功能。Seppälä and Alamäki(2003)的定義則是具有行動性(Mobile)、手持性 (Handheld)且可無線上網(Wireless),使用者可以在任何時間、地點使用無線通訊服務,

並 且 能 進 行 資 訊 傳 載 運 算 的 電 子 資 訊 產 品 , 其 行 動 裝 置 的 定 義 圖 如 下 圖 2-7 。 Westlund(2008)則是認為行動裝置也屬於多媒體裝置,其擁有四項特性:個人化的、可 攜帶的、擁有小銀幕以及不間斷地可聯繫的(Constantly connected)。整合以上研究者對 行動裝置的定義為能夠隨身攜帶、具有多樣性輔助工具與無線通訊功能的電子計算裝 置。

圖 2-7 行動裝置定義圖

資料來源:Seppälä and Alamäki(2003)

研究者對行動裝置的分類也不盡相同。Caverly and MacDonald (2003)將行動裝置的 類型分為三類:(1)筆記型電腦(Laptops/subnotebook computers);(2)整合型工具(Hybrid device,如SmartPhones[PDA + Wireless Phone]或可攜式硬碟[如iPod]等);(3)個人數位助 理PDA。Wobbrock(2006)將結合以下一項或兩項功能裝置的產品稱做行動裝置:個人數 位助理、手持通信器(Handheld Communicators)、口袋音樂撥放器(Pocket music players)、

雙向呼叫器(Two-way pagers)、數位相機(Digital Camera)、衛星定位系統(GPS)、醫療和 工廠裝置(Medical and Factory Device)、及行動電話都納入行動裝置的行列中。

國內學者(宋曜廷、張國恩、於文正,2006)將行動裝置分為以下四類:配帶式工具(如 以微型電腦製作的名牌)、手持載具(如行動電話或PDA)、掌上型電腦(如口袋型電腦、

平板電腦)和筆記型電腦等。張欣雯(2011)指出行動裝置也可稱為行動電話裝置、手持裝 置、口袋電腦等,是一種口袋大小方便攜帶的計算裝置,由一個小型銀幕與微型的鍵盤 或觸碰式銀幕所組成。

過去的行動裝置普遍被定義為PDA和筆記型電腦,隨著硬體設備的精進與應用軟體 的開發,許多功能整合至單一裝置,現今智慧型手機(Smart Phone)與平板電腦(Tablet Computer)已逐漸取代傳統手持行動電話、PDA及筆記型電腦的地位(黃舜華,2011)。智 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這兩類手持式行動裝置擁有體積較小、重量較輕及易於隨身攜帶的 優勢,並可隨時透過行動通訊服務(3G, GPRS)以及無線區域網路裝置(Wi-Fi)連結的數位 傳輸功能(楊彥甫,2012)。

資策會FIND於2014年12月所公布「2014臺灣消費者行動裝置暨App使用行為研究調 查報告」中顯示,臺灣12(含)歲以上民眾,已有1,432萬人持有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

並且在進行調查期間(2014年10月4日至10月31日)與過去半年所調查資料比較後顯示,行 動裝置的使用人口已成長了101萬人;而調查中同時也顯示有74.4%的使用者有下軟體 App的習慣。

本研究行動裝置平台範圍為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平台,其輕薄且方便攜帶的特 性,加上透過線上商店付費下載的形式來獲得軟體App,個人化後的行動裝置將具備許 多功能來滿足個人需求與期望。

二、智慧型手機

歷史上第一隻智慧型手機(Smart Phone)於1992年誕生,於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舉行 的電腦經銷商博覽會中公開展示的概念性商品,由IBM公司設計並命名為Simon,其功 能除了基本的行動電話外,整合了日曆、世界時鐘、計算機、收發電子郵件、接收傳真 與遊戲等功能,並在1993年上市發售。經過了20多年的發展至今,除了上述基本功能外,

