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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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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木工程學系

碩士論文

國立大專院校

國立大專院校

國立大專院校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

單獨研究所

單獨研究所

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The Space Area Criteria of Individual Institute of Public College

- A Case Study of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研 究 生:郭中芳

指導教授:黃世昌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年 七 月

(2)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The Space Area Criteria of Individual Institute of Public College-A Case Study of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研 究 生:郭中芳 Student:Chung-Fang Kuo

指導教授:黃世昌 Advisor:Shyh-Chang Huang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碩 士 論 文

A Thesis

Submitted to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College of Engineering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In

Civil Engineering July 2011

(3)

I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

國立大專院校單獨研究所教學館舍及空間規劃準則

---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

研 究 生:郭中芳 指導教授:黃世昌 博士 國立交通大學工學院土木工程學系 (研究所) 碩士班

摘要

摘要

摘要

摘要

單獨研究所由於學生人數較一般學系少,若採教育部基準面積做整體空間規劃將不 足,因此本研究挑選出國立交通大學十過獨立研究所進行空間基準之研究,並對各所進 行實地訪查、基本資料及教學內容蒐集、繪製空間平面圖等以建構資料比較分析。 本研究將室內空間分為「行政空間」、「研究空間」、「教師個人辦公室」、「會議室/ 研討室」、「圖書閱覽室/活動室」及「特殊教室」等六類進行研究,並建立各分項空間 基準面積。對於單獨研究所之每生面積,本研究所求得之結果和教育部標準之比例,整 體平均為 1.51,範圍介於 1.3~1.7。另若將「會議室/研討室」基準面積統一調整為 150 M2,則每生面積比例,整體平均為 1.57,範圍介於 1.36~1.76。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學校建築、建築空間基準、研究所

(4)

II

The Space Area Criteria of Individual Institute of Public College-A Case Study

of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Student:Chung-Fang Kuo Advisor:Shyh-Chang Huang

Department of Civil Engineering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Abstract

The number of students of the individual institute is less than that of the individual department, so the overall space based on the space standard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will be not enough for space planning. In this study, the indoor space is divided into "administration space", "research space", "faculty office", "conference room/seminar room", "reading room/activity room", and "special space" six area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o the space area of each student of individual institute, the overall average ratio between the standards porposed by this study and the space standard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is 1.51 , ranging from 1.3 to 1.7. If the space standard of "conference room/seminar room" is adjusted to 150 M2, the overall average ratio will be changed to 1.57, ranging 1.36 - 1.76.

(5)

III

誌謝

寫著這致謝的同時,將整個碩士生涯快速的瀏覽一遍,一直以來我都認為這篇論文 是個不可能的任務,能如期完成都要歸功於撐著我走到最後的各位,在此致上最真誠的 感謝。 首先要感謝黃世昌老師,謝謝他這段時間的提攜與指導,給了我充分的機會與鼓 勵,引導我對自己的未來譜出不同以往的願景,讓我在學術與生活中都留下許多深刻且 精彩美好的體會。 在碩士班的日子裡,研究室就像第二個家,學長姐、同學及學弟妹們相互體諒與幫 忙,在這裡所結識的夥伴都是幫助我成長的重要人物。當然,還有一群各分東西老朋友, 謝謝他們能從各方稍來關心,讓我更有力量。另外,我還要感謝各研究系所、行政單位 及相關人員提供寶貴的資料及配合,讓我順利蒐集許多寶貴的資訊。 最後,我要感謝我的家人為我提供一個溫暖的家,當我最強的背靠,讓我可以沈澱 忙碌的工作和慌亂的情緒,謝謝爸爸、媽媽對我的關愛及照顧,讓我可以全心專注在自 己喜歡的事物上,不用為許多繁瑣的事情分心;謝謝中蒨和立翊婚暖的安慰與支持,讓 我更有動力向前。 能走到最後,繳出一份令人滿意的成果,最要感謝的是還是這一路上曾幫助過我的 師長、朋友與家人們,感謝你們,我願把這份榮耀和你們分享,謝謝!

(6)

IV

目錄

目錄

目錄

目錄

摘要 ... I Abstract ... II 誌謝 ...III 圖目錄 ... VI 表目錄 ... VIII 第一章 緒論 ...1 1.1 研究動機與背景 ...1 1.2 研究目的 ...1 1.3 研究方法及流程 ...1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 2.1 學校建築規劃的演變 ...2 2.2 學校建築規劃之重要性 ...3 2.3 教學館舍建構之參考準則 ...3 2.4 國立大專院校教學空間規劃基準之建立 ...23 2.4.1 生師比規定值 ...23 2.4.2 空間分類表 ...24 2.5 小結 ... 27 第三章 現況資料建立 ...28 3.1 空間分類 ...28 3.2 單獨研究所基本資料 ...31 3.2.1 師資人數 ...31 3.2.2 學生人數 ...32 3.2.3 生師比 ...35 3.3 現有空間資料 ...36

(7)

V 第四章 各項空間分析與研究 ...40 4.1 行政空間 ...40 4.1.1 基本資料之建構: ...40 4.1.2 行政空間各分項基準分析 ...42 4.1.3 行政空間分項面積(實際量測值) ... 47 4.1.4 行政空間彙整 ...58 4.2 研究空間 ...59 4.2.1 研究生研究室 ...59 4.2.2 研究實驗室 ...60 4.3 教師個人辦公室 ...62 4.4 會議室/研討室 ...64 4.5 圖書閱覽室/活動室 ...66 4.6 特殊教室 ...68 第五章 案例分析與比較 ... 70 5.1 實際面積比較 ... 70 5.2 本研究基準面積比較 ... 72 5.3 國立交通大學教學研究單位空間使用分配準則比較 ... 7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 77 6.1 結論 ... 77 6.2 建議 ... 78 參考文獻 ...79 附錄 A ...80 附錄 B ...88

(8)

VI

圖目錄

圖 1-3.1 研究流程圖 ...1 圖 3.1 交通大學保管組館舍空間管理報表內容案例 ...28 圖 4-1.1 環境工程研究所所長辦公室為例 ...42 圖 4-1.2 行政助理空間模擬 ...43 圖 4-1.3 土木工程學系教師休息室 ... 44 圖 4-2.1 傳播研究所之研究生研究室配置圖 ...59 圖 4-3.1 教師個人辦公室模擬空間 ...62 圖 B-1 統計所所長辦公室 ...88 圖 B-2 統計所所辦公室 ...88 圖 B-3 統計所教師休息室與會議室 ...89 圖 B-4 統計所研討室 ...90 圖 B-5 統計所電腦室 ...91 圖 B-6 物理所所辦公室 ... 92 圖 B-7 物理所教師休息室 ... 92 圖 B-8 環境工程所所長辦公室 ...93 圖 B-9 環境工程所所辦公室 ...93 圖 B-10 環境工程所茶水間 ...94 圖 B-11 奈米科技研究所所辦公室 ...94 圖 B-12 奈米所學生活動室 A ...95 圖 B-13 奈米所學生活動室 B(作為研討室使用) ...96 圖 B-14 科法所茶水間(左圖)所辦公室(右圖) ...96 圖 B-15 科技法律所閱覽室 ... 97 圖 B-16 科技法律所研討室 ... 97 圖 B-17 科技法律所電腦室 ...98

(9)

VII 圖 B-18 科管所所長辦公室 ...99 圖 B-19 科管所所辦公室 ... 100 圖 B-20 科管所儲藏室 ... 100 圖 B-21 音樂所所長辦公室 ... 101 圖 B-22 音樂所所辦公室 ... 101 圖 B-23 音樂所專科教室 ...102 圖 B-24 音樂所琴房 A ...102 圖 B-25 音樂所琴房 B ... 103 圖 B-27 建築所所辦公室 ... 104 圖 B-28 建築所實習工廠平面圖 ... 104 圖 B-29 建築所電腦室 ... 105 圖 B-30 傳播所茶水間 ... 105 圖 B-31 傳播所所辦公室 ... 106 圖 B-32 傳播研究所之研究生研究室配置圖 ...107 圖 B-33 應用藝術研究所所辦公室 ... 108 圖 B-34 應用藝術研究所茶水間 ... 108 圖 B-35 應用藝術研究所儲藏間 ... 109

(10)

