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度(A. M. Rubin et al., 1985; Meyrowitz, 1986; Auter, 1992; Bae & Lee, 2004;

Bennett, 2010)。

(二) 類社會互動程度與情感、行為反應之關係

係重要程度、名人消失引起的情緒反應)(R. B. Rubin & McHugh, 1987; Cohen, 2004)與行為效果(活動程度、採納名人價值觀或行為)(A. M. Rubin & Perse, 1987;

Tian & Hoffner, 2010)。此外,這些因果關係也存於網路社群,亦即名人透過網路 社群所引發粉絲的類社會互動程度,可以有效地預測粉絲對名人的情感和行為反 演的角色只是娛樂、社交的功能(Stewart et al., 2003),因此,名人對粉絲之價值 觀或行為上的影響比較難以被預測。第二,中度興趣的粉絲在兩個媒體上的不一

會影響粉絲的類社會互動程度以及粉絲的情感、行為反應,這也是過去 Nordlund

(1978)、Rubin & Rubin(1985)提及但缺乏實證的部分。

再者,不論是粉絲的類社會互動程度,還是類社會互動程度引發的情感、行 為反應,電視都顯著地高於網路社群,這個結果推翻了大眾媒體已死、Web2.0 主宰消費者的說法(Ferguson & Perse, 2000)。也許對於沒有生命的企業品牌、產 品來說,用網路社群的文字、圖片擬人化地與消費者互動比電視報導、節目置入

(Tulloch & Jenkins, 1995; Bielby et al., 1999; Kozinets, 2001)、質化訪談(Thorne &

Bruner, 2006)、內容分析(Gayle S. Stever, 2009)等主觀又耗時的方式分類,本研究 發展出的粉絲類型量表乃是整合了過去文獻與現在大眾的意見、透過質化與量化 媒體所表現的價值觀與行為一致,例如:名人在電視廣告中提倡環保,在 Facebook 上也應該發佈一些生活中環保行為的文字或圖片,如此才不會讓採納名人價值觀 或行為的高度興趣粉絲混亂。此外,名人也應該善用電視媒體的技巧與這類粉絲 建立更緊密的關係,實際的操作如第一段所述,包括:長劇情的電視劇或帶狀節 目的持續曝光、分享私事、展現生活化的面貌、演出生活化的人物引起粉絲的共

收看。最後,網路社群也突破了空間的限制,根據長尾理論(Anderson, 2006),名 人可以透過網路的社交網絡接觸到十分廣大的族群,相較於電視台的衛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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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認同韓國文化)」),若是未來研究繼續採用,可能需要修改成當代名人為例方 適用。

最後,本研究以自願抽樣的方式在網路上募集問卷,比較無法表現母體的特 性,在樣本的組成上也比較偏向中、高度興趣的粉絲,推測是因為大部分的樣本 來自於網路上名人平台的使用者,若是未來相關的研究鎖定的母體為其他年齡層 或其他媒體使用習慣的粉絲,與本研究的結果也許就會有所差異,建議未來可以 先進行探索性研究,以利掌握母體更精確的特性,使研究結果更具有外部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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