還能依照個人的喜好並透過擴充功能給予智慧型手機其他非內嵌性的功能。

智慧型手機是以語音通話功能為主的手持行動裝置,並可使用單手操作,操作介面 不再侷限於數字鍵盤,現今多以小面積的觸控面板為主。而目前在市面上的智慧型手機 大廠則包括Apple、Samsung、RIM、HTC、Microsoft、Motorola及LG等。使用的作業系 統包括了Android、iOS、Windows Phone以及BlackBerry OS等。

尤克熙(2002)於「SmartPhone發展現況與趨勢分析」報告中提出對智慧型手機的定 義:(1)外觀具備輕、薄、短、小,且易於攜帶的特性;(2)具備數內嵌式據與語音之無 線通訊功能,而非外加之模組;(3)基本功能擁有個人資訊管理(Personal Information Manager, PIM)功能,其中包含行程表、通訊錄、工作表、記事本、與電腦同步等功能;

(4)具備內嵌式語音通訊功能;(5)具備許多形式的輸入方式如觸控式、按鍵式、或語音 輸入等;(6)擁有多工的嵌入式微處理器與作業系統。除了上述功能,陳其生(2007)於研 究中指出智慧型手機更具備了(1)強大的數據通訊能力,除手機本身的通訊連網能力外 (3G, GPRS),需具備有無線連網(Wifi)能力,因此可連接網際網路,進行收發E-mail、瀏 覽網頁、自由傳送檔案等功能;(2)擁有開放式作業系統,且使用者能夠依個人需求自由 地安裝或移除程式;(3)具備應用軟體以及記憶卡等的擴充功能。

行銷研究顧問公司Nielsen於2014年提出的「數位消費調查報告」顯示,2013年全球 智慧型手機銷量達9億6,800萬支,較2012年成長逾4成2,且首度超越非智慧型手機,也 就是功能型手機(Feature Phone),智慧型手機銷量多於功能性手機銷量53.6%。市場研究 機構Gartner研究報告中指出,2014年第三季全球手機的終端銷售量超過4億支,達到 4.558億支,與2013年第三季同期幾乎相同,但功能性手機銷量年成長率衰退25%,而智

慧型手機年成長率達20.3%,佔整體手機市場佔有率也達到66%。

資策會FIND研究員陳均輔(2012)於「台灣民眾行動裝置應用軟體使用行為與偏好」

報告中指出,消費者於智慧型手機的使用方面上,除了「撥打電話」的基本功能之外發 現,行動應用服務使用比例依序為「上網瀏覽網頁」(44.5%)、「傳純文字簡訊」(37.0%)、

「照相或攝影」(30.8%)、「玩遊戲」(20.7%)和「聽音樂或廣播」(20.7%)。

可見一般民眾對於智慧型手機的需求已多過於功能性手機,除了基本的撥打電話功 能之外,智慧型手機的應用功能的使用上也日趨成熟,並有廣大的市場。

三、平板電腦

平板電腦(Table PC)所指的是一種行動式的個人電腦,組成由一個或多個觸控式螢 幕,使用手或是觸控筆並經過它來完成資料的輸入。經濟部工業產品分類(2011)給予平 板電腦的定義為「面板尺寸介於7吋與12吋之間,具有觸控螢幕,並有搭載無線通訊能 力,產品型態為平板式,且無搭載實體鍵盤,產品內部搭載作業系統或是軟體應用。若 是搭載有限型之作業系統(如自由軟體等)或軟體應用者,稱之為多媒體平板裝置(Media Tablet Device),若是搭載豐富型作業系統(如微軟所推出之作業系統)或軟體應用者,則 稱之為平板電腦」。

平板電腦的起源,可追逤至於1960年代全錄公司(Xerox Corporation)設計師Alan Kay,提出了一種可以用筆在螢幕上直接輸入信息的新型筆記本電腦的概念,並命名為 Dynabook,但卻不被公司所採用。而第一台商用的平板電腦為GRiD Systems,在1989 年推出的GRiDPad,但是因早期的觸控式螢幕感觸感能不佳、3.2Kg的重量造成不易攜 帶以及過高的售價等的因素,最終無法獲得市場的青睞。