VIII

表目錄

表 2-5.1 各類型大學平均每人所佔樓地板面積標準建議表(單位:M2/人) ...4 表 2-5.2 大學各學院樓地板面積建議表(單位:M2/人) ...4 表 2-5.3 各類型大學教學研究空間及行政服務空間比例表 ...4 表 2-5.4 大學空間設施計算標準(單位:M2/人) ...5 表 2-5.5 生師比規定表 ...8 表 2-5.6 生師比計算原則 ...8 表 2-5.8 國立交通大學教學研究單位空間使用分配準則 ...9 表 2-5.9 各類學院空間駔成比例標準參考表 ...12 表 2-5.10 一般教室(講義授課教室)標準參考(單位:M2) ...13 表 2-5.11 一般教室(研討室)標準參考(單位:M2 ) ...13 表 2-5.12 一般教室(講堂與階梯教室)標準參考(單位:M2)...13 表 2-5.13 實習空間-設計實習教室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14 表 2-5.14 實習空間-電腦實習教室標準參考表(單位:M2) ...14 表 2-5.15 實習空間-視聽實習教室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14 表 2-5.16 實驗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15 表 2-5.17 教師研究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15 表 2-5.18 學生研究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15 表 2-5.19 其他研究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16 表 2-5.20 行政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16 表 2-5.21 公共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16 表 2-5.22 活動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17 表 2-5.23 聯合大學人文客家學院空間配置 ...21 表 3-1.1 空間類別分類表 ...29 表 3-2.1 各單獨研究所師資人數表 ...31

(11)

IX 表 3-2.2 學生數分類表 ...32 表 3-2.3 碩士班註冊人數分佈表 ...33 表 3-2.4 博士班註冊人數分佈表 ...34 表 3-2.5 碩博士招生人數表 ...34 表 3-2.6 交通大學單獨研究所學生與教師總數表 ...35 表 3-2.7 交通大學單獨研究所生師比 ...35 表 3-3.1 理、工學院空間資料 ...36 表 3-3.2 管理學院空間資料 ... 37 表 3-3.3 人文社會學院空間資料 ...38 表 4-1.1 各單獨研究所助理人數 ...40 表 4-1.2 各系所教師休息室 ...45 表 4-1.3 統計所所長辦公室 ... 47 表 4-1.4 統計所助理空間 ... 47 表 4-1.5 統計所教師休息室 ...48 表 4-1.6 物理所助理空間 ...48 表 4-1.7 物理所教師休息室 ...49 表 4-1.8 環境工程所所長辦公室 ...49 表 4-1.9 環境工程所助理空間 ...49 表 4-1.10 環境工程所教師休息室 ...50 表 4-1.11 奈米科技所所長辦公室 ...50 表 4-1.12 奈米科技所助理空間 ...50 表 4-1.13 奈米科技所教師休息室 ...51 表 4-1.14 科技法律所所長辦公室 ...51 表 4-1.15 科技法律所助理空間 ... 52 表 4-1.16 科技管理所所長辦公室 ... 52 表 4-1.17 科技管理所助理空間 ...53

(12)

X 表 4-1.18 音樂所所長辦公室 ...53 表 4-1.19 音樂所助理空間 ...53 表 4-1.20 建築所所長辦公室 ...54 表 4-1.21 建築所助理空間 ...55 表 4-1.22 傳播所助理空間 ...56 表 4-1.23 應用藝術所助理空間 ... 57 表 4-1.24 行政空間面積參考表 ...58 表 4-2.1 各單獨研究所之研究空間 ...60 表 4-2.2 研究空間基準表 ...61 表 4-2.3 研究空間面積參考表 ...61 表 4-3.1 教師個人辦公空間面積參考表 ...62 表 4-4.1 各單獨研究所會議室/研討室總表 ...64 表 4-4.2 會議室/研討室面積參考表 ...65 表 4-5.1 圖書閱覽室/活動室面積一覽表 ...66 表 4-6.1 特殊教室面積參考表 ...69 表 5-1.1 基本資料彙整 ... 70 表 5-1.2 教育部校舍建築面積基準 ... 71 表 5-1.3 實際每生面積和部訂基準比 ... 71 表 5-2.1 單獨研究所基準面積 1 ... 72 表 5-2.2 單獨研究所基準面積 2 ...73 表 5-2.3 各所基準面積和部訂基準比 ... 74 表 6.1-1 分項空間基準面積表 ... 77

(13)

1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與背景

教育之於國家發展有密不可分之相關性,不論是人文或者科學皆舉足輕重。由於教 育的發展因應社會需求,使區分趨於細緻,故教學需求因專業領域之不同,無法以一概 括之。 國立大專院校為符合教育之需要而持續興建教學館舍,而所謂單獨研究所之教學館 舍之規劃除教育外,尚有行政管理、圖書閱覽及活動等機能,依其功能區分並非難事, 但如何使各區功能達到充分使用之效果,即為空間規劃之重要議題。 空間規劃之方式探討繁複,但基本之量體需求即為面積。平面面積大小與軟硬體之 擺放、個體活動空間息息相關,即便「物」可以 3D 空間堆放擺置,但動線及使用空間 仍以 2D 之平面空間為主,因此教學館舍之設計便依各不同空間所需來規劃,其中教學 需求空間依各不同學院或者單獨研究所而異,故空間機能之畫分與面積配置之方式對於 教學館舍標準的建立為首要工作。 本研究就【國立大專院校教學空間規劃基準之建立-以國立交通大學為例,謝承宏, 2009】中之單獨研究所做獨立探討。單獨研究所之教學性值與目標與大學部相異,該教 學空間亦與大學部之規劃不同,故本研究將探討單獨研究所教學研究空間面積規畫。

1.2 研究目的

本研究將以單獨研究所之教學館舍空間總量分項探討,研究目的可分為以下幾點: (一)教學館舍機能之畫分。 (二)探討各機能面積之配置,以期增進教學館舍之實用性及經濟性。 (三)建立教學館舍各類空間基準面積以利興建時有參考之基礎依據。

1.3 研究方法及流程

本研究根據研究目的,針對各單獨研究所教學內容、空間型態等建構資料,採量化 研究。在研究方法的義意上分為「個案研究」與「比較研究」,前者就十個單獨研究所 行政教學研究空間做全面性調查,深入了解教學與空間的關連性,並對照空間大小對於

(14)

2 行政與教學的實際影響。後者將十個單獨研究所得到的數據所建構出來的系統做比對, 分析單獨研究所空間規劃之基準。 研究執行方式以「測量觀察法」及「訪談分析法」進行。整體研究分為三部分。第 一部分為「文獻回顧」,主要針對教學空間配置之發展進行研究,作為本論文研究依據; 第二部分為「個案研究」,將設有大學部之研究所與單獨完整研究所區分篩選,以進行 資料蒐集,分析各所教學空間的面積、使用目的加以分類歸納,並訪談該所人員與學生 以瞭解教學空間實際使用之狀況;第三部分為「比較分析」,將十個單獨研究所的研究 結果數據做比較以分析空間面積之差異性,方建立各項空間之面積配置模式。 本研究研究流程圖如圖 1-3.1 所示。

(15)

1 圖 1-3.1 研究流程圖 研究動機與目的 研究流程確立 文獻回顧 確定研究範圍與內容 相關案例資料試算 建立分項空間基準面積 與其他標準及案例進行分析比對 結論與建議 第二章 第一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案例現況調查 計算分析案例空間之特殊性 第六章

(16)

2

第二章 文獻回顧

2.1

2.1

2.1

2.1

學校建築

學校建築

學校建築

學校建築規劃的

規劃的

規劃的

規劃的演變

演變

演變

演變

宋代以後學宮的學校建築,包括:(1)大型的講堂;(2)各種課程的教室;(3)老師 的辦公室;(4)老師及學生的宿舍;(5)大型的學校還有設有稱為藏書樓或尊經閣的圖書 館;(6)明代多設有「敬一亭」,係明世宗規定用來擺放由其頒贈的碑文之建築物;(7) 清代以前的學校還常見用來練習射箭的「射圃」。講堂是學校建築的核心,講堂兩側常 設有廂房構成一組合院,廂房通常做為教室之用。老師的辦公室稱作學署,宿舍稱為宅, 學生宿舍稱作號房。 學校建築的發展,可以日治時期為分水嶺,分為三大時期:一為清前時期 (1895 年 以前) ,以書院的設置為重點:二為日治時期 (1895-1945 年),以日式標準化學校 和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所興建之建築為特色;三為光復以後(1945 年以後)學校建築逐 漸興盛(湯志民,民 86)。現以台灣光復以前之兩個時期分別探討: (一) 清前時期 (1895 年以前) 1636 年,荷蘭基督教牧師 Junius(1629 來臺)在平埔族新港社(今臺南縣 新市鄉社內村)開辦學校,招收學童 70 人,教授 ABC 羅馬字及基督教要理, 設有正式的教室,比以前無專用屋舍進步許多,且設有數棟教師宿舍。 書院空間的配置,根據王鎮華【

