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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會議報告

98 年 11 月 26 日 報告人姓名

陳起行 服務機構

及職稱

國立政治大學 教授

時間 會議 地點

Sept. 15 – 20th, 2009 第二十四屆國際法律哲學及 社會哲學大會

北京,中國

本會核定 補助文號

NSC 98-2410-H-004 -131

會議 名稱

(中文) 第二十四屆國際法律哲學及社會哲學大會

(英文) The 24th World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egal Philosophy and Social Philosophy

發表 論文 題目

1. (中文) 由數位著作保護課題論未來電子化政府的發展

1. (英文) Digital Copyright Protection and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2. (中文) 人際互動與法律原則

2. (英文) Human Interaction and Legal Principle (其餘各節見附件)

附件三

表 Y04

一、參加會議經過

國際法律與社會哲學學會(IVR)是法哲學領域最大也最有組織的國際性學會。該學會 每兩年舉辦一次國際研討會,分別在不同國家舉行。今年正好是該學會成立一百年,選在北 京舉行第二十四屆該學會大會及國際研討會。

報告人自 2003 年起,在貴會補助下,均參與 IVR 的大會及國際研討會,除了 2007 年在 波蘭舉行的大會及國際研討,報告人因為受貴會補助,前往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法學院短期 研究,所以為參加之外,其餘個屆的 IVR 大會及國際研討會,報告人均參與,並提交論文發 表。

今年度正值報告人大休(sabbatical),獲得中華發展基金會補助,於 2009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前往大陸雲南省昆明市雲南大學法學院講學,所以直接由昆明飛往北京,參加 9 月 15 日至 20 日,為期六日的第二十四屆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大會。

今年提出兩篇論文,一篇是理論基礎:Human Interaction and Legal Principle, 是最近不斷 增修的論文,主旨在強調社會正快速變遷,法學思維應當更正視社會法律理論,富勒強調人 際交往的理論路徑,是德握金權利理論所不足,值得思考二者的協調與整合課題。該文在 2009 年 5 月份,台北舉行的研討會:Justice: Theory and Practice, 曾經稍微修改後,提出理論上,

德握金與富勒的思想協調的方向,值得與近年來德行法理學(virtue jurisprudence)的開展,

一併思考。而希臘重視德行的正義觀,是很好的一個起點。這部分,在哲學界似乎受到更高 的重視。香港中文大學於 2008 年便舉辦了一場國際研討會,比較古希臘與古中國的倫理思 想。此一趨勢,也是法哲學未來發展上,值得重視的一項發展脈絡。

本報告被大會安排在如下場次發表:

W4 14  00PM-16  00PM, Sep.18 8 FENG Yujun, Sten Schaumburg-MULLER Concept of Law and Its Normative Analysis

 1  Vaidotas A. VAICAITIS  Concept of Law and Biblical Narrative 2  Chishing CHEN  Human Interaction and Legal Principle

3  Bidz ina SAVANELI  Spirally and Endlessly Development of Mutual Transition of Positive Law and Normative Order

4  YAN Jueˇan, The Validation of Legal Norms and the Cognitive Capacity of Recognition

5  XIE Hui, On Method of Normative Analysis

6  Jorge Luis Fabra ZAMORA 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ism: Inclusive Legal Positivism and International Law

7  Csaba VARGAL,Legal Philosophy, Legal Theory

8  Elena CONSIGLIO, Rule of Law, Rule of Virtue and the Crisis of the Law

表 Y04

在本次 IVR 國際研討會提出的第二篇論文,則是上述理論思想上,法律制度面的論述:

Digital Copyright Protection and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論點在於指出數位著 作保護的立法, 欠缺社會的參與及充分對話, 並不能提供一般大眾乃至於法律人清楚的基本 原則.電子化政府是各國積極推動的一環, 由數位保護的立法顯示, 電子化政府不應以數位資 訊為主軸, 更應重視帶動社會對話, 由下而上, 主題導向的治理網絡的建立. 本篇論文於如 下的場次發表:

S6 14  00PM-16  00PM, Sep. 16 6 Munenori KITAHARA

 Law in Digital Society

1  The Right to Data Protection in Digital Society

2  Chishing Chen  Digital Copyright Law-Making and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3  Harold P. Sjursen  Technology Collaboration 

4  HAN Lixin, YANG Jian, On Legal Environment for Protecting the Advan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

5  K.S. Park  Law and Korean Culture in Digital Society

6  Taiwon Oh  Law and Philosophy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 Policy in Korea 7  The Affection to Chinese Judicial Justice by IPO

二、與會心得

由於這段期間報告人也正在積極爭取加入一項由歐盟主導的 FP7 RISE 計畫(請參考今年 報告人在專題計畫補助下所提出的另外一篇出國訪問的報告), 因此也積極利用赴北京參與 IVR 大會之際, 拜訪兩個與爭取 FP7 RISE 計畫相關的單位, 中國科學院下的生物识别与安全 技术研究中心, 以及協和醫學院生物倫理研究中心. 並受邀在協和醫學院生物倫理研究中心 座了一場演講(內容大綱請參考附件).

