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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的來球位置,受試者在前啟動期雙腳最大地面反作用力出現時間及重心變化的 影響

在動作時機和重心變化上,據圖 4-1~4-3 及表 4-1~4-4 的結果顯示,從開始下蹲、

重心最低到起跳離地瞬間的時機及重心變化並無差異,各方向啟動開始下蹲的時機約在 擊球前 0.45 秒,重心高度約 0.55 倍的身高,此時的重心前後水平速度(約 0.01 m/s 往後) 和左右水平速度(約 0.087 m/s 往右)均相當的小;重心最低時出現於擊球前 0.176 秒,重 心高度約為 0.51 倍的身高,此時的重心水平速度約為 0.02m/s 往後和 0.047m/s 往左,與 開始下蹲時變化差異不大;在餵球者擊球瞬間時,受試者的重心高度回復到開始下蹲時 的高度,約身高的 0.55 倍,此時重心水平速度約為 0.012 m/s 往後和 0.025 m/s 往左;輕 跳離地時機約在擊球後 0.182 秒,重心高度約 0.55 倍的身高,此時重心水平速度為 0.134 m/s 往後,0.026 m/s 往左。由此結果得知,受試者在啟動前期的動作時機及重心高度變 化具有一致性,重心則是由右緩慢往左,由前往後移,直至離地瞬間。並無受到擊球者 為了要擊出不同球路,於擊球前有動作差異的影響(薛尹彰、潘光敏、楊文添、廖偉成、

鄭任佑、蔡虔祿,2014)。所以受試者在球路尚不明確時(球尚未被擊出前),並未因其有 預期的判斷而改變本身準備動作的時機和重心變化,而造成準備動作的一致性。

於雙腳的地面反作用力方面,如表 4-9,在不同啟動方向的比較上,左、右腳最大 地面反作用力出現的時機及其各分量大小均無顯著差異,這表示在不同啟動方向上,啟 動前期的左腳和右腳的發力時機及力量大小類似。但在左、右腳的比較上,最大地面反 作用力的出現時機,右腳(約擊球前 0.2 秒)均比左腳(約擊球前 0.14 秒)稍來得早,但六 個方向只在左前場和右中場的部分有達顯著差異;左、右腳最大地面反作用力的方向,

右腳主要是往後、往左推蹬,而左腳是往前、往右推蹬,兩腳最大推蹬力量方向相反,

而這樣的情形也造成雙腳間在最大地面反作用力的左、右分量上有顯著差異,但若排除

方向性的影響,左、右腳在前後及左右方向的最大地面反作用力,除了在左前場有達顯 著差異外,其他方向則無差異。 其次,雙腳在準備期的平均發力及總衝量比較上(表 4-6),結果顯示左、右腳在球擊出前,平均地面反作用力值及地面反作用力的總衝量,

右腳都稍大於左腳但無顯著,除了在後場反手的右腳平均地面反作用力值顯著大於左腳 外。這也顯示在啟動前期,雙腳推蹬的時機、推蹬力量的大小及總推蹬力量是相近的,

但右腳的推蹬力量要稍大於左腳。

綜合上述討論,在球被擊出前的準備動作,因球路的不確定性仍偏高(張嘉芳、林 耀豐,2010),雖文獻(薛尹彰 等,2014)指出在擊球瞬間,餵球者的動作會有差異,但 從本研究受試者的重心及雙腳地面反作用力的變化發現,受試者在這些參數的表現上,

並無因擊球瞬間擊球者的擊球動作差異而有不同的變化,這也表示受試者在此期的準備 動作,應該配合擊球時機而有一致的動作準備時機及重心高度變化,並保持身體重心在 水平方向上的穩定。