1986

】之研究,大體分為精神、教學、 居住(含行政)、藏書、服務、交通等類別: (二) 日治時期 (1895-1945 年) 日治時期的學校空間組織形態在充分利用校地的前提下,大部分以「口」 字型、 「I」字型來做排列組合及變形,以達到均質化的學校空間。空間組 織如下: (邱淑宜,2003) 1.教化空間:除講堂、升旗台、校史室等空間外,學期中的祝祭日儀式、 運動會、展覽會等活動的空間佈置亦具有教化作用。 2.教學空間:教室、特別教室。 3.規訓空間:運動場。 4.居住空間:校長、教師的宿舍。

(17)

3 5.服務空間:倉庫、門房(小使室) 、廁所、開水室(湯沸所) 。 6.交通空間:走廊、庭園。 7.行政空間:校長室、事務室、會議室、職員室。

2.2 學校建築規劃之重要性

蔡保田先生(1986)就學校建築規畫提出了八點事實說明了學校建築研究工作的 重要性:(一)學校建築研究的設計與構想是以學生為對象;(二)學校建築具有特殊的 精神作用;(三)學校建築含有教育功能;(四)學校建築是為實施「課程」而設置;(五) 學校建築常能代表社會精神;(六)學校建築的安全與社會秩序有關;(七)公立學校建 築的費用多來自公帑,應力求經濟耐用;(八)學校建築應是一項集體合作而不是個人 英雄式的表現。 無論在構想、設計與營造方面,學校建築的各部分,均應時時刻刻考慮到學生的 實際需要。例如學生的人數、性別、年齡、體型、級別、科目、興趣與活動範圍等, 都應作為設計配置方面的重要參考。諸凡學校建築的佈置、造型、命名、需要、使用 與社會的關係等,都是值得研究的課題。因為這些瑣碎部分,都會直接影響教育功能, 這是不容忽視的。 學校建築自計畫開始,就需要學校調查的資料、教師與學生的意見、家長們與社 會人士的看法、教育行政當局的政策以及建築師的精心設計與工程師的認真施工。公 立學校的建築經費多來自公帑,也就是說都是由納稅人繳來的稅款。一切費用開支不 但要經濟實用,更要點滴歸公。納稅人有權知道公帑使用情形及建築物的施工過程, 怎樣才算合乎經濟效益?在建築上,經濟的含義不是「省工省料」與「開支節省」的 意思,乃是對於空間及建築材料,作更為有效的運用。【

蔡保田,1986

2.3 教學館舍建構之參考準則

教學空間建構準則多來自於累計統計結果及經驗而得,而國立大專院校因校舍持 續更新及新建而漸漸制定出相關準則,故本研究以參考國立大專院校之空間準則為主, 另國立聯合大學之人文客家學院乃新建規畫之教學館舍,因此參考該新準則與其他準則 之不同處。

2.3.1 教育部

一、大學校地合理面積(84 年)

(18)

4 1.依各大學類型每人所佔樓地板面積計算 大學類型分成四類:一般綜合大學、文理學院、理工學院及醫學院。每一類型都有 高中低三種平均每人所占之樓地板面積標準,如表 2-2 所示: 表2-5.1 各類型大學平均每人所佔樓地板面積標準建議表(單位:M2 /人) 高標準 中標準 低標準 一般大學 45 38 28 文理學院 43 30 16 工學院 54 42 30 醫學院 75 65 55 計算公式(i):總樓地板面積=樓地板面積標準*總人數 2.依各學院每人所佔樓地板面積計算 不同的學院有不同的每人平均樓地板面積標準,同樣地,有高中低三個等級。但這 個空間標準並不包含行政服務的面積在內。見表 2-3: 表2-5.2 大學各學院樓地板面積建議表(單位:M2 /人) 學院樓地板標準 低標準 中標準 高標準 工學院 29 37 48 文理學院 21 31 40 醫學院 42 50 57 *備註:農學院及教育學院比照文理學院標準藝術學院比照工學院標準 計算公式(i):該學院教學研究總樓地板面積=學院樓地板面積標準*學院人數 以上所求得的只是個學院的教學研究空間的樓地板面積,因此還必須加上學校中行 政辦公及其他的服務等公共設施的面積,才得全校總樓地板面積。各學院所需的公共設 施比例皆不相同,請參照表 2-4,從表中可得知不同學院之教學研究空間佔總面積之比 例。 表2-5.3 各類型大學教學研究空間及行政服務空間比例表

(19)

5 行政辦公空間及服務 空間比例 教學研究空間比例 綜合大學(不含醫學院) 17% 83% 理工系大學(工學院) 11% 89% 文系單科大學(經濟、商學部) 9% 91% 教育大學(教育學院) 15% 85% 醫學院 24% 76% *備註:各空間比值有+3%的彈性 計算公式(ii):全校總樓地板面積=各學院教學研究樓地板面積基本值總和/教學研究空間 比例 3.以空間個別需求計算合理校地板面積 在進行細算之前先必須了解校園中各種空間的性質。在這裏我們將大學的空間設施 分成下列幾種: (1)教學研究設施:指教學研究直接相關的設施。如一般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研 究室等。 (2)一般公共設施:指支援各種活動必要的全校共同性設施。如行政辦公室、體育設 施、汙水處理中心等。 (3)校園生活設施:指與教學無關,但提供校園生活便利的一般設施。如餐廳、宿舍、 活動中心、健康設施等。 (4)特殊設施空間:指學校之研究、發展及服務上之特殊需求,無法併入上述三種類 別者。如建教合作中心、推廣中心等。 由於本研究未將校園生活設施及特殊設施空間列入考量,故僅參考教學研究設施及 一般公共設施之計算標準,見表 2-5: 表2-5.4 大學空間設施計算標準(單位:M2 /人) 空間名稱 空間說明 低標準 高標準 空間單位 教 學 研 究 設 施 一般教室 共同教室 80-120人/班 1.00 1.30 M2/位 講義教室 40-60人/班 1.30 1.60 M2/位

(20)

6 討論教室 15-20人/班 2.00 2.50 M2/位 實習 教室 語言教室 60人/班 2.50 3.00 M2/位 電腦教室 60人/班 3.50 4.50 M2/位 教學實驗室 參見美國標準 研究實驗室 無固定標準 研究 室 教授研究室 1人/間 15.0 20.0 M2/人 研究生研究室 3.50 4.00 M2/人 圖書 館 藏書空間 以開架式閱覽為主 0.01 M2/冊 閱覽空間 2.50 M2/座 行政空間 10.0 M2/人 服務空間 總面積之 0.25 至 0.35 一 般 公 共 設 施 行政 辦公 室 主管級 1人/間,附秘書,會 議等空間 36.0 54.0 M 2/人 主任級 1人/間,附秘書,會 議等空間 18.0 36.0 M 2 /人 科長級 9.00 15.0 M2/人 科員級 5.00 9.00 M2/人 集會 空間 大禮堂 1000人/間 0.70 0.80 M2/人 大型演講室/廳 500-600人/間 0.70 0.80 M2/人 中型演講室 150-300人/間 0.70 0.80 M2/人 小型演講室 100人/間 0.70 0.80 M2/人 討論室 20-50人/間 0.70 0.80 M2/人 社團辦公空間 4.00 6.00 M2/人 每項設施的空間標準已知,還必須決定設施數量,才能計算該設施的總樓地板面 積。例如,在教學研究設施中,空間的計算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上課的教室,有大 中小不同之等級,適合不同的課程,如共同科宜用大教室,講義宜用中教室,研討宜用

(21)

7 小教室。另一種是固定使用者所需之教學或研究空間,如以小班或小組為單位之自習 室,或研究室,或工作室。其計算方式如下: 計算公式(i)一般教室之空間量=教室之空間標準*總課程上課時數/每週時數 計算公式(ii)其他教學研究空間量=該空間之標準面積*班級數(或人數)