此外, 政大法學院基礎法學研究中心透過頂尖大學研究計畫的補助, 邀請大陸梁治平教 授來政大講學一個月. 報告人在北京參與 IVR 大會時, 也接受梁教授的邀請, 參與他主持 的洪範論壇, 主題是:經濟發展與民主化. 由哥倫比亞法學教授主講, 大陸跨領域的學者專 家參與討論. 對大陸社會科學的發展, 很可貴的有第一手的接觸經驗. IVR 大會方面, 討論 時間有限, 所以無法深入交流. 多次見面的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教授 Hasegawa 則在我報告 後特別與我進一步交流, 並期許日後在其他研討會再遇.受邀清華大學法學院高鴻鈞教授晚 餐之際, 與清大年輕教授及博士研究生有廣泛的交流與對話; 受邀政法大學法學院舒國瀅教 授晚餐之際, 也和多位大陸法學者有進一步的學術上對話. 這都是此行值得珍惜的交流.

IVR 大會, 由於是大陸法學界第一次舉辦如此大型國際研討會. 可以看見他們十分重視, 也十分努力. 但是經驗不足, 仍有很多不週之處. 例如沒有提供簡報的設備, 直接用羅馬拼

表 Y04

音翻譯成中文的參與學者的中文姓名, 令人啼笑皆非.

四、建議

中國大陸在各領域快速崛起, 包括法學學術. 我們應鼓勵並補助學者多與大陸學者及學 生進行學術交流, 有助於理解未來發展的方向, 以進一步在適合我們發展的領域進一步回饋 國際社會. 對於博士生也宜有補助短期赴大陸研究的機制, 有助於日後與大陸師生建立交流 管道, 並有助於規劃自身學術生涯.

五.攜回資料名稱及內容

IVR 大會主講論文集, 大會議程, 大會參與者名錄及通訊錄.

表 Y04

附件: 協和醫學院演講大綱

講題: 健康資訊之治理 Health Information Governance

1. 問題提出

1.1 藥品與治療療效之研究與個人隱私權益 1.2 公共衛生安全(如:H1N1)與個人隱私權益

 個人健康資訊特性

 大量,動態,存取及利用網絡多元(如台灣:報稅時附就醫記錄以扣稅, 放在 mp3 分享硬碟而流失)

 對個人影響大:價值

 優(生)不(老)無(病)安樂(死)

 婚姻,保險,就業/事業,社會身份

 研究層面:best practice for publishing raw clinical trial data

 學術期刊要求附研究資料供驗證; restricted access repositories;

政府維護資料庫?(台灣:健康保險局,衛生研究院)

 除個人隱私保護之外,個人健康資料庫尚有智慧財產權問題:

 Gene Data base: Free but patented : property enclosure

 Open access,

 Open Source: General Program License: Free use; and 成果授權自由使用之 條款, 維持整個資料永續自由被利用

 German e-Health Card (eGK)

 8000萬人使用

 病人插入eGK決定是否更新,提供個人健康資訊。例外:緊急狀況,察看eGK 上 個人血型,藥物反應等關鍵資訊

 研究藥品相互作用問題,死亡率高於心臟病

 USA: Nationwide Health Information Network (NHIN)

 追蹤藥物療效,負面效果等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為主管機關

 個人健康資訊與科技運用結合

 與RFID 無限射頻辨識系統, 衛星定位GPS合用:

 追蹤照護,植入人體verichip (緊急救護)

表 Y04

 醫院管理:病人管理(急診室),用藥管理,

 SARS,H1N1應用:追蹤,體溫定時測量與通報

 Ubiquitous computing 與隱私保護 2. 治理網站的理論與實務

 治理: 由下而上而非由上而下,重視對話而非命令,控制

 與國家法令相輔相成

 個人資料運用是否有害個人隱私往往並非是非題,而取決於如何做(最佳實踐模式)。

 治理網站:

 由跨領域主導者組成協調組,透過網路對話合作做出重要決定

 例如:主管機關代表,科技研究單位主持人,生物倫理專家,個人資料保護法律專 家,社會福利團體代表共組協調組

 透過社會福利團體,志工團體,學生,積極與受影響大眾接觸,並協助利用治理網 站資源,遭遇難題回報協調組協助解決

 各個單位可以申請成為治理網站成員,透過網站文件以及與協調組互動,在單位內 落實個人隱私保障的理念

3. 由FP7 RISE 計畫開始

 歐盟Framework Programme Seven 計畫

 Rising Pan‐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Awareness of Biometrics and Security Ethics (RISE)

 Coordinator: Emilio Mordini of Center for Science, Society, and Citizenship (CSSC) in Rome, Italy

4. 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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