二、不同的來球位置對啟動對輕跳時機、輕跳的動作型態的影響

起跳的時機,根據本研究的結果(圖 4-3)顯示,受試者在各方向來球的起跳時機沒有

差異,時機為擊球後 14 ms 至 37 ms 左右,而這個結果和 Uzu, Shinya, 與 Oda (2009) 針 對網球開跳步(split-split)啟動時機 28 ± 134 ms 相似;除了右前場部分受試者是在球擊出 前起跳,其他五個方向的起跳時機均是在擊球後發生。至於右前場部分受試者起跳時機 比擊球稍早,推測可能是因切球在接近擊球前的揮臂速度會減慢(蔡虔祿等,1997;薛 尹彰等,2014),而導致擊球時間會稍微延後,因此而造成受試者的起跳離地時機發生 在擊球前。

在起跳離地的重心變化上,根據表 4-4、4-5 的結果顯示,啟跳瞬間的重心高度、水 平速度和騰空後最高重心高度及重心上升、下降的高度,在六個啟動方向均無顯著差 異,啟跳瞬間重心高度約為 0.55 倍的身高,至騰空重心最高約為 0.556 倍的身高,上升 高度約為 0.002~0.008m,下落高度約為 0.05~0.06 m。從這些結果,我們發現在受試者 在起跳前重心已很接近最高點,而且有此受試者在雙腳離地前重心已在下降,這和之前

文獻(黃貴樹,2007)所提到啟動中應先有下蹲跳 (counter movement jump)的階段,起跳 上升高度在本實驗中並不明顯,相較重心下落的高度,本研究發現受試者會在擊球前,

會先將重心高度提高,然後擊球瞬間收腳促使重心直接下降著地,也就是利用深跳的方 式,促使下肢肌群能在著地後先有一個快速牽張的動作,然後再啟動。此動作型態,並 非像 Uzu, Shinya, 與 Oda (2009)和黃貴樹(2007)所提,先利用下蹲跳,使重心有較大的 上升騰空距離(約 0.1m)。啟動輕跳高度的差異性,及動作型態的不同,是否是因為實驗 設計的不同而造成的,則需再做進一步的實驗及研究來驗証,此外,這種型態的啟動,

對於啟動速度的影響也是往後研究的新方向。

本研究發現在實際餵球的實驗設計中,受試者有減少輕跳上升高度,而直接採收腳 深跳的方式啟動的現象,而這種方式對啟動的影響,則需再做進一步的實驗及研究來驗 証。

三、不同擊球位置的啟動,在於反應時間及整體反應時間上的差異。

根據圖 4 - 4,本研究發現在各方向來球的起跳後著地時機沒有差異,約在擊球後 0.12 秒,短於簡單「刺激-反應」實驗中的反應時間 160~212 毫秒(胡名霞,2006),對照 表 4-6,發現此時的身體重心變化(著地重心高度:約 0.52 倍的身高,前後方向重心水平 速度:約 0.069~0.209m/s 和左右方向的水平速度:約-0.118 ~0.089 m/s),亦均無顯著差 異,表受試者在著地瞬間,身體重心變化對於不同的擊球位置的啟動尚未產生差異,這 也表示受試者在此時間點仍未明確的判斷出球路,而在身體重時的變化上有預先移動的 情形。對照 Nieminen, Piirainen, Salmi, 與 Linnamo (2014)及 Uzu 等(2009)對網球開跳步 (spilt step)所研究的最佳落地時間,為刺激產生後 180~200 毫秒,羽毛球在開跳後落地的 時間較短,而這部分的差異,可能在於網球的實驗,是利用燈號來模擬擊球方向,屬於 時間確定而方向不確定的設計(know when not where),但本研究是由選手做不同球路的 餵球,在方向和揮擊時間都不確定的狀況下,加上羽毛球運動的來球速度快,場地距離 短,因此受試者會有較早落地的情形,以避免來球時,而身體仍在空中無法推蹬的情形 發生。

