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繳費
考生依取得之繳款帳號繳交報名費。若因報名費不正確、帳號錯誤或轉帳不成功因而延誤報名者,
責任由考生自負。(未繳交報名費之申請件將不予以受理。)
1. 報名費:新台幣 1,600 元整(內含基本費 1,300 元及書面審查費 300 元)。
※經初試合格,須參加複試之考生,請參閱附件 4「複試費收費標準」(第 20 頁)。 2. 繳費方式:請選用下列方式之一繳費,切勿重複繳費。建議採(1)方式,較能即時入帳。
(1)信用卡線上繳費(建議採此方式,較能即時入帳)
(a)選定繳款方式後,輸入信用卡卡號等相關資訊,確定付款。
(b)請確認交易明細顯示繳費成功,並儲存或列印相關頁面備查。如交易明細上之「交易金額」
欄沒有繳款紀錄,即表示繳費未成功,請重新點選前往繳費。
(c)繳費後約 1 小時可入帳。
(2)WebATM 即時付
(a)請確定使用之電腦已安裝相關程式並備妥讀卡機;選定繳款方式後,持具轉帳功能之金融 卡辦理網路 ATM 轉帳(跨行轉帳需另扣手續費)。
(b)請確認交易明細顯示轉帳成功,並儲存或列印相關頁面備查。如交易明細上之「交易金額」
欄沒有扣款紀錄,即表示轉帳未成功,請重新點選前往繳費。
(c)若於銀行營業時間外辦理轉帳繳費,ATM 將出現「次一營業日入帳」之訊息,請選擇「同 意」,並繼續完成轉帳繳費作業。
(3)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
(a)請選擇並列印「臨櫃繳費單」(請確定使用之電腦已成功連結有效之印表機),持金融卡利 用全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跨行轉帳需另扣手續費)。
(b)銀行代號請輸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碼【822】,帳號請輸入【繳費單上之繳費帳號 (共 14 碼) 】
(c)若繳費單遺失,請登入報名系統重新列印繳費單。
(d)請檢查交易明細表以確認交易完成,並妥善保管交易明細表備查。如交易明細表上之「交 易金額」欄沒有扣款紀錄,即表示轉帳未成功,請重新轉帳。
(e)若於銀行營業時間外辦理轉帳繳費,ATM 將出現「次一營業日入帳」之訊息,請選擇「同 意」,並繼續完成轉帳繳費作業。
(4)至中國信託銀行櫃檯辦理繳款
(a)請選擇並列印「臨櫃繳費單」(請確定使用之電腦已成功連結有效之印表機),至全國中國 信託櫃檯繳款,繳費收據自行留存備查。
(b)若繳費單遺失,請登入報名系統重新列印繳費單。
(c)因臨櫃繳款為人工作業,銀行無法即時傳輸繳款資料,約需半日~1 日工作天方能入帳。
(5)至全國金融機構櫃檯辦理跨行匯款(含郵局)
(a)請選擇並列印「臨櫃繳費單」(請確定使用之電腦已成功連結有效之印表機),至全國金融 機構櫃檯辦理跨行匯款,需繳交跨行匯款手續費,匯款收據自行留存備查。
(b)若繳費單遺失,請登入報名系統重新列印繳費單。
(c)匯款後約半日可入帳;但若於郵局匯款,則於 3-4 日始可入帳(故請報名截止當日勿利用 郵局匯款,以免造成報名不能成功)。
■低收入戶考生:
凡屬全國各縣市政府所界定低收入戶之考生,得免繳報名費。申請方式:
共 同 規 定 事 項
(3) 傳真號碼:(02)2363-5695 ,服務電話:(02)7749-1184。
(三)再次上網查詢繳費狀況
共 同 規 定 事 項
共 同 規 定 事 項
- 5 -
定辦理或逾規定期限內未能繳驗相關學歷證明者,取消其錄取暨入學資格。
二、報考本校者,可同時報考多系所組;如皆獲錄取,僅能擇一系所(組)辦理報到及註冊入學。
註:各系所考試時間可能重疊,請考生於報名前自行斟酌,報名後不得因此要求退費。
三、教學年資係指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之年資:現任職學校之年資以「教師參加在職進修同意書」為 準,以 110 年 7 月 31 日為計算截止日;曾任職他校之年資以在職(離職)證明為準,限定任教 科目者以歷年聘書(合約書)為準。
四、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 考當學年度本校行事曆所訂上課開始日為止;服兵役年資得併計為工作經驗年資,惟各班有相關 工作經驗年資規定者,依其規定。
五、本校在學(含休學)之在職專班學生不得報考同一系所同一學程招生考試,否則一經查明,即取 消其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六、報考班別、組別及選考科目須於報名時選定;網路登錄報名資料,經確認送出後,考生不得以任 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之班別、組別或選考科目。
七、考生應依規定繳交審查所需各項資料,如未依規定繳齊所需資料,將影響考試成績,其責任概由 考生自行負責。報名時所繳各項表件及資料,除依規定須繳交正本外,均得繳交影本;且不論錄 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各班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八、身心障礙考生有特殊需求者,請於網路報名時點選「身心障礙考生」,並填妥「身心障礙考生需 求申請表」(附件 7,第 23 頁),檢具身心障礙手冊或由醫療單位出具之功能性障礙認定證明文 件,隨同其他報名表件同寄(應考服務項目之提供以不影響整體考試公平性為原則)。
九、報名資料如模糊不清致無法辨識者,拒絕受理報名。如經複審作業或於日後發現不符報考資格,
取消其報考及錄取資格,屆時考生不得異議。
十、任一班(組)報名人數未達招生名額時,本校招生委員會得保留是否辦理該班(組)招生考試之 權限,未辦理考試之班(組)別報考者所繳報名費全額退還,不得異議。
十一、退費:
(一)除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退費外,已繳之報名費概不退還:
1. 溢繳報名費(不含重複報名及報錯報名系統,如碩士班……)者。
2. 已繳報名費但未完成報名資料登錄,或未郵寄報名資料者。