二、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

(97 年),詳見附錄 A

1.生師比基準如下: (1)全校生師比,應在三十二以下,且日間學制生師比應在二十五以下。設有日、 夜間學制碩士班(以下簡稱碩士班)、博士班者,其研究生生師比,應在十五 以下。 (2)計列全校及日間學制生師比原則: 計列生師比之學生數:以提報時該學年度(以下簡稱該學年度)具正式學籍 在學學生(不含外國學生、休學生)計算,且碩士班學生加權二倍計列,博 士班學生加權三倍計列。 計列生師比之教師人數:指專任、兼任教師。專任教師包括專任教授、專任 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專任講師、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規定聘任之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及擔任軍護課程之軍訓教官、護理教師。兼任 教師以四名折算一名專任計。但以兼任計列之教師,折算數不得超過實際專 任教師數之三分之一,超過者不計。藝術類 (音樂、美術、戲劇、藝術、 舞蹈、電影等領域)及設計類院、系、所、學位學程之兼任教師,放寬其計 列之教師折算數,為不得超過該院、系、所、學位學程實際專任教師數之二 分之一,超過者不計。 全校生師比:計列全校生師比之學生數,為全校學生數,包括日間及夜間學 制學生數。其生師比計算方式,為全校學生數除以專任、兼任教師總和(即 專任教授、專任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專任講師、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軍 訓教官、護理教師及可折算專任教師之兼任教師數之和)。 日間學制生師比:計列日間學制生師比之學生數,為日間學制學生數。其生 師比計算方式,為日間學制學生數除以專任、兼任教師總和(即專任教授、 專任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專任講師、專任專業技術人員、軍訓教官、護 理教師及可折算專任教師之兼任教師數之和)。 (3)研究生生師比: 計列生師比之學生數:以該學年度具正式學籍之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生(不 含外國學生、休學生)計算,且不加權列計。

(22)

8 計列生師比之教師人數:指全校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專任師資(含專任教 授、專任副教授、專任助理教授、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不含兼任師資。 研究生生師比:其生師比計算方式,為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學生數除以全校 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之專任師資人數。 表2-5.5 生師比規定表 全校生師比 日間學制生師比 研究生生師比 32 以下 25 以下 15 以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教育部,2008

】 2.師資結構: (1)設有碩士班、博士班者,除應符合上述生師比之規定外,全校專任講師數並 不得超過專任師資總數之三分之一。 (2)擬設碩士班、博士班之學系,全系專任師資應有十一位以上,且具助理教授 以上資格者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其中應有四位以上具副教授以上資格者,且 其學術專長應與該系領域相符。 表2-5.6 生師比計算原則 全校、日間學制生師比 研究生生師比 計算學生數範圍 全校、日間學制在學學生 碩、博班研究生 學生數計算加權規定 大學生不加權 碩士生加權兩倍 博士生加權三倍 碩、博生皆不加權 計算教師人數 專、兼任師資 (兼任師資 4 名折算 1 名專任師資) 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之專任師資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教育部,2008

】 (3)擬單獨設研究所,專任師資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應有七位以上,且其中應 有三位以上具副教授以上資格,且其學術專長應與該研究所領域相符。 (4)擬共同設置碩士學位學程、博士學位學程之系所,除支援系所均應符合前二 小目之師資條件外,支援設置學位學程之領域相關專任師資應有十四位以 上,且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其中應有四位以上具副教 授以上資格者。

(23)

9 3.應有校舍建築面積: 各校應根據下列各類型單位學生校舍建築面積基準計算(單位:平方公尺): 表 2-5.7 每位學生所需校舍樓地板面積(單位:平方公尺)

2.3.2 國立交通大學

交通大學於空間規劃準則上,訂有相關準則多年,近年來許多大專院校亦陸續於空 間需求配置上訂定相關準則。但各校標準不一,或有遷就現實而訂,因此僅能作為參考 使用。詳見表 2-6: 表2-5.8 國立交通大學教學研究單位空間使用分配準則 92 年 3 月 14 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十一次行政會議通過修訂 壹、學院及院長辦公室 ●每學院各分配總共 120 平方公尺 貳、系所、中心辦公室(含系所中心主管辦公室) ●按專任教師人數計算,每位教師 3 平方公尺; ●不足 60 平方公尺之系所,以 60 平方公尺計; ●系主任、獨立所所長、中心主任辦公室 25 平方公尺。 類型 文法商、管理 及教育類 理學、醫學 (不含醫、牙 學系)護理及 體育類 工學、藝術 及農學類 醫學系、 牙醫學系 每位學生所 需校舍樓地 板面積(單 位:平方公 尺) 學士班 10 13 17 23 碩博士 班 13 17 21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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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參、系所、中心教師休息室(專兼任共用) ●按專任教師人數計算,每位教師 3 平方公尺; ●不足 60 平方公尺之系所,以 60 平方公尺計算。 肆、教師個人辦公、研究室 ●按專任教師人數計算,助理教授以上每人 24 平方公尺,講師每人 12 平 方公尺。 伍、圖書室、學生活動空間及器材室 ●按學生人數計算,不分大學部或研究所,每位學生以 0.40 平方公尺計。 ●不足 30 平方公尺者,以 30 平方公尺計。 陸、系所研討室兼會議室 ●以 50 平方公尺一間為單位計算; ●大學部單班分配一間,雙班分配兩間; ●研究所以研究生人數計算分配如下: (1)100 人以下分配一間; (2)101-- 200 人分配二間; (3)201-- 300 人分配三間; (4)301-- 400 人分配四間; (5)401-- 500 人分配五間; (6)500 人以上者依上述方法類推。 柒、系所電腦室 ●以 50 平方公尺一間為單位計算; ●大學部單班分配一間,雙班分配兩間; ●研究所以研究生人數計算分配如下: (1)100 人以下分配一間; (2)101 人以上分配兩間。 捌、教學實驗室 ●以 100 平方公尺為一間為單位計算; ●教學實驗室按系所類別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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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A 類):高度、大型實驗需求者,包括土木、機械、環工、材料、應 化、生科等系所。 (B 類):高度、小型實驗需求者,包括電工、電控、電信、資工、資 科、光電、電物、物理等系所。 (C 類):中度實驗需求者,包括資管、工工、運工管、交研、應藝、 音樂等系所。 (D 類):低度實驗需求者,包括應數、統計、經管、管科、科管、傳 播、高管碩、外文等系所。 ●A 及 B 類系所大學部單班分配四間,雙班分配六間,研究所分配兩間; ●C 類系所大學部單班分配二間,雙班分配三間,研究所分配一間; ●D 類系所大學部單班分配一間,雙班分配二間,研究所分配一間;其他 特別需求者,請以專案方式申請,經核准後另外撥付使用。 玖、研究生研究空間(兼作教師研究實驗室) ●以研究生(含碩、博士班)人數、教師人數及系所類別加以考量計算,空 間以研究生、教師各占 50%。 ●系所類別及每位研究生分配空間如下: (A 類):高度、大型實驗需求者,包括土木、機械、環工、材料、應化、 生科、電工、電控、光電、電物、物理等研究所,每位研究生 分配 2.5 個單位空間。 (B 類):高度、小型實驗需求者,包括電信、資工、資科等研究所, 每位研究生分配 2.0 個單位空間。 (C 類):中度實驗需求者,包括資管、工工、運工管、交研、應藝、 音樂、建築等研究所,每位研究生分配 1.5 個單位空間。 (D 類):低度實驗需求者,包括應數、統計、經管、管科、科管、傳 播、教育、高管碩等研究所,每位研究生分配 1.0 個單位空間。 拾、分配各教學研究單位之空間,原則上依現有空間總數 90%核計,其餘 10% 由建築空間管理委員會控管,以利全校空間彈性運用之需。 拾壹、教室空間分配原則 (一) 教室空間由教務處統籌排課運用。 (二) 由教務處統籌排課運用之教室不列入各教學單位之空間計算。 (三) 設備特殊無法供教務處統籌排課運用之特殊教室,其空間計入該使 用單位之空間計算。

(26)

12

2.3.3 國立成功大學

空間設置準則 1.各類學院空間組織比例原則 表2-5.9 各類學院空間駔成比例標準參考表 學院類別 公共 行政 活動 研究 教學 總計 文法商、管理及教育類 40.00% 11.00% 8.00% 21.00% 20.00% 100.00% 理學、醫護及體育類 33.00% 4.00% 6.00% 41.00% 16.00% 100.00% 工學、藝術及農學類 40.00% 4.00% 5.00% 31.00% 13.00% 100.00% 醫學類 43.00% 5.00% 25.00% 16.00% 11.00% 100.00% 2.各類空間設計標準建議 本計畫(備註:成功大學校園規畫)將所有證實中的八學院各空間面積、校本部校 地面積、校本部全校總樓地板面積,整理比較後,針對教育部所分類之三大類學院底 下各類空間作一空間規畫時所參考的規範建議。 表中最高標準與最低標準如下: ■教學類: 最低標準-各類空間面積之平均 最高標準-各類空間面積之平均與各類學院總平均之均數 ■其他各類間: 最低標準-各類空間面積之平均 最高標準-各類空間面積之平均與全校平均每人笑地面積之均數 由於以下之規範僅有本次計畫所證實之八學院做為母數參考,更詳細之規範待未 來校將所有資訊系統數位化後,可依照本計畫的實證模式重新檢討更適合之空間設計 規範標準。