在反應時間的部分,本研究定義啟動的反應時間為從擊球瞬間到主推蹬腳(來球方 向的反側腳)最大發力(圖4-5)的這段期間。因為研究發現,此時身體重心速度的變化中(表 4-7),前、後水平速度的部分,左、右前場往前重心速度及方向已和中、後場往後的重 心速度達顯著差異,至於中、後場沒有達顯著差異,可能是因為在接中場殺球時,雖然 來球落點位置是在身體兩側,但因為要保持擊球點在身體前方的關係,所以受試者啟動 時的重心還是會稍往後方移動,也因此造成往後場啟動的重心速度及方向差異較小而無 顯著。而在左、右重心水平速度的部分,每個位置重心位移的方向均和來球方向一致,

往兩側的重心水平速度大部分亦達到顯著差異。這表示受試者在此時,已對來球的位置 有了明確的判斷,並且開始發起動作,所以定義從擊球瞬間到主推蹬腳最大發力的這段 期間為啟動的「反應時間」。而本研究的結果,反應時間在各啟動方向均無顯著差異,

時間約0.273~0.3秒,和Bankoze, Nawara, 與Ociepa (2013)對羽球選手測得的手部簡單反 應時間(0.26~0.27秒),和Luiz and Paulo (2012)測得上肢按鈕反應時間(0.25~0.3秒)的結果 相似。此外,在「刺激與反應相容性」的部分,本研究結果球和一些球類運動的反應時 間研究(劉鎮國,2001;林耀豐、林清和,1996;詹建人,2013)結果相同,即反應相容 性並未對反應時間造成顯著影響。在球速對反應時間方面的影響,本研究的反應時間並 無因球速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和過去的研究(詹建人,2013;劉鎮國,2001;Tu, Lin &

Chin, 2010)的結果不相同,造成此結果的原因是否除了球速外,還受到不同的落點、球 飛行的角度…等因素的影響,仍需進一步的研究探討。不過由反應時間的結果來看,若 防守者要有較充裕的回擊時間,在對手擊出球的0.3秒內就必需確定來球方向,並在推蹬 腳產生最大推蹬力。

最後在整體反應時間方面,從平均值的趨勢來看(圖4-6),來球速度最快的左、右中 場的部分,整體反應時間的平均值比前、後 場短,但有顯著的部分只有右中場快於左 前場和右後場,這結果的趨勢和過去發現球速的越快,會有越快的整體反應時間(詹建 人,2013;劉鎮國,2001;)的結果相似,而這個現象可能是殺球的落點距離受試者較 近,且球從擊出後到落地時間短,所以受試者在輕跳著地並確定來球方向後,位移擊球 的時間短,為了快速的破壞身體重心蹬跨擊球,支撐腳會提早離地,而使得整體反應時

間縮短,尤其是和持拍手同側的右中場的部分。在後場和前場的比較上,前場的切球球 速雖慢,但球落點近,飛行時間短;後場球速雖快但因後場的球路為高遠球,球的飛行 時間長,在球速和落點的相互影響下,受試者的整體反應時間並無單純的因球速不同而 有差異。

羽球的啟動,在騰空後有較快的著地時間。其次,球速及相容性對羽球啟動的反應 時間並無影響,反應時間約在擊球後的0.27~0.3秒,這表示若防守者要爭取到較佳的回 擊時間,推蹬腳必需在對手擊球後0.3秒內,朝正確的方向推蹬並且需達到最大的推蹬發 力。在整體反應時間上,中場因球速快,且落地時間短,所以要有比前、後場較快跨步

羽球的啟動,在騰空後有較快的著地時間。其次,球速及相容性對羽球啟動的反應 時間並無影響,反應時間約在擊球後的0.27~0.3秒,這表示若防守者要爭取到較佳的回 擊時間,推蹬腳必需在對手擊球後0.3秒內,朝正確的方向推蹬並且需達到最大的推蹬發 力。在整體反應時間上,中場因球速快,且落地時間短,所以要有比前、後場較快跨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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