3. 已繳報名費但經審查不合格者。
4. 因報名人數未達招生名額經招生委員會決議未開班者。
(二)申請時間及手續:合於前項退費條件者,須於110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二)前填妥「退費 申請書」(附件 13,第 29 頁),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106308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 段 162 號,或傳真至:02-23635695),逾期不予受理。
(三)退費金額:除因報名人數未達招生名額經招生委員會決議未開班,考生報名費全額退還者 外,其他已(溢)繳報名費者,所繳報名費扣除行政手續費新台幣 300 元後,餘款於 110 年 3 月 31 日前統一以匯款方式退還。
(四)因故無法如期於考試當日參加應試或完成報名程序,不想應試者,皆不得申請退費。
十二、教育部 84 年 12 月 28 日臺(84)體 064256 號函規定:「應考考生在本年度內,於大學聯招或其 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應由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十三、考生如罹患傳染性結核病(痰檢驗仍屬陽性階段者)、麻疹、德國麻疹、百日咳、流行性腦脊 髓膜炎、水痘時,應隨時通知本校招生委員會,俾便事先安排相關試務。且日後如因傳染病流
共 同 規 定 事 項
- 6 - 行另行發布規定時,考生應予配合,不得異議。
陸、准考證列印
由應考人自行於網路列印,於考試時攜帶入場應試:
一、應考人請於 110 年 2 月 1 日(星期一)起,至本校「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招生專區」網站(網 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MsPTEntry
),輸入帳號、密碼及報考班(組)後,即可自行 以 A4 紙列印准考證(黑白或彩色列印皆可)。無法列印之考生,請撥服務電話:(02)7749-1184 洽 詢。二、考生請仔細核對准考證上各項資料,若有錯誤,應於考試前以傳真方式向本校招生委員會申請更 正,並於次日重新列印正確之准考證應試,否則影響權益,由考生自行負責且不得有異議。傳真號 碼:(02)2363-5695。
三、考生是否能參加複試,悉依各系所網頁公告為準。
柒、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依簡章各系所規定事項。捌、成績計算及錄取規定
一、成績計算:(一)各考試項目滿分皆為 100 分;各項目依所佔比率加計後,總成績滿分為 100 分。
(二)各考試項目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 2 位(小數點後第 3 位四捨五入)。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單項(科)成績=該項(科)原始得分 X 該項(科)所佔比率 總成績=各項(科)成績之總和
(四)筆試總分係指筆試各科原始得分乘以所佔比率後之合計成績,初試總分係指初試各項(科)原 始得分乘以所佔比率後之合計成績,複試總分係指複試各項(科)原始得分乘以所佔比率後之 合計成績。
(五)考試項目中訂有複試者,若未符合參加複試資格者,其複試成績以零分計算。
(六)缺考科目之成績以零分計算。
二、錄取規定:
(一)考試項目成績有 1 科(含)以上為零分者,不予錄取;惟考生因違反試場規則致違規科目以零 分計算者,不受此限。
(二)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各班(組)最低錄取標準,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為正取生至招生名額額滿為止;在此標準以上之非正取生,得列為備取生。如正取生有缺額 時,由備取生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三)各班(組)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考生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人 數不足招生名額時,得不足額錄取;惟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不得列備取生。同一班別各組之 缺額除依系所規定得流用者外,均不得流用。
(四)總成績分數相同時,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1. 校長、專任教師。
2. 代課或代理教師。
3. 依各班(組)訂定之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成績較高者。
(五)各班(組)正取生最後 1 名有 2 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且無法以第(四)項方式(報考資格 及同分參酌順序)分辨其錄取優先順序時,則增額錄取。備取生總成績分數相同之遞補正取缺
共 同 規 定 事 項
- 7 - 額之處理方式與正取生相同。
玖、錄取名單公告
一、公告時間:110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
二、採電子榜單方式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站,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MsPTEntry
。錄二、採電子榜單方式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站,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