(27)

13 (1)教學類 a.一般教室 表2-5.10 一般教室(講義授課教室)標準參考(單位:M2 ) 講義授課教 室類別 文法商、管理 及教育類 理學、醫護及 體育類 工學、藝術及 農學類 醫學類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低標 準 中標 準 低標 準 中標 準 39人以下 2.23 2.71 1.79 2.02 1.86 2.03 2.44 2.42 40-54人 1.50 1.62 1.63 1.69 1.62 1.79 3.36 5.75 55-69人 1.45 1.60 1.30 1.43 1.78 1.89 2.56 2.48 70-99人 1.46 1.60 1.41 1.49 100人以上 1.78 1.80 1.32 1.44 2.53 3.10 表2-5.11 一般教室(研討室)標準參考(單位:M2 ) 研討教室類別 文法商、管理及 教育類 理學、醫護及體 育類 工學、藝術及農 學類 最低標 準 最高標 準 最低標 準 最高標 準 低標準 中標準 39人以下 2.10 2.46 1.63 1.70 2.21 2.46 40-54人 1.55 1.56 表2-5.12 一般教室(講堂與階梯教室)標準參考(單位:M2 ) 講堂與階梯教室 文法商、管理及教育類 工學、藝術及農學類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低標準 中標準 40-54人 1.65 1.70 55-69人 1.36 1.55 70-99人 1.46 1.60 1.59 1.78 100人以上 1.63 1.69 1.13 1.55

(28)

14 b.實習教室 表2-5.13 實習空間-設計實習教室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設計實習教室類別 文法商、管理及教育類 工學、藝術及農學類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39人以下 3.2 4.1 3.179 3.24 40-54人 2.79 3.16 55-69人 2.41 2.53 70-99人 1.66 1.98 100人以上 1.04 1.67 表2-5.14 實習空間-電腦實習教室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電腦實習 教室類別 文法商、管理及教育類 理學、醫護及體育類 醫學類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39人以下 3.06 3.82 3.56 3.56 40-54人 2.76 3.22 0.56 0.89 55-69人 1.58 1.94 表2-5.15 實習空間-視聽實習教室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視聽實習教室類別 理學、醫護及體育類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100人以上 1.54 1.86

(29)

15 C.實驗教室 表2-5.16 實驗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實驗教室類別 工學、藝術及農學類 醫學類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40-54人 50.23 50.41 平均每間面積 20.21 52.93 (2)研究類 表2-5.17 教師研究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教師研究室 類別 文法商、管理及 教育類 理學、醫護及體 育類 工學、藝術及農 學類 醫學類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一般研究室 21.48 53.56 26.73 56.19 31.89 58.77 17.13 51.39 實驗研究室 68.47 77.06 63.80 74.72 表2-5.18 學生研究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學生研究室 類別 文法商、管理及 教育類 理學、醫護及體 育類 工學、藝術及農 學類 醫學類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一般研究室 41.74 63.69 58.10 71.87 55.74 70.69 23.86 54.75 實習研究室 71.44 78.54 實驗研究室 67.50 76.57 68.94 77.29 118.60 102.12

(30)

16 表2-5.19 其他研究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其他研究 室類別 文法商、管理及 教育類 理學、醫護及體 育類 工學、藝術及農 學類 醫學類 最低標 準 最高標 準 最低標 準 最高標 準 最低標 準 最高標 準 最低標 準 最高標 準 研討 32.00 39.73 27.28 37.51 43.72 55.05 實習 114.59 181.73 77.71 89.04 其他 48.76 49.78 32.69 59.17 (3)行政類 表2-5.20 行政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其他研究室 類別 文法商、管理及 教育類 理學、醫護及體 育類 工學、藝術及農 學類 醫學類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最低 標準 最高 標準 主管辦公室 58.53 72.00 49.81 67.73 37.80 61.72 48.26 66.95 職員辦公室 54.01 69.83 34.50 60.07 45.37 65.51 29.91 57.78 會議室 71.74 83.37 69.60 72.88 61.22 72.69 其他 46.5 53.1 59.75 63.03 26.82 38.29 37.35 61.50 (4)公共類 表2-5.21 公共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學院類別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文法商、管理及教育類 33.56 60.60 理學、醫護及體育類 49.81 67.73 工學、藝術及農學類 52.33 68.99 醫學類 56.38 71.01

(31)

17 (5)活動類 表2-5.22 活動空間標準參考表(單位:M2 ) 學院類別 最低標準 最高標準 文法商、管理及教育類 112.65 139.66 理學、醫護及體育類 118.14 150.64 工學、藝術及農學類 72.07 78.86 醫學類 50.78 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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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3.4 國立台北大學

國立台北大學教學研究單位空間分配使用通則,98.4.14 第四屆第一次空間分配及 管理委員會通過。 壹、分配標準 一、院長辦公室及院會議室 ● 以 40 坪(132.2 ㎡)為限。 二、各大樓主要會議室 ● 以 40 坪(132.2 ㎡)為限。 三、系、獨立所辦公室 ●系辦公室:18181818 坪((59.5((59.5 ㎡)59.559.5 )))為限。。。。 ●所辦公室(兼會議室):13131313 坪((43((43 ㎡)4343 )))為限。。。。 ●按專任教師人數計算;;;;超過 20 人每增 1 人增加 1 坪(3.3 ㎡) 四、系所主管辦公室 ●系主任、獨立所所長:7.5 坪(24.8 ㎡) 為限。 五、中心辦公室 ●中心辦公室(含主任室):20 坪((((6666 ㎡)6666 )))為限。。。。 六、系會議室兼研討室 ● 以 15151515 坪(45.6(((45.645.645.6 ㎡))))為限。 ● 有大學部學系配置。 七、教師研究室 ●助理教授以上每人 7 坪(24 ㎡),講師每人 3.5 坪(12 ㎡) 為限。 ●按講師以上專任教師人數計算。 ●因規劃面積不一,分配時按可分配人數以間數計算。 ●舊制助教可比照講師標準分配研究室。 八、碩博士生研究室 ● 博士生每人 1.75 坪(5.8 ㎡),碩士生每人 1.2 坪(4 ㎡) 為限。 ● 博士班依招生數計算至四年碩士班(不含碩專班)依招生數計二年(法律學

(33)

19 系法專組以三年計 算)。 九、研討室兼會議室 ●以 151515 坪15 (45.6(((45.645.645.6 ㎡))))為限。 ●有碩博班學制配置。 ●以研究生人數計算分配如下: (1)100 人以下分配一間。 (2)101- 200 人分配二間。 十、碩博士生電腦室 ●以 151515 坪15 (45.6(((45.645.645.6 ㎡))))為限。 ●有碩博班學制系所配置。 十一、儲藏室 ●系儲藏室:16161616 坪((52.9((52.9 ㎡)52.952.9 )))為限。。。。。 ●所儲藏室:13131313 坪((43((43 ㎡)4343 )))為限。。。。。 十二、系學會辦公室 ●以 101010 坪10 (33(((333333 ㎡))))為限。 大學部學制配置。 十三、刊物編輯室(新增) ●以 101010 坪10 ((33((333333 ㎡))))為限。 ●以院為單位配置。 十四、計劃辦公室(新增) ●以 15151515 坪((((45.645.6 ㎡)45.645.6 )))為限為限為限為限。 ●以院為單位配置。 十五、訪問學者研究室(新增) ● 以院為單位配置 2 間。 ● 比照教師研究室。 十六、上課空間 ●大學部上課教室空間由教務處統籌排課運用。

(34)

20 ●碩博士班上課空間除系所自有研討室外,另設置公用研討室由教務處統籌排 課運用。 十七、特殊需求 ●專業教室、研究室:因教學研究需有特殊裝修及設備。現有空間無法替代使 用。以專案方式申請,其空間計入該使用單位之空間計算並自行管理維護。 ● 同一學院各系所中心可流通使用,以院為單位配置。 十八、暫借空間 限本校核准有案計劃,需有特殊裝修及設備,專案方式申請經核准後另外撥付 使用。 貳、附則 一、分配單位需為校組織規程或校務會議通過者。 二、各單位空間限於隔間,無法按分項面積標準,以總量管制撥空間,除教師研 究室及學生研究室外在不影響教學行政情況下,得內部自行調整使用。 三、教師研究室: (一)己分配教學單位者,為單位控管空間;除可分配員額縮編收回外,由單位 自行調配管理使用,不得變更用途。 (二)分配後教師擬自費修繕,需先簽准,修繕後屬國有財產,歸還時校方有權 決定是否復原。 四、暫借空間:應保持點交時原狀,未經同意不得變動隔間及整修,簽准裝修歸 還時校方有權決定是否復原,違反者不再借用空間。 五.特殊需求及專業空間:應確實按原用途使用,用途終止,應交回校方,不得 私自變更用途。 六.空間盤點: (一)新建空間:三峽校區建物新分配空間,於使用後半年內,進行空間使用與 相關規範是否相符之檢查,並做必要之處置。 (二)例行盤點:每年辦理,就各空間使用現況及公共安全事項檢查,並做必要 之處置。 參、本通則經本校空間分配及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35)

