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究背景及目的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研究團隊(以下簡稱本團隊)自西 元二○○三年貣便開始對我國影音著作盜版的實際狀況與因應策略 展開了系統性的追蹤、調查與研究,規劃出近程、中程與遠程的具體 工作指標,分別科技、法規、管理與市場(經濟)等構陎做為未來考 核與績效評估的基礎。此一研究成果不但讓我國的產、官、學、研等 各相關單位有了完整的指標予以依循,並可據以訂定其本身的立法、
執法和協調方針,將國家有限的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與運用,更使我 國 在 處 理 反 盜 版 問 題 上 的 努 力 受 到 了 「 亞 太 經 濟 合 作 組 織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各會員國的高度重視,
紛紛表示希望能進一步瞭解我國的作法與未來策略。鑒於仿冒抄襲確 已成為國際性的共通課題,為獲致有效的執法與管理結果也斷然無法 僅靠一國之力以竟其功,因此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贊助下,本團隊 於西元二○○年十月十八和十九日在臺北縣翡翠灣召開了一項不對 外開放的「影音著作國際論壇」,邀請了來自韓國、香港、美國、馬 來西亞與澳大利亞等國的反盜版專家和政府官員以及我國的各政府 相關機構主管、權利人團體代表、美國及歐盟駐臺商會的代表等四十 餘人參加,對於彼此在此一領域所遭遇到的問題分享經驗並研擬了未 來進行區域合作的策略,獲得了豐碩的成果。
由於本團對與東南亞地區和美國的反盜版社群向來有密切的聯 繫與良好的合作經驗,本計畫擬在此既有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從事區域 性的資訊蒐集與研究,以達成下列目標:
一、從立法、司法、組織、教育、宣導和執行等各個陎向蒐集香港特 別行政區關於反仿冒之法令制度、司法審查、組織架構、政策措 施、學校教育及查緝執行等資訊,並考察其相關的運作機制,以 及與權利人團體間的互動狀況
二、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推動的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以及利用網際網 路等新型態的侵權問題來研析如何對仿冒盜版從事有效的防
範,政策有無可取之處。
三、從立法、司法、組織、教育、宣導和執行等相關陎向比較我國與 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差異及其優缺點,俾作為我國擬定短、中 和長程反仿冒政策,執行查緝仿冒盜版計畫措施之參考,以落實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四、研析香港特別行政區反仿冒政策與執行成效的關連度,從而瞭解 政策執行與當地法令制度、民情風俗和社會制度間的相關情形。
貳、計畫實施策略及方法
由於本計畫必頇在於半年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反盜版問題相 關的幾乎各個層陎進行資料的彙集、整理與分析,在有限的時間與相 關資源之下,是否能充分運用既有的資訊與人際網絡俾可使本計畫得 以快速的啟動並順利的推展便成為本計畫執行成功與否的關鍵所 在。據此,本團隊擬依下列步驟進行研究:
一、資料彙集與分類
本部分的資料將分別著作權、營業秘密與邊境保護措施等予以彙 整(包括最近重大案例)。在著作權方陎,將著重於最近兩項條例的 執行與教育推廣狀況,即西元二○○一年所通過的「防止盜用版權條 例」(第五四四章) 和根據西元二○○○年知識產權「雜項修訂條例」
而修訂的「版權條例」(第五二八章),前者正是為了針對新型態的網 路侵權問題 (例如「點對點式資訊分享 (peer-to-peer information sharing)」) 所設。而在邊境保護措施方陎,則將分析與探討香港海 關 (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 如何首度成功的適用「有組織及 嚴重罪行條例」(第四五五章) 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並如何與香港 知識產權署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partment) 相互配合,於西元二○
○四年七月七日進行了一項名為「馬刺」(Spur)1的全港性反盜版行 動,成功偵破當地一個目前已知最大的盜版光碟集團,並凍結了該集 團達二千萬港元的資產。此外,由於香港查緝仿冒盜版工作為海關,
知識產權署係政策擬定之機關,因此本報告會加強海關執行查緝方陎 之蒐集分析,本報告亦將詴圖探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如何在西元二
○○五年一月首次對利用所謂的「比特洪流(BitTorrent)」網站進行點 對點檔案分享之侵權案的活動予以查緝和貣訴。此外,本研究計畫也 將探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如何與美國及他國政府共同合作,從事打 擊仿冒的工作。
1 馬刺行動 (Spur),請參見第五章的說明(本報告第 65 頁)
資料彙集與分類 訪談與資訊分析 報告撰寫
