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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各項空間分析與研究

4.1 行政空間

4.1.2 行政空間各分項基準分析

所謂行政空間,顧名思義乃處理行政業務需求之空間,除基本處理所有所上事務各 項行政流程之作業,尚包含主管辦公及庶務處理之區域,另考量所上賓客接待或者約聘 教師、講師等討論、休息之處所,因此將行政空間做多重基本畫分,將空間畫分為四種 區域,分別為主管辦公室之所長辦公室、處理所上業務之助理行政區、具備儲藏功能之 各種檔案櫃及儲藏間與提供教師或學員使用之茶水間等雜項空間、講師或約聘教師等於 所上未設教師個人辦公室而設置之教師休息室。

一、所長辦公室:所長通常為所上教師兼任,因此同時配有教師辦公事以方便處理教 務。而所長辦公室之功能通常為接待所上賓客以便於會談、商量、處理所上事務,

不同於學術之需求,故除檔案櫃、辦公桌等基本配備外,另需沙發、茶几等以加強 執行所裡各項事務之功能,因此建議以 20M2為估算基準。

圖 4-1.1 環境工程研究所所長辦公室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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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理辦公空間:助理空間除以電腦處理行政作業空間,尚含助理使用之各項學生事 務及所上業務文書及歷年檔案檔案歸類之儲藏空間,因此計算時包含工作桌空間、

檔案櫃空間及走道等移動空間,參考行政院一般辦公室空間面積人員辦公室制定之 制訂:第四級人員辦公室每人之單位面基為 8M2,辦公室服務空間=SA*0.3=2.4,故 以每人約 10M2為估算基準。

圖 4-1.2 行政助理空間模擬

三、雜項空間:1.影印機、列表機、海報輸出機等印刷機具為因應研究所行政辦公室需 求,視為基本配備。

2.檔案櫃及儲藏間:檔案櫃之設置為了放置書面資料文件、軟硬體及教 學相關資料,尚具備保存等之效能,因此檔案櫃兼 具了儲藏之功效,故將檔案櫃與儲藏間歸於同等類 別。

3.茶水間:飲水機或櫥櫃、洗碗槽等。

上述所需配備不具配置獨立空間之必要性,多為散布於行政辦公空間或者公共空 間,以為最大效能之空間利用,依據實際量測資料分析建議以 15M2為估算基準。

四、教師休息室:統計各系所之教師休息室,平均每位教師所分得之空間約為 2M2(詳 見表 4-1.2),但若以單獨所之專任師資人數計算,將都不足 20 M2,甚者 10 M2,為 兼顧其實用性,故單獨研究所之教師休息室建議以 20M2為估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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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3 土木工程學系教師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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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一館 205 應用數學系 39.8 26 26 1.53

環工館 506 環境工程研究所 17.95

實驗一館 301 環境工程研究所 21 8 8 4.87

小計 1223.7 515 平均 2.38

*1:該空間包含會議空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交通大學保管組,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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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櫃 1.83*0.46=0.83(A) 1.82*0.50=0.91(B)*1

文書處理空間 2.26*2.37=5.2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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