21

2.3.5 國立聯合大學

國立聯合大學之人文客家學院乃新設學院,該教學館舍必須另行規劃建設,為了解 新建教學空間之規劃準則,於此特參考興建中之學院教學空間。 表2-5.23 聯合大學人文客家學院空間配置 空間名稱 客家語言與傳播所 經濟與社會所 族群關係所 資社會所 客家研究學院 授課教室 46 2 92 46 2 92 46 2 92 46 2 92 教師辦公室 20 5 100 20 5 100 20 5 100 20 5 100 所長辦公室 25 1 25 25 1 25 25 1 25 25 1 25 系所辦公室(含儲 藏室.檔案室) 50 1 50 50 1 50 50 1 50 50 1 50 碩士研究生空間含 所學會辦公室 38 3.5 133 38 3.5 133 38 3.5 133 38 3.5 133 院長室 25 院辦公室(含儲 藏、檔案、會客室) 60 教授休息室 50 全球客家研究中心 40 院級同步口譯專業 教室(30 席) 70 院級-遠距教學教 室 70 院級-客語語音實 驗室 30 E-BUSINESS Center 60 院級:GIS-與數位 典藏中心 60

(36)

22 博士班研究生(20 人) 80 室內使用面積 400 400 400 400 545 公共設施(35%) 215 215 215 215 293 小計 615 615 615 615 838 合計 3300 每生面積 19.2

(37)

23

2.4 國立大專院校教學空間規劃基準之建立

本研究為延續【國立大專院校教學空間規劃基準之建立---以交通大學為例,謝承洪】 之研究,雖僅取其中之單獨研究所做更為詳細的討論,但仍須以該論文為基礎做為研 究依據及建立資料。 交通大學於各院系所空間基本量化工作上已持續 10 多年,各院系所均可透過網路 藉由「保管組館舍空間管理系統」隨時知道所屬空間、面積及使用人員等資料,相較於 其他國立大專院校,其資料較為完整,再者,考量對於本校空間之熟悉度,因此本研究 主要對象為國立交通大學各院系所,總計 7 學院 37 系所(包含 19 所獨立研究所)納入 考量。生物學院及資訊學院因資料因素,皆以學院為單位計算分析,另外,極少部分系 所由於資料不全以及規模不大,在本研究中不予以納入評估。

2.4

2.4

2.4

2.4.1

.1

.1 生師比規定值

.1

生師比規定值

生師比規定值

生師比規定值

教育部生師比之規定(表 2.及 2.),日間學制生師比應在二十五以下。設有日、夜 間學制碩士班、博士班者,其研究生生師比,應在十五以下。利用生師比計算可了解各 系所生師比的現況是否超出標準,進而可探討並排除各系所因超量生師比造成的誤差可 能。為了考量各種學生人數狀況的可能性,本研究依據註冊或招生人數、或是否考量延 修生等而將學生人數分為四種版本供後續分析評估使用,如下表所示: 表 2-6.1 學生數分類表 類別 大學生 碩士生 博士生 第一版 97 註冊人數取前四年 97 註冊人數取前兩年或三年 97 註冊人數取前六年 第二版 97 學年度全部註冊人數 第三版 97 招生人數*4 97 招生人數*2 或*3 97 註冊人數取前六年 第四版 97 招生人數*4 97 招生人數*2 或*3 96 與 97 招生人數平均數*5 分為四種版本的主要目的是因為各系所學生實際註冊人數與招生人數不同,又會有 冷熱門系所轉系、轉學、休學等因素影響,所以經過不同版本之學生人數評估比較,以 減少單一方式所造成之偏差影響。

(38)

24

2.4

2.4

2.4

2.4.2

.2

.2 空間分類表

.2

空間分類表

空間分類表

空間分類表

表 2-6.2 空間分類表 類別 說明 (1)行政用辦公室 行政主管及一般行政人員辦公室、系所檔案資料室、 系所統一設置之計畫助理辦公室等,如表 3.1 第 09 項 所示之細項空間 (2)會議室/研討室 各類會議室及研討室,兩者空間性質相近,可相互使 用 (3)教室 泛指所有類型之教室,包含表 3.1 之 01 項普通教室、 02 項特別教室、03 項視聽教室與 04 項電腦教室,但 各館舍內設置之網路機房,則將之歸屬為同表之第 13 項其他(公共空間) (4)教學實驗室 一般大學部之理工電機生科等學院與自然類組,配合 必修(實驗)課程而設置之實驗室,教學目的為主 (5)老師個人辦公室 指老師個人專屬之辦公空間,置放書籍、研究報告等, 包括為兼任老師、訪問學者所設置之空間 (6)圖書儀器室/活動室 主要如表 3.1 第 11 項所示之細項空間,不少是專供學 生使用之空間例如圖書閱覽室、系學會辦公室等,另 外也包括教學器具存放之空間 (7)研究空間(研究實驗室 /研究生研究室) 除老師個人辦公室以外供師生進行研究工作所需要之 空間,有各種不同類型之名稱,例如研究實驗室、系 所專題研究實驗室、教師個人研究室、工作室、表 3.1 第 11 項內支援研究之各種器具材料室、研究生研究室 等,研究空間初步將之分為研究實驗室及研究生研究 室兩類 (8)其他/公共空間 上述第(1)~(7)空間類別以外之空間,一般以公共空間 稱呼之,如廁所、樓梯間、走廊、機電設備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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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教學館舍各類空間基準評估

本研究將空間分為(1)行政用辦公室、(2)會議室/研討室、(3)教室、(4)教學實驗 室、(5)老師個人辦公室、(6)圖書儀器室/活動室、(7)研究空間(研究實驗室/研究生 研究室)以及(8)其他/公共空間等八類,其初步評估方式如下: 1. 行政用辦公室:依實際需求設置,初步上限為 250 ㎡。 2. 會議室/研討室:大學部每一單班 50 ㎡,研究生每百人 50 ㎡,一般言可依老師 人數以每人約 1 坪規劃一間所謂之系會議室,其餘再規劃為數間小間(例如: 5-7 坪)之會議室兼研討室供使用。另外,會議室與研討室性質接近,可相互使 用,以增加其使用率。 3. 教室: (a) 普通教室初步分為 30 人型、60 人型、90 人型 120 人型及 180 型的 5 種規模 的教室(其面積與修課人數關係詳見表 4.21 及 4.22),以每間教室提供八 門課使用設定。 (b) 面積計算上,以課程數為準,例如:若一門課修課人數為 45 人,不管為二 學分或三學分,均以 60 人型教室空間量體之 1/8 計算。若一星期五或六堂 課則以兩門課計算,但此類課程極少。若一星期一堂課,則以 1/2 門課計算。 (c) 對於部分系所,除一般普通教室外,其另有術科教室需求,例如音樂系所之 琴房等,也應列入系所教室面積內計算。 (d) 電腦教室各系所甚少設置或面積不大,其可能原因包括電腦教室須有專人維 護管理、每隔幾年需投入不少經費汰電腦軟硬體等,非一般系所所能負擔。 因此本研究建議,由學校計算機中心評估全校課程對於電腦教室之需求統一 設置供各系所使用較符經濟原則。 4. 教學實驗室:依實際需求設置,配合必修(實驗)課程而設置之實驗室,教學 目的為主。 5. 老師個人辦公室:20-23 ㎡;另研究型系所,本研究初步建議設置訪問學者室, 其間數以專任老師人數之 1/10 計算,採四捨五入計,不足一間者,以一間計算, 每間 20-23 ㎡。 6. 圖書儀器室/活動室:依實際需求設置,面積不大,主要包括圖書閱覽室、學生 活動室、系學會(前三項一般為大學部學生閱覽與活動之專有空間,學生活動 室與系學會視為同一性質空間,擇一設置)及器材室等(存放教學等器具,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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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多以 10 坪估列)。堆放實驗性質之機具與器材之器材室,應歸類於研究空間較 為妥適。 7. 研究空間: (a) 初步將之分為研究實驗室及研究生研究室兩類。研究實驗室內較常放置有較 大型之研究實驗設備;研究生研究室,其內部配置類似辦公場所,研究生一 人一桌椅一電腦,資訊設備、小型研究設備為主要設備。 (b) 人社學院與管理學院之研究實驗室以 10 坪以內為多數,理工學院、資訊學 院、生物學院、電機學院研究實驗室以 10-30 坪為多數。除極少數例外外, 研究實驗室應不超過 30 坪。 (c) 每一研究生基本之研究室面積約為 1 坪(3.3 ㎡)。本研究初步建議以每生 5 ㎡為基準估算,除每一研究生有專屬之座位外,更有多餘空間可作為其他研 究用途使用。 (d) 若系所老師之研究均以實驗為主,且實驗室較常擁有較大型之實驗設備,則 每生享有面積約為 15 ㎡,惟此類系所屬於少數,且單一研究所較為可能; 若系所老師之研究為多方並重(實驗、數值模擬、理論推導等)則每生享有 面積約為 10 ㎡,此為一般理工電機生物等學院之系所情形;若系所老師之 研究大都非以實驗為主(無較大型之實驗設備者),則每生享有面積約為 5 ㎡2 ,此為一般人文社會管理等學院之系所情形。 8. 其他/公共空間:一般以公共空間稱呼之,如廁所、樓梯間、走廊、機電設備室 等,在同一經費下,為增加坪效(系所可使用之室內空間面積),近年來國立大 專院校之初步規劃評估中有關公共空間比以 30%-35%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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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小結