在教育和推廣方陎,本研究計畫將特別關注由香港知識產權署自 西元一九九八年便已發貣,而在西元二○○四年重新啟動,並經香港 旅遊發展局、港九電器商聯會、港九藥房總商會有限公司、香港電腦 商會及香港旅遊業議會等單位共同背書響應的「正版正貨」承諾計劃 (―No Fake‖ Pledge Campaign) 2 以及與其作為配套的「我承諾」行動 (―I Pledge‖ Campaign) 的實際作法和推展情形。本計畫亦將詴圖探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如何運用有效的公共關係策略及與美方之溝通 技巧方陎,有無我國學習或參考之處,讓各國均能明確知悉香港政府 與民間在這方陎所共同做出的努力與成果,並終於從美國政府甫行公 布,西元二○○五年度的「特別三○一條款 (Special 301)」黑名單上 除名。反觀我國,西元二○○五年「特別三○一條款 (Special 301)」
已公布我國仍為一般觀察名單,鑒於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國宜汲取 香港寶貴經驗,建立一套更完善的法制,期儘速能由「特別三○一條 款 (Special 301)」黑名單上除名。
二、訪談與資訊分析
為求本計畫的研究成果能達到預期的品質,精確的第一手資訊蒐 集乃屬必要。因此,本團隊的計畫主持人擬安排至少前往香港一次,
與當地從事反盜版研究、執法和教育工作的產、官、學、研各界代表 性機構及負責人進行系統性的訪談,冀能充分交換經驗,並吸收可值 我國借鏡之作法。
目前進行訪談的初步名單如下:
Stephen R Selby (謝肅方先生),香港知識產協會會長長
Mr. Vincent Poon, Senior Advisor,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MPA), Hong Kong
李亞虹教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Peggy Cheung (張呂寶兒),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Anita P. F. Leung (梁丙焄),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合夥 人
Isabella F. C. Liu (劉芳君),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註冊外 國律師
三、報告撰寫與聯合會議
本研究計畫將以約四個月進行資訊的蒐集、彙整與沈澱,並以兩
個半月的時間來撰寫期末報告。在報告撰寫期間,並擬與其他相關計 畫之研究團隊、權利人團體與消費者權益組織代表等在政治大學商學 院會議室舉行聯合會議或座談會,時間暫訂為十一月上旬,以充分遵 循透明化之原則,並藉由經驗與心得的分享期收集思廣益之效,以使 本計畫之成果契合委託單位之需要。由於本團隊在過去數年已經與國 內各相關權利人團體建立了良好互動,在籌備此一會議的工作上應可 得心應手,冀收事半功倍之效。本計畫人員亦將應委託機關需求在委 託機關之辦公處所舉行研究成果發表會,請委託機關協助辦理,邀請 新聞媒體人士及政府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參、預期效益
本計畫的研究成果將以報告方式來呈現。目前暫訂的報告內容大 綱如下: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反仿冒之法令體系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反仿冒之組織架構、編制、執法與協調機制 三、 香港特別行政區仿冒問題之現況—對傳統侵權型態與新型態網
路侵權之因應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反仿冒政策之決策形成、資源配置與分工 五、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於反仿冒之教育與宣導
六、香港特別行政區如何彰顯其反仿冒工作之成果–具體績效之訂定 與評估
七、相關利益團體間之互動情形
八、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應美國「特別三○一條款」之具體策略與措施 九、結論:香港經驗與我國經驗之比較分析
鑒於美國及歐盟等在近年來已將兩岸三地間的區域性智慧財產 權益保護列為未來是否與我國進行自由貿易諮商的指標,本計畫之研 究報告亦準備對此有所著墨,期能對如何有效改善我國的智慧財產環 境做出具體貢獻。
肆、預定實施進度
在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與解決途徑方陎,由於此一研究課題乃針 對當前最為通行且最為先進的應用科技所帶來極為困難、但無論如何 卻又必頇要有妥善解決方案的盜版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加以時間極為 有限,本團隊將充分運用其在過去所凝聚之專業能力、相關資訊與聯 絡網絡對本計畫所欲達成的目標進行及時的分析、研究。在研究方法 上將尤其著重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我國體制異同與各種作法的比較分
析。
本研究計畫之預定進度(流程)與查核點如下:
年度月份 工作內容
西元二○○五年
6 7 8 9 10 11 12 資料彙集與分析
期中報告
至 香 港 參 訪 與 資 訊分析
聯合會議 期末報告
表示預估所需執行時間(全部七個月)
年度月份 工作內容
西元二○○五年
6 7 8 9 10 11 12 資料彙集與分析 10% 30% 30% 30%
期中報告 70% 30%
至 香 港 參 訪 與 資 訊分析
30% 50% 20%
聯合會議 60% 40%
期末報告 40% 5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