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節 減 重 訓 練 對 身 體 組 成 之 影 響
在 本 研 究 中 顯 示 , 減 重 訓 練 對 於 身 體 組 成 有 顯 著 性 的 影 響 。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在 身 體 組 成 面 向 下 的 「 體 脂 肪 重 」 與
「 體 脂 肪 率 」、「 身 體 總 水 重 」、「 肌 肉 重 」、「 除 脂 體 重 」、「 脂 肪 分 布 」、「 B M I 」、「 B M R 」 上 , 減 重 都 會 造 成 顯 著 差 異 。 身 體 組 成 ( b o d y c o m p o s i t i o n ) 是 指 身 體 內 脂 肪 與 非 脂 肪 在 體 重 上 所 佔 的 比 例 ( 林 正 常 ,1 9 9 7 )。 當 身 體 脂 肪 過 多 時 , 從 力 學 角 度 來 說 , 因 身 體 體 積 的 增 大 和 身 體 不 產 生 力 的 物 質 增 加 , 而 造 成 運 動 速 度 減 慢 ( 于 葆 、 王 正 賢 、 馮 紹 禎 等 ,1 9 9 0 )。 另 外 , 身 體 組 成 對 於 運 動 員 的 運 動 表 現 佔 有 重 要 的 指 標 意 義 , 也 是 分 級 競 技 運 動 訓 練 中 所 必 須 考 慮 的 重 要 因 素 。 除 脂 體 重 比 率 越 高 , 對 運 動 表 現 越 有 加 分 效 果 ( 沙 玲 莉 , 2 0 0 2 )。
本 研 究 的 「 身 體 組 成 」 結 果 與 沙 玲 莉 ( 2 0 0 2 )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 但 是 在 身 體 含 水 量 的 研 究 結 果 上 卻 有 所 差 異 。 造 成 差 異 的 因 素 極 有 可 能 是 因 為 :( 一 ) 本 研 究 減 重 訓 練 強 度 、 份 量 過 高 。( 二 ) 本 研 究 減 重 訓 練 時 間 過 於 短 暫 。( 三 ) 受 試 者 的 節 食 方 式 是 以 減 少 水 分 攝 取 進 行 減 重。另 外,吳 奇 霖( 2 0 0 7 ) 的 研 究 結 果 , 在 「 肌 肉 」 方 面 , 也 與 本 研 究 相 同 。 在 經 過 急 速 的 減 重 訓 練 之 後 , 肌 肉 重 明 顯 減 少 , 這 與 教 練 想 要 的 結 果 並 不 一 致 , 減 重 的 正 確 目 的 是 要 降 低 體 脂 肪 , 增 加 肌 肉 重 量 以 維 持 體 型 優 勢 , 但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運 動 選 手 在 利 用 大 量 運 動
果 對 於 運 動 表 現 都 有 相 關 的 影 響 。
於 . 0 5, 其 它 變 項 在 9 5 % 信 賴 水 準 下 , 其 P 值 的 顯 著 性 皆 大 於 α 值 ( . 0 5 ) 下 , 表 示 實 驗 組 在 「 無 氧 能 力 」 構 面 下 的 「 第 三 分 鐘 乳 酸 值 」、「 第 五 分 鐘 乳 酸 值 」 變 項 的 實 際 值 數 據 上 未 產 生 顯 著 差 異 。
張 銀 霖 ( 2 0 0 6 ) 的 研 究 結 果 指 出 , 角 力 選 手 在 減 重 前 的 乳 酸 值 為 1 0 . 1 6+- 1 . 4 0 m m o l , 減 重 中 的 乳 酸 值 減 少 為 8 . 8 3+-
1 . 7 9 m m o l, 減 重 後 的 乳 酸 值 為 8 . 7 9+- 2 . 5 1 m m o l, 但 經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後 , 結 果 顯 示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所 以 在 減 重 期 間 , 男 子 角 力 選 手 的 無 氧 能 力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這 項 研 究 與 本 研 究 的 結 果 有 相 同 的 情 形 。 在 本 研 究 的 乳 酸 值 中 , 「 第 三 分 鐘 乳 酸 值 」、「 第 五 分 鐘 乳 酸 值 」 變 項 的 實 際 值 數 據 上 未 產 生 顯 著 差 異 。 也 與 沙 玲 莉 ( 2 0 0 2 ) 所 作 一 周 內 急 速 減 重 3 公 斤 ( 原 體 重 3 % - 5 % )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 可 知 柔 道 選 手 在 減 重 前 與 減 重 後 的 無 氧 能 力 並 無 明 顯 的 變 化 。 但 是 本 研 究 中 , 在 「 安 靜 乳 酸 值 」 上 是 明 顯 產 生 變 化 的 , 可 能 是 選 手 在 進 行 減 重 訓 練 的 過 程 中 所 使 用 的 訓 練 方 式 與 減 重 重 量 不 同 所 導 致 。 在 與 對 照 組 的 比 較 上 , 在 第 五 分 鐘 乳 酸 值 上 也 產 生 了 差 異 , 實 驗 組 的 乳 酸 值 為 5 . 8 1 8 , 對 照 組 的 乳 酸 值 為 4 . 2 9 6 , 可 明 顯 看 出 對 照 組 在 無 減 重 的 情 況 下 , 恢 復 能 力 是 比 較 好 的 。
第 三 節 減 重 訓 練 對 柔 道 專 項 能 力 之 影 響
本 研 究 的 柔 道 專 項 能 力 是 以 S t e r k o w i c z ( 1 9 9 5 ) 所 提 出 的 柔 道 專 項 運 動 能 力 標 準 診 斷 。 在 檢 測 完 成 時 以 及 完 成 後 1 分
後 第 一 分 鐘 心 跳 率 」 作 為 變 項 。 測 得 的 t 值 分 別 為 1 . 3 5 0 ( P
受 試 者 在 經 過 1 6 個 小 時 後 , 等 速 肌 力 的 表 現 比 減 重 前 低 , 且 經 過 1 6 個 小 時 的 回 復 , 運 動 能 力 還 無 法 恢 復 至 原 來 的 水 準 。 經 過 筆 者 的 研 究 與 以 往 的 研 究 互 相 比 較 , 筆 者 發 現 , 在 比 賽 前 3 天 進 行 急 速 的 減 輕 體 重 後 , 往 往 會 造 成 運 動 選 手 的 淨 體 重 流 失 , 導 致 運 動 選 手 的 肌 肉 量 、 肌 肉 的 爆 發 力 等 出 現 普 遍 降 低 的 情 形 , 而 這 些 肌 肉 量 、 肌 肉 爆 發 力 的 降 低 , 往 往 會 對 技 擊 類 運 動 的 表 現 造 成 影 響 。 而 沙 玲 莉 ( 2 0 0 2 ) 與 張 銀 霖 ( 2 0 0 6 ) 與 本 研 究 結 果 均 指 出 , 在 比 賽 前 如 果 有 較 長 的 時 間 進 行 減 重 訓 練 , 對 於 運 動 選 手 的 專 項 能 力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似 乎 微 乎 其 微 , 甚 至 不 影 響 選 手 運 動 表 現 , 不 會 妨 礙 選 手 奪 得 佳 績 。