從上述之校園規劃與學校建築相關文獻探討得知:回顧過去教學建築空間規劃之 研究而言,從早期學校建築規劃之研究,空間使用的界定與教學設備狀況之調查,至 今課程修訂之教學改革的研究,注意到室內空間分配和教學人力資源分配與學校建築 和各類教室、場所…等空間的設計規劃,應配合教學和人性化的考量實行最大的經濟 效益。 過去關於教學館舍建立時,使用者需求資訊與建築師或規劃者並未完善的傳遞, 今時代變遷,學科研究分化更為細緻,許多需求異於從前,故而教學空間的切割應考 量各種功能與實用性,歸類區別度必須明顯且具實益功效,方能提高於教學館舍規劃 之執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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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現況資料建立

交通大學館舍空間管理系統由交通大學總務處保管組負責建檔與維護,98 年七月起 該系統非一般人可使用,需經由申請,方能查詢特定之空間或各單獨研究所之空間報表 (見圖 3-1),有鑒於該系統資料之完備及歷經 10 多年之運作,本研究將以其資料為主進 行國立大專院校教學空間規劃基準之研究。 圖 3.1 交通大學保管組館舍空間管理報表內容案例

3.1 空間分類

於查詢詳細資料前必須對於空間的分類項目有基本的認識,以便於實際調查與數據 歸納時,界定更為明瞭,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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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表 3-1.1 空間類別分類表 大項分類 明細分類(小分類) 01.普通教室 0101 普通教室 02.特別教室 0201 專科教室 0202 語言教室 0203 實習工場 (教室) 0204 製圖教室 0205 工藝教室 0206 音樂教室 0207 打字教室 0208 軍訓教室 0209 家事教室 0210-階梯教室 0211-系所專 用普通教室 03.視聽教室 0301 視聽教室 04.電腦教室 0401 電腦教室 0402 電腦室 0403 網絡機房 05.教學實驗室 0501 教學實驗 室 06.研究實驗室 0601 系所專題 研究實驗室 0602 教師個人 研究實驗室 07.教師個人辦 公研究室 0701 教師個人 辦公室 0702 教師個人 研究室 08.學生研究室 0801 研究生研 究室 09.行政用辦公 室 0901 主管辦公 室 0902 辦公室 0903 教員休息 室 0904 會客室 0905 保健室 0906 管理員室 0907 茶水間 0908 儲藏室 0909 影印室 0910 警衛室 10.會議室、研 討室 1001 會議室 1002 研討室 11.圖書儀器 室、活動室 1101 資料室 1102 閱覽室 1103 陳列室 1104 書庫 1105 學生活動 室 1106 器材室 1107 機具設備 儲放室 1108 系圖室 1109 系學會 12.團體、個別 1201 諮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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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諮商室 13.其他(公共 空間) 1301 廁所 1302 電機室 1303 大廳 1304 樓梯 1305 走廊 1306 變電室 1307 衛浴間(清 潔間) 1308 餐廳 1309 賣場 資料來源:【

交通大學保管組,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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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單獨研究所基本資料

3.2.1 師資人數

教育部於民國 97 年修訂最新版的大學校院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 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詳見附錄 A),其中提到生師比與校舍建築面積相關規定。 表3-2.1 各單獨研究所師資人數表 備註:兼任師資折算專任師資計算部分,老師人數不足 3 位,則不列入計算。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交通大學人事室,2008

】 學院 學系 專任師資 兼任師資 總計 教授 副教授 助理 教授 講師 小計 兼任師資 折算後 理 學 院 統計所 6 2 1 0 9 0 0 9 物理所 7 1 1 0 9 0 0 9 工 學 院 環工所 7 0 1 0 8 0 0 8 奈米所 4 0 1 0 5 0 0 5 管 理 學 院 科法所 5 2 0 0 7 12 4 11 科管所 3 2 0 0 5 0 0 5 人 社 學 院 音樂所 2 2 3 0 7 0 0 7 建築所 2 1 3 0 6 0 0 6 傳播所 2 2 0 0 4 0 0 4 應藝所 1 3 2 0 6 1 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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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學生人數

學生人數資料主要分為兩大類:註冊人數以及招生人數;除音樂所以及科法所為 三年制外,其他碩士班皆為二年制。依照表 2-6.1 整理出單獨研究所學生數之計算方 式,見表 3-2.2: 表3-2.2 學生數分類表 類別 碩士生 博士生 A 版 98 註冊人數取前兩年或三年 98 註冊人數取前六年 B 版 98 招生人數*2 或*3 98 註冊人數取前六年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謝承洪,2009

】 (一)註冊人數 註冊人數方面,主要以 98 學年各系所註冊人數為準,博士班列出八個年級、碩 士班列出五個年級,列出各年級的人數,將有助於了解學生人數結構的變動,各系所 的變動幅度皆不相同(見表 3-2.3 與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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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表3-2.3 碩士班註冊人數分佈表 98 學年註冊人數 小 計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學院 學系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理 學 院 統計碩 46 9 13 13 10 1 0 0 0 0 0 物理碩 46 16 3 21 1 4 0 1 0 0 0 工 學 院 環工碩 66 18 10 13 11 10 3 1 0 0 0 奈米碩 40 8 10 9 9 2 2 0 0 0 0 管 理 學 院 科法碩 80 6 21 8 16 5 13 3 8 0 0 科管碩 59 16 10 13 9 4 2 4 1 0 0 人 社 學 院 音樂碩 65 4 17 6 14 3 12 3 6 0 0 建築碩 66 15 9 11 8 10 5 4 4 0 0 傳播碩 60 7 14 5 15 5 14 0 0 0 0 應藝碩 73 9 16 12 12 6 11 1 6 0 0 *備註:音樂所、科法所為三年制,其他碩士班皆為二年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交通大學註冊組,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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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表3-2.4 博士班註冊人數分佈表 98 學年註冊人數 小計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四年級 五年級 六年級 七年級 八年級 學院 學院 理學院 統計博 17 4 2 3 1 2 4 1 0 物理博 24 4 4 6 5 1 2 2 0 工學院 環工博 39 8 6 7 4 7 2 5 0 奈米博 13 5 3 5 0 0 0 0 0 管理學院 科管博 53 6 9 10 10 10 3 5 0 人社學院 建築博 12 3 2 1 2 1 2 1 0 應藝博 41 7 6 3 8 5 4 7 1 *備註:建築所博士班學生名額計於土木工程所內。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交通大學註冊組,2009

】 (二)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方面,碩博士班取 97 與 98 學年之招生人數。 表 3-2.5 碩博士招生人數表 碩博士招生人數表 98 學年 97 學年 碩士 博士 碩士 博士 統計所 23 7 23 5 物理所 22 10 22 7 環工所 27 8 28 8 奈米所 19 5 20 5 科法所 25 0 25 0 科管所 24 7 25 7 音樂所 20 0 20 0 建築所 23 1 23 2 傳播所 20 0 20 0 應藝所 23 6 23 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交通大學註冊組,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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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生師比