平板電腦逐漸流行的轉捩點,是2002年微軟(Microsoft)發表的Windows XP Tablet PC Edition,同時開發出許多適用於平板電腦的軟體,並 鼓吹HP、Toshiba、Compro、

Samsung、Fujitsu等合作廠商開發平板電腦,但因售價關係,僅在醫院、政府機關等機 構內有小市場。到了2010年10月,Apple發表了iPad,所搭載的作業系統引用已在iPhone、

iPod Touch平台所使用的iOS,在廣多iPhone、iPod Touch的使用者已享受到簡便、準確 以及迅速的iOS操作介面,以及相對於過去的低廉售價、輕巧機身,推出的兩年間,iPad 系列的產品總銷售量就超過了1億臺。隨著iPad的發表,平板電腦的開發以及其市場開始 大行其道。

研究機構Gartner在「2014年全球電腦裝置總出貨量預測報告」中指出,2014年電腦 裝置總銷量所占比例依序為:智慧型手機77.4%、傳統個人電腦11.4%、平板電腦9.5%、

Ultramobile premium(10到13.9吋小筆電或變形筆電)1.6%、其他 (混合式/翻蓋式筆 電)0.3%。Gartner在「2014年第2季全球裝置出貨量預測報告」中也指出2015年平板電腦 的市場除了呈現持續成長外,其總出貨量將超過個人電腦,可見消費者逐漸以平板電腦 取代個人電腦。

Gartner在2013年「裝置螢幕時間(Device Screen Time)」調查中發現,電子裝置(智慧 型手機、平板電腦以及個人電腦)螢幕開啟時,使用功能所占時間比例依序為:娛樂 50%(玩遊戲、閱讀書籍、觀賞直播電視、聽音樂及廣播)、通訊26%、生產力15%、搜尋 資訊9%。

綜合上述資料中顯示,平板電腦的發展與市場日趨成熟,並取代了傳統的個人電 腦。而人們使用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時,除了內嵌性的基本功能外,娛樂為最主要用 途。

四、行動裝置App遊戲

過去所熟知的電子遊戲平台以電視、個人電腦、掌上遊戲機為主,但是由於近年來 智慧型手機以及平板電腦逐漸普及,電子遊戲市場的生態也開始出現了變化(許世榮, 2012)。隨著電子遊戲平台焦點的轉移,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娛樂遊戲相關研究也 如雨後春筍般的開始進行。

電子遊戲可依照不同的性質與特性進行分類,而本研究中選擇針對電子遊戲依照所 使用的平台來進行分類。依據廖正雄(2012)的分類可分為「大型機台電玩」、「電視遊樂

器軟體」、「單機電腦遊戲軟體」、「行動遊戲軟體」、「線上遊戲軟體」。其中「行動遊戲 軟體」所指的即是行動裝置平台所使用的遊戲類型,而行動裝置則透過線上商店付費下 載的形式來獲得遊戲軟體App,而現今線上商店付費的市占率,根據美國科技網站BGR 於2014年8月所公布統計資料顯示,以Android系統的Google Play Store(44.62%)、iOS的 Apple App Store(44.19%)目前所擁有的市占率為最高。

行動裝置App遊戲與傳統的電視遊樂器、個人電腦遊戲最大的不同點在於能隨時隨 地的進行遊戲活動,不單純只是在戶外打發時間用而已,家中也能進行遊戲(林培淵、

呂政霖等人,2006)。資策會FIND於2014年12月所公布「2014臺灣消費者行動裝置暨App 使用行為研究調查報告」中也指出,消費者在行動裝置上玩遊戲類App,平均每天所累 積使用的時間約為52.6分鐘。

呂政霖等人,2006)。資策會FIND於2014年12月所公布「2014臺灣消費者行動裝置暨App 使用行為研究調查報告」中也指出,消費者在行動裝置上玩遊戲類App,平均每天所累 積使用的時間約為52.6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