參照表 3-2.2 學生數分類表,並以表 3-2.3 至 3-2.5 對照,建立學生人數以進行空 間需求估算;另收集教師人數,計算生師比,以了解各系所生師比的現況比對教育部所 訂定之標準。 表3-2.6 交通大學單獨研究所學生與教師總數表 學院 學系 學生 專任 教師 A 版 B 版 碩士 博士 小計 碩士 博士 小計 理 學 院 統計所 45 16 61 46 16 62 9 物理所 41 22 63 44 22 66 9 工 學 院 環工所 52 34 86 54 34 88 8 奈米所 36 13 49 38 13 51 5 管 理 學 院 科法所 69 0 69 75 0 75 7 科管所 48 48 96 48 48 96 5 人 社 學 院 音樂所 56 0 56 60 0 60 7 建築所 43 11 54 46 11 57 6 傳播所 41 0 41 40 0 40 4 應藝所 49 33 82 46 33 79 6 表3-2.7 交通大學單獨研究所生師比 學院 學系 生師比 A 版 B 版 理 學 院 統計所 6.8 6.9 物理所 7.0 7.3 工 學 院 環工所 10.8 11.0 奈米所 9.8 10.2 管 理 學 院 科法所 9.9 10.7 科管所 19.2 19.2 人 社 學 院 音樂所 8.0 8.6 建築所 9.0 9.5 傳播所 10.3 10.0 應藝所 13.7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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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依照教育部所規定之生師比值,除科管所以外之單獨研究所皆符合部訂標準值。

3.3 現有空間資料

由於交通大學保管組空間分類方式部分模糊不清或者過於細緻,故依據表 2-6.2 八項空間分類,將由保管組所查詢之資料加以整理,可得各系所現有空間面積大小,如 下表所示: 表3-3.1 理、工學院空間資料 空間分類 分類細目 工學院 理學院 統計所 物理所 環工所 奈米所 (1)行政空間 0900 行政用辦公室 0901 主管辦公室 24.31 30 0902 辦公室 98.4 106.2 52.88 67.3 0903 教員休息室 17.95 27 0933 系所教員休息室 0904 會客室 0906 管理員室 10.37 0907 茶水間 10.03 0908 儲藏室 9.91 0909 影印室 8.45 (2-1)會議室 1001 系所會議室 99.5 49.16 49.5 (2-2)研討室 1002 系所研討室 94.2 (3)教室 0201 專科教室 49.5 0401 電腦教室 105 27.8 0402 電腦室 0403 網路機房 8.19 (4)教學實驗室 0501 教學實驗室 118.9 (5)老師個人辦公室 0701 教師個人辦公室 321.4 186.4 230.28 118.6 0702 教師個人研究室 (6)圖書儀器室/活動室 1102 閱覽室 54.9 1105 學生活動室 23.36 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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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交通大學保管組,2009

】 表3-3.2 管理學院空間資料 空間分類 分類細目 管理學院 科法所 科管所 (1)行政空間 0900 行政用辦公室 0901 主管辦公室 22.4 0902 辦公室 59.3 85 0903 教員休息室 0933 系所教員休息室 0904 會客室 24.4 0906 管理員室 0907 茶水間 0908 儲藏室 13.9 0909 影印室 (2-1)會議室 1001 系所會議室 (2-2)研討室 1002 系所研討室 50.8 (3)教室 0201 專科教室 40.2 0301 視聽教室 0401 電腦教室 0402 電腦室 52.6 0403 網路機房 1106 器材室 1107 機具設備儲放室 17.4 1109 系學會 39.8 1201 諮商室 48.2 (7-1)研究實驗室 0601 系所專題研究實驗室 210.6 0601 教師個人研究實驗室 424 1211.95 468.2 (7-2)研究生研究室 0801 研究生研究室 314 120 65.51 室內面積(M2)合計 1135.6 864.4 1898.45 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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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4)教學實驗室 0501 教學實驗室 (5)老師個人辦公室 0701 教師個人辦公室 128.3 201.9 0702 教師個人研究室 (6)圖書儀器室/活動室 1102 閱覽室 45.6 1105 學生活動室 1106 器材室 13.8 1107 機具設備儲放室 1109 系學會 1201 諮商室 (7-1)研究實驗室 0601 系所專題研究實驗室 0601 教師個人研究實驗室 (7-2)研究生研究室 0801 研究生研究室 267.1 室內面積(M2)合計 415.1 590.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交通大學保管組,2009

】 表3-3.3 人文社會學院空間資料 空間分類 分類細目 人文社會學院 音樂所 建築所 傳播所 應藝所 (1)行政空間 0900 行政用辦公室 0901 主管辦公室 18.9 0902 辦公室 47.6 22.6 79.3 45.2 0903 教員休息室 0933 系所教員休息室 0904 會客室 0906 管理員室 0907 茶水間 4.8 3.6 17.6 0908 儲藏室 5.4 8.1 0938 系所儲藏室 5.5 0909 影印室 (2-1)會議室 1001 系所會議室 30.8 17 25 (2-2)研討室 1002 系所研討室 110.8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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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交通大學保管組,2009

】 綜合以上各項空間資料來看,並沒有顯現出具有參考價值之空間分佈趨勢。 (3)教室 0201 專科教室 115 52.5 58.8 0203 實習工廠/教室 70.7 0206 音樂教室 389.1 0301 視聽教室 0401 電腦教室 0402 電腦室 80.8 0403 網路機房 (4)教學實驗室 0501 教學實驗室 84.7 (5)老師個人辦公室 0701 教師個人辦公室 167.5 117.4 132 133.1 0702 教師個人研究室 (6)圖書儀器室/活動室 1102 閱覽室 47.4 1103 陳列室 11.4 1105 學生活動室 42.4 1106 器材室 5.7 1107 機具設備儲放室 1109 系學會 1201 諮商室 (7-1)研究實驗室 0601 系所專題研究實驗室 15.6 87.2 0601 教師個人研究實驗室 (7-2)研究生研究室 0801 研究生研究室 95.4 399 71.1 321.9 室內面積(M2)合計 838.3 782.8 584.1 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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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各項空間分析與研究

4.1 行政空間

4.1.1 基本資料之建構:

單獨研究所之成員人數與空間面積的劃分息息相關,因此於空間面積之分配詳細分 析前,需詳細調查、建構各項人數之基本資料。 由於研究所內處理所上事務者以所上助理為主,助理作業事務涵蓋甚廣,招生、課 程地點安排、閱覽室圖書整理、教師授課鐘點、學生獎學金、新聘師資資料整理、教育 部總量提報、實習參觀之安排,國科會及建教計劃之簽約、發函、請款、核銷等帳務類, 教師升等、系務會議安排、圖書儀器費用、教學設備的維修管理等業務,故平均以 60 人為單位分配一為助理,所分配之助理由校方聘任支薪。假若所上業務非一人能負荷, 該所得自行再聘助理或計畫員以分擔事務,並由所上負擔另外約聘之費用;又或者以常 設工讀之方式分擔助理事務。部分單獨研究所因該所特性之關係,由學校聘任技術員以 解決技術性事務,但多數技術員會幫忙分擔所上事務,因此於所上行政辦公室配有常設 座位。 表4-1.1 各單獨研究所助理人數 學院 學系 助理 所辦助 理 國科會 技術員 工讀生 小計 理 學 院 統計所 1 1 2 物理所 1 1 2 工 學 院 環工所 2 1 3 奈米所 1 1 管 理 學 院 科法所 4 2 6 科管所 2 1 1 4 人 社 學 院 音樂所 1 1 2 建築所 1 1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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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所 1 1 2

應藝所 1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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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行政空間各分項基準分析

所謂行政空間,顧名思義乃處理行政業務需求之空間,除基本處理所有所上事務各 項行政流程之作業,尚包含主管辦公及庶務處理之區域,另考量所上賓客接待或者約聘 教師、講師等討論、休息之處所,因此將行政空間做多重基本畫分,將空間畫分為四種 區域,分別為主管辦公室之所長辦公室、處理所上業務之助理行政區、具備儲藏功能之 各種檔案櫃及儲藏間與提供教師或學員使用之茶水間等雜項空間、講師或約聘教師等於 所上未設教師個人辦公室而設置之教師休息室。 一、所長辦公室:所長通常為所上教師兼任,因此同時配有教師辦公事以方便處理教 務。而所長辦公室之功能通常為接待所上賓客以便於會談、商量、處理所上事務, 不同於學術之需求,故除檔案櫃、辦公桌等基本配備外,另需沙發、茶几等以加強 執行所裡各項事務之功能,因此建議以 20M2 為估算基準。 圖 4-1.1 環境工程研究所所長辦公室為例

數據

圖 4-1.3 土木工程學系教師休息室
圖 B-3 統計所教師休息室與會議室
圖 B-4 統計所研討室
圖 B-5 統計所電